王 飞
《韩非子》中有一则“象箸之忧”的故事:商纣王令人制作了一双象牙筷子,太师箕子预感到这是天下的祸害,为此忧虑万分。他认为,纣王有了象牙筷子,就不会在陶制器皿里使用,一定会配合使用犀牛角杯或玉杯;使用了象筷玉杯,就不会吃豆类食品熬的汤,一定要去吃山珍海味;吃了山珍海味,就不会穿粗布短衣,一定要穿多层的织锦衣服,住宽敞房屋和高台。果不其然,过了五年,纣王设置酒池肉林,骄奢淫逸至极,将殷商引向覆灭。
“一次做让步,次次守不住”。“象箸之忧”成真说明,破例是通向毁灭的阶梯,先例一旦打破,便会一破再破,终致放弃操守、迷失自我、走向灭亡。另一则“不复顾惜”的故事,投射出这种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一个轿夫买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尽找干净的路面走,后来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从此再也不怕鞋脏,什么烂泥都敢踩。诚如一则顺口溜:“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既然湿了鞋,顺便洗个脚;既然洗了脚,干脆洗个澡。”
“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面对弯腰堆笑的送礼者、处心积虑的围猎者,很多领导干部口中的“下不为例”,实是同意“首次破例”,甚至还可以继续破例,正是危亡之始。如此破例往往披着“人情世故”的外衣,看似“无伤大雅”,做得“天衣无缝”,可领导干部一旦尝到甜头,便会放松戒备,踏着破例的阶梯,一步步走向贪腐的深渊。总结众多贪官的堕落规律,大都是从第一次破例发端的。
熟谙破例之害,更要深明抵御之道。一次,陈云在浙江杭州吃午饭,地方的同志私自在原来的一荤一素之外加了一小碗“鱼翅”。陈云发现后摆摆手,平和而坚定地说:“不需要,我吃的营养足够了。”任凭秘书和地方的同志反复劝说,都不管用。饭后,陈云语重心长地对工作人员说:“今天吃了,哪怕是一点点儿,以后他们就会找借口给我做;这次浪费了,他们就不会给我做第二次了。”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陈云的拒绝理论辩证而深刻,拒绝一次就不会有第二次,一次不拒绝就会有下一次。事实证明,只要坚辞不受,就不会有下例。然而,很多人受传统社会人情面子影响,即使明知是温水煮青蛙的陷阱,也拉不下脸拒绝。许多违纪案例表明,最难提防的是“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究其原因,还是识得不深不透,只识得来者的真实目的,看不到自身的心理蜕变;只识得脚下的破例之害,看不清长远的叠加效应。
只要领导手中有权力,利益考验就会如影随形,但有一类干部却少有此类烦恼。《唐国史补》记载,左丞李廙有清德、律己严、不受贿。一次,户部侍郎刘晏到李廙家做客,“见其门帘甚敝”,遂找人织了一块新帘子。然而,刘晏畏惧李廙清名,“三携至门,不敢发言而去”,帘子终未送成。清廉之名威无边,让送礼者自感矮小,令围猎者内心生愧。与其在情面与原则、利益与规定中反复权衡,倒不如像李廙那样谨守“一身正气悬山河”,坚持“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对不义之财、不法之事、不正之风第一时间拒绝抵制,练就百毒不侵的“金刚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