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玥 王欣怡
过去的几个月中,蚂蚁金服、美团、360、小米、滴滴出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的四十余起腐败案件,随着判决书和内部邮件的公开,被摆到了台面上。
互联网公司的贪腐,八成发生在“看门人”身上。“看门人”是指从事采购、运营和招投标的一线员工。他们可能职级不高,却掌握着对供应商的选择权和议价权。
对千千万万的小供应商来说,想要登上互联网巨头的“大船”,必须先敲开他们这道门,由此衍生出行贿、刷单等行为交织的灰色地带。
互联网反腐其实早从8年前就开始了。2011年2月,阿里巴巴B2B公司大批欺诈事件曝光,牵涉100多名员工,时任CEO卫哲等高管引咎辞职。
此后,每年都有互联网腐败案件被曝光。根据公开信息统计,8年来,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发生过内部腐败,涉案人数总计超过650人,他们之中有些人被辞退,有些人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
2018年至今,这类案例越来越多。最近一年半,涉案人数超过340人,占过去8年的一半以上。
为何互联网公司内部腐败案逐年增多?为何漏洞难以堵住?
2019年7月17日,360知识产权部一个总监被曝收受多家代理商贿赂,周鸿祎在朋友圈发了一组匕首照片,配文“要用最锋利的刀子将这些腐烂的肉切掉”。
但刀子怎么切呢?互联网公司反腐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二是对举报贪腐和拒绝受贿的员工给予奖励;三是成立行业组织,共建“黑名单”。
在携程,审计部直接向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专人负责公司举报电话与举报邮箱,其他个人和部门均无权接触。京东的监察部直接向集团CEO汇报,反腐团队由从事过公安、反贪以及其他专业训练的专职调查人员组成。
在奖励方面,京东设立了每年1000万元人民币的反腐奖励基金,奖励举报违规的行为,拒绝受贿的员工也会被奖励贿赂金额的50%,升职加薪时被优先考量。滴滴出行对于内部举报或拒绝受贿的员工最高奖励10万元,目前已经奖励了数十人。
2017年2月24日,由京东倡议,联合腾讯、百度、美团等企业发起首个反腐行业自治组织“阳光诚信联盟”,目前有成员300余家,60%為互联网企业。其网站上线了“失信名单共享系统”,通过该系统,成员单位可共享腐败人员“黑名单”。
也许正因为这个“黑名单”系统的存在,数名因贪腐入狱的互联网前高管,出狱后都选择了自己创业。
除了这三种方式以外,各家企业也有其他的反腐办法。比如,携程要求每年全员必须完成反舞弊及合规培训,并要求100%考试通过。京东实行管理层ABC问责制,除涉及腐败的员工被辞退外,其直接管理层和间接管理层也会被问责处理。
为了学习反腐方法,2018年新年,13家内地企业一起组团参观了香港廉政公署。2019年春节,京东又组织员工参观了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以警示员工。
互联网行业高速迭代,业务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腐败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最容易出现腐败的地方是采销、营运及招投标环节。某些供应商为了获取流量和客源,往往会利用监管环节上的漏洞,以回扣、返点等方式,向平台的采销人员进行利益输送,而且手法隐蔽、形式多样,有时甚至内外勾结,监守自盗。
受贿是最普遍的贪腐类型。在2019年曝光的案例中,包括百度“百家号”业务人员收好处费30余万元、小米市场部负责人索要高额好处费、美团市场部3人受贿,以及蚂蚁金服两名员工受贿1300余万元。
2018年8月,京东公布了一组反腐案例,在16个案件中,有13个是受贿行为。
滴滴风控合规部的一名廉政调查员在回忆文章中说,自己曾是一名当兵近20年的团级干部,做了风控调查员后,看到了很多人受贿的“第一次”:签下朋友李某的一批停车位,收到9000多元的感谢费;为贷款销售经理方某和租赁公司牵线搭桥,收到方某3000元;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挪用供应商返还公司的2000元钱搞团建……
滴滴员工拒绝受贿的礼品最常见的是现金、微信红包、礼盒卡券,也有千奇百怪的其他物品,比如大活鱼、活林蛙等。
受贿之外,最常见的违规行为是成立关联公司。
在最近曝光的案例中,百度智能云的两名员工勾结外部人员,设立不必要的中间交易环节,引进其中一名员工妻子持股的公司谋取私利;小米市场部一名员工,将公司业务交给亲属持股的公司承揽。
互联网公司的腐败也与其关键业务有关。比如,百度员工曾收费删帖、改网站排名;腾讯员工曾收费解封QQ号;淘宝员工曾收费删除差评;百度旗下电商“糯米”员工曾勾结商家刷单。2019年7月12日,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显示,蚂蚁金服两位员工,让资质不足的商家上线,并帮忙掩饰涉赌、涉诈的投诉,累计受贿1300余万元。
被查出的案例也许只是冰山一角。2014年,华为公布116名员工涉嫌腐败,还出现了上亿元的个案。在次年的达沃斯论坛上,任正非说,此番调查引出了四五千人的“坦白从宽”。
一位曾经从事微信电商的员工对记者说:“采购是公认的肥差,就是因为能收回扣,再白的人进去也容易变黑。”
比如,采购跟供应商谈好,买一颗纽扣,单子上写2元一颗,实际上付给供应商的是1.5元,采购赚差价。公司对这种行为几乎没法防范,小公司就用亲戚或者老板自己采购,大公司可能就要靠举报和频繁更换供应商。
这种类型的贪腐也曾形成“窝案”。2018年底,大疆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查,发布了非常详细的公开信,称供应链贪腐“触目惊心”,公司员工让供应商报底价,然后往上加价,加价部分分成,或者以各种方式踢出正常供应商,涉及范围超百人。这种供应链贪腐造成平均采购价格超过合理水平20%以上,保守估计造成1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还有一种贪腐形式是“串货”。一些大型品牌每年固定把一些费用投到电商,一些投到线下卖场。同一款货,当卖场的售价高于京东的时候,电商平台的人愿意把电商的货卖给线下,中间操作的人吃返点。对于电商来说,卖给谁都是卖,对于线下来说,进货价可能更便宜,损害的是品牌方的战略规划和利益。
与国内惯于披露互联网公司腐败情况不同,美国互联网企业极少披露企业内部贪腐情况,几乎没有相关报道。
仅有两个相关的公开案例,一个是2014年苹果前高管向供应商出卖商业机密入狱;另一个是《华尔街日报》报道2018年亚马逊员工通过中间人向第三方卖家进行数据交易,包括买卖用户数据、删除负面评论、恢复被禁账户等,随后亚马逊表示进行调查,但之后也无下文。
与腐败相关的案例,更多是这些公司为了打开海外市场向国外官员行贿,涉及触犯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比如微软在匈牙利、沙特阿拉伯和泰国行贿;优步员工涉嫌向印度尼西亚警方行贿等。
(金卫东荐自七一客户端/《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