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经济周刊》2019 年第2 期(1 月30 日)《忐忑的租客,焦虑的房东》www.ceweekly.cn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住房租金等6项支出可以抵扣个税了,这本是一件为民减负的好事,却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也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间的大博弈。
就此,《中国经济周刊》刊发《忐忑的租客,焦虑的房东》一文。住房无小事,税收涉人人,当二者间产生交集,迅速点燃全民探讨的热情。
@王鑫:我们家的房东就超不配合。提了这个事情之后。房东让我们走人。大年底的,我们只能忍了。可是看目前的趋势,房租是要涨起来。本来是惠民政策,现在搞得我们租客每日心慌慌的。嘴上图痛快说着是不让报不租了,可是目前来看还是有大部分房东是不让报的。难不成我们睡大街去?心好塞啊!莫说房东干预了我们的个人权益,可是我们去哪里申诉,申诉的结果就是我们卷铺盖走人。只是个租房减税,现在弄得我们和房东关系都很紧张,让我们很尴尬啊。
@sbt:基于现在绝大部分租房收入都没交税的现实,目前租房市场是建立在租金收入无税的基础上。我同意依法纳税是公民义务,若是后面对租金收入征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房东应交税费必然大大多过租客抵税的金额,国家财税收入会多过目前;同时,租房市场会自我调节,将绝大部分税负转嫁给租客,新的平衡下,可能房东依然会多承担一小部分税负,但是必然是租客承担更多 (不管是房租的形式还是税负的形式),对租客来说负担只会更沉重。
@陈小猫:把房东整体直接描述为坐地收钱真的太简单粗暴了,来魔都看看吧,因为教育政策顶层设计的重大缺陷,多少所谓城市中产父母,负债累累高价接盘学区房,好的公立学区老破小房子现在十几万一平方米啊,买的时候就承担了上任房东应交的巨额增值税,买来只是挂户口房子条件无法住上一家三四口,租出去又要交税,不觉得重复了吗?我不是其中一员,但单位很多同事都这情况,砸锅卖铁为孩子,真的不觉得公平!
@萌&兜:出租房屋不等于家里不穷好吧 你们租房客每月5000、1万,而老房东一个月收入才2000多,加上1000多一点点的租金收入,才3000多一点,对这样的穷房东也要加收税?良心也会痛的吧?
@美康:从此以后,最懂我的就是税务局!
@Yvonne:我认为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个人收入当然应该报税,只是一直以来税法没有详细规定到现在的程度,当然也不排除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征税办法。更多房东担心的还是自己的收入及不动产被登记在案,以后会成为缴纳税费的依据。对于个人来说,心态放平,认清楚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国家也可以在实践中多探讨,如何在公平的前提下,合理的税负和稳定国家税收的收入才是最好。
@阳光下的麦田:希望履行纳税人义务的同时,增强纳税人权利的意识。权利的保障值得牺牲纳税的痛感!
@壹潘WX:要有政策对冲,只听楼板响不见身影的空置税呢?空置税高于租房个人所得税,房东巴不得让租客报抵扣哪。
@废都:无代表,不纳税,直接税应该收,但收了后要接受纳税人监督,各种财政开支数据要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