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冰, 陈子辉, 张 海
(1. 天津大学 教育学院, 天津 300722; 2.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高等教育处, 天津 300384;3. 天津城建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天津 300384; 4. 天津城建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天津 30038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天津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师生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高校校园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市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需要不断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不足,开展对策研究,形成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高校的正常运行秩序,切实加强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天津市成立了由市教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协同工作机制。市教委要求各高校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与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络机制。
高校作为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的主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起学校、校内二级单位和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全市26所高校建立了三级联动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了市教委和高校的“1+3”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市教委制定了《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及主要内容、安全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做出了规定,要求各高校逐级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全市高校根据市教委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辐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置、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目前,全市已有23所高等院校基本建立了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占市属普通高等院校的88.5%,所有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年来无安全事故发生。
市属高校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大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2017年,全市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经费投入1 674.014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实验室化学品存储柜、应急喷淋装置装置、洗眼器、急救包、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处置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废液,进行实验室水电等环境改造、化学品库房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以及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等。
市属各高校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工作体系,通过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实验室安全培训、专题讲座、实验室安全展示、实验室安全微信公众号、安全教育小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部分高校建立从源头抓安全的工作机制,将安全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和新教师入职培训。2017年度,全市高校累计参加安全培训教职工9 805人次,参加安全培训学生236 120人次。通过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对安全风险的认知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全市有14所高校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共开设安全教育选修课48门、必修课52门。安全教育课程的内容主要是化工安全等方面,既有线下课程,也有线上课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文件提出建立高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求。
为落实实验室的安全准入工作,部分高校构建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实现了实验室安全的在线培训和考核,规定未经安全教育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1]。天津工业大学在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中植入实验室准入考试模块,所有新进实验室的师生都要经过该平台的考试,达到90分才可以进行药品的采购和管理。高校也建立了线下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该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并有签字记录。部分高校还建立了实验项目准入制度,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合格并报请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项目实验。
2017年,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多次开展涉及高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等。市教育两委成立了督查组,使实验室安全专项督查工作覆盖全市所有高校。督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加强了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高校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2017年度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79次,对检查出的1 459处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极大地消除了实验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确保了年度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全市高校已制定各类应急预案393个。应急预案根据实验室的学科特点、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制定,包括应急处理工作流程、职责等。各高校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品,组织了培训、演练,共开展应急演练190次,参加应急演练41 474人次,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3 621人次。通过应急预案的建立与演练,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及时进行现场指挥协调、遇险处理、事故救援、整改督查等。
(1) 部分实验室硬件设施条件不足[2]。部分高校的实验室用房屋老旧、面积不足,水电线路老化,供水不足、排水不畅,通风排气系统效果差,化学品存储库房需要改造,监控报警装置需要更新等硬件设施问题。实验室现有条件与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要通过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改造,改善实验室硬件设施条件,为实验室安全提供硬件条件保障。
(2) 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内容繁杂、专业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一项工作,尤其是化学、生物等专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目前各高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以兼职为主,专业化水平、专业技能、精力投入难以满足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需求。要推动各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专职队伍的建设,提高其业务能力,建立相应的职称、岗位提升机制,提高队伍稳定性,为实验室安全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3) 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3-4]。发展是高校的第一要务,但安全是高校的第一职责。受到教学、科研及学生流动的影响,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通过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使“安全无小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深入人心,做到奖惩分明,推动师生从主动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安全主要涉及管理、人、物、环境4个不稳定因素,即管理的疏漏、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当其中2个因素发生碰撞,往往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要针对这些因素开展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对策研究。
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处室协同工作机制; 市属各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学校、校内二级单位和实验室三级管理体系,并与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形成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校的“1+3”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5-6]。
“五位一体”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体系、安全教育体系、安全应急机制。安全管理机构是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安全管理制度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依据; 安全教育是提升实验室安全意识、安全能力的有效手段; 安全检查是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 安全应急机制是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人员、财产损失的保障。
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建立实验室安全文化体系[7-12]。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文化体系包含安全教育课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应急演练、安全准入制度、安全评价体系6个方面。
目前,安全教育的课程开设情况还不够理想,短期内难以从培养方案上彻底改变安全教育课程发展滞后的问题,要通过通识教育、慕课教育等手段,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在学生培养方案中加入实验室安全相关内容,设定学分要求,推动实验室安全必修或选修课程开设,营造实验室安全文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实验室安全课程建设工作的引导,推动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共享。
在实验室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事故影响严重,历来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关注的安全重点。要充分认识到两者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危害,从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管理入手,提升高校实验室对物的安全性认识程度。
除了制定管理制度、配备相关安全设施外,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实验室物的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天津市高校在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平台建设和使用中,对危险化学品购置、存储、使用、处置采用全程闭环管理,有效落实“四无一保、五双管理”。对实验室特种设备要建立信息化档案和管理手段,解决年久失修、年检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问题,确保设备的有登记、有检验、有维修、有记录,操作人员的有培训、有证书、有监督。
实验室环境是保证实验室安全的基础条件,必须改变“安全投入无产出”的观念,加大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对原建实验室按照标准化实验室建设要求进行硬件和环境改造,对达不到改造要求的,要进行使用功能调整。对新建实验室(尤其是化学、化工类实验室),要从标准化实验室的设计、建造出发,采用专业的解决方案;从资源共享角度出发,改变实验室环境配置孤立、单一的缺点,营造实验室的学习与研究环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标准化实验室建设纳入高校新建、扩建、改建实验室的必要审批条件,使实验室符合安全评价标准,杜绝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管理是内容繁杂、专业技术性强的工作,尤其是化学、生物等专业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实验室安全管理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要建立起分级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管理岗位。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成立安全工作专门管理机构,高校则应设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和岗位,并在校内二级单位设立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岗位,满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推动高校开展实验室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队伍稳定性,要进行“教管分离、专职管理”,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职称评聘、岗位提升、待遇倾斜机制,例如针对实验系列职称晋升工作允许安全管理人员从教育管理类进行职称评聘; 参考思政工作人员的政策,给予岗位绩效激励等,为实验室安全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近年来,我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主要集中在校内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安全设施的配备、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等; 而要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还需要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调研、交流。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开展内部、外部的交流和学习,学习国内外高校的有益经验,探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新方法。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必须处理”的理念,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思想,始终坚持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好办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