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互助养老的典型模式与经验借鉴

2019-02-22 03:40金华宝
山东社会科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家庭

金华宝

(重庆行政学院,重庆 400041)

相比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较早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一些符合其本国特色的互助养老模式,比如美国的“村庄模式”“时间银行”等。实践证明,互助养老模式对于缓解全社会的养老压力、实现社区和谐以及促进养老观念的转变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都具有明显的成效*金华宝:《农村社区互助养老的发展瓶颈与完善路径》,《探索》2014年第6期。。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形势已经十分严峻,未来将更加突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我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8亿,占总人口的11.4%。老龄人口不仅规模大,而且发展速度快。预计到202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数将达1.67亿,2030年将达到3.1亿,占总人口的20.4%,2050年将达4.37亿,占总人口的31.2%*潘屹:《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挑战、问题与对策》,《探索》2015年第4期。。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养老功能的急剧退化带来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是我国探索养老服务路径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借鉴国外互助养老的实践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互助养老模式,将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路径选择。

一、发达国家互助养老的缘起背景

由于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类的预期寿命有了显著提高,而生育率却在不断下降,西方发达国家相继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以及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促使发达国家不断探索互助养老模式。

(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为衡量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国际上有一个通行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当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4%,意味着该国或该地区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当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1%,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5%,则意味着该国或该地区进入超老龄化社会。根据这个标准,法国于1865年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此后,瑞典于1890年进入,英国于1931年进入,美国于1944年进入,日本于1970年进入[注]潘屹:《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挑战、问题与对策》,《探索》2015年第4期。。日本虽然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较晚,但其老龄化的速度快。日本早在2010年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就已经达到22.57%,成为发达国家中第一个进入超老龄化社会的国家。相比其他发达国家,日本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不仅快,而且程度还在加深。预计到205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7.84%[注]陈雪萍等:《互助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8页。。继日本之后,美、德等发达国家也即将迈入超老龄化社会。美国2003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4%;预计到2030年,美国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到20%左右[注]张恺悌、郭平主编:《美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33页。。面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发达国家积极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包括互助养老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二)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

家庭是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料的主要场所,家庭照料不仅可以大大节省全社会的养老成本,也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但家庭照料需要照料者付出情感、身体和经济上的巨大代价,也因此出现逐渐弱化的趋势。事实上,老年人养老问题的产生就与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潘光旦曾指出:“中国人一向主张所谓大家庭制,主张‘上有老,下有小’,主张仰事俯蓄。主张未必人人能做到,事实上做不到的恐怕不在少数,但它总是一个标准,太违反此标准的人不免受舆论的指责。英美则主张所谓小家庭制,小家庭制里没有老人的地位,老人尽可以自成一个小家庭单位,与已经成立的子女的家庭划分得很清楚。老人之所以成为问题可以说是从此开始的。”[注]张恺悌、夏传玲:《老年社会学研究》,转引自张琢主编:《当代中国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11页。。随着近代工业革命在全世界范围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大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传统的婚姻家庭受到现代化的巨大冲击,出现了诸如家庭成员违背家庭的期望、家庭成员离家生活、离婚等“家庭危机”[注]张怀承:《中国的家庭与伦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页。。在美国,离婚率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攀升,历经70年代的激增后,1981年达到5.3‰的峰值。此后,这一比率虽然有所下滑,但还是保持在3.6‰的水平[注]张恺悌、郭平主编:《美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页。。家庭危机造成西方传统家庭的动荡和解体,进一步弱化了家庭在养老中的作用。一方面,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人口流动使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越来越多,社会养老保险虽然部分满足了老年人的生活来源问题,但无法解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问题;另一方面,生育率的下降以及由父母与其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的日益增多,也在弱化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让子女往往无力赡养自己的父母。

(三)社会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既是人类社会对优胜劣汰自然竞争法则的自觉回应,又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社会权利的保障。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是西方工业革命与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德国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于1889年就建立了公共养老金制度,雇员依照工资水平按一定的费率缴纳养老保险金,退休后依据雇员工资水平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多少从国家领取养老金。2002年德国的社会保险费率为工资的19.1%,由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一半;但雇主和雇员缴纳的费用仅占社会总保险支出的75%左右,不足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随着人口数量的下降,人口老龄化问题愈发严重,养老金支付面临极大的压力。有专家指出,要么积极鼓励生育,要么大量引进外国移民,要么对现行养老体制进行彻底的改革。否则,50年后的德国将陷入全面危机[注]张啸主编:《德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85页。。其他发达国家也是如此。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支出逐渐增加,负担日益沉重;社会保障费率的不断提高已经引起公民对政府的不满。日本为缓解养老金支付压力,在延长养老金缴纳年限的同时逐渐推迟养老金的支付时间。

二、发达国家互助养老的典型模式

发达国家因为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所以在发展和完善本国的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很多实践上的探索,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形成了带有本国特色的多元互助的社会养老模式,比如德国的“多代居”模式、美国的“村庄”模式、时间银行等。

(一)德国的“多代居”模式

在德国,比较多的人喜欢单身生活,家庭规模小,家庭的养老功能弱化,加之德国老年人普遍有着较强的独立意识,不愿意在养老机构养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有行为能力的老年人自愿结合起来互助养老,形成了互助养老的“多代居(Multi-Generation Housing)”模式。这种模式最早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后规模逐渐扩大,现在德国官方统计的“多代居”有500个[注]乔琦、蔡永洁:《非血缘关系的多代居——德国新型社会互助养老模式案例及启示》,《建筑学报》2014年第2期。。在德国,互助养老的“多代居”模式又大体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公寓式“多代居”模式,另一种是家庭式“多代居”模式。

公寓式“多代居”互助养老模式,就是将老年人集体自建或开发商租售的公寓营造成一个社区单元,生活在这个社区中的老年人虽然年龄不同、来自的家庭不同,但养老的共同需求让他们自发集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养老共同体,彼此间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以互帮互助的形式满足各自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需求。这种公寓式的“多代居”养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注]乔琦、蔡永洁:《非血缘关系的多代居——德国新型社会互助养老模式案例及启示》,《建筑学报》2014年第2期。:一是有相应的法律保障,生活在公寓中的老年人既有享受来自集体帮助的权利,也要对集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这样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二是入住自愿,生活在公寓中的老年人可以自愿选择加入或退出,同时对新加入的成员有决定其是否加入的权利,从而保证了这个养老共同体的凝聚力;三是公寓的户型多样,充分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消费能力老年人的使用需求;四是入住老年人的广泛参与,为尽可能地满足入住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在建造多代居公寓时从前期的设计策划,到中期的具体施工,再到后期的日常管理,均鼓励住户不同形式的参与,既最大程度满足了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又让彼此间不同的需求得到了有机的整合,保证了该模式运行的可持续性;五是有足够的公共交流空间,包括公共庭院、公共活动室、走廊、阳台、种植园等。公共庭院既是入住老年人最大、最主要的户外活动场所,又为大家提供了户外聚会的空间。公共活动室是入住老年人最主要的室内交流场所,为住户固定例会以及日常交流提供了空间。这些公共空间保证了入住老年人之间的日常互动交流,促进了互帮互助养老共同体的形成和稳定。

在德国弗莱堡,还有一种叫“三代同堂”的互助养老公寓[注]菖蒲:《德国老年人的互助模式》,《老同志之友》2016年第23期。。这是由当地政府和福利机构出资建造的福利公寓,入住对象是孤身老人和单亲家庭,由出资方雇专人管理和打扫卫生。这样组合的“三代同堂”对入住的单亲家庭和独身老人都有好处。对老年人来说,既解决了因腿脚不便而导致的诸如采购生活用品、收拾清洁、冬天铲雪等重体力活做不了的苦恼,又有人陪伴和说话,解决了他们的精神寂寞问题。对单亲母亲或父亲来说,既解决了上班时小孩无人照顾的苦恼,又减轻了一些家庭轻体力活。对双方来说,这样的公寓可以把之前残缺的家重新变成一个完整的家,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也让老年人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

在德国,除了这种公寓式的“多代居”互助养老,更多的是家庭式的“多代居”互助养老,这种家庭式的代际互助养老也大体上分为两种形式[注]王玉龙:《德国的互助式养老》,《社区》2012年第12期(上)。。一种是代内互助养老,老人可以不用去住养老机构,而是在自己家里,由年轻一点的老人牵头组成一个互帮互助小组,轮流到每家举办活动,一起做家务,一起聊天,甚至一起外出旅游。这种由老年人自发形成的小团体互助养老,不需要政府出资,而且效果很好。另外一种是代际互助养老,主要形式有大学生与老人的“同居”互助。在德国,大学一般不提供住宿,学生都需要自己租住公寓。有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可能负担不起房租,与此同时,一些老年人在儿女成家搬走后,自己独守大房子。为此,学校所在城市的民政部门和大学服务中心一起牵线,介绍大学生到独身老人家中居住,不收房租,但学生要为老人承担一些重体力活,比如打扫花园、冬天铲雪等。这样的方式不仅减轻了部分大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也为老人们提供了很多生活上的帮助。

(二)美国的“村庄”模式

村庄模式的“村庄”并非我国行政区划意义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而是一种非营利性的会员制互助养老组织。2001年在波士顿首次出现,名叫比肯山村庄(Beacon Hill Village)。此后,“村庄”在美国多个州发展,到2015年已有170个村庄,分布在美国40多个州,为近3万名老年人提供服务,另有160个村庄正在建设中。与此同时,村庄模式还逐渐扩散到澳大利亚、荷兰等国[注]张彩华、熊春文:《美国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村庄”模式的发展及启示》,《探索》2015年第6期。,成为影响力仅次于时间银行的互助养老形式。

(三)日本的邻里互助网模式

日本受东方文化的影响,家庭观念较欧美发达国家浓厚,老年人更愿意在家里养老。但少子化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独居老人越来越多。为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日本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如设立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修建各种适合老年人的娱乐设施,组织志愿者为社区老人提供陪伴、送餐等服务。另外,日本的老年人还自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和配合社区养老活动,相互扶持和帮助,对社区内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形成邻里互助网络[注]陈竞:《邻里互助网络与当代日本社会的养老关怀》,《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这种邻里互助网络是由居住在社区内65岁以上的老人自发成立并管理运行的协会组织。社区中的中老年居民特别是家庭主妇和退休人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加入协会,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从而保证协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对于那些缺乏自理能力的独居或寡居老人,因为有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扶持以及志愿者的帮助,这样的协会也更加稳定。协会通过援助与互助的方式协助照料会员的起居,并举办邻里聚会、体育健身、户外旅游、聚餐等活动来达成彼此间交流信息、分享经验、排遣孤独、充实自我的互助目标。会员主要是生活在社区里的老居民,彼此之间比较了解,对社区里的各种情况也比较熟悉,相同的生活环境让大家有很多共同的话题,在一起交流时既放心而且交流的话题也更有针对性。协会经常组织邻里聚会、社区联谊等社区交流会,在喝茶、聊天、吃点心的过程中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同时掌握会员的实际困难和切身需求。每次活动的场所由本次活动的主办者提供,参加活动的人员主要是主办者的亲朋好友或熟人。活动的主办者和协会的负责人会将每次活动中大家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下来并迅速应对。活动所需的费用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如向地区志愿者中心申请活动补助。另外,参加活动的人每次也会主动缴纳一定的活动费用。

邻里互助网不仅帮助了很多需要救助的病患老人和高龄老人,部分消解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本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而且从行动上诠释了老有所为的积极老龄化理念,构建了老龄化社会下新型社区人际关系。

(四)时间银行模式

时间银行是一种互助性服务平台和中介,并非通常意义上的银行。这个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埃德加·卡恩(Edgar S.Cahn)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1990年第一次在美国付诸实践。此后迅速发展,现已扩散到全世界6大洲的30多个国家,成为影响力最大的互助养老模式。在美国,现有200多家以时间银行为名的服务积分组织,虽然这些组织的会员人数不断变化,但始终保持在1.5万人左右。在英国,有2万多人参加了时间银行的积分服务,累计储蓄时间130万小时[注]陈雪萍等:《互助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63页。。

时间银行模式的实质是通过劳动价值的延迟支付以达到互助共济的目的。该模式以社区中的高龄和病残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低龄、健康老人以及其他年龄段的志愿者为主要服务提供主体,以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为主要服务内容,以社区为主要服务区域,采取年轻的帮助年老的、低龄老人帮助高龄老人、健康的帮助患有病疾的等代际互助形式开展志愿养老服务,同时借助一定的平台将这些服务时间以小时为单位存储起来,等到服务提供者年老时可以提取“时间”以获得他人等量的服务。时间银行模式体现了互助养老的志愿服务和非营利性本质,对服务的供需双方都是有益的。于服务的提供者而言,时间银行模式既为其积累了将来可以使用的养老服务,也为其提供了助老服务与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于被服务者而言,这样的服务既不会增加其养老负担,又从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时间银行模式在各国的发展程度不一,有些规模很小,仅仅在社区范围内实施,参与者多为本社区的常住居民。有些规模较大,运营成熟,有全国性的“总行”和专职雇员[注]陈雪萍等:《互助养老服务理论与实践》,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63页。,如英国的RGTB(Rushey Green Time Bank)、日本的NALC(Nippon Active Life Club)、美国的PIC(Partners In Care),它们有来自个人、企业、基金会、政府机构等的捐款与合作,资金来源较为稳定,并且制定了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时间银行模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较为成熟,不仅有系统完善的过程管理,而且有法制保障,有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运作、资金支持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支持,对资金来源、服务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服务技能培训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时间银行模式鼓励代际互助,有助于年轻一代养成良好的尊老爱老风尚;倡导邻里互助,有利于克服陌生人社会互不往来的冷漠现象,为需要帮助的人和愿意提供帮助的人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丰富了社区生活,拉近了社区居民间的关系,传承和发扬了邻里之间相互关爱的优良传统。

三、发达国家互助养老的实践经验及其启示

中国乡土社会长期存在互助养老形式并发挥作用,“义庄”就是一种家族式的互助养老。高和荣、张爱敏通过对闽南地区的调查发现,该地自20世纪初以来互助养老就比较普遍,而且在实践中形成了宗族型、姻亲型、邻里型、社区型等多种形式[注]高和荣、张爱敏:《中国传统民间互助养老形式及其时代价值——基于闽南地区的调查》,《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20世纪90年代初,在天津、杭州等地一些老人成立“老年人互助组”“老年人组合公寓”,自发互助养老。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前屯村利用村里闲置的校舍建成“互助幸福院”,供村里老人集中养老。此后,互助养老“农村幸福院”模式在全国很多地区推广。这些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养老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不足,缓解了制度化社会养老保险无法解决的矛盾,丰富了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路径,提升了老年人的福利水平。但在实践中还面临很多问题,阻碍和制约了互助养老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虽然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养老传统与我国国情不同,但老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老年人互助自养及在地养老的趋势等都有相似性,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推动互助养老发展的经验对我国也有借鉴意义。

(一)互助养老被实践证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养老方式

发达国家较早步入老龄社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美、日、德、法等国的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虽然如此,但更多的老年人还是倾向“在地养老”,有调查显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多达93%的美国65岁以上老年人愿意待在自己家中养老[注]Feldman, P. H., Oberlink, M. R., Simantov, E., Gursen, M. D. A tale of two older Americas: Community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Center for Home Care Policy and Research,2004,pp3.。为此,美国政府实施了一项“以家庭和社区为基础的服务(Home- and Community-based Services)”,保障的对象是那些低收入老年人,其他老年人只能从私营机构购买养老服务,但费用昂贵,许多中等收入的老年人难以负担。在这种情况下,由中等收入老年人就自发形成了第一个互助养老组织“比肯山村庄”。此外,在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过程中,美、日、德等国逐渐把自助、互助与国家保障、社会保障相结合的理念转化为制定养老保障政策的基本理念。比如德国在2006年推出“多代公寓”计划,从2007年起3年里投入8800万欧元[注]张啸主编:《德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63页。,支持各地新建、改建几代人共居型公寓,以促进代际间的沟通交流,强化全社会的团结互助氛围。我国对互助养老农村幸福院建设给予资金支持,2013年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农村社区每兴建一个互助养老项目给予3万元补助。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发展互助式养老。

(二)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互助养老中的作用

一方面,积极支持和引导互助养老团体的组织化建设,实现互助养老的组织化发展,将分散的、原子化的互助养老个体或小群体按照一定的规则或程序集合起来,建立互助养老方面的非政府组织,以集体的力量推动互助养老的持续发展。比如在欧美国家,规模较大的时间银行一般都有全国性的“总行”和功能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这样的组织化发展,既可以让互助养老团体享受到政府对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政策性支持,又有助于整合社会上的个体或群体,让他们结合成为互助养老的共同体,通过对组织成员需求的有组织回应形成“集体感”以提升成员的归属感与互助责任感。

另一方面,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美、日、德等国,正是因为有众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养老保障,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严重的老龄化压力[注]张恺悌、郭平主编:《美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144-146页。。首先,非政府组织既帮助政府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又可以帮助公众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在一些西方国家,如美国等,非政府组织为社会保障提供的资金约与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相当。其次,众多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部分承担了养老保障方面的具体实施职能,对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沟通政府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不少非政府组织直接从事老年服务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服务,在老年服务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注重发挥邻里间的互助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程度最深的国家。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日本政府积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注重发挥邻里间的互助,探索邻里关系网互助养老模式。今天生活在农村的日本人大多保留着邻里相熟的习惯,在城市社区邻里间的交往虽然少了很多,但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正在推动都市社区邻里互助关系网的构建。在我国,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这“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人们从熟悉得到信任。这样的信任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注]费孝通:《乡土中国》,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9-10页。。生活在这样的熟人社会里,邻里间的互助丰富而多样,比如劳动力的互惠互换、社会关系资本的互惠互换、亲朋好友一起共谋发展机会等。在农忙时节,亲戚与邻里之间的劳动力互换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今天我家帮你家,明天你家帮我家,主人家只需准备饭菜,根本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这样的互帮互助在调动和整合社区资源、提供经济救助、表达情感支持、承担社会风险和抵御外来压力等方面已经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注]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6页。。民间互助的这种社会功能,对于我国在“未富先老”、财力有限情况下全社会养老服务的暂时缺位,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填补。但随着社会的日益现代化,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日趋多样化,更多的农民离开了农村,从事非农行业,留在农村务农的也多采用机械进行耕作。机械的采用减少了邻里之间联合生产的必要性,劳动力的互惠互换也越发少见,这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导致邻里关系的疏远。不仅在城市社区邻里间的社会功能呈现出弱化趋势,农村邻里关系也在逐渐淡化。国内外已有的实践都已经表明,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重塑和构建新型邻里关系,要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文化建设为载体,通过新型邻里关系的构建形成敬老、孝老、助老、用老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志愿服务在互助养老中的作用

(五)重视家庭的代际养老功能

在讨论英国的“安老”设施时,潘光旦曾建议“安老”场所应坚持家庭化的原则。他认为,在工业化国家里,要真正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有效途径似乎只有两条:一是机械工业制度的重新安排;二是家庭制度的另行调整[注]陈功:《社会变迁中的养老和孝观念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第33-34页。。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了,西方发达国家逐渐认识到家庭在解决养老问题中的积极作用,在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时,已经在重新思考家庭的代际养老功能,积极促成大家庭的出现,德国的“三代同堂”福利公寓就是很好的例证。生活在这样公寓里的孤身老人和单亲家庭组建了一个完整的家,年轻人可以陪伴老人,老年人可以照看小孩,形成了家庭的代际分工,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在美国也日益受到重视。今天的美国老年人正在发起一场“go home”运动,众多美国老年人离开养老机构回到家庭。这场运动也被称之为家庭养老的回归[注]张恺悌、郭平主编:《美国养老》,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第128页。。

在中国传统社会,家庭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单位。在家庭里,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成长的责任,儿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样的代际互助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养老方式,有着非常好的优势和做法,正如金融时报所指出的:“中国拥有紧密的家庭关系。在中国,赡养老人属于家庭责任,65岁以上人口中约有2/3与子女共同生活。年逾80岁的老人中只有1%住在养老院,而在美国这一比例为20%。”[注]大卫·维莱茨:《中国应警惕“未富先老”和性别失衡》,刘彦、牛薇译,《金融时报》2005年11月11日。对于这样的好做法和固有优势,却面临破坏的可能。因为在构建国家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时,就有人提出:“让养老从原来家庭和代际的角度脱离出来,让每一代人可以从自己工作起就积累自己的未来。让每一个劳动力都可以为自己的晚年负责,而不要让儿子、女儿、孙子去负责。因为从劳动供给的角度讲,他们是全社会最有效、最有生命力的劳动供给者,想方设法把他们解放出来,是养老保障体系改善的初衷,也是社会保障体系重塑的根本。”[注]《如何破解“养老难”》,《光明日报》2016年2月18日。国内外已有的实践都反复证明,用社会养老代替家庭养老,既不能有效解决社会的养老问题,还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导致“福利陷阱”。家庭养老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根本途径。1982年5月在亚太地区老龄问题政府间预备会议上,大会秘书长柯里根说:“随着各国工业化和都市化,许多国家的家庭遭到破坏,对老年人产生可悲的后果。希望中国在工业化的同时,创造出整套处理好家庭关系的办法,树立正确对待老人的榜样,这是对人类社会的一项重大贡献。”[注]陈功:《社会变迁中的养老和孝观念研究》,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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