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琴霞 张 欣
(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南湘潭 411201)
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已经逐渐成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而特殊教育教师是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国家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也愈加重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各地要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并且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应该纳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目标,逐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建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机制,建设特殊教育师资,通过各种方式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1]。近年来,在国家政策以及各方的努力下,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发展已经从量的增长逐步转变为质的提升,但是在整体发展的局势下出现了个体发展的困境,影响了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随着特殊教育事业的推进,特殊教育对象数量不断增加,类型不断细化,对教师的专业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促进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966年发布的《关于教师地位之建议书》把教师确立为专业人才,它提出:应该把教育工作视为一门专门的职业,并且要求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与技能,要通过持续不断的专研来维持自己的业务水平[2]。由此,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在绵绵不断的开展。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动态概念,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研究视角给出了不同的见解。沈立指出,教师专业发展是个体由专业不成熟到成熟的主动转变过程;张继成则认为,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在职业生涯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并且不断反思不断研究的持续发展过程[3]。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一般教师发展的共性以及自身职业的特殊性,指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通过持续不断的反思、研究与训练,获取专业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发挥专业自主,形成高尚的专业情操,不断成为一个良好的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
(一)职前培养不完善,职后培训不健全。教师培养包括职前与职后两个方面,职前培养是通过有系统有组织的教育培训,获得教师资格,为入职做准备,这是教师入职的基础与前提。职后培训是在教师任职之后通过各种手段对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使其能够适应教学环境,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学历层次。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职前培养层次已经从专科院校逐步提高到本科院校,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积累起来的相对传统的培养模式,职前培养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高等院校里的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比较偏理论方向,和实践联系不紧密。另一方面,学生大部分的时间在学校里学习静态知识,而较少去一线特殊教育学校见习、实习,缺乏实际操作的技能技巧,也没能将所学的知识更充分的应用于实践,所以,在刚入职的时候会感到无可适从。另外,在职后培训上,由于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经费投入不足,教师参加培训的机会比较少;培训形式单一,一般都是集中性的短期培训,教师很难获得持续发展;培训内容空洞,多为讲座式笼统宣讲,不具有针对性,教师也无法有效地同化知识;一些培训机构缺乏专业性,不能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4]。
(二)角色认同感偏低,专业成就感缺失。虽然特殊教育事业在不断取得进步,但社会对它以及从事于这一行业的教师评价还普遍较低甚至存在误解,认为只有不太专业或是闲置的老师才会从事于特殊教育,这种社会公众态度会让特殊教育教师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失落感,于是,对自我职业的认同也越来越低。目前,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人数还相对比较匮乏,师生比例紧张,这就需要教师承担较重的工作任务,压力倍增,再加上特殊儿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这些儿童进行教育或康复是一个长周期的、循环重复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见效十分缓慢,所以和普通教师相比较,特殊教育教师很难从学生身上获得职业成就感[5]。另外,教师在专业理解方面,认知还比较模糊,没有意识到特殊教育的特殊性,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技能既包括普通教师所具备的技能也包括其它的“专业技能”,比如手语、盲文以及其它康复类技能,这就造成有些教师的知识技能储备比较片面,对教学工作力不从心,间接降低了职业成就感。逐步消退自我发展的主动意识,限制专业发展。
(三)科研意识薄弱,科研能力欠缺。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但目前一线特殊教育教师在这方面专研还不够,科研层次不高,主要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而且教师很少进行个体科研活动。这首先是因为教师科研意识薄弱,缺乏内部动力,大部分的科研行为都是由职称评定驱使的,这种外部动机具有较强的功利性,不利于个体自主发展意识的养成,由这种动机驱使的教师往往把科研当作一种不必要的负担,很少有人把它当作自己的一项兴趣,认为做科学研究是学者和研究者们的事情,自己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其实,教学和科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教师在教学中发现问题,通过科研,把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这样更有利于教师认清问题事实,从而更好的指导教学教育工作,提高自己的专业性[6]。其次与学校的管理制度也有关系,学校没有把科研作为一个重要的维度纳入评价体系。由于较少进行研究,缺乏训练,造成了教师科研能力不足,限制了教师专业发展。
(四)专业水平不高,专业素养不够。特殊教育学既有教育的基础性又有教育的特殊性,它对从事于特殊教育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专业标准。我国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正规专业机构培养教师,相对比较匮乏,造成了很多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普校教师进入特殊教育行业,并且,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比例很小,双师型教师更是少之又少。虽然近几年国家正在大力倡导培养师资,我国特教教师专业标准也规定:准备成为特教教师或获得特教教师专业资格证者需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但是目前特殊教育教师的学历水平整体偏低,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教师过少,不适应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6]。在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明确指出,特殊教育教师要经过严密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此标准是国家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基本要求,是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但在有效落实方面,和“应然”的状态还相差甚远,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7]。
(五)专业引领模糊,发展动力不足。维持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动机是行为的促发因素,动力不足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制约不容忽视[4]。首先从外部支持来看,部分教师有自主发展的意愿,但由于自身条件和资源的有限性,找不到发展的路径,缺乏专业指导,造成了不知从何发展不知发展什么的局面。另外,时间、精力、经费等也影响了教师专业发展,近年,特殊教育经费逐年增加,但是师生比一直高居不下,这就导致教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日常教学中,很少有时间去实现自身发展。教师长期处于一个封闭式的环境中,缺乏流动性,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加之社会以及家长对教师的期待过高,薪水水平过低,教师职业压力过大,自主发展意识也被磨灭。然后从内部动机看,信息社会的发展对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教育理念不断更新,教学手段更加先进,教育内容也在不断扩充,有很大一部分教师尤其是年龄偏大的教师不太适应这种发展变化,所以就得过且过,不去发展;还有些教师自认为自己以前学习的知识已经足够应付目前的教学情景,所以也缺乏发展动力。
(一)完善培养制度,增强培养的时效性与针对性。在职前培养方面,只有高等师范院校全面改革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模式,才能培养出高标准的特殊教育教师,为他们的专业发展奠定基础。首先要改革院校的培养目标、课程结构。目标的制定要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各地的实际情况,在专业设置上细化方向,使培养的人才更加专业化,在课程设置上,除了一些师范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外,增加一些康复类、医学类的知识[8]。其次,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要有连续的实习时间和周期,更好地了解专业现状以及更充分地将课堂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成为一名合格的毕业生。在职后培训方面,要体现时效性,不仅要培训理论知识,更要加入实践技能内容;建立规范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制度和评估制度,开展有别于普教的培训,培训可以分类进行,比如按教师分类培训,分为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培训,按学生分类培训,分为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培训等等,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培训要体现终身学习理念,定期举行,让培训成为教学常态;可以通过社会集资的形式解决经费问题,让教师有机会参加培训。
(二)建立激励体制,提升教师的成就感与认同感。首先要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使教师能得到应有的理解与尊重,教师自身也要形成一个正确的自我认知,只有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进取不断创新,顺应社会与科技发展的趋势及时拓展和更新专业知识与技能,才能在这一行业长久的走下去。另外,可以对教师进行体验式培训,亲身感悟,一是通过学校设计活动,体验学生的困难,比如可以看手语写句子,看口型说话,体验盲童、聋童的生活。二是通过家庭访问,体验家长的难处。体验活动后,教师可以相互交流讨论,换位思考,想一想“如果我是这些学生或者家长,需要什么帮助”,以此提高教师的责任感和共情心,激发工作的热情。要使以上措施得到更好的发挥,就应该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尤其在职称评定上,借鉴普校评价机制,凸显特教教育的特殊性,有针对性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通过奖励机制,提升教师的工作质量[9]。学校管理也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减轻教师压力,关注教师身心发展健康,使教师在一种轻松愉悦没有心理威胁的环境中实现专业发展。
(三)加大科研力度,强化教师的科研意识与能力。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师专业成长迫切要求教师角色从传统的教书匠向新型研究者转变。首先是教育研究部门要委派优秀人员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工作指导,解决教师不知从何做起的问题。然后学校与学校之间可以成立委员会、组织会,提供相应的教研经费,定时定期进行优秀论文评比,给教师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创造更为广阔的资源平台,提高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之间也能相互交流,提高合作意识。再次,特殊教育学校可以和高等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完成科研项目,高等院校教师充分利用其深厚的理论功底,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充分利用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各自发挥自身优势。最后是学校内部,改革评价制度,提高科研所占比例,鼓励教师进行科研创作,教研室也应发挥其作用,成立科研小组,营造科研氛围,教师自身也要意识到科研的意义,多看一些专业书籍,利用信息网络环境的便利,关注专业前沿,善于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提炼成科研课题,提高专业敏感性。
(四)健全专业标准,加强教师的专业素养与技能。制定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特教教师的,最终归宿也是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这一标准的颁布为教师发展指明了方向,弥补了特殊教育领域教师资格认证标准的空白。但是在具体规定方面还比较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比如在标准的第三部分实施意见里面,提出了开展特殊教育教师教育的院校要科学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方式,重视社会实践和教育实习,这里的课程就没有指明是针对聋童、盲童、或是其它类型的特殊儿童,而且随着特殊教育的快速发展,特殊教育对象也在不断增多,类型逐渐细化,对教师要求越来越专业化,所以,应对这种趋势,可以采用分类标准,细化资格认证种类。其次,我国制定的标准是在职前期对教师进行专业认证,职后比较欠缺,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制定相应的职后标准,使教师的职业发展生涯形成一个连续的统一的整体。在标准的具体落实上,可以在一些重点师范院校开设相应的本科、硕士、博士特殊教育专业课程,提高学历层次;在一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教师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定期汇报、读书交流等形式来检验成果,制定合理的评定制度,对标准内容规定做出细致评价,切合标准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10]。
(五)构建合作机制,激发教师的发展意识与动力。首先,特殊教育学校和高校建立有效的循环合作机制,高校研究员可以定期到特殊教育学校讲学,充分利用自身深厚的专业功底,给特教一线教师带去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指导教师专业成长;特教学校也可以安排教师定期去参加高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修养,通过这种相互合作的方式,激发教师发展的动力。其次,校与校之间构建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资源平台。由于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再加上相关制度还不完善,特教教师的工作环境不像普校一样灵活,通过联合各个学校,教师与教师之间可以相互交流,借鉴别人的教学优势,扬长避短,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再次,特殊学校内部要建立一种合作关系。成立学校内部小组,请优秀教师做组长,各组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小组发展计划,拟定长期短期目标,此外,学校要提供外部支持,建立合理的讲评制度,激发教师发展的动力[11]。
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影响教师发展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我们应该正视教师发展面临的这些困境,深入分析,不断去探索、完善。充分联合各方,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激发教师自我发展动力,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好的服务于特殊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