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燕丽,郭 茜,吕 芳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陕西西安 710062;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西西安 710061;3.西安市第一保育院,陕西西安 710054;4.陕西定边县第三中学,陕西定边 718699)
1945年毛泽东在评价陕甘宁边区的历史地位时指出:“我说陕北是两点,一个落脚点,一个出发点”“陕北已成为我们一切工作的试验区。”[1]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局部执政的“示范区”和“试验区”,陕甘宁边区的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等各项建设对其他根据地,及近现代中国学前教育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保教合一”的教育实践进行总结分析,以期管窥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发展儿童保育的工作情况,并对其现实意义进行探究。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在陕甘宁边区许多的革命志士为了革命事业抛家弃子,到前线抗日。为了使他们能安心抗战,培养新中国的后代,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南门外柳林子成立边区政府托儿所,开始了边区的保育事业。与此同时,为了保护国家后代,1938年3月,由各方妇女界发起,在武汉成立了战时儿童保育总会。陕甘宁边区妇女界及热心保育事业人士,于7月成立战时儿童保育会陕甘宁边区分会。边区保育分会成立后积极筹备创设保育院,以边区政府托儿所为基础,经改组、整顿、扩充后于1938年10月2日,正式命名为陕甘宁边区战时儿童保育院。保育院行政由边区政府领导,业务由边区保教分会领导。毛泽东为保育院题词“好好的保育儿童”。
1938年11月10日,由于敌机轰炸,为了儿童安全,保育院迁移至安塞小草峪。为了满足扩充儿童的需要,由边区政府中央妇委捐款,在延安北门外李家洼新建50孔石窑和30余孔土窑。新院落成后,保育院于1940年9月迁入延安新址。1941年8月,女大托儿所、中央统战部托儿所并入保育院,大批的知识分子妇女充实到保育队伍中,组织机构也进行了大的调整,保育院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1945年6月,在抗战总反攻前夕,边区政府成立了“第二保育院”后,将边区战时儿童保育院改称为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1946年11月,胡宗南部队进攻延安,边区环境紧张,保育院迁到瓦窑堡,分散安置在几个村庄里。1947年3月,形势愈来愈紧张,保育院经绥德向东迁移,后转移至河东山西临县王家沟。延安收复后,于1948年9月迁回原址。1949年11月1日保育院迁至西安。1950年底,改名为西北儿童保育院,由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领导。1955年6月迁至西安市建西街,同年11月改名为西安市第一保育院,由西安市教育局领导。
本文所指为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自1938年10月成立至1949年11月迁至西安前的保教工作实践。
为了“好好的保育儿童”,本着“一切为孩子”的办院宗旨,保育院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保教合一”的实践探索。保育院初期以解放妇女和保育儿童为初衷,主要任务在保育。后来保育院提出“锻炼儿童革命的观点与作风,培养儿童活泼愉快的心情,健康坚实的体格,陶冶勇敢老实的个性,增进儿童智识训练,手脑并用,使成为未来中国健全的主人公”[2]的教育方针,儿童保健与教育成为保育工作的中心工作。“保育工作的两个工作重点,那就是儿童保健与儿童教育。因为我们保育儿童,并不是养一群肥胖的不懂事的小山羊,而要训练为手脑并用、聪明活泼的新中国的小主人。因此不仅要求我们注意儿童健康的正常发育,也要求我们注意其心理健康的正常发育,使儿童在智慧领域里得到充分扩展之机会。”[3]要实现促进儿童身心发展的目标,必须将教育与保育工作紧密结合。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保教脱节情况十分严重,保教人员对保教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选用标准不同,“教师不问生活,保姆不关心教育”,在孩子的习惯养成上,保姆一套,教员一套,使孩子无所适从,保育工作目标难以有效达成。
为了解决保教脱节的问题,保育院探索多种途径促进保教结合。
第一,开展思想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保教合一”意义的认识。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工作人员明确保育工作一项重要的革命事业,保育儿童就是培养后备力量,以奠定新中国的基石,通过教育使工作人员能安心工作,提高通过学习提升水平的动力。“1947、1948年保育院提出‘变全体保姆为教员,大家都来教育孩子’的口号。经过试验,成绩很好。”[4]
第二,建立健全机制,推进保教合一。保育院在1943年9月进行了机构调整,将保育和教育二科合为保教科,保姆和教员在儿童的生活和教育上具体分工、共同负责。保育员的主要任务是从儿童生活管理上保证儿童的健康。幼稚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从教育中养成儿童生活的良好习惯,并发展其心智。两者之间关系密切,保育员要保证儿童的健康,就必须懂得如何矫正儿童的不良生活习惯,就需要幼稚教师的帮助。幼稚教师要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就必须了解儿童不良习惯所在,需要保育员的帮助。1945年春季,试行班主任负责制,每班设班主任一人,领导教育干事和生活干事,对全班工作做全盘的领导,并将领导幼稚教育的重点由科上转移到班上。试行半年后,工作效率仍不高,因此恢复了原来的班长制,撤销了生活干事和教育干事的职位。在保教科的领导上,增添了一个教育干事,负责联系上的工作,既负责教育工作,又负责保育工作,这样执行的结果,有效克服了保教脱离的现象。[3]与此同时,保育院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用制度保障保教合一。设置合二为一的保教科后,保教科可以直接领导、调配保育员和教员,将二者的工作有机协调起来。同时,将保育员和幼稚教员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形成二者的合作机制。如在幼稚教员职责中,要“协助保育员维持秩序”“注意保育员教育儿童的方法,随时指导他们对儿童教育适当的处理方法”;保育员则要帮助教员维持秩序,引导儿童游戏等。[5]教员和保姆之间,实行“对象制”(即一个教员对五个保姆),教员同自己所对的保姆对孩子的生活教育、清洁卫生及一切习惯的改正,共同负责。教员对其所对象的保姆在文化上的帮助、政治上的提高、生活上的关照,更是直接负责。
第三,加强保教人员队伍建设,保障保教合一。首先,通过多种形式的培养,提高保教队伍业务素质。保育院成立初期,全院职工组织了俱乐部,职工一切教育工作通过俱乐部进行,由保育分会宣传科领导。按工作同志的文化水准及工作时间,将全体分为三组,每组提出不同的任务。“甲组完全自己看书,经常有系统的讨论研究各种问题。乙组由甲组同志负责指导看浅近的书和讨论各种问题。丙组则按时听课,由甲组或院外同志负责教授,每星期上三个钟头的课。此外还有唱歌、时事报告等在内。课程有国语、算术、常识、卫生及保育法等。”[6]保育院在1943年前后实行“八小时工作、三小时生产、两小时学习”的制度,学习分高级、低级两组。保教科高级组学习内容包括政治教育和业务教育(保教常识和幼稚教育,同时配合实际,开会讨论);保教科低级组主要学习文化业务课(采取文化与业务统一的学习制)、技术课(学习教导孩子一般的技能如叠纸、编物、算数等)和每周一次的时事报告(有时开时事讨论会等)。为了鼓励学习,保育院组织一年两次的期考,成绩优良的给予物质奖励。同时,把学习看成与工作、生产同等重要的事情。通过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文化业务和政治水平,消灭了文盲。[7]
通过定期的班务会议、检查,开展相互批评的方式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在教育过程中,讲究方式方法。对保姆的培养提出“因保姆多是家庭妇女或是农村出来的农妇,故多采用个别谈话方式,诱导其思想,绝对禁止强迫与命令”。[8]在教育过程中,结合培训目标要求,强调理论与实践结合,加强实践技能的培训与指导。
除了在工作中的业务学习外,保育员的教育还有其他方式:脱产的系统培训,一般为两三周;结合工作需要,教与做交错进行,带有即学即用的性质,如孩子患某种疾病,便在保育员护理孩子时授以必要的技术,再如幼稚教师先将幼稚课程如唱、游戏或单元课程或矫正儿童不良习惯的方法等教给保育员,再由保育员教儿童;由卫生部门或保育委员会举办保育训练班,一般为半年到一年,内容包括文化、政治、卫生、儿童心理、保育常识和保育工作经验。方法包括课堂教学与参观、实习等。[9]保育院自1938年至1946年,前后八年时间共培养至少500名以上的保育人才[3],为提高保教工作质量提供了人力保障。
其次,通过提高保教人员的地位,提升其工作积极性。通过提高保教人员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逐步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提升保教人员工作积极性。农村妇女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提高到一定程度时,可以提升为保育班长、幼稚教师或护理员,或派出进修学习。考核优秀者可以评为模范工作者。同时,提高保育员的思想认识,给予保育员听政治报告及入党校学习的机会,参加模范工作者选举和妇女座谈会等,提高其政治待遇。在物质待遇方面,为保教人员提供生活的基本条件。在保育院成立初期,人员津贴为,“院长三元,科长二元半,保姆指导员三元半,保姆三元,杂务工作人员一元至二元”[6]与当时“边区行政长官每月最高津贴5元,各县县长每月津贴2元5角,每天粮食1.25斤,菜钱4分”[10]相比,保教人员待遇是不低的,且保姆的待遇比一般工作人员优厚。及至延安各机关工作人员取消津贴制度,保姆仍享受被服和伙食方面的福利,在津贴方面,以工作年限长短规定,服务于保育院十年以上的,最高标准为每年一石小米。这样,保姆的生活还是比较可以的。[11]另外,通过丰富生活,组织娱乐活动等,极大地鼓舞了工作人员工作热情,使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四,通过因地制宜的课程实践,实现教育与生活的紧密结合。保育院坚持儿童教育主要是生活教育的理念,注重在生活中培养儿童的优秀品质,提高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坚持根据现实的条件对儿童进行教育,不论儿童生活在何种环境里,他们所接触到的、听到、见到的,全是教育的内容;通过鼓励和表扬、培养模范儿童、自己管理自己、比赛等形式,促进孩子的成长。
在具体课程内容和教育方法上,1939年前试行“不采取课程限制的兴趣教育”。因为没有系统性,计划性,1940年后尝试用课表进行教学,但是又出现了约束儿童自由兴趣,抑制个性发展的倾向。于是,采取了“课表+兴趣”的形式。1942年后,采用了单元教学法,根据儿童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关于自然常识和社会常识方面的内容,确定单元内容,每个单元两周左右时间,与儿童生活紧密相关,便于儿童联系与掌握。
实施“保教合一”后,“无论在孩子教育上,生活习惯的改正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保姆和教员之间的关系上,也有进一步的改善”“步调一致,关系团结,尤其在一个会议上讨论问题,互相提供意见,友谊的批评,改正了过去各行其事和各自为政的毛病。”[9]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所探索的儿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为新中国学前教育的基石。[12]“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原则得以在幼儿园教育中确立下来。
保育院“保教合一”的教育实践探索是“陕甘宁边区教育的两大特色,即浓郁的政治化色彩和普及性的平民化色彩”和教育的哲学价值,即“教育的创新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13]在幼教领域的集中体现。保育院的教育实践无论是从提出的背景,还是落实措施,都是基于“好好的保育儿童”的宗旨,在培养“抗战建国的小国民”的目标指引下,在日常的保教实践过程中进行的积极探索,是保育院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卓有成效的探索,符合延安时期保育工作实际需要,符合幼儿教育规律,具有先进性。同时也是延安精神——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精髓的求实精神和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标志的创业精神的体现,对新时期发展幼儿教育工作有重要的启示。
第一,必须把“保教合一”当做一项系统工程加以落实。新时期,无论是学前教育的有关法规,还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幼儿园必须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要真正实现“保教结合”或“保教合一”,必须从思想观念、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课程实施等多方面切实抓紧落实。保育院的经验告诉我们,不重视思想建设,工作人员就会疏于探索,无心努力;不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就不能从机制上解决保教脱节的问题;不提高人员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调动其积极性,保教合一就是一厢情愿的空话;不注重课程建设,保教合一就是虚空的设想。“保教合一”的落实一定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二,要提高保教质量,必须加强保教队伍的思想建设。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保教合一”得以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加强保教人员的思想建设,将托幼机构的工作任务(即解放妇女,保护儿童)与边区革命需要紧密结合,与培养“抗战建国的小公民”目标紧密结合。保育儿童就是重要的革命事业,为革命做贡献,从而达成思想高度一致,众志成城,不断探索新方法、新机制,提高保教工作质量。新时期,我国学前教育进入大发展时期,成绩斐然,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诸如温州幼师虐童事件、喂药事件、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等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新时代,要实现“幼有所育”“保教并重”,给孩子一个健康有意义的童年,除了提高保教队伍的待遇和入职门槛外,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加强保教队伍思想建设。
第三,应避免过度分工,逐步取消保育员岗位。保育员和教师分工合作的保教工作机制在延安时期得以确立,从新中国成立一直延续到现在。新时期幼儿园教职工配置到底是“三教共保”还是“两教一保”?本文认为,设置保育员和教师两个岗位从事保教工作,存在过度分工的问题,应该将“两教一保”作为过渡政策,用“三教共保”逐步取代“两教一保”更有利于“保教结合”,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新时期将保育员和教师分而设之,本身就会带来很多问题。邓诚恩指出,即使“融合式”的保教关系,也会带来现实困境,即观念、行为和制度上的重教轻保,保与教实际工作的隐性分离,保与教实际工作的结合不当。[14]从保育与教育的关系看,保教关系犹如硬币的正反面,保中有教,教中有保,难以分割。从保育院的实践看,虽然在机构设置上多次改进,但是总存在保教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将一项紧密结合,难以分割的工作进行更细致的分工,导致保教不能很好形成合力,反而造成协调困难、人员浪费、质量下降。因而,“共保”要比单独设立保育员实施保育工作更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赵南主张“保教并重”的原则应修正为“保育优先,教育其次;保育为重,教育为辅”的原则[15],保育应置于更重要的地位,这就不是学历低的保育员所能胜任的了,必须由接受过系统的学前教育专业学习的人方能胜任。因此,本文主张应逐步取消保育员岗位,用“三教共保”逐步取代“两教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