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品
(中共中央党校 研究生院,北京 100091)
新媒体时代下的网上评论被视为时代言论和行为自由的一种象征,但自由是相对的,自由的背后也暗藏着因道德异化而引发的一系列怪像。这些大多借助微博和微信(以下简称“双微”)来实现。诚然,“双微”为信息的传播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在其运用过程中却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因过于以自我为中心而缺乏对周围实际情况考察的道德异化现象。正如康德所言:“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全都具有同一种类型,并隶属于自爱或自身幸福这一普遍原则之下。”[1]34因此,正确认识社会是非、善恶和美丑至关重要,而道德作为评价真善美的标准,其自身并不具备强制性,它的发展更是一个内省的过程。当前学术界对道德异化的研究较多,但以“双微”为载体研究道德异化的文章较少。本文通过阐释我国道德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引起社会的重视并重塑社会良好风气。
“双微”即微博(MicroBlog)和微信(WeChat)具有时效性和随意性的特征,是当下流行的网络社交平台,现已发展成为大众表达意愿、获取信息、人际交流的重要渠道和方式,甚至成为许多重大事件的推动者,影响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近年来,随着“双微”功能的不断完善,呈现出使用人数快速增加的趋势和使用者年轻化的态势。在《2017年度微博用户发展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到:截至2017年9月,微博日活跃用户达到1.65亿,较上年同期增长25%。微博的主力人群分布在30岁以下,超过80%。[2]微博发布的2017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微博月活跃用户达到3.92亿,较2016年同期人数的3.13亿增长了约25.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报告指出,2017年微博用户使用率提升到40.9%,较上一年上升了3.8个百分点。[3]而根据腾讯2018年一季报数据,微信用户已经超过10亿,达到10.4亿。2017年微信登录人数已达9.02亿,较2016年增长了17%,日均发送微信次数为380亿,微信已成为国内最大的移动流量平台之一;在2017年的10大时长应用中,微信以占据国内网民23.8%的时间的高使用率,超过排名第二的腾讯视频(仅为4.9%),完全融入到国内网民的生活[4],被誉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日常使用工具”。
作为当代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双微”以其简单实用的方式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扩大了人们的交往方式。据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0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7.7%;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占比为98.3%;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69亿,较2017年末增长6.7%,占网民总体比例达到71.0%;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57亿,较2017年末增长10.2%,使用比例达70.7%;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4.70亿,占总体网民的58.6%;中国网民的人均周上网时长为27.7小时,相比2017年末提高0.7个小时。[5]
当下,随着中央和地方网信部门的强力推动,利用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简称“两微一端”)发展政务成为一种趋势。目前,我国的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已开通微博和微信。截至2015年2月,我国的政务微博账号已达24万,政务微信账号已超过10万。2017年4月30日,全国已有45 000余家党政国家机关入驻今日头条,开通政务头条号,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信息公开办、教育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33个中央国家机关以及各级政府行政机构。2018年5月,中国大陆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了微信城市服务。从“两微一端”各平台的入驻情况看,进入总榜前100名的媒体都开设了官方微博账号,而没有开设官方微信的也仅有4家。这主要是由于微博平台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具有信息发布便利和传播速度快的特点,而微信朋友圈在成为网络社交主要平台后吸引了许多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信息。
在“双微”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道德异化现象是道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行为偏失的表现,主要表现为社会道德信任危机的加深、社会道德舆论绑架的凸显和社会道德友情形式的错乱,以下内容将对其表现及成因进行论述。
信任是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表现,也是彼此间相互帮助的前提。但当下利用他人的怜悯信任而肆意欺骗的行为却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社会个体彼此间的隔阂,由此引发社会信任危机。例如,著名影视人孙俪因出席“2016芭莎明星慈善夜”活动未捐款而在微博上引发热议,究其原因正是由信任危机引起的。原来,孙俪早年曾资助一名高考落榜生,并在其考上大学后继续给予生活上的帮助,不但每月按时寄送生活费,还在其困难时鼎力相助。但该生在享受学校各项补助之时,非但没有告知孙俪,反而每月依旧索要生活费,甚至有时在10天之内要1 000元,面对他不懂感恩和贪得无厌的行为,孙俪最终放弃了对他的资助。因此,孙俪对挂有公益和慈善之名的活动心存芥蒂。而曾经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持续发酵的“罗一笑事件”,最早源于微信公众号罗尔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一文,在伴随社会热议的同时,网友微信打赏也屡次刷爆上限。但当事实证明罗尔并非自己所言的如此不堪,拥有多套房产,却不愿为女儿卖掉其中一处。而真相是小铜人公司借吸引社会的关注来“圈粉”营销、通过博取大家同情心来达到“圈钱”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种心安理得骗取他人同情心的行为?又是什么引发了道德信任危机?这主要是受助方抓住了施舍方既是优点又是弱点的地方,即通过利用他们的善心和信任发布一些虚假信息来搏得大众的同情和资助,并将之用于个人享受。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受助方抓住了社会对道德行为缺失监管的软约束性及当下对“微信打赏”这类“灰色地带”的监管空缺,为自身获益便采取了这种“以身试法”的行为。但是当一个人受骗后,其在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内心多会产生抵触情绪,由此便引发社会信任危机。
社会公益事业本是一件既能体现人性善,又能彰显人性美的一种表现,但当下却日益成为网民吐槽的对象,尤其是媒体和大众关注的公众人物更容易成为道德绑架的对象。原因就在于他们被公认为有能力给予困难群体金钱上的资助,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社会仇富心理;另外就是公众人物往往比较注重社会道德形象,容易沦为攻击的对象。如著名影星范冰冰,因拒绝加入“明星一起来”的扶贫活动被报道,并被地方报纸竞相转载,造成社会舆论哗然。许多网友对此狂轰乱炸,认为这是为富不仁的表现。网上关于“范冰冰拒绝扶贫该不该遭到炮轰”的相关数据显示:投票赞成“该炮轰”的达24 954人,而投票支持“不应该炮轰”的仅有3 804人。[6]可见,对弱者持同情的心态以及对为富不仁的反感是社会的普遍心理,因此才会一边倒地要求“救助”,并对“不救助”感到愤懑。著名女星范玮琪曾在“93大阅兵”之日,大批明星竞相在微博上发文表达爱国之情时,因晒出一对儿子的照片而被网友指责为不爱国,范玮琪特就此发文道歉。此后不久,正值法国巴黎遭恐怖攻击造成大量死伤,社群网站一片哀悼之际,范玮琪又因在微博上晒娃而遭到网友谩骂。其实,在微博上晒孩子本无可厚非,这只是表达母爱的一种方式,但因她身绕明星的光环,私生活才会被曝光在公众视野之下。至于爱国行为和同情心也并非要通过掩盖生活中的乐趣才能体现,它的形式是多样的。但舆论的力量像一把无形的利器深深地扎入受害者的心中,给人以道德绑架,而究其根源正是在于道德判断逻辑的混乱。
友情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它使我们的生活既充满了关爱又洋溢着和谐。随着“双微”缩短大家实际距离,昔日的友情却渐渐变质,而我们的交流也要靠“发红包”和“抢红包”进行,因为这才能使一些朋友现身。但奇怪的是大家似乎并不太在意红包的大小,即使是1分钱,内心也能洋溢着满足。但如果地上有1角钱,估计98%的人都会视而不见。这在于市场经济的开放和“互联网+”的推广加速了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泛滥,引发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当下人们的友情需通过朋友圈里的“赞”来衡量,但友情更应是困境中的相互扶持、伤心的相互担当、快乐时的彼此分享。还有就是显现在朋友圈里的投票事件,就像某脱口秀节目所披露出的“朋友圈里为我家宝宝投票的事情,什么时候可以叫停?”投票固然是选取最美宝宝的一个标准,但发动朋友圈投出来的宝宝就一定是最美的吗?父母为孩子拉票本无可厚非,但借助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的力量来赢取所谓“最美宝宝”的称号真实吗?孩子的相貌毕竟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会因为票数而发生改变。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7]151,因此,“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7]152。而存在朋友圈拉票的怪象,主要是来自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的影响,尤其是所谓的“关系”社会的冲击,这与中国的伦理本位思想有关。正如梁漱溟所言:“人生实存于各种关系之上。此种种关系,即是伦理。伦者,伦偶;正指人们彼此之相与。相与之间,关系遂生。”“是关系,皆是伦理。”[8]81
道德异化现象在发展中潜移默化,并深入社会和个人。因此,规避道德异化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民族和国家共同努力的方向。因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135。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需要国家相关法律的约束,也需要社会各意见领袖的引领,还需要个人自身认知水平和价值观念的提高。
新媒体时代下网络道德机制的不健全和网络交往的虚拟性,是导致网络非道德主义泛滥和个体道德观念弱化及价值取向错乱的重要因素。而网络自由化的不断发展也造成了道德评价标准的不统一,知与行的割裂,道德认知、道德信仰和道德行为的分离。因此,加强网络相关机制建设,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政府和相关网络部门协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并加大对不良行为和言论的监管和惩治。首先,政府要重视“双微”平台建设工作,召集相关专家和科技人员探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也要结合社会发展的现实,尤其要考虑新闻客户端的影响,努力实现“两微一端”的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在多平台宣传的过程中弘扬社会主旋律,引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其次,政府要健全“双微”平台惩奖机制,通过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遏制、惩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道德行为,激励道德行为,从而营造出一个“缺德必惩”“道德清明”的良好社会道德环境。相关的网络部门也要加大对“双微”平台上的不良行为的监管,必要时实施相应的警告、罚款和取缔。最后,要健全法规,完善立法,避免在“双微”平台建设过程中长时间出现所谓的“灰色地带”,对那些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不道德行为,要严肃处理,严格执法,提高法治权威,努力营造一个法治社会。政府要做到统筹兼顾,加强各地方与中央“双微”的结合,加强制定规章和惩罚机制的契合,从而提高“双微”平台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利用“双微”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其科学发展。
意见领袖主要分为媒体型、知识型和政府型三大类。在“双微”广泛运用的年代,许多社会热门事件因“共鸣效应”和“溢散效应”被大肆传播扩散,在此过程中需要发挥意见领袖的社会舆论引导作用。首先,就媒体意见领袖而言,因其能快速获取一手资料并向社会反馈,很多新闻被其“先入为主”地灌输。如若情况属实,固然能推动社会正能量因子的传播,可一旦其风向标发生偏颇,在报道中夹杂了若干错误言论,将对社会美德的弘扬起到冲击作用。因此,新闻意见领袖需要有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反映社会现实;其次,就知识意见领袖而言,因其有专业的知识、较高的素养以及对社会敏锐的洞察力而作为媒体的专业“守护人”存在。“在这个‘人人都是麦克风’的微博里,网民成为发布信息的主体,天然缺乏专业把关人的过滤”[9],因而他们对于网络道德缺失的正确看法将对净化网络空气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知识意见领袖在具备道德涵养和知识素养的同时,需用自身的知识和社会影响力向大众传递真善美的东西、披露社会假恶丑的行为。最后,就政府官员意见领袖而言,因其具有管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职能,其言论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因此在引领社会舆论和道德的风向标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习近平向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要学网、懂网、用网”的号召,政府只有深入群众,占领群众的主战场,才能真正做到“为民立命”。政府在监管网络言论过程中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标准,全面宣传社会主流意识形态。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信息浩如烟海,“双微”信息也是良莠不齐,因此,就个体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具备社会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而这首先要提高自身管理的能力和甄别信息价值的水平,能自觉地用批判的眼光搜索、识别、判断、整合,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抵制不良信息渗透,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处理好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因为“对于人和一切被创造的理性存在者来说,道德的必然性都是强迫,即责任,而任何建立在其上的行动都必须被表现为义务,而不是被表现为已被我们自己所喜爱或可能被我们所喜爱的做法”[1]95。因此,“在一切道德评价中最具重要性的就是以极大地精确性注意到一切准则的主观原则,以便把行动的一切道德性建立在其出于义务和处于对法则的敬重的必然性上,而不是建立在出于对这些行动会产生的东西的喜爱和好感的那种必然性上”[1]95。只有将道德内化为自己的一种责任去身体力行,才能有效遏制道德异化。最后,要处理好实然和应然之间的关系,但要基于前两点之上。因道德发展的历史轨迹不是直线式的前进,而是盘旋式的上升,所以中间会有所偏差甚至倒退。由于每个人都是社会关系中的人,这就决定了其道德水平的发展势必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因而,只有社会大部分群体将道德向主干道方向推进,道德发展才能达到实然和应然的统一,才能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社会文明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