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技推广中心 (310020)王岳均 怀 燕
浙江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310020)丁雪燕 马文君 周 凡
稻渔综合种养经过长期发展,在粮食和水产品生产中的大局效应、稳粮增收效应、生态安全效应、质量安全效应等“四大效应”得到充分显现,国家和有关地方也出台了系列导向性政策,支持发展。但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瓶颈和制约因素,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国家高度重视循环农业发展,“稻渔”元素体现在了一系列国家级和部级重大文件和规划之中。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提出“把稻田综合种养,作为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重要内容”。《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的指导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农渔发[2019]1号)等文件均提出大力推广和发展稻渔综合种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稻田综合种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质
量兴农战略,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稻渔综合种养产业正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种养产业发展道路。
“十二五”以来,浙江省按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守住耕地保护底线”的思路,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省农业厅于2012年印发了开展养鱼稳粮增收工程,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2013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又印发了全省“养鱼稳粮增收工程”实施方案,以“提高种粮综合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实现“百斤鱼千斤粮万元钱”为目标,深化实施“养鱼稳粮增收工程”。2014年,稻渔共生轮作被纳入“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三大工程”之一。2011—2014年三年间,省财政安排3000余万元专项资金。2018年6月,省农渔技术推广部门联合开展了新型稻渔综合种养示范推广工作,通过开展模式与技术创新提升、示范基地创建与示范区培育、主体培育与技术培训、品牌打造,推进农渔深度融合,实现稳粮增效和生态循环发展。湖州、嘉兴、台州、丽水、温州等地的19个县(市、区)将新时期稻渔综合种养列入农业转型发展、渔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模式之一,给予政策激励或资金补助。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到2021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5万亩(1亩=667平方米,下同)。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对新发展或改造提升的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过程中的土地定向流转、品牌建设、营销体系构建以及产业链延伸等进行重点扶持。
近几年来,稻渔综合种养虽然在传承中得到了创新发展,但整体看,依然存在着发展瓶颈。主要表现为“三不高”“一不快”。
(1)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稻渔综合种养基础研究还有待加强,与稻渔综合种养相配套的农机农艺研发、信息化技术应用、病虫害防控技术等较缓慢,适宜不同区域、不同稻田环境的水稻优良品种和水产品种筛选与研究相对缺乏,科技对稻渔发展的支撑度和贡献率有待提升。此外,稻渔综合种养职业农民占比不高,种稻的未必会养鱼,尤其缺乏鳖、蟹、泥鳅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知识;而养鱼的不会种稻,难以保证综合效益。
(2)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 全省稻渔综合种养主体以小散为主,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化运营的较少,能达到“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面积要求的经营主体更是凤毛麟角。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低,表明养殖所需资源分散、集中度不够,难以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形成合力和集聚效应,对稻田养殖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社会化服务等构成制约。
(3)三次产业融合度不高 全省从事综合种养的主体与二三产业融合度较低,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契合度不高,品牌较少,知名度不高,流通渠道不宽,产品附加值增幅不大。
(4)发展速度不快 据统计,全国约有4.5亿亩稻田,其中,稻田养鱼面积2500万亩,占5.5%。但浙江的稻渔综合种养面积一直未有扩大,且传统山区稻鱼模式占60%以上,稻—鳖、稻—青虾等模式的整体规模“十二五”以来基本稳定。新的模式发展较慢,如,目前热门的稻—小龙虾模式,2017年全国已推广850万亩,而浙江尚处起步阶段。
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指出,“推进农林牧渔深度融合,推广‘千斤粮万元钱’”是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之一。新时期,应坚持“以粮为主、以渔促稻”,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00万亩,实现亩均产出水产品50千克、水稻500千克,亩均增效2000元以上的目标。与单纯种稻相比,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减少30%、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全面推动我省稻渔综合种养进入产业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的新阶段,让稻渔综合种养在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产业扶贫中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组织领导 要出台推动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从优化布局、强化种业、熟化技术、培育主体、打造品牌等方面统筹推进。要将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纳入基层农业综合考核及渔业绿色发展重点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高效的协调和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强化政策扶持 要将稻田综合种养与全省标准化农田改造、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等重大涉农工程相衔接,开展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县、示范基地创建。财政涉农资金,要向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倾斜。要保障稻渔综合种养产业相关生产、加工、交易和物流等用地,落实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对稻渔产业化发展的投入力度。
(3)做好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稻渔综合种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依托中国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粮油、渔业等产业技术团队,省内涉农涉渔高校、研究院(所)等平台,开展基础研究和联合攻关。鼓励技术人员领办创办稻渔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稻渔综合种养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下沉。要加强技术培训,加快标准制定,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全力打通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
(4)加强主体培育 要强化稻渔综合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企等新型主体的培育,开展系统性、针对性、跟踪型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既会种稻、养鱼又懂市场营销的复合型人才。以农企、家庭农场等为主体,创建培育一批集研发、培训、示范、推广为一体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发挥标杆和引领效应。
(5)挖掘附加价值 要加强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稻渔综合种养产品安全与品质认证体系与制度。提倡发展多样化水产品加工和稻米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参与渔米产品创优、推介、展销活动。发展一批稻渔文化和乡村旅游融合的休闲基地,推进稻渔生产、渔旅休闲、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机衔接,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拓展产品营销网络,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营销。
(6)积极宣传引导 要聚焦稻渔产业“强”、稻渔环境“美”、稻渔产品“优”、稻渔主体“富”等稻田综合种养特色与优势,广泛宣传;要讲好乡村振兴、产业振兴、产业扶贫中的稻渔故事,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各级农技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提高品牌知名度、美誉度,提升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