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技术”: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化内涵

2019-02-21 04:21:40杨乐怡钟大年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用户信息

■ 杨乐怡 钟大年

一、关系激活:技术的演变与关系的连接

从工业的发展史来看,蒸汽机、电力、电子器件的普及与发展将人们从自然的力量中解放出来,人们注重的是技术带来的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则将人们从社会互动能力中解放出来,技术的发展侧重在各种“关系”的建立方法和价值挖掘上。德国技术哲学家拉普曾指出:“技术是复杂的现象,它既是自然力的利用,同时又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①通信技术和全球化改变了通常意义下的关系,使得互联网本身成为一种媒介,让世界各地的不同终端连接在一起产生关系,形成了一种强弱交织、时空交错的“超级关系”网络。

从媒介的发展史来看,口语使人摆脱了与狼共舞的生存状态,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开始频繁、关系更为紧密;书写的出现使人的社会互动得以扩展到千里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突破地理的限制,得以维持和扩展。而印刷、广播、电视的发展,在不断提高人们单方面获取信息的便利性的同时,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们的互动关系。沉浸在媒体信息中的人们被视为原子化的受众,他们是孤立的、被动的、同质化且面貌模糊的一群人,因而有了“容器人”“沙发土豆”这样的批判之言。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社会性动物,需要建立彼此之间的联系,并通过交换信息减少对外界事物的不确定性。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将孤立的节点联合起来,将人与信息的被动关系倒置过来,它不仅带来了传播内容和渠道的爆发,也促成了社会关系的人性化回归和无限延展。可以说,早期媒介技术的发展是借助技术逐步远离身体、脱离互动,而互联网媒介技术的发展是逐步接近身体、强化互动。互联网是模糊无界的、复杂多面的,正如社会关系一样,互联网从技术潜力上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连接与延伸。

互联网通过信息的连接与传递建立起了人与人之间的广泛关系,它不仅仅是技术介质、媒体介质,更是一种关系介质。正如凯文·凯利在《新经济新规则:网络经济的十种策略》中所说:“那些硅芯片们能够在一秒钟之内处理数十亿字节的信息,但它们最重要的产物其实是关系。”②因此,网络技术可以称为一种“关系技术”。

二、关系重组:互联网的技术赋能与关系内涵

互联网技术重组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扩展了人们的活动场景,呈现出社会成员之间平等、互动、共享的新型关系与新的情境。

(一)平等关系——去中心化

在《数字化生存》中,尼葛洛庞蒂最早预言了互联网改变世界的可能性,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去中心化、全球化、和谐化和赋予年轻公民权利,而这些都是在“比特”技术中实现的。

关系,是人类交往中的组织结构方式。几千年来,人们之间的关系,无论是以家族为代表的宗亲关系,还是以机构为代表的社会关系,多是按照层级结构来组织的。君臣有别、长幼有序、上下级分明,人们的权力结构按马克思·韦伯的说法是“自上而下的控制”,这种关系结构是建立在以宗法制度和道德规范为体系的社会组织之上的。

然而,互联网改变了人类交往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平等的网络关系,权力从中央分散到外围节点,每一位异质的、分散的大众如蚂蚁般连接起来,人与人具有了“平等的权力关系”。这种平等的权力关系,是由互联网所具有的去中心化结构所决定的。从技术角度来讲,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都具有高度自治的特征,节点与节点之间的无障碍连接,形成了一种非线性的因果关系与反馈渠道,搭建起了开放性、扁平性的网络结构。从网络社会化的角度来讲,这种去中心化结构,是以平等关系为特质的新的网络信息生产和流通过程,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形态和内容生产形态,并演化成为新型的多元化网络服务模式。不过,这种“去中心化”不是没有中心,恰恰相反,互联网正在形成新的中心化,但这种新的中心化不再只是由政府和媒体操控,而是由每个节点平等、自由地选择、连接,每个人也都有成为新的中心的可能。因此,互联网上涌现出了很多大V、网红、自媒体,他们以自身的独特品质吸引着其他节点建立连接,从而形成了以自己为中心的关系网络。

正是这种自由选择中心的关系连接,使得互联网在被人们使用时,具有了开放、民主、平等、自由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属性。互联网的技术赋权,促进了“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下放。过去,这四种权利是靠制度和媒介的安排来实现的,其权力结构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媒体控制了知情权和表达权,而制度控制了参与权和监督权。这种权力结构形成一系列的二元对立关系——媒介机构和受众、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官方和民间、主流和非主流、霸权话语和弱者声音等。而互联网的开放性、流动性解构了这种二元对立的关系,甚至“自下而上”地影响着制度和媒介的关注度,并以广泛的合力控制着社会和文化的走向。正如莱耐斯基在TED演讲时谈及1998年与克林顿的性丑闻事件时所述:“过去,丑闻最多就在家庭内部、学校内部、村庄内部流传。但是现在,丑闻将传遍整个网络世界……当这条新闻开始在网上疯传时,它意味着互联网首次从传统新闻媒体篡夺了重大事件的报道权。”

“每个人都可以”,是互联网技术所开创的可能性,形成了对媒介话语权的消解和转移。过去需要通过媒体精心设计的“议程设置”,被网络的平等讨论所形成的“热点”和“舆情”所替代。正如凯文·凯利所言:“网络倾向于废除权威,转而支持对等的群组。”③互联网技术的商业化和公用化,使得普通公民作为权力的主体而登场。尽管当网络空间进入社会化进程之后,依据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需求形成了网络社会的规则,但是,互联网空间所天然具有的开放、自由、平等、民主的基因,却深刻地影响着新规则的形成和方向。

(二)互动关系——参与化

在Web1.0时代,互联技术是以建立人们获取信息的结构性网络为主的。人们通过电子邮箱、BBS、门户网站,享受着信息的快速流动和海量爆炸所带来的便利和喜悦。Web1.0是一场“结构化”的过程,它在本质上还是传统媒体的信息流动方式——通过一个广泛收集信息的机构,经由把关人分类把信息发布出去,门户网站仍然掌控了互联网信息流动的主导权。后来,技术力图去打破门户主导的1.0结构,用立体的网络结构去建立人们的互动关系,这个时期被称作Web2.0时代。Web2.0是一场“解构化”的过程,信息的内容由门户主导变为用户主导,所有用户共同参与网络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流动,以Blog、TAG、SNS、RSS、Wiki等社会软件的应用为核心。

人们在网络中的互动关系经历了一个演化进程:人媒互动、人际互动、偏好互动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人媒互动,人们利用网络参与自助服务和信息发布。

人媒互动的模式是从人机互动演变而来的。“产消者”作为一个新的名词第一次出现在了阿尔文·托夫勒1970年的作品《未来的冲击》中,他通过自助餐厅到自我保健领域的人机互动模式,预测了未来可能出现的“产消者”,并预言未来一些最了不起的产品正是出自用户之手。如今,网络的发展证明了托夫勒观点的前瞻性和敏锐性。起初,人们通过搜索引擎和HTML超链接技术,实现了信息的单向获取,以及人与计算机、人与网络媒体的技术交互。随着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不断瓦解传者与受众之间的旧式关系,信息的双向模式出现,生产者和消费者合二为一。Web1.0时期,网站的内容是由少数编辑发布的,到了Web2.0时期,网站的内容则由用户发布。维基百科通过每个用户的协作和专业编辑的确认共同完善词条内容,标签技术将传统网站的信息分类工作交给用户掌握,博客允许用户在网站媒介平台上发布自己的个人化内容。这些都使得每一个人可以通过与网络媒体、媒介平台的互动,将自身节点转换成内容发布和编辑的源流。

第二阶段是人际互动,人们通过互联网参与直接互动和情感沟通。

在人际互动阶段,人们的互动更为亲密、反馈更为即时、沟通更为深入。互联网技术使人们的社会互动跨域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表现为“虚拟在场”和“身体缺场”的交织、“共时社交”和“延时互动”的交融。无论是早期的电子邮件、聊天室、论坛、贴吧,还是现在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交媒体,互联网通讯技术正在将世界紧密联结成一个麦克卢汉所言的“地球村”,人们彼此的关系建立打破了“六度分割”理论,变得直接便捷,并以此形成了不同兴趣和目的的社区和圈层。在广泛的网络人际互动中,人们不断探索着新的活动领域和社会关系,建立着新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如今,这种网络互动关系已经大幅度替代现实互动关系,它节约了人们沟通的成本,使人们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与任何人沟通。

第三阶段是偏好互动,人们通过互联网参与并实现自身的个性化定制内容。

“二战”后,“个人主义”在商业广告与个人崇拜的浪潮中悄然兴起。随后,人们的自我意识和个性追求逐渐凸显,越来越享受个性化定制服务。萤火虫(Firefly)开发的基于网页的推荐引擎是最早的偏好推荐技术,后来国内的今日头条等网站用偏好推荐技术来做智能内容分发。随着基于互联网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渐次兴起,互联网商业服务对“关系”的探索不断深入。如今,人们想要的已经不只是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说的“我的日报”,而是“我们的日报”,即建立在关系基础上的个性化内容。过去的个性化内容定制常常源于用户个体的信息提供与“数字痕迹”,现在的人工智能推荐技术,则会通过兴趣、标签以及好友关系等综合维度推荐给用户定制内容。这背后连接着一种隐形的圈层关系网络,算法技术通过人群亲密程度与共同话题来更新用户的兴趣圈层。例如,抖音短视频不仅分析用户个人的观看行为,而且会根据好友关系链的点赞行为进行关联度呈现。另外,用户偏好推荐技术还会帮助用户扩展新的网络关系,如利用已有关系连接“可能认识的人”或“他的朋友”,通过分析用户偏好来介绍“可能感兴趣的人”,通过位置偏好来推荐“附近的人”等。这种互动关系,已经突破了外在的技术层面,深入到了用户的内心情感和私下生活。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技术为用户提供了符合个人偏好的、细致入微的、个性化服务;另一方面,技术同时在影响、引导着用户的个人偏好和关系网络。

(三)共享关系——流动化

纽曼尔·卡斯特认为,作为一种历史趋势,信息时代的主要功能和方法均是围绕网络构成,网络构成我们社会新的形态,是支配和改变我们社会的源泉。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不断围绕网络构成信息时代的新功能与新方法。互联网集传播媒介、技术平台、经营平台、社交平台等属性为一体,其“功能集成”的多平台属性越来越明显。

网络技术通过虚拟性的关系数据库,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聚合和使用数据的广阔空间。聚合技术广泛地应用于文本分析、信息安全、网络传输和商务应用等领域,它将各种数据聚合到平台上,也将不同的人聚合到平台上。平台是人们利用网络技术进行交流、交易的具有很强互动性质的技术系统,它包含技术平台、业务平台和应用平台。正是因为业务平台和应用平台的社会化使用,创造了互联网独特而有效的交往方式——共享关系。

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的服务,人们可以进行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与创作共享。

1.信息共享

互联网最初的设计理念就是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随着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各种网络虚拟社区、BBS、论坛开始出现,用户在网络空间上开始向陌生人表达观点、分享信息。用户在网络上围绕各种兴趣、话题构建起各式各样的圈层群体,企业也在网络上为用户搭建起不同定位的信息分享平台,如以各种知识分享为核心的“知乎”、以书影音兴趣为核心的“豆瓣”、以生活攻略为核心的“小红书”等,而每一个平台又包含着无数个兴趣小组。在这里,有基于乡土社会的差序格局,有基于名人效应的粉丝社区,也有基于热点话题的临时群体。在这里,每一个冷门、小众的想法、兴趣都会得到呼应,甚至当原本处于边缘的文化群体通过网络信息共享联合起来时,这种文化就具备了改变大众文化的力量和可能性。二次元和说唱文化就是在这样的关系技术逻辑下走入大众视野,并影响主流文化的。

在阿帕网(ARPANET)的初建时期,利克里德就已明确提出,电脑和电脑网络的根本性质来自于人类的信息交流的需求,它的作用应当是为人们的信息交流服务而不仅仅是计算。就行为主体来说,网络上的自由表达、人际互动和信息共享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对于技术系统来说,这是自身逻辑运作的必然结果。

在互联网中,信息共享具有高度的流动性。每一个人都是闪客,会因为一个共同的兴趣、话题而瞬间聚合,也会随着兴趣的减弱或事件的结束而做猢狲散,转而投向另一个阵地。

2.资源共享

社区上的分享形式主要局限在信息分享或者用户提供内容(UGC),而并不涉及任何实物的交割。但平台技术和网络支付技术,催生了基于陌生人进行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共享经济,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在1978年提出,它通过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建立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来共享资源、商品和服务。

资源共享经历了从无偿到有偿,从虚拟到实物,从私人到公共的过程。起初,资源共享经济以电子资源的无偿分享为主,与信息共享相近,如云盘的资源分享;随后,资源共享走向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的商品交易,如闲鱼、58同城的闲置物品交易;随着Uber、Airbnb等一系列实物共享平台的出现,共享开始突破虚拟空间和物品所有权的限制,走向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出现了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等新形态。

网络技术使经济消费、商品交换行为的时空限制得以消除,加大了资源的流动速度和频率,资源所有权的转移变得轻而易举,人与物品的流动的、开放的所有权关系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3.创作共享

如果说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满足了人们一般性的交流与生活需求,那么创作共享则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艺术与娱乐需求。过去,对于艺术作品,人们只能远距离地观赏,所谓“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现在,人们可以近距离地与作品互动,甚至参与到作品的创作中来。在这里笔者将这种共享作品的方式定义为“创作共享”。

早期,人们只是通过表达建议加入到作品创作中来。随着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互联网开放的技术特性使每一个人不仅可以浏览作品,还可以下载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与再上传。互联网上的每一种表现形态都能够通过重新组合而获得新的意义。表情包是较早的一种创作共享形态,一张“尔康”的图片,被网友共享并配以不同的文字后,就具备了截然不同的意义。“翻唱视频”也是一种典型的创作共享方式,在YouTube、小咖秀、抖音上,翻唱视频永远有它的一席之地。人们通过模仿的方式,共享最初的创作成果,并赋予其个体的独特性,形成新的作品。在这种共享关系中,新作品借助原作品获取了大量粉丝,原作品也借助新作品收获了更多关注。从前,创作共享经常是在原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在2013年YouTube上引起很大轰动的,太空员哈德菲尔德在国际空间站翻唱戴维·鲍威的《太空怪人》MV视频就是此类。现在,很多明星主动创作具有互动形式的视频邀请粉丝“合拍”,共同完成创作。例如目前在抖音上活跃度很高的罗志祥,经常会拍摄一个假装旁边有人互动的视频,邀请粉丝合拍,共享创作的成就感和娱乐感。另外,跟好友、明星一起翻唱歌曲、共同创作,也成为了一种具有社交关系的创作方式。

每一个观众都可以参与其中贡献自己的创意、内容,实现与原作品、原作者的联系,展现自己的个性。在这一过程中,作品的意义被扩大,用户的体验被纳入其中,用户作品的形态及其所表达的意义则永远处于流动的状态。

三、关系隐忧:互联网关系社会中的“二律背反”

(一)个性化,还是去个性化?

美国学者欧文·戈夫曼的“拟剧理论”提出了“前区”和“后区”的概念,前区是人们正在进行表演的场所,后区是为前区表演做准备,不为观众所见的场所。梅罗维茨在此基础上,将舞台细分为“深后区-后区-中区-前区-前前区”的动态过程。在互联网尚是一片荒地的开拓期,网络上的自我呈现更像是后区行为,人们可以随意表达内心的想法和欲望;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化,越来越多的关系和规则介入,人们不再把它作为情感释放地,转而成为了个人名利场。真正的情感转向幕后,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的表现也逐步出现“前区化”趋势:从肆无忌惮的后区坦露,到半遮半掩的中区摇摆,再到认真经营的前区表现,最后走向在流量效应加持下的“前前区”表演。

中国自古以来是“关系社会”,中国人也更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维系关系,以获得潜在的机会和社会资本。在高速发展、机会繁多的当代中国,人们更加渴望安全感和认同感,而互联网也为建立关系、维系关系提供了廉价便捷的渠道。如今,社交媒体全方位渗入到日常生活,现实关系也全面纳入到互联网中,曾经以打破旧有组织结构为特质的网络,现在却建立起了基于现实的、新的权力关系。过去的“点头之交”演变为如今的“点赞之交”,“人情赞”“面子赞”在社交媒体中比比皆是。与此同时,社交媒体带来了大量的弱关系,远远超过了150人的“邓巴数字”,以“国民应用”微信来说,很多人的微信好友就已超越成百上千人。大量冗余、浅表、复杂的关系连接增加了个体印象管理和维系关系的难度,也增加了社交负担,降低了社交幸福感。互联网聚合技术可以将人们聚合成不同目的导向的、大大小小的“圈子”。在圈子内部,为了维护集体的统一性,时常要隐藏自己的个性,而多种圈子的交叠更容易使人降低自主性和表达欲。可以看到,当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复杂的关系”,也就随之出现了“越来越沉默的用户”。关系的过度连接,在一定程度上加重用户的“他人导向”意识,最终削弱自我个性的表达。虽然微信在技术上努力将关系管理便捷化,如建立微信群并设置群人数限制,朋友圈设置可见分组和可见期,但仍不能拯救关系重负下越来越沉默和焦虑的用户。

不过,“沉默的用户”不是技术的结构所决定的,而是由现实的社会关系所主导的。相较于传统媒介技术,互联网的确为平等地进行“个性化”表达提供了出口,而如今的“去个性化”表达也是网络技术纳入社会化进程的必然结果。随着曝光量的增多和自我印象管理意识的增强,人们的网络行为就要考虑大众的想法,考虑社会规范、平台规范的期望,甚而是商业利益的需求。

(二)关系进化,还是关系退化?

网络技术使社会关系的连接即时、便捷,社会交往范围和程度大大提高,社会关系的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个体与熟人、陌生人的互动更为便捷、频繁。与此同时,超负荷的关系却在悄然地降低着人们深度互动与交往的欲望和能力。一方面,人们逐渐产生了远离现实社交的“网络社交依赖症”;另一方面,人们在网络上的社交也越来越缺少“真实的互动”。

让·鲍德里亚认为,人们生活在了媒介搭建的“超真实”的景象中,真实与虚拟之间的界限消失,媒介传递出来的信息符号成为个体感知世界的主要方式。网络关系和真实关系多维度重叠,“加微信”成为现代人结交朋友的新方式,当朋友微信失联,自我甚至不知如何与朋友重获联系。人们习惯了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只言片语的回应,却容易在深入交流时陷入无话可说的尴尬;人们习惯了在社交媒体上聊得热火朝天,却容易在面对面交往中成为“低头族”。网络技术重新建构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却也强化了人们在进行社会交往时对它的依赖性。

个体与朋友建立网络联系的方式有时是直接互动,实际更多是潜在互动。例如,个体发布朋友圈,或在微信游戏、微信读书、微信运动上将自己的娱乐、学习、运动状态共享给朋友时,就在进行着无时不刻、有意无意的潜在互动。这种潜在互动使自我可以活跃在朋友的视野中,这是网络技术对社会关系的进化。不过,这种互动有时是单方面的分享,随着人们社交负担的增多和对朋友圈的麻木,“潜水朋友”也越来越多,除了部分给予反馈的朋友外,他们不知道还有谁看了自己的状态,以及谁在默默关注着自己。在看似繁荣的社交景象中,却逐渐缺少了“真实的互动”。

(三)时空外延,还是时空内缩?

正如麦克卢汉所言:“媒介即人的延伸”,互联网技术使人们摆脱了时间和地域的桎梏,无限扩张了感官和感知,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们应比从前任何一个时期都更能体会到时空的延伸感和解放感。但同时,互联网也使人们步入了快节奏、碎片化的生存状态,社会关系逐渐侵入到私人生活的各个碎片的时间和场景中,24小时社交在线成为现代网络人的常态。网络社交关系正不断消耗、挤压着自我独处的时空,这种“时空内缩”式的紧绷状态常常让人们感到心理上的疲累。

互联网节约了时间成本,却使人们消耗了大量的时间,每一个碎片化的时间都被不自觉得被互联网填满;互联网打破了空间限制,却不断挤压着现实空间,人们在公共空间里处理着私人的琐事,在移动的状态中眼睛不离手机。互联网既扩张又压缩着日常时间和场景,人类借助它向外探求社会,它也不断向内与人类融为一体。

(四)享受服务,还是暴露隐私?

从前,个人信息被政府掌控,现在,个人隐私被政府和众多企业共同掌控。《纽约时报》的科技记者詹姆斯·格雷克说:“我不知道政府掌握我们多少底细,但是网络——计算机连接起的复合体——只会知道得更多。不管我们对此多么嗤之以鼻,我们渴望网络提供的服务只有在暴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才能得到。”④在很多情况下,个体成为了“透明人”,要享受网络提供的服务,就必须暴露隐私,如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兴趣爱好,以及从数字痕迹中可能暴露出的一切日常细节。

网络的社会性结构可以分为三层,技术是底层结构,关系网络是中层结构,服务是上层结构。用户希望享受便捷、个性化的服务,就要求在技术中具有统一的标识,这包括手机号码、手机识别码、电子邮箱、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账号等,而统一的标识是技术连通关系网络的方式;除非用户有精力和能力在每一项网络服务中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避开隐私的暴露和关系的连通。掌握用户的关系链,成为企业紧握手中的法宝。曾经相熟亲密的人在绝交后,恐怕再也不能做到“老死不相往来”,他们总可以在一些服务的推荐中,以及朋友的关系网络中发现彼此。

在经历用户信息泄露的混乱之后,互联网时代的隐私保护也受到政府的重视,并日益规范化。但无可否认,网络技术的连通性不仅连接了人与人、人与信息,也连接了隐私与服务。处于被动地位的用户,只能一边享受着网络服务带来的便利生活,一边承担着隐私交付他人的风险。

网络技术是人赋予其的属性和价值,同时它也反过来赋予人权利和意志。它既是人在经济、政治、社会、技术进步中诞生的产物,也在新的环境变化中实现着自身的进化,反作用于人的发展。因而它必然出现这样矛盾的二律背反状态:释放着人的天性,又束缚着人的天性;饱含着人的关系和价值观,又影响着人的关系和价值观。

四、结语:“技术-人-社会”的发展关系

互联网不仅可以无限地包容所有人,还可以无限地吸纳所有关系。它全面渗透进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建立起人们之间丰富而复杂的关系之后,又如一个有机生命体一般渗透进我们的身体里,隐于无形。

技术建立了关系的连接,关系创造了技术的价值。如今,当每一个人连接互联网时,他真正连接的实际是“关系”,是与从相处一室到远隔万里的人的联系。连接为关系赋值,正如传真机技术一样:一台传真机一文不值,而后每增加一台传真机都是在为之前所有的传真机增值,进而不断引发价值涟漪,产生了所谓的“传真效应”。当越来越多的节点连接起来,当关系的交织越来越密集、复杂,关系的价值就越来越凸显,关系的力量也越来越强大。在互联网上,“人微言轻”的概念被推翻,每一个节点的小小颤动,都有可能引起整个网络的巨大波澜。

因此,这个时代不再是“渠道为王”“内容为王”,也不再是“用户为王”,而是迈向了“关系为王”。网络所具备的价值与活力正是通过人与物、物与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中获得的,这种联系能够增加现有关系和潜在关系的维度和可能性,从这些关系中可以得到产品、服务、无形的资产和潜在的机会。此时,更多的社会权力介入进来,政治、经济、文化的多方力量嵌入到技术搭建的关系网络中,试图引导、掌控网络的走向。而技术本身的原理和发展也使人们看到:去中心化的结果不是去了中心化,而是造就了比以前更大更强的中心;去中介化的结果也变成了再中介化,需求方与服务者之间的联系需要依附于一个更大的中介;表达自由也并不意味着控制和约束的失灵,技术可以用同样方便的方式限制人们的话语。所以,从本质上说,互联网的虚拟社会依然是:由中心节点操控的结构化的社会。

从互联网技术的关系网络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互联网赋予了人与人、人与机构之间平等、互动、共享的新型关系,形成了以个体为中心的多层次复杂关系网络。基于网络技术逻辑、在多方力量共同作用下的社会关系互动,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认同与自我认同,左右着人们的现实生活和真实情感,调控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内心欲望,也使人们担负着自我个性化缺失、现实交往能力退化、时空内缩、隐私暴露的焦虑和迷惘。

因此,技术自身的进化也对人类的媒介与技术素养提出了新要求。网络媒介素养不再只是使用互联网的基础能力和自我的社会素质,还应包含对网络信息的判断能力、对网络传播机制的体悟能力、对网络使用的自制和协调能力,并能从中保持自我的独立性、主体性、反思性,从而使个体在技术发展中保持一个清晰的认知和良好的生活状态。正如互联网技术本身所经历的萌发、混乱与成熟一样,使用互联网的个体,也随之经历了新奇、焦虑、淡然等不同的情感体验,最终,人们媒介与技术素养不断提高,更能认清技术、社会与自我。同时,人们也会随时面临着技术带来的新的体验和挑战,人与技术总是在相互磨合中共同发展。

互联网的“关系技术”,正是反映了人、技术与社会互动的内涵。柯兰在《互联网的误读》中提到,技术并没能创造全新的社会变革,互联网的强大效力是被夸大化了的,技术服从于历史的逻辑。因此,我们在肯定技术带来的进步意义时,也需冷静理性地去思考,自我如何自主地、思辨地使用技术,以及技术如何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服务。

注释:

① [德]弗里德里希·拉普:《技术哲学导论》,刘武译,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 57页。

②③④ [美]凯文·凯利:《新经济,新规则》,刘仲涛、康欣叶、侯煜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版,第158、177、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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