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春龙
(辽宁省抚顺水文局,辽宁 抚顺 113005)
抚顺市地处辽宁省东北部,位于长白山余脉地带,龙岗山脉是抚顺地区的主体,地势东高西低,地理位置在东经123°39′~125°29′,北纬41°14′~42°29′之间。抚顺市行政面积11272.1 km3,占辽宁省总面积的7.62%,境内南北宽138 km,东西长151 km。抚顺市行政区划分为5 区3 县。5区分别为东洲区、新抚区、望花区、顺城区和抚顺市经济开发区,3 县为清原县、新宾县和抚顺县。抚顺市2017 年属于偏枯水年份,地表水资源量17.95 亿m3,折合年径流深159.2 mm,比上年39.08 亿m3减少54.1%,比多年平均值30.44 亿m3减少41.0%。全市汛期无大的暴雨洪水,干支流水势基本平稳。全市降水量主要在500 mm~900 mm 之间,东北部地区降水量较大,南部、西部地区较小。抚顺小(Ⅰ)型水库以上56 座,年末蓄水量总计8.834 亿m3,比年初减少38.9%。其中大型水库1 座,年末蓄水量7.921 亿m3,中型水库7 座,年末蓄水量0.525 亿m3,小(Ⅰ)型水库48 座,年末蓄水量0.389 亿m3。
本次评价对象为抚顺区域地表水,主要利用2017 年地表水水质站点监测资料,分析了区域地表水化学特征及主要河流、水库的水质状况,结合水功能区管理,对年度水功能区达标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结果可较全面反映抚顺地区地表水水质状况,为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评价标准: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作为评价标准。
评价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其中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
评价方法:水化学特征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按照《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相关规定进行。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 号)规定进行评价和描述。
水化学特征是河流水文特性之一。水化学特征评价主要反映水体天然成分含量状况,与周围环境密切相关,受岩石、土壤、降水等影响,主要评价的基本化学组分为K+、Na+、Ca2+、Mg2+、Cl-、SO42-、HCO3-、CO32-。随着人类活动的深入,水体的组成成分严重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改变了水体的质量,使部分水体基本成分更加复杂[1]。抚顺市共选取了28 个站点进行水化学特征评价。抚顺市地表水矿化度绝大部分在146 mg/L~509 mg/L 之间,极各别站点较大,这与之前的监测评价结果相类似[2]。地表水类型以较低矿化度为主,占比57.14%,其次为中等矿化度类型,占比28.57%。不同等级矿化度占比见图1(a)。地表水总硬度在76 mg/L~320 mg/L之间,其类型以软水为主,占比82.14%。不同等级矿化度占比见图1(b)。水化学类型评价采用阿列金分类法。抚顺地表水水化学类型以CCaⅡ型为主,占比71.43%,其次为CCaⅢ型,占比17.86%,极个别站点水化学类型出现SNaⅡ型或SCaⅡ型。地表水水体中优势阴离子为HCO3-,优势阳离子为Ca2+。
图1 抚顺市地表水不同等级矿化度和总硬度占比
2017 年抚顺市河流水质状况按全年、汛期、非汛期进行评价。总评价河长均为1598 km。全年符合Ⅰ类-Ⅲ类标准的河长1377.7 km,水质占比86.21%,符合Ⅳ类水质标准的河长69 km,占总评价河长的4.32%,符合Ⅴ类水质标准的河长33.2 km,占总评价河长的2.08%,劣Ⅴ类水质标准河长118.1 km,占总评价河长的7.39%,。汛期Ⅰ类、Ⅱ类水河长1139.4 km,占总评价河长的71.30%,Ⅲ类水河长245.9 km,占15.39%,Ⅳ类水河长124.4 km,占7.78%,Ⅴ类水河长9.0 km,占0.56%,劣Ⅴ类水河长79.3 km,占4.96%。非汛期Ⅰ类、Ⅱ类水河长1279.7 km,占总评价河长的80.08%,Ⅲ类水河长75.5 km,占4.72%,Ⅳ类水河长73.8 km,占4.62%,Ⅴ类水河长18.0 km,占1.13%,劣Ⅴ类水河长151.1 km,占9.46%。2017 年抚顺市不同水期河流水资源质量评价结果见表1。
表1 2017 年抚顺市不同水期河流水资源质量评价统计表
浑河水系水质良好。浑河水系共评价35 条河流(一级支流24 条,二级支流10 条),71 个评价断面中,Ⅰ类占1.41%,Ⅱ类占56.34%,Ⅲ类占19.72%,Ⅳ类占7.04%,Ⅴ类占7.04%,劣Ⅴ类8.45%。从河长看,浑河水系评价总河长1195.8 km,其中Ⅰ~Ⅱ类、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比例分别为69.32%、13.43%、4.60%、2.78%、9.88%。浑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浑河支流水质状况为优的有苏子河、社河、章党河、古城河、百花河等23 条,水质状况良好的河流有东洲河、詹家河等8 条,水质状况轻度污染的河流有3 条,水质状况中度污染的河流有1 条,水质状况重度污染的河流有4 条。
太子河水系水质状况为优,太子河干流及其支流平顶山河、马圈子河水质状况也均为优。从评价河长来看,评价总河长100.3 km,水质均为Ⅱ类。
富尔江水系水质状况为优,富尔江干流水质状况良好,旺清河水质状况为优。从评价河长来看,评价总河长102 km,其中Ⅱ类水河长占74.51%,Ⅲ类水河长占25.49%。
辉发河水系水质状况良好,辉发河干流和入海龙水库支流水质状况为优,白银河及其支流水质状况良好。
清河水系和柴河水系水质状况均为优。从评价河长来看,清河44.4 km,全年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柴河总河长73.8 km,Ⅱ类水河长占79.67%,Ⅲ类水河长占20.33%。
2017 年抚顺市共评价水库20 座,包括大、中、小(一)三种类型。总蓄水量83560.338 万m3,其中等于或优于Ⅱ类水的蓄水量占96.65%,水库水质较好,仅各别小水库水质较差。
大伙房水库为大型水库,是抚顺、沈阳、大连等辽宁省内6个城市的饮用水源地,2017 年年均蓄水量77558.038 万m3,年均水质类别在总氮不参评的情况下为Ⅱ类,浑河入库口、苏子河入库口和社河入库口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库中坝前、浑7、浑37、浑73 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出库口抚顺取水口水质类别为Ⅱ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
中型水库有6 座,总蓄水量4557 万m3。全年满足Ⅱ类水水质的有红升水库、小孤家水库和后楼水库,满足Ⅲ类水水质的有关山水库、腰堡水库和英守水库。
13 座参与评价的小(一)型水库中,总蓄水量1445.3 万m3。全年水质评价级别为Ⅱ类水的有7 座,Ⅲ类水的有4 座,Ⅴ类水的有1 座,劣Ⅴ类水的有1 座。
2017 年抚顺市评价主要水功能区有48 个(排污控制区不参与达标分析,只进行水质评价)。本年度达标水功能区31 个,占64.6%;未达标水功能区17 个,占35.4%。评价主要水功能区河长971.9 km,达标河长694.3 km,达标率71.4%。汛期参评水功能区有48 个,达标水功能区36 个,占75.0%;未达标水功能区12 个,占25.0%;汛期评价水功能区河长971.9 km,达标河长834.3 km,达标率85.8%。非汛期参评水功能区有48 个,达标水功能区38 个,占79.2%;未达标水功能区10 个,占20.8%;非汛期评价水功能区河长971.9 km,达标河长852.7 km,达标率87.7%。
清原县有水功能区16 个,参加水功能区区达标评价15个,达标水功能区11 个,占73.3%,评价河长326 km,达标河长284 km,达标率87.1%;新宾县有水功能区15 个,达标水功能区10 个,占66.7%,评价河长362.4 km,达标河长244.4 km,达标率67.4%;抚顺县有水功能区9 个,达标水功能区7 个,占77.8%,评价河长157.3 km,达标河长114.9 km,达标率73.0%;市区有水功能区9 个,达标水功能区3 个,占33.3%,评价河长126.2 km,达标河长51 km,达标率40.4%。
水功能一级区(不含开发利用区)共评价16 个,达标率为75.0%。其中保护区12 个,达标率为91.7%;缓冲区4 个,达标率为25.0%;水功能二级区共评价32 个,达标率为59.4%。按水功能区个数统计,保护区和工业用水区达标率最高,分别为91.7%、75.0%,过渡区和缓冲区达标率最低,为25.0%;按水功能区河长统计,保护区和工业用水区达标率最高,分别为94.4%、84.6%,缓冲区达标率最低,为11.1%;排污控制区1 个,水质评价为Ⅲ类。
表2 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比例
a)抚顺地表水资源水化学特征:总体上矿化度底,总硬度小,基本组分的优势离子为HCO3-和Ca2+,极个别区域存在复杂组分。
b)抚顺境内各河流水系中,太子河水系、清河水系、柴河水系和富尔江水系水质状况为优,浑河水系和辉发河水系水质状况良好。抚顺市各河流水系整体水质较好,但各别河段和支流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主要分布于市区或县城等人口密集区域,受到生活污染。
c)抚顺区域各水库水质较好,仅各别小(一)型水库水质较差。特别是作为饮用水源地的大伙房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满足饮用水源保护要求。
d)抚顺境内48 个主要水功能区评价中,约2/3 可达标,水功能区水质现状与目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从区域看,市区水功能区达标率最低,抚顺县最高;从功能区类型看,保护区达标率最高,过渡区和缓冲区达标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