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天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盐城分局,江苏 盐城 224051)
盐城市响水县位于江苏省东北部沿海地区,地处淮河下游。北以灌河与连云港市为界,西与灌南、涟水县接壤,南以废黄河(七套以下河段称中山河)与滨海县为邻。2017年,响水县土地面积1461km2,耕地面积97.81万亩,总人口62.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319.9亿元。
为加快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步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大限度地发挥供水企业的规模效益,发挥集中式供水设施的辐射作用,扩大供水范围,提高供水普及率,解决乡镇和农村吃水难的问题,响水县从2011年开始实施区域供水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到2014年底,在陈家港新建沿海地面水厂,实施县城地面水厂扩能,铺设了县到镇的一级主干管网208km。2015年初,响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实施意见》,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指挥部,全县打响了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攻坚战。2016年,随着运河水厂、沿海水厂扩能工程等供水工程的实施,该县依托通榆河、废黄河(七套以下称中山河)、海堤河三条供水河道建设区域供水工程,基本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解决了全县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问题。
响水县现状工农业用水以废黄河(中山河)水源为主,通榆河水源、海堤河水源为补充。县域内有地表水厂有4座,分别为县城地面水厂、运河水厂、沿海自来水厂(陈家港水厂)和黄海农场自来水厂,设计总取水能力为21万m3/d,现状实际总供水能力16万m3/d。响水镇、县经济开发区、双港镇工业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由响水县地面水厂供水(取用通榆河水源),小尖、运河、黄圩、张集、六套、七套、老舍、南河等8个镇(区)由运河水厂供水(取用废黄河水源)。陈家港化工园区和沿海经济区由沿海自来水厂供水(取用海堤河水源),黄海农场和大有镇五个村(居)的生活用水由黄海农场自来水厂供水(取用废黄河水源)。
县境内灌溉引排水的主要路径为:西南部通过黄响河进水闸、大寨渠进水闸引废黄河水和通榆河水入南干渠,再由昔阳渠、黄响河、大寨渠等河道分配水量,由黄响河、运响河排入灌河;中部由六套干渠进水闸、七套新建支渠进水闸引废黄河水入六套干渠,再通过大治渠、向阳渠、太平河等支渠引入引水中沟和输入双南干渠,再由红卫支渠、风尾支渠、新建支渠等支渠输配水;东南部通过军寨渠,康庄一、三站,大有小闸等直接引中山河水,通过民生河等排入灌河。陈家港沿海经济区自中山河左岸灌东引淡闸引淡水入海堤河,向北至民生河退水闸入灌河[1]。经调查统计,响水县共有引水工程36座,总设计规模703.8m3/s,年总引水能力54537万m3。提水工程中有中小型提水泵站1029台、装机容量24055kW,年供水能力为27850万m3。
地下水资源供水工程是指开发利用地下水的水井工程,主要为深层承压开采井,主要供水对象为工业和农村生活用水。响水县境内共有Ⅱ~Ⅳ承压水井合计348眼,现状年实际开采量372.8万m3。
根据《响水县水资源综合规划》[2]内容,以2020年为规划水平年,对外延式发展方案和节水方案下进行供需平衡计算,分析不同节水方案全县水资源可利用量、经济社会需水量和缺水率。
两套方案的供需平衡结果显示,外延式发展和节水方案在缺水程度上有明显差异。P=50%年型,响水县外延式发展方案除沿海滩涂区外,其余区缺水率基本在20%左右以内,节水方案不缺水;P=75%年型,响水县外延式发展方案缺水率35%左右,节水方案缺水率下降为16%左右;P=95%年型,响水县外延式发展方案缺水率50%左右,节水方案缺水率下降为38%左右。节水方案节水优势明显。
根据节水方案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成果,按现状供水水平,P=50%年型规划水平年,除沿海滩涂区外,响水县其余各分区(片)能达到供需平衡,基本不缺水;P=75%年型,除沿海滩涂区重度缺水外,其余各分区(片)缺水率在20%左右,为轻度—中度缺水;P=95%年型,沿海滩涂区严重缺水,其余各分区(片)缺水率在38%左右,重度缺水。
响水县各规划水平年各年型用水高峰期出现在6月下旬,根据P=75%和P=95%年型需外调引水量(需水量减去当地水资源可利用量)的分布状况分析,各年型最大需外调引水量亦出现在6月下旬。只要P=95%年型6月下旬的外调水能力满足供水需求,该年型其它月份和其它旬就均能满足水量要求。将6月下旬的需外调水量折算为调引水流量规模,与现有调引水能力进行比较,现有工程规模能满足需调引水量要求,见表1—2。
通榆河盐城境内从东台与南通交界处至响水入灌河212.2km河段(其中响水境内42.2km)全部区划为通榆河响水海安调水保护区,功能以饮用水源、农业用水为主。废黄河盐城境内从与淮安交界处至滨海闸91.7km河段(其中响水境内66.1km)全部区划为废黄河江苏保留区,功能以农业用水为主。海堤河自中山河左岸引淡闸至民生河退水闸共27.0km划为响水饮用水水源区。上述通榆河、废黄河、海堤河河段2020年水质目标均为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Ⅲ类水。
表1 响水县外延方案和节水方案供需平衡分析
表2 用水高峰期外调引水能力平衡表
注:按照工程设计调引能力计算,每旬按最大引水8d,日最大引水20h,旬平均引水能力按设计能力的一半计入。
根据水功能区和水源地管理相关规定,上述饮用水源地均定期执行水质监测,其中通榆河在响水县境内共布设了2个水质监测断面,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堆根、响水(通);废黄河在响水县境内共布设了3个水质监测断面,从上游至下游分别为童营大桥、果林大桥、滨海闸;海堤河水质监测断面为灌东盐场。上述断面监测频次均为每月1次,见表3。
根据区域水污染特点,选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等8项目作为评价指标;评价方法采用单因子法;评价标准采用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3 响水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成果表
对照县域内各重点水功能区2020年水质目标,采用2017年的水质监测资料对区域内的水功能区进行水质评价,水功能区达标率分别为:通榆河响水海安调水保护区响水境内段达标率91.7%,废黄河江苏保留区达标率100.0%,海堤河响水饮用水源区达标率100%[4]。
从监测站水质监测成果来看,近年来通榆河、废黄河、海堤河水质达标率较高,以Ⅱ~Ⅲ为主,除个别时段外,大部分时段水质类别能满足水功能区目标要求,其中非汛期水质略好于汛期,与废黄河和海堤河相比,通榆河水质较差,主要超标污染物是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响水县外来水源主要通过废黄河和通榆河进入,其中废黄河水源主要为外来淮水,通榆河水源为引江水,江淮并用,淮水不足时由江水补充。淮水自废黄河杨庄闸引水,废黄河两岸口门自流灌溉,江水通过泰州引江河经泰东河入通榆河,一路向北输送至滨海县大套后由大套一、二站提水入灌区。
由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响水县不同年型外延方案和节水方案缺水量在20%~50%,缺水量主要通过外调水量解决,缺水时段主要在6月底—7月初农业用水高峰期,本地降水量不足而洪泽湖水位较低时,废黄河上游用水量增加,杨庄闸下泄水量减少。如2016年6月响水县境内降水量仅为正常年份3成,废黄河水位最低降至2.0m,里下河地区射阳河水位最低降至0.05m,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大,只能通过加大引江水量和协调上游杨庄闸放水缓解本地水资源不足。
2012年4月施行的《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通榆河是沿线地区居民饮用水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兼有灌溉、航运、行洪等功能,通榆河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兴建造纸、化工、制革、酿造等污染环境等项目。通榆河作为清水通道,沿线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水质有保障。但通榆河作为3级航道,有大量运输、渔业船舶停靠、航行或者作业,过往船只生活污水基本排入河道[5]。同时沿岸有大量农田,农作物种类比较多,农田与河道之间没有采取隔离措施,甚至河坡上都有农作物,化肥和农药的大量使用,极易对河水形成污染。因此通榆河上来自船舶线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仍然严重。
废黄河本身为高水河床,河道两岸污染物难以进入,但仍会出现由行洪排涝引起水体污染的现象。2016年7月上旬废黄河沿线出现大暴雨,农业面源污染物由两岸坡地汇入废黄河河道内。由于废黄河水位迅速上涨,省防指启动大套一、二站排涝,废黄河水经通榆河排入灌河,7月通榆河段响水(通)水质检测表明氨氮,总磷含量分别为1.3、0.21 mg/L,已超过Ⅲ类水标准。
2009年江苏省政府明确了全省11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其中响水县在通榆河洪圩水源地划分了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2018年省政府又对通榆河洪圩水源地保护区陆域范围进行调整[6]。目前一级保护区范围是:取水口上游1000m,下游500m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范围是: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搠2000m,下游500m水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范围是: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搠3000m,下延1000m的水域;准保护区水域与对应的两岸背水坡堤脚外100m之间的陆域范围[6]。
为落实通榆河水源地保护方案,加强对水源地的管理与治理工作,切实提高饮用水源水质,县水政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察大队共同负责饮用水源地环境监察工作,并在保护区分界处设立警示标牌[3]。同时,在取水口处安装了防撞设施、设置了警示标志,并安装了视频设施,实现24h在线监控;取水口周边建设遮挡围栏和漂浮物清除装置。县水政监察大队建立起一级保护区逐日巡查制度,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密切跟踪水源地状况。
建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考核制度,控制用水总量,2016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15亿m3,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22亿m3。制定“三条红线”的统计、监测、监督、评估、考核等管理办法,建立“三条红线”控制管理责任制,把主要控制指标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水资源监测、监督、评估和考核,建立与“三条红线”控制管理相适应的监控考核体系。定期对“三条红线”控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实行“三条红线”控制管理情况公告制度,实现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监督作用。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制定出台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县政府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每年重点河流入河污染物总量比上年度入河污染物总量减少5%。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定的目标要求制定逐年削减任务。对新建工业项目技术流程把关,对已建工业项目技术改造,以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农业生产中化肥和剧毒农药使用量的控制,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对重要水体船舶污染的整治和管理,以减少线源污染;加强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及污染物排放的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检查考核水功能区是否达标的依据。
要强化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入河排污口设置要满足水功能区功能要求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要求。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有排污口等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入河排污口要进行科学论证,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限制或禁止审批入河排污口和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核定,开展污染源排污情况和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