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罗晓 电话:010-68205339 传真:010-68205363 电子邮箱:zyzhly@miit.gov.cn
附件:1.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2.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3.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4.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9年1月3日
附件1:
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2:
符合《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第二批)
附件3:
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附件4:
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