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劲
摘 要:在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受到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综合因素的影响,方言书面文字应运而生,独具特色的文字体系也逐渐随之形成。本文以福州方言为例,围绕现代汉语方言中的“正字”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为方言书面文字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方言书面文字 正字 福州话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1-0-01
一、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存在缺乏准确认识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方言书面文字与使用者的心理特征以及文化素养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许多人对方言书面文字的认识存在局限性,这使得他们往往不能够正确掌握和运用正字。从本质上说,方言是脱离了标准书面语的地域性口语交际系统[1],在其书面文字体系的建立上并不完全依赖于共同语。在记录方言的过程中,本地人约定俗成的文字体系逐渐地形成了。
在许多人的传统观念中,掌握共同语的书面文字即可进行日常交际,不需要另行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方言书面文字;此外,许多人没有从事方言文学的创作或进行方言文学的阅读,也就缺乏继续学习的内在动力。因此,许多人尽管熟练掌握了一门方言,但对其书面文字并没有透彻的认识;这导致许多方言即便是在自身的通行区域内,也难以找到其书面文字生存和发展的土壤。一种语言或方言只能在没有书面文字体系的情况下口耳相传,那么它的发展前景势必是不容乐观的。反觀我国汉语方言中使用广泛的粤语,之所以能够产生极大的影响力,与粤语母语者以及其他粤语爱好者的自觉运用和传播推广是密不可分的。
一方面,许多人认为方言没有书面文字。许多人使用所谓的“谐音法”(即不成熟的“方言借音法”)来标音,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语言文字的纯洁性。例如,将“讲脬”记录为“拱趴”。“讲”(福州音[kou?21],变调后)和“拱”(普通话音[ku?21],变调后)只是在语音上相近,在意义上不存在关联,本质上也不属于同一个系统;同时,这种“谐音法”容易让人误会“讲”是“拱”的意思,造成歧义。
另一方面,许多人不能准确地识认方言书面文字。例如,口头上说[sie 21 tɑu212],福州人知道是“吃午饭”的意思;而书面上的“食昼”二字,许多福州人则无法识认。由此可见,许多方言使用者对方言书面文字缺乏准确的认识,这也是“正字”推广中的最大障碍。
二、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各系统及其对应缺乏准确认识
1.在文字简化上的随意性
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在字形的演变上同样遵照经济性的原则;从整体上看,大部分文字在形体上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简化。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了《简化字总表》并简化了大部分汉字的字形,但少量结构较为复杂的汉字仍然存在。在民间,许多人为求书写上的简便,将部分结构较为复杂、笔画较为繁多的正字用便于书写的俗字进行替代。例如,将“厕”简写成“”。许多方言“正字”被简化为不规范的“俗体”,带有很大程度上的随意性。
2.在各系统对应上的脱节
一方面,表现为同音(近音)基础上的形——义脱节。
在发展演变的过程中,语音系统在地域上出现了不平衡现象[2]。大多数南方方言在语音上同以北方话为基础的共同语相差甚远,许多正字的声符已不能很好地反映其在方言中的语音。本地人为了提高方言书面文字的表音能力,通常直接用同音字来记录语音。例如,在福州话中,许多人用与表否定意义的语素[mo53]同音的“毛”来记录该语素;而“毛”在语义上同“无”并无关联,这就导致了“取音舍义”情况的出现,造成了形——义的脱节。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同义(近义)基础上的音——形脱节。
例如,在福州话中,许多人将普通话的“说”(福州音[su 23])对应福州话的[kou?33](讲),将普通话中的“走”(福州音[tsau33])对应福州话的[kia?53](行)。“说”和“讲”、“走”和“行”,固然在语义上有所联系,但是将“说”的形冠以“讲”的音、将“走”的形冠以“行”的音,这就导致了“取义舍形”情况的出现,造成了音——形的脱节。
三、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使用缺乏规范性
1.“正字”的选用存在争议
部分正字存在多种字形,则应该选取最合适的字形。例如,福州话中表否定意义的语素[mo53]应该选用哪个正字来记录,学界尚有争议。多数字典辞书选用“无”[3],有人认为应该用“毛”,也有人认为应该用“冇”。一字多形的情况,无疑会增加识记的负担,不利于语言的健康发展[4]。笔者认为应该选用“无”作为[mo53]的字形。“毛”和“无”虽然在语音上相同,但在语义上没有关联;用“毛”(福州音[mo53])这个字来记录[mo53]这个语素,似乎是采用了“假借”的方式——考虑语音上的联系,而忽略语义上的关联,将“毛”作为一个纯音符来使用。这显然不如音义皆合的“无”(古音应为双唇音声母)更为合适。
2.通行的“正字”亟待优化
部分正字虽然仅存在一种通行的字形,但在笔者看来却不尽合理。例如,福州话中表示“一”这一含义的数词[suo 5],目前约定的写法是“蜀”,学界认为是古楚语在闽方言中的残留[5]。但从语义上看,用“蜀”来表示“一”经历了复杂的过程,一般人难以直接看出其中的关联,不便于识记;从字形上看,“蜀”也比“一”要复杂许多,不便于书写。可以考虑另选语义上更为明显、字形上更为简约的正字。这类“方言训读字”的实用性是有待推敲的。因此,部分有通行字形的正字也亟待优化,现行的字形并不是“存在即合理”的。
本文从“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存在缺乏准确认识”、“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各系统及其对应缺乏准确认识”以及“部分使用者对‘正字的使用缺乏规范性”三个角度展开,以闽语系的福州方言为例,对现代汉语方言中的“正字”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阐述。今后在方言书面文字的使用上,还需要确立更加完备的标准,加深使用者对“正字”音、形、义三位一体的认识,提升使用者对方言书面文字的使用水准,促使“正字”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下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廖启愉.齐民要术校释.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
[2]叶蜚声、徐通铿.语言学纲要.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3]李荣、冯爱珍.福州方言词典.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
[4]裘锡奎.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5]陆招英、张平忠.古时福建的开发及方言地层词《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