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波
(济南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陈文烛,字玉叔,号五岳山人,湖广沔阳(今湖北仙桃)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历寺副、寺正。隆庆四年(1570),出任淮安知府。万历二年(1574)迁为四川提学副使,五年(1577)升任山东左参政,转漕储参政。官至南大理寺卿,致仕归,年六十岁而卒。陈文烛平生交友广泛,其来往友人中不仅有谢榛、王世贞、吴国伦、徐中行等复古派巨匠,也有茅坤、归有光等“唐宋派”大家。
作为明代中晚期一位重要的作家,陈文烛的生卒年一直没有确论。据笔者所知,至少有以下几种说法:(一)在谭正璧主编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中,标注陈文烛生卒年不详,约万历八年前后在世,这是一种很模糊的表达。(二)在王学范主编的《王世贞抚郧诗文集》中,将陈文烛生年标注为1525年(此疑为其兄陈文燮的生年),卒年未注。(三)洪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写的《洪湖县志》谓其生于1542年,卒于1609年。而根据陈文烛同时代的李维桢《祭陈大理》一文,知陈文烛得年六十,因此《洪湖县志》的记载错误就显而易见了。(四)傅璇琮主编的《中国诗学大辞典》标注其生年为1535年,卒年未标。陈文新主编的《中国文学编年史》(明中期卷)也采用此说。(五)现在普遍采用的说法来自刘烈学先生的论文《陈文烛与〈二酉园集〉》,该文章称陈文烛生于1535年,卒于1594年,享年60岁。刘先生考证其生卒年依据的材料主要来自于费尚伊《市隐园集》。刘先生首先根据《寿大廷尉陈玉叔先生六十序》推论出陈文烛享年六十。再根据《故礼部仪制司主事陈立甫行传》载:“立甫生丙辰年(1556)某月日,卒戊戌年(1598)某月日。”[1]781以及《南京大理寺卿陈玉叔先生墓表》载:“立甫后公四年死于官,别有述。”[1]719得知陈立甫卒于陈文烛四年之后,陈立甫的卒年为1598年,刘先生据此推论出陈文烛卒于1594年。最后倒推,按虚岁算,陈文烛生于1535年。费尚伊是陈文烛的姻亲,曾受学于陈氏,并且与其子陈汝壁交好。因此这些记载具有较高的准确度。可是,细究“立甫后公四年死于官”这句话,这里的“四年”有一定的伸缩性。而且,没有明确的对其本人的生卒年时间记载,这种推论并不足以服人。
笔者在研究陈文烛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材料,据此可以断定陈文烛生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四月初八,卒于万历二十三年(乙未,1595)六月,享年六十岁。
关于陈文烛的生年,直接记载的有以下几条:
其一,《二酉园文集》卷九《游太和山记》记载:“岁丙申三月,按察公再登祈绝顶,得奇梦,四月八日甫归而不穀生,小字武当,人以为异云。”[2]114这里提到的太和山,即武当山。“丙申”,即嘉靖十五年(1536),那么陈氏应出生于此年的四月初八。
其二,《二酉园文集》卷十三《明山西提刑按察司副使进阶中议大夫赞治尹宪卿陈公墓志铭》也记载其父“丙申历齐鲁、泛江淮而归,登太和山祈子,至家得奇梦而不肖生,小子武当,盖四月八日,先君又喜得子也。”[2]159这与第一条的记载基本相似。
其三,《二酉园诗集》卷三《宿太岳绝顶梦中成长短句》一诗中,陈文烛在“吾家杖履挂云树,冉冉流光三十五。”一句下面自注云:“嘉靖丙申,家大人祈兹山生余。”[3]太岳指的也是武当山。
以上三种记载都出于陈文烛本人之手,所记为同一件事,那么其生于嘉靖丙申年(1536)四月初八应该是确信无疑的。
其四,《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履历便览》一书在“陈文烛”条注明陈氏“丙申四月初八日生”[4]。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一些旁证来加以印证。
其一,《二酉园续集》卷二十一《祭女龙孺人文》记载:“万历乙酉七月二十八日,敕封孺人慧淑龙七娘子卒于徽州,八月二十九日讣闻福建,其父右布政使陈文烛有事场屋,二十八日读龙子膺书,哭几殒……乃年十九弃遗孤逝矣……余今年五十……”[5]此处的“龙孺人”即龙膺的夫人,也就是陈文烛的女儿陈慧淑。龙膺为陈文烛之婿,他们之间常有诗文往来,此记载应当是可信的。万历乙酉年也就是万历十三年(1585),龙孺人卒,龙膺发讣告给时任福建右布政使的陈文烛,他此年五十岁,按古人以虚岁纪年的习惯,可推知陈文烛正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
其二,陈文新主编《明代科举与文学编年》(下)有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录可查陈氏官年,其云“年三十,四月初八生”[6]。陈氏于嘉靖四十四年中进士时,其年三十,据此,则可推知陈文烛应当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四月初八日。
其三,龙膺《岳祝篇为大廷尉陈五岳翁六十寿》有云:“又明年乙未之四月佛日,为公览揆之辰”[7]65。“览揆之辰”语出《离骚》:“皇览揆余于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后因以“览揆”代称生辰。“乙酉”应为万历二十三年,向前推六十年,系嘉靖十五年(1536),“四月佛日”即为四月初八,因此,陈氏当生于此年。
关于陈文烛的卒年,直接记载的资料比较少。龙膺有《祭陈岳翁文》一文载:“大廷尉外父陈五岳翁,以万历二十三年六月卒于家,十一月讣闻湟中。”[7]141此处明确记载陈氏卒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六月。
另据冯梦祯《快雪堂集》卷五十二《癸巳》日记记载:“(六月)十九,游天界寺,移樽半峰亭,陈玉叔作记。”[8]可知,万历癸巳年,也就是万历二十一年(1594),陈文烛颇有游兴,于六月十九,和冯梦祯同游金陵天界寺,并作记。因此万历二十一年时,陈文烛还尚在世,此时他五十八岁。另外与陈文烛同时代而稍晚且同乡的费尚伊、郭正域分别作有《寿舅氏陈翁六十序》《寿大廷尉陈玉叔六十序》两篇序文为陈文烛六十寿辰祝寿,可知陈氏至少得年六十。李维桢又有《祭陈大理》一文言:“《二酉》之编倍于《怀麓》《甔甀》,后世知有公岂以廷尉为重,岂以六十年为限耶?”[9]可知,陈文烛应该享年六十岁。因此,根据陈氏生年嘉靖十五年(1536)推算,其卒年应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这与上文龙膺《祭陈岳翁文》中的记载吻合。
由上可知,陈文烛生于嘉靖十五年(丙申,1536)四月初八,卒于万历二十三年(乙未,1595)六月,享年六十岁,应无疑问。
明代刻书现象非常普遍,万历年间,文人士大夫之中,刻书的风气已经相当流行。陈文烛不仅是一位名重一时的作家,而且还是一位重要的刻书家。其所主持刊刻的本子中,就目前可知的,经、史、子、集都有涉猎,刻书内容丰富多样,但是其具体的刻书数量各家的统计并不完全一致。《明别集版本志》著录陈氏刻书四种;《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陈氏刻书四种;《明代版刻总录》著录陈氏刻书五种;《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著录陈氏刻书七种;《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陈氏刻书九种,另有抄本一种。另外,笔者通过考察《二酉园文集》《二酉园续集》《五岳山人尺牍》以及陈氏友人的相关著作,从中也找到一些其刻书活动的蛛丝马迹。这些著作中的不少序文多处出现“拙刻”“董梓事”“属余序而梓之”“董剞劂之役”等字样。据笔者统计,陈文烛刻印之书凡二十一种。
其所刻之书大体分为四类:一是刊刻地方乡贤及旧时名宦遗著,二是刊刻其师友之书,三是刊刻自著或者亲人著作,四是刊刻同僚著述。这些书籍基本是在陈文烛任官期间所刻,其刻书目的并不是为了盈利,因此陈氏刻书经费来源为捐俸刻梓或政府资金。其实这并不是陈氏一人如此,“从北宋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官府刻书的现象,为官一任,总要刻印一两种书,既体现其风雅,又是一种政绩的表现。有的官员则利用这个机会,用公款刻印自己的著作或自己祖上的著作。这种公私兼顾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10]明代继承了这一种传统,而且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不会受到苛责,因此我们无需惊讶陈文烛的这种行为。
2.1.1 《五经旁训》十九卷
元李恕撰,《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五经旁训》五种共十九卷,明万历十六年(1588)朱鸿谟、陈文烛等刻本。《中国古籍版刻辞典》也记载陈文烛刊刻此书。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故宫珍本丛刊》第十七册著录该版本。
此版本是《五经旁训》现存刻本中时代最早的一种,共十九卷,包括《易经旁训》三卷、《书经旁训》二卷、《诗经旁训》四卷、《礼经旁训》六卷及《春秋旁训》四卷。
此集由陈文烛、朱鸿谟、沈九畴三人联合刊刻于江西南昌。朱鸿谟,字文甫,益都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授吉安推官,后擢南京御史,万历年间出按江西。沈九畴,字箕仲,鄞县人,沈明臣子,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山东参政,终官江西布政使。其时,朱鸿谟为巡按江西监察御史,陈文烛为江西左布政使,沈九畴为江西提学副使。明代以来,江西之地一直难于治理,正德之时就有藩王朱宸濠的反叛,而且此地多流民寇匪。因此,为达到移风易俗、教化士子的目的,三人主政江西时施行了多项鼓励文化教育的措施,其中就有刻书活动。陈文烛在刻书之后所写的《五经旁训序》中言:“侍御朱公按江以西诸郡,观风之暇,校刻《五经旁训》,檄布学官,语多在檄中,大都言文体之邪正,人心之醇漓,世道之升降系焉。”[5]480
关于刻书一事,具体来说,朱鸿谟倡议刊刻《五经旁训》一书,并负责此集的重新整理校订工作。随后由陈文烛和沈九畴仝校并负责实际的刻梓之事,其资金来源应为政府公帑。此本大字写刻,序文部分每半页八行,行十六字;正文部分每半页八行,每行十七字,注文小字双行,白口,单黑鱼尾,而版中书口下刻有刻工姓名及每页字数,如卷一页二下记“邹天卿 四百九十三”、卷一页三下记“郭一德 四百九十八”。
2.1.2 《杨升庵文集》八十卷
明杨慎撰,明万历二十年(1592)陈文烛刊。《明代版刻总录》《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该版本。
杨慎字用修,号升庵,新都人。正德辛未(六年,1511)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以谏大礼,谪戍滇中。事迹具《明史》本传。万历二年(1574),陈文烛任四川提学副使,他对蜀中才士杨慎十分欣赏,搜集整理了许多杨慎作品。万历三年(1575),陈氏与同僚蔡汝贤谋划刊刻杨慎文集,得到上司宋仕跟张士佩的大力支持,后二人调官他处,此项任务暂时搁浅。万历九年(1581),蔡汝贤再入蜀,继续完成未竞事业,他从杨慎从子杨有仁手中购得若干遗存文稿,加上已得到的其它著作,合刊成《太史升庵文集》81卷,并于万历十年(1582)编成刊刻于成都。书成之后,蔡氏请陈文烛作序,陈氏《杨升庵先生全集序》记载:“蔡公因里中宪使费公,寓书不佞叙焉,以督学入蜀时,曾与谋刻。”[2]67此后万历十九年(1591),陈文烛官至南京大理寺卿,看到蜀刻蔡本漫漶不清,遂萌发了重刻升庵文集的想法。因此他以蔡氏刻本为底本,增加近来收集的升庵遗文,万历二十年(1592)最终在南京完成这一夙愿。
2.1.3 《檀弓丛训》二卷
明杨慎撰。《檀弓丛训》一书,前已有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姚安府刻本独行于世。万历二年(1574)至五年(1577),陈文烛任四川提学副使,搜检杨慎作品,在观览《檀弓丛训》一书后,对其大加称赏,于是有意进行翻刻,《二酉园续集》卷一《檀弓国语评林序》云:“杨用修盖有《檀弓丛训》,不佞梓于蜀,大都孔门之事,皆家语,鲁论所不载,而纪述有体,其文工巧说者等于《考工记》。”[5]411陈氏与蜀中友人汪二东合作,整理作序后,在渝州刻梓此集。
2.1.4 《薛考功集》十二卷
明薛蕙撰,明万历十九年(1591)陈文烛刊。《明代版刻总录》《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该版本。
薛蕙(1489—1541),字君采,号西原,亳州(今属安徽)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授刑部主事,官至吏部考功司郎中。此集为万历十九年(1591)陈氏任南京大理寺卿时在南京刊刻。
2.1.5 《沔风集》,卷数不详
明李濂撰。李濂(1489—1566),字川父(一作川甫),号嵩渚,河南祥符人,正德甲戌(1514)进士,官至山西按察副使。正德九年(1514),李濂在任沔阳知府期间,去乡间查访民情,采集民间歌谣编为《沔风集》。万历年间,陈文烛从家兄陈文燮处得到原本,感叹此集“多里谈巷语,乐而不淫,怨而不怒,性也乃真也。”[5]426陈文烛还认为《沔风集》十分契合李梦阳“真诗在民间”之旨,因此刻梓此集以传后世。
2.1.6 《家礼节要》不分卷
明朱廷立辑。朱廷立,湖广通山人,字子礼,号两崖,嘉靖二年(1523)进士,曾任顺天巡抚,以礼部侍郎致仕,有《马政志》《两崖集》等。此集初刻于嘉靖十五年(1536),由王汝孝在山西太原刊刻。王氏整理此集时,将杨一清弘治年间所注《射礼仪节》一卷附于卷后,总为一编,后命太原府出学田租金刻梓以倡导士风。王氏本卷前有嘉靖丙申(1536)王汝孝《诸礼辑览序》和河南道监察御史前进士通山朱廷立所作《家礼节要叙》两篇序文。万历年间,陈文烛感叹士习委琐,世道日坏,而朱先生所辑《家礼节要》一书,倡导礼仪,有助风化,有救敝之用。但是,此集久传宇内,刻板漫漶不清,陈文烛遂有重刻之意。《二酉园续集》卷一《家礼节要序》云:“《家礼节要》,通山朱先生所辑,家大人职方公爱诵之。是书久传宇内,板多漫漶,家兄和叔藏有善本,余读而叹焉。……小子大懼,梓而新之,期行闾巷,窃比先师存羊之意云尓。”[5]414因此,陈文烛从兄长陈文燮处觅得善本重新刊刻此集,希望有裨于教化。
2.1.7 《田表圣奏议》十卷
宋田锡撰。田锡(940—1004),字表圣,嘉州洪雅人,北宋初期著名谏臣、政治家、文学家,在宋初的政坛和文坛享有较高的声誉,深为宋初士人景仰。万历二年(1574),陈文烛督学四川,查访四川先贤田锡遗迹,闻其祠久废而其集不传,遂着手修复公祠,搜集其遗草进行刻梓,以传后世,《二酉园续集》卷一《田表圣奏议序》云:“宋司徒田公《奏议》十篇,苏子瞻曾叙之。公,嘉州洪雅人,里中祠公于九胜山下。余如蜀,问公祠久废,奏草亦无刻者,檄县令闻道立修祠事,梓其书传焉。”[5]414陈氏命洪雅县令闻道立主持修祠之事,并刊刻其集,陈氏则作序以传之。
2.2.1 《折狱龟鉴》二卷
宋郑克撰,明张四维辑,隆庆五年(1571)陈文烛刻本。《明代版刻总录》《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该版本。其中《明代版刻总录》记载为“隆庆六年刻印”。
郑克,字克明,南宋开封人,宣和进士,历上元尉、湖州提刑司干官。绍兴三年(1133),在五代和凝所著《疑狱集》及其子和豪续作基础上,采摭旧文,补其遗阙,著《折狱龟鉴》。张四维(1526—1585),字子维,号凤磐,蒲州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编修。隆庆间,促成与俺答议和而为内阁首辅高拱器重,历官翰林学士、吏部左侍郎。万历十年张居正逝世,代为内阁首辅,次年,以父丧离职,卒谥文毅,著有《条麓集》等。《折狱龟鉴》原书20卷,是一部著名的案例汇编,但旧传诸本大都有缺佚,仅《永乐大典》载有其书而各卷界限已不可考,后经张四维利用参与重录《永乐大典》之机会,从中辑出,辑本只有两卷,已非原书全帙。陈文烛《折狱龟鉴序》有“《折狱龟鉴》,蒲坂张先生校《永乐大典》,录而藏之,其详在家大人《叙》中。”[2]36考其父陈柏《折狱龟鉴序》云:“是书在中秘,人罕见者,太史凤盤张先生见而录之,授仲子,仲子盖先生礼闱所校士,且言先生能一一诵其大旨。”[11]是书卷首有目录及所引用诸书,内容分五门,凡一百一十三条,分别为释冤者四十篇、释诬者二十五篇、鞠情者十篇、议罪者二十七篇,原贷者十一篇。
隆庆四年(1570),陈文烛任淮安知府后,其座主张四维让陈氏主持刻印此集。张氏在录出辑本后,并未对其作进一步的整理。因此,陈文烛主持刻梓之事时,他先对《折狱龟鉴》进行校订,后安排山阳县儒学训导杨澄进行复校,或改正字句,或移就篇章。据杨澄《校折狱龟鉴跋》云:“隆庆庚午(1570),陈先生守淮阴,刻《折狱龟鉴录》,命澄曰此吾廷评时受吾师张公阁本也,相与订之。澄端拜而读焉,固世所未见书也。退而票正其讹犹者、脱当补者、羡当撺去者,凡若干字,移就章次者,凡若干条,仍首列其目及所引用诸书,文互有繁简者因之,其未获书证者疑或缺之,厘为二卷。”[12]隆庆五年(1571),此集在淮安刊刻完成,其资金来源当为州府公帑。刻成之后,陈文烛去信座主张四维并呈上五十部所刻之书。《五岳山人尺牍》卷二《报座主张学士书》云:“《折狱龟鉴》谨如命梓行,遣吏敬将五十部呈上,计室更乞雄文冠之,庶令兹刻必传矣。”[13]
该书共二卷二册,每半页十行,行二十字,注文小字双行,版心白口,双鱼尾,版心上方记书名“折狱龟鉴”,上鱼尾下方记卷第(如“卷上”),下鱼尾下方记页次,版心下方署刻工名。刻工有郭采、张惠、蔡廷熹、能健、朱汉、朱晓等人。卷首有陈柏《序》、杨澄《校跋》、元虞应龙《旧序》。首卷首行顶格题“折狱龟鉴卷上”,第二行低一格题“明进士中顺大夫知淮安府事前大理寺右寺正郢都陈文烛校梓”,第三行下题“山阳县儒学训导杨澄覆校”。卷末有《折狱龟鉴後序》,署“明隆庆辛未二月朔日陈文烛玉叔撰”。
2.2.2 《鸣玉堂稿》十二卷十册
明张天复撰,明万历八年(1580)陈文烛刻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明代版刻总录》《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版刻辞典》《明别集版本志》都著录有陈文烛刻本。《续修四库全书》第1348册收录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该版本。
张天复(1513—1574),字复亨,浙江山阴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至甘肃行太仆寺卿。陈文烛是张天复的门生后学,嘉靖戊午(1558)时,张天复以仪制郎视学楚地,陈文烛得出其门。张天复卒后,其子张元忭整理其集,欲刊刻之,遂遵从父亲遗愿请陈氏校刻并作序。万历五年(1577)十一月,陈文烛擢升山东左参政,次年三月以山东左参政督漕事,治所在淮安。陈氏因公事繁剧,遂将刻书之事托付山阳县令鲁文叔,并且捐俸助刻,据陈氏《鸣玉堂稿序》云:“先生没数年,而始读其遗文。太史寓书,命余校而序之,且云先生遗意也,因捐俸付山阳尹鲁文叔刻焉。……李献吉评杨应宁之集,乔景叔作何仲默之传,咸以门人广其师说,艺林侈为盛事。”[2]61由此可知,陈文烛在淮安主持刊刻此书,一方面是完成先师遗愿,另一方面是用以光大“师说”。他校勘之后,实际的刻书活动由山阳县令尹鲁文叔负责,但最后的刻书之事还是记于陈文烛名下。
该书半页十行,行十九字,白口,四周单边,单线鱼尾。刻工:彭美、熊等。卷前有《鸣玉堂稿序》两篇,其一署“嘉靖甲子秋七月朔,云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前奉敕提督学校奉新宋国华撰”,其二署“明万历庚辰春日汉上门人陈文烛撰”。首卷首页顶格大字题“鸣玉堂稿卷之一”,次行顶格小字题“明甘肃行太仆寺卿前湖广督学副使山阴张天复著,翰林院修撰不肖男元汴谨校”,第三行题“山东左参政门人陈文烛选梓”。
2.2.3 《林双台先生诗选》九卷
明林懋和撰,明陈文烛辑,明万历十三年(1585)陈文烛刻本。《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明别集版本志》著录该版本。
林懋和,字惟介,号双台,闽县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官至广东左布政使。嘉靖年间,林懋和督学楚中,陈文烛乡试时被林氏赏识,得出其门下。万历时期,陈文烛督学四川,林懋和将自己所做诗稿寄予陈文烛,陈氏请增益之。后万历十二年(1584),陈氏为福建右布政使,常常拜谒闲居在家的林先生,二人谈诗论文,品评文章,相得甚欢。陈文烛搜检林先生平时所寄诗歌,以及后来增益之作辑为《林双台先生诗选》,请侯官王应钟编订、王湛校勘。之后,陈氏作序,并于万历十三年(1585)在福州刊刻此集,作为庆寿之礼呈送林先生。《二酉园续集》卷二《林双台先生诗选序》云:“忆不佞督学西蜀时,先生寄烛《学轩稿》,所谓老而好学如烛之光,先生自道耳。诗才十余章,多楚中作,不佞请益之,先生捡生平诗有存稿者俾诵习焉,不佞寿之梓。先生曰:《诗三百篇》非多也,《古诗十九首》非少也。后代仅数人,人仅数首,虽多亦奚以为?命删其半,不佞梓为《诗选》。”[5]432
此集每半页九行,行十八字,白口,四周双边,版心镌书名。卷一首页版心下镌“江甫刊”,卷二首页“杨细”,卷三首页“叶一”。卷端题:“闽中林懋和著/沔阳门人陈文烛选/侯官王应钟订/王湛校”。
2.2.4 《白雪楼诗集》十卷
明李攀龙撰,隆庆六年(1572)陈文烛刻本。《明别集版本志》著录有该版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藏。
此集有嘉靖四十二年(1563)魏裳刻本。隆庆间,侍御姚公阅览之后,有意翻刻此集,遂命淮安知府陈文烛负责刊刻,《二酉园文集》卷三《白雪楼诗序》云:“嘉靖来,李于麟起海岱间,而宇内谈艺者归之历下,今《白雪楼集》乃其所为诗也。……顷者,侍御姚公读而爱之,命梓淮阴。董事既竣,敢缀数语,俟诸来哲以见愿为报鞭之意云尔。”[2]39陈文烛与李攀龙早有交往,他对李氏所倡导的复古运动心向往之,因此对翻刻李氏诗集一事乐此不疲。隆庆六年(1572),陈氏在淮安翻刻此集并作序。
此集每半页九行十八字,白口,四周双边,单线鱼尾,版心上镌“白雪楼诗”及卷次。版心有刻工朱汉、胡、郭采、付高等。卷前有李于麟《拟古乐府序》,许邦才《李于麟拟古乐府序》,嘉靖癸亥魏裳《白雪楼诗序》,卷后有陈文烛《刻白雪楼诗集后序》。
2.2.5 《谢山人集》四卷
明谢榛撰,万历元年(1573)陈文烛序刻本。谢榛(1495—1575),字茂秦,号四溟山人、脱屣山人,山东临清人,明代“后七子”之一。据清顺治年间陈允衡所编《诗慰》知,陈文烛所刻《谢山人集》共四卷,收诗一百五十一首,系从谢榛直接寄书寄诗中选出。陈允衡在编《诗慰》时,从此集中选诗二十七首,其中七言律九十三首,选二十首,五言律二十七首,选七首。
2.3.1 《苏山选集》七卷
明陈柏撰,明万历十五年(1587)陈文烛刻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版刻辞典》《明别集版本志》著录有该版本。《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一百二十四册收录北京图书馆所藏此版本。
陈柏(1506-1580),陈文烛父,字子坚、宪卿,号苏山,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观政工部,官至山西井径兵备副使。陈柏作品较多,生前已有《苏山先生全集》二十卷刻有淮本、蜀本、闽本等多版传布海内,但由于《全集》卷帙浩繁,不便携带,士人又多求遗草,陈文烛遂决定刊刻一部《选集》。此集先由陈文烛友人黄谦选定,然后又由杨懋功增订,分诗四卷,文三卷,共七卷(《千顷堂书目》作五卷当为传写之误)。黄谦《苏山选集序》言:“《(苏山先生全)集》凡二十卷,诸所题评标致是出鸿硕之手,小子贱且谫,乌敢续貂,而玉叔公强委之,且命精选作二帙,以便藏之。”[14]万历十四年(1586),陈文烛升任为江西左布政使,十五年其尚在任,另据陈氏《苏山选集后序》云:“莆中黄给事亨夫在先公同榜莫逆,精择之,携入豫章。余友人杨祠部懋功增订焉,梓为选集,诗存十之三,文存十之二。”[15]因此,《选集》当刻于江西南昌,其所用资金为政府公帑。此集每半页八行,行十六字,白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版心刻工:邹邦达刻、姜伯胜刊。
2.3.2 《大业堂尺牍》,卷数不详
明陈柏撰。此集为陈柏卒后,陈文烛收集其生平书信汇总而成,然后整理校订,并进行刊刻,事成之后请王世贞作序以名后世。王世贞《弇州续稿》卷四十三《大业堂尺牍序》云:“玉叔既悉奉其家大人宪副公之著作而梓之矣,既而复梓其尺牍,而以序属不佞。”[16]
2.3.3 《霍洞山房遗草》,卷数不详
明陈文燮撰。陈文燮,字和叔,别号霍洞山人,文烛之兄。陈文燮早逝,其诗生前未及付梓,陈文烛遂收其遗稿,整理编订,序而刻之。《二酉园文集》卷四《霍洞山房遗草序》云:“《霍洞山房遗草》,此吾兄光禄监事诗也。……儿壁手其稿向余泣曰:‘愿大人一言,俾先朝露者不死矣。’嗟乎!余忍序耶,忍不为序耶!遂梓而成书,抆泪者久之。”[2]50
2.3.4 《淮南子选》一卷
明陈文烛辑,明万历元年(1573)陈文烛刊。《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该版本。
陈文烛少时喜读《淮南子》,边读而边录好语,辑为一册。《二酉园文集》卷一有《淮南子选序》云:“《淮南子》者,淮南王宾客作也。汉时近古,安招隐多奇士,中间剽剥儒、墨,探索阴阳,其虚无祖老庄,机要宗仪秦,其不诡于大道,出入董、贾。余少读而爱之,手录好语一帙,藏笥中。……又平生好是书,浮淮日久,因梓之,与好古者共焉。”[2]17此集在陈文烛赴任淮安知府时随身携带,并于万历元年(1573)在淮安刊刻成集。
2.4.1 《漕抚奏疏》四卷
明王宗沐撰。《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载万历元年(1573)潘允端刻本。《明代版刻综录》载明万历元年潘允端、周一经刊。国家图书馆、台湾“中研院”傅斯年图书馆有藏。
此集名义上为潘允端刊刻,实际上是由陈文烛负责刊刻。潘允端(1526-1601),明直隶上海人,字仲履,号充庵,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仕至四川右布政使。隆庆五年(1571)十月,王宗沐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隆庆六年(1572),朝廷应王宗沐之请,命山东布政司右参政潘允端移驻淮安,专理漕务裁革漕运协同参将,潘允端此时为王氏副手。王宗沐在任上对漕运之河运、海运事,几乎月月有拜疏,建言献策。《漕抚奏疏》四卷,即是王宗沐在隆庆五年至万历元年(1573)间所上奏疏的汇编。万历元年(1573),潘允端为《漕抚奏疏》作《序》,嗣后命时任淮安知府的陈文烛具体负责刊刻事宜,并嘱作序,陈文烛《漕抚奏疏序》云:“《漕抚奏疏》,临海王先生先后先陈阙下者。……按察潘公(允端)命(陈文)烛董梓事,书成,一言以为天下虑者告也。”[2]19所以,此集实际由陈文烛在淮安知府任上受潘允端之命刊刻。
2.4.2 《新河集》六卷
明叶逢春辑,明隆庆六年(1572)陈文烛刊。《明代版刻总录》《全明分省分县刻书考》《中国古籍版刻辞典》著录该版本。
叶逢春,嘉靖四十四年(1565)进士,浙江余姚人,余事不详。此集为诸位名贤歌咏朱衡治河之功而作。嘉靖至隆庆间,黄河屡决,影响漕运,朱衡疏浚河道,开凿新河。工成之后,皇帝诏奖,众人称颂,叶氏将众人称颂之作,辑录成册而为《新河集》,朱衡遂命陈文烛刊刻此集并作序。陈氏于隆庆六年(1572)在淮安刻梓。
2.4.3 《传习录》,卷数不详
明陈炌辑。陈炌,字文晦,江西临川人,嘉靖进士,授行人,累迁吏部侍郎。《传习录》记载了王阳明与弟子门人的往来语录,在明代刊刻多次,在陈文烛之前主要有:徐爱、南大吉、薛侃、邹守益、聂豹等传刻的早期《传习录》;钱德洪在早期版本的基础上整理而成较为完整的本子,并进行刊刻,被称为“钱本”;隆庆年间,谢廷杰将王阳明语录、诗文、书信等作品汇编起来,刻成《王文成公全书》,称为《全书》本。这三个版本系统内部又经过多次翻刻。万历五年(1577),陈炌进左都御史,后兼任漕运总督,他读钱本《传习录》后,摘录要言,续为一集,命陈文烛刻梓此集。陈文烛《传习录序》云:“余姚王先生《传习录》与河津薛先生《读书录》并行海内,学士师尊之,详在徐子曰仁叙中。临川陈先生摘其要言续为一录,命烛梓于淮阴。”[2]37万历六年(1578)到八年(1580),陈文烛为漕储参政,驻地淮安,此集当刻于此时此地。
2.4.4 《留馀堂稿集》五卷
明潘季驯撰。潘季驯,字时良,号印川,乌程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总理河道。陈文烛曾三次为潘季驯部吏,在万历五年(1577)时,潘季驯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治理黄河,陈氏于万历六年(1578)任漕储参政。此后,他受潘氏之情,负责整理此集并作序,然后在淮安进行刊刻。《二酉园文集》卷五《留馀堂稿集序》云:“今宫保大司空潘公盖有留馀堂云,海内才颖之士与公交欢者咸赠以言,命不榖序而梓焉。”[2]64
2.4.5 《世说新语补》二十卷
(明)王世贞删定,王世懋批释,何良俊增补,张文柱校注,明万历十四年(1586)陈文烛刻印。《中国古籍版刻辞典》《中山大学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四川省高校图书馆古籍善本联合目录》著录该版本。清华大学、中山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馆藏。
《世说新语》在明代颇为流行,不少大家都对此书进行过研究,何良俊曾加以增补,著有《语林》,王世贞在此基础上特加删定而为《世说新语补》,王世懋又在此基础上对该书进行批注。万历九年(1581),王世懋任豫章督学,其所批点的《世说新语》被同僚乔懋敬见赏而刊刻于豫章,此为“豫章本”。万历十三年(1585),张文柱又校注《世说新语补》并刊刻于吴中,已为善本,此为“吴中本”。张文柱吴中刻本刊行不久,万历十四年(1586)王世懋又在张文柱刻本的基础上对《世说新语》进行批点。此时王世懋尚在闽督学,陈文烛为福建右布政使。作为多年好友,陈文烛有意刊刻王氏此集,二人遂合作刊刻于闽中。此集由陈文烛门生王汝存进行校订,陈氏为之作序。该书每半页九行,行十八字,小字双行,字数同,白口,四周单边。有眉栏眉评,每行六字。
当然这仍不是最终结论,因资料所限,有待进一步查考。通过这些刻书活动,我们可以发现陈文烛的刻书带有一定的官方性质,并不是完全的私人行为。有些刻书活动是由作为地方官的陈文烛发起,然后由他负责刊刻。有些刻书活动虽由他发起,但具体的刻书活动则安排他人进行,他只是对书稿进行校订作序。还有一些刻书活动则是陈文烛受上级之命或友人之托负责刊刻。因此我们并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