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领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尊奉先贤的传统,《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注]吕友仁:《周礼译注》,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287页。。由此可见,早在周代社会就出现了供奉、祭祀先贤等活动。随着封建集权制度的加强,祭祀先贤被列为国家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注](清)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下册),中华书局1987年,第467页。。封建政府为了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先贤文化,便在王都、地方设置祭祀场所。《礼记》还制定了祭祀对象的标准,“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注](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下册),中华书局1989年,第1204页。。《册府元龟》记载,贞观年间朝廷下令各州、县学修建孔子庙;天宝年间还令各地建“先贤祠”:“自古帝王建邦受命,必敬先代以循旧章……忠臣、义士、孝妇、烈女、史籍所载德行弥高者,所在宜置一祠宇……以敦风俗”[注](宋)王钦若:《册府元龟·帝王部·赦宥》,中华书局1960年,第1022页。。孔子便与其他地方先贤一道,被列入了祀典——封建政府借用先贤的“外衣”推行正人伦、美教化、淳风俗等政策。
不仅如此,封建政府对先贤的塑造、传播,还表现在史传、方志中。例如,《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就收录了“耆旧传”“先贤传”等汉晋时期的人物传,“《海内先贤传》四卷、《四海耆旧传》一卷、《先贤集》三卷、《徐州先贤传》一卷等”[注](唐)魏徵:《隋书》(第四册),中华书局1973年,第974页。。晋代挚虞的《畿服志》有一百七十卷之多,该志除记载地理外,还记载“先贤旧好”[注](唐)魏徵:《隋书》(第四册),中华书局1973年,第988页。,故该志被认为是地理书兼载人文的开创者。关于方志“先贤传”的教化作用,乾隆时期的方志学大家章学诚有精辟的论断,“史志之书,有裨风教者,原因传述忠孝节义,凛凛烈烈,有声有色,使百世而下,怯者勇生,贪者廉立”[注](清)章学诚:《文史通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92页。。刘光禄先生说,“清代是我国古方志发展的全盛时代,就编修志书的规模和成书的数量而言,均超轶前代”[注]刘光禄:《清代编修方志概述》,《文献》1982年第11期。。有清一代作为方志学的确立时期[注]来新夏:《中国方志学理论的发展与现状》,《中国地方志》1995年第2期。,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的方法、理论,大大促进了方志学的发展。所以,通过有清一代的县志来探讨塑造、传播先贤文化的一般规律,是很有代表性的[注]黄燕生先生认为,清代所修志书不少于6000种;又根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分析得出,在所收8264种方志中,有清一代有5685种,约占70%。所以,通过研究清代方志来窥知古代方志全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肇始于汉代的“先贤传”在清代的方志中得到了很大发展,不管是“前哲”“忠烈”“孝友”,还是“义行”“节妇”“烈女”都带有浓厚的教化烙印。笔者以道光年间纂修的《颍上县志》《宝丰县志》《乐清县志》为例,就其塑造、传播先贤的一般规律作一番爬梳以就教于方家[注]关于志书的教化作用,傅振伦、来新夏、刘光禄、巴兆祥、牛建强、熊帝兵等诸先生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但是通过研究志书“人物传”形象的塑造、传播来探讨对教化的影响,相关成果还不是很多。。
《颍上县志》(以下简称《颍上志》),道光六年(1826年)刊刻,计十三卷。刘耀椿主持,彭寿山、李彤等人共同参与纂修。刘耀椿(1784—1858年),字庄年,山东安丘人,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进士。曾任颍上、阜阳知县,泸州、安庆、颍州知州等职。其在为官期间,兴利除弊,政绩斐然。著有《海南归棹词》《神器图说》《庄年治兵书》及《青州府志》等书,至今传世。刘耀椿等人仔细研究了有宋以来的方志体例,确立了舆地、水利、人物等十三卷——“存一邑之真,无戾于古”[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黄山书社2008年,第11页。,该志没有大多数志书常见的“艺文”(附于各志中)。
《乐清县志》(以下简称《乐清志》),道光七年[注]清代学者孙诒让《温州经籍志》认为成书于道光七年;洪焕椿《浙江方志考》认为成书于道光六年;宋慈抱在《两浙著述考》中认为成书于道光七年;笔者持孙诒让说。(1827年)刊刻,计十六卷。鲍作雨、张振夔主持修纂,李士京、叶正阳等人共同参与纂修。《乐清志》在编纂体例、钩沉辑佚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清代诸多县志中具有十分鲜明的特色。该志大体遵照史志体例编写,兼有“志”“掌故”“文征”三部分的内容——不仅为历史学者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而且对江浙一带考据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意义。
《宝丰县志》(以下简称《宝丰志》),道光十七年(1837年)刊刻,计十六卷。李彷梧主修,耿兴宗、鲍桂征等人共同参与纂修。该志很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才、学、识的统一,所以《宝丰志》可以称得上是“一方之全史”,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凡旧志之阙者补之,繁者芟之”,该志考订精严、审慎予夺,“才、学、识兼而有焉”[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页。。
上述三种县志无论在才、学、识方面,还是在编纂体例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的特色,是有清一代诸多县志中的卓越代表。
早在《周易》的时代,先民们就有了对教化的初步认识,“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注]黄寿祺、张善文:《周易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74页。——观察百姓的善行、义行,以此来推行教化、促成天下昌明。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也认为:“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注](清)阮元:《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第2481页。肇始于先秦时期的“教化”思想,对后来史书中“先贤传”“耆旧传”以及方志人物传的书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随着方志学理论、编纂体例的日益成熟,“先贤传”书写、塑造与传播的一般规律也逐渐呈现出来。
县志作为地方文献,担负着记载、传播区域文化的重任;记载面广、资料丰富,更是我们考察一地利弊得失、鉴往知来的重要文献来源。于乃仁先生在《方志学略述》一文中总结了方志的三种功能:“一曰备行政官吏之省览,俾发政施令得其宜也;二曰资学者治史以最丰富之史料也;三曰启发后进敬恭桑梓之心。”[注]于乃仁:《方志学略述》,《建国学术》1940年第1期。巴兆祥先生在《方志学新论》中也总结道,方志具有“资治、存史、教化”[注]巴兆祥:《方志学新论》,学林出版社2004年,第33页。等作用。傅振伦先生认为,方志是官吏统治百姓的参考书,对政府的“资治”“教化”产生了重要的作用[注]傅振伦:《中国方志学(连载之一)》,《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由此可见,有清一代大肆鼓励编修方志固然有“存一方之史”的原因,但更为重要的还是其“教化”之目的。此外,国史讲究“盖棺论定”,不录现存人物,方志则不受此限制,“史记善恶,志重表扬……史记古人,志兼今古”——方志所塑造的人物传多以褒扬为主,而且还为当世乡贤立传,就更带有浓厚的奖掖后进之目的。
刘耀椿在纂修《颍上志》时说,“曰《人物》,邑之所望;曰《烈女》,判乎人物以明人伦之辨也”[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刘耀椿叙》,黄山书社2008年,第1页。,可见“明教化”的理念是其编纂“先贤传”的指导思想。彭寿山在《颍上志·叙》中也说:“邑之有志,所以志水土之利病,闾阎之习尚,吏治之贤否,而风俗之所以移易,人心之所以振刷,于是乎系。”[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彭寿山叙》,黄山书社2008年,第3页。书写、记录县邑先贤、能臣,正是为了淳风正俗、振奋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例如,在给“年十余岁能文”的钱世熹立传时,就突出了其“杜门读书,虽贫困,无所动心”[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钱世熹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42页的洁行。《乐清志》《宝丰志》在编纂时也坚持这一做法,都强调先贤对后世的教化、激励作用。朱士彦在《乐清志·序》中说,编纂县志之目的是为后世树立学习的典范,奖励后进,以改变郡县不正之风,“兴其贤能,纠其过恶……有善可得而举,有不善可得而诛也……所恃者郡县之志。”[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朱士彦序》,线装书局2009年,第1页。。贾声槐也说:“郡邑志……使人兴起于善,自远于恶,所以正人心,厚风俗,辅助政教。”[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贾声槐序》,线装书局2009年,第2页。姚启元在[同治]《祁门县志·序》中认为:“今之祁非古也……移风易俗非俗吏之所能为也。邑有贤士大夫,明法式、垂告诫、正其过”[注](清)周溶、汪韵珊:[同治]《祁门县志·姚启元序》,《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第55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1页。。所以说,利用县志来教化百姓恰是封建政府淳风正俗的重要途径。
同时,县志编纂是称善不称恶的,许多志书中都有“扬善隐恶”的倾向。康熙年间的大学者赵吉士认为:“世尝谓志与史不同,史关黜陟,志备记载,若稍甄别,便为侵夺史权,此论似是而非也。史兼书善恶,志专纪善不录恶,体虽不同,其为劝惩一也。若曰只备记载,不必分别,前志彰彰,何不并载匪僻?乃隐恶扬善,毫不假借乎?”[注](清)丁廷楗、赵吉士:《徽州府志·凡例》,成文出版社影印康熙三十八年刊本,1975年,第59—60页。刘光禄先生在《清代编修方志概述》一文中指出,“在内容上,突出的存在着讳忌隐恶的弊病……在人物和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上,讳忌、隐恶之病,到处皆见。”[注]刘光禄:《清代编修方志概述》,《文献》1982年第11期。。傅振伦先生也说:“方志重在垂训,多有褒而无贬。”[注]傅振伦:《中国方志学(连载之一)》,《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年第2期。据此可知,县志在编纂过程中必定隐恶扬善——正好符合封建统治者以此来达到正人伦、美教化、和民风之目的。
当然,有清一代之所以积极提倡又严格控制志书的编纂,是为了让志书更好地服务于封建王朝[注]刘光禄:《清代修方志概述》,《文献》1982年第11期。。乾隆年间的胡邦盛在《汾阳县志·序》中说:“邑之有志,非徒法周之职方氏……欲使见之者观感兴起,共励姱修,而隐寓教化之意于其间耳……详风俗而编氓悉以恒其本矣,详人物而君子思以善其则矣,详宦绩而居官将以慎其政矣。”[注](清)李文起:《汾阳县志》,乾隆三十七年刻本。李彷梧不仅强调了县志的“教化”作用,还突出了《县志》的政治作用。他认为人物传有利于养成百姓的“祗恭之心”——“夫志之修,非徒侈山水、夸风土、博引繁称,藻丽其词,为慧业文人流连光景地也……先圣大贤,即难骤几,而诩扬忠烈,可以作人方正之气。诩扬孝友可以作人祗恭之心……故志者,为政之书,化民成俗之要”[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李彷梧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6页。。
县志在编纂时坚持以教化为指导思想,不仅传播了先贤正人伦、淳民风的社会习尚,间接还起到维护封建统治之目的——这似乎亦可说明为何在修志管控相当严格的清代出现众多方志的原因[注]据刘光禄先生考证,清朝政府一方面大力提倡纂修方志,另一方面又极力监管修志——“各省通志,俱经奏定”,要由皇帝点头认可,而各州县的志书,也要“稿成先录草本,呈送本督院披阅裁定。。
在县志中增加“人物传”的篇幅,是彰显、传播先贤的重要手段。围绕先贤其人其事而展开的书写,不仅丰富了先贤的人物形象、再现了其洁行与操守,还提高了当地百姓的荣誉感、自豪感。
传统方志在编纂时普遍重视对先贤、人物的载录,作为少数民族政权统治的有清一代更是如此。人物传篇幅的扩充不仅使全志弥漫着浓厚的人文气息,而且塑造的大量“先贤传”还间接说明了当地历史之悠久、文化底蕴之深厚。范家全先生认为,“如果要寻找一个最能生动、鲜明、集中地体现地方志特色的载体的话,可以说那就是‘非人莫属’了”[注]范家全:《略论徽州地方志的特色》,《沧桑》2007 年第3期。。县志作为地方编纂的展现当地风土人情的重要载体,不可避免地会增加“先贤传”的书写。
《颍上志》共计十三卷,而与“先贤”相关的篇幅就占了五卷,分别是秩官、选举、宦业、人物、烈女。《宝丰志》《乐清志》所载“先贤传”亦占了全书的很大一部分。熊帝兵先生以安徽为例分析了清代府县志中“人物传”的编纂情况,“从总体上看,清代徽州府县志的材料撷取、逻辑架构、理论阐发、内容厚薄均以人物为主旨……尤其是康熙、光绪两部《婺源县志》表现得最明显,其中《人物志》约占全书 50%”[注]熊帝兵:《论清代徽州府县志的纂修特点》,《中国地方志》2016年第9期。。有清一代不仅是安徽府县志,其他省的府县志亦是如此,人物传均占了很大的比例。
此外,县志还通过稽求、钩沉与先贤有关的逸闻轶事来塑造、传播传主事迹。《颍上志·人物·张路斯传》记载了与张路斯有关的民间传说,“我龙也……九子亦龙也”[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张路斯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05—206页。;《宝丰志·人物·陈佐舜传》不仅记载了陈佐舜壮志殉国的事迹,而且还记录了其在墙壁上遗留的效仿伯夷叔齐为义而死的诗句,“壁有留题云:‘此菜不殊薇蕨菜,此间即是首阳间’”[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人物·李佐舜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05页。;《乐清志·人物·万归传》不仅记载万归是一位“励气节、敦行谊、人皆尊信之”的乡贤,还记载了其为家乡所做的贡献“万桥”——“所居海滨,有赤水港迅急,旧以舟渡,每苦覆溺,规乃竭资率邑里买石筑桥,行者便之,因名其桥曰‘万桥’”[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人物·万归传》,线装书局2009年,第495页。。
将传统的艺文、传论等内容附于人物志,亦是塑造、传播先贤文化的重要手段——不仅利于后世把握传主事迹,也便于知晓后世对其评价等情况。《颍上志·人物·卜钊传》将与卜钊相关的“艺文”附于其下,“临朐教谕张琦《卜侯德政碑》[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卜钊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10页。、茶陵李文正公东阳《赠卜使君钊诗》[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卜钊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11页。”;《乐清志·人物·王十朋传》将“侯《志》论”附于其后[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人物·王十朋传》,线装书局2009年,第506页。;《宝丰志·人物·孔旼传》亦将王安石为其所作墓志铭“《王临川文集·孔处士墓志铭》”[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人物·孔旼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27—329页。系于其下。
县志的编纂者为了彰显先贤的教化作用,遂对县志的内容、体例重新编排——有的将“艺文志”附于“人物志”之下,有的将与传主有关的奇闻逸事统揽其中,有的将后世评价系与传主。综之,县志为了彰显先贤的教化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其他部分,共同为“先贤传”的塑造、传播服务。
“志”通常被认为是“史”的重要补充,是人们了知外部世界的重要文献来源,“国有史,郡有志……志,史之翼也。由俗以出政,省方以立教,不出书契而知天下者,稽之志而已矣”[注](明)冯曾、李汛:[嘉靖]《九江府志·杨一清序》,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上海古籍书店1962年。。主持纂修《乐清志》的贾声槐认为县志亦是历史,不仅体例与史书相通,而且还暗合了儒家要义:“郡邑之有志,亦史也……治一邑之道,即治天下之道……志之体通于史,而义本于经”[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贾声槐序》,线装书局2009年,第2页。。杨兆李在《宝丰志·序》中也说,“志固史之辅也”[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杨兆李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页。。窦士范在[顺治]《黟县志·序》中说:“邑之有志,犹家之有乘,国之有史也”[注](清)窦士范:[顺治]《黟县志·窦士范序》,顺治十二年(1655年)刊本。;王应瑜更是在[乾隆]《婺源县志·序》中说:“县之有志,即一县之《春秋》也”[注](清)王应瑜:[乾隆]《婺源县志·王应瑜序》,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刊本。。由此可知,县志往往被当成史书来修撰,所以“人物传”便不可避免地带有史家笔法——不仅真实地保留了传主的生平资料,而且也从整体上提高了县志的学术价值(如史书在编纂时,多有采撷县志内容;学者在著书立说时,亦以县志作为重要文献来源),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先贤”的传播。
清代方志学大家章学诚认为志书纂修应遵正史“秉笔直书”的方法,忠于事实本身,反对那种对历史事实有所取舍、曲意修饰的编纂方法。为此,他还创立了志书“三书说”,“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注](清)章学诚:《文史通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91页。。
《颍上志》《乐清志》《宝丰志》在纂修人物志的时候,较好地遵循了这些原则。刘耀椿在《颍上志·序》中说:“窃取宋以来地志之善者,因其义例而恪守之,旧志之误,以古籍正之,疑则缺之,采访所及,无征则舍之,亦期存一邑之真,无戾于古而已矣。”[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刘耀椿叙》,黄山书社2008年,第1页。如《金镳传》:“镳性静点,喜读书……旧志入《文苑》,必其文有可观者,惜散佚不传。”[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金镳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36页。县志虽为金氏立传,但是其文章散佚殆尽,县志便如实交待——“阙如”。在纂修《顾爵传》时说:“旧志不载何县县丞,无从稽考。”[注](清)刘耀椿:[道光]《颍上县志·人物·顾爵传》,黄山书社2008年,第241页。杨兆李在《宝丰志·序》中说:“宝丰佚事之在籍者甚鲜,搜罗折衷尤非易也……旧志之阙者补之,繁者芟之……涵今茹古,考核详而去取严。”[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杨兆李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页。在编纂《孔去非传》时说:“志之列有方也,盖本后汉方术传,而无及画师者。《马志》特录孔去非,或以其为名父之子欤?姑存而不削。”[注](清)李彷梧:[道光]《宝丰县志·孔去非传》,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330页。南宋画家孔去非事迹鲜存于世,李氏做了猜测——“名父之子”,但是未就此发挥,仅“存而不削”。朱士彦在《乐清志·序》中说:“其蒐补遗亡,厘正阙误,善善恶恶,不失其正,可谓得史之职矣!”[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朱士彦序》,线装书局2009年,第1页。确如李氏所说,《乐清志》在纂修人物志时详加考辨异文,审慎处理阙文,具有史之典范——“其志之告竣,果元元本本,殚见洽闻,反复沉潜,靡所渗漏,犹复规仿子长、孟坚、涑水、紫阳,别类分门,惟恐见讥于大雅”[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高际盛序》,线装书局2009年,第4页。。该志每写一处均注明文献来源,为阅读者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志》中引用古籍,皆注明出处,或融括诸书,则毋庸注明,总不敢杜撰,以蹈妄作之咎”。[注](清)鲍作雨:[道光]《乐清县志·凡例》,线装书局2009年,第16页。不仅如此,该志还对每部分重新审定,把“歧异错落可疑者”记录下来并给出按语,与史家无异。
县志在编纂过程中吸取了修史的手法,同时还注意甄别、考辨多种版本的异同。“先贤传”所用材料准确翔实、言之有据,具有明显的史学化倾向——这种倾向不仅提升了县志的学术价值史学价值,更促进了“先贤”文化的传播。
古代中国非常重视礼教的发展,随着封建统治的加强,对人民的统治、教化逐渐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学者指出,东汉以后地方上出现了重视表彰先贤的风尚,中央政府便适时利用这一风潮,借助先贤实现对地方的统治。[注][日]永田拓治:《上计制度与“耆旧传”、“先贤传”的编纂》,《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2年第4期。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乡里社会)亦希望通过编纂“先贤传”来提升当地的知名度以及自身的社会、政治地位——这种良性互动在一定意义上加速了先贤的书写、塑造与传播。
通过县志对先贤的塑造、传播可以看出,封建中央政府藉此达到了淳风正俗、维护地方稳定之目的;地方政府亦藉此宣传了当地悠久之历史文化,提升了当地的知名度。与此同时,有清一代的统治者鼓励、倡导编修志书,修志之风盛行不衰(一直延续到现在),这也吸引了众多著名学者参加方志的编修[注]熊帝兵先生以安徽府县志为例,得出“志书主修与主纂者文化素养较高,其中进士出身者较多,部分非进士出身者文史素养亦不在进士之下”的结论。编纂志书的著名学者主要有:查慎行(《康熙西江志》)、方苞(《浙江通志》)、刘大櫆(《歙县志》)、戴震(《汾州府志》)、章学诚的(《永清县志》《亳州志》)、洪亮吉(《泾县志》《淳化县志》)、李兆洛(《凤台县志》)等。。卓越的才识、杰出的素养不仅使所修人物传更加立体、形象,而且还对有清一代方志学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们将各自的学术观点带入修志实践中,并通过对方志理论的悉心研讨和切磋辩论,形成了风格迥异的方志学流派,并为方志学研究的深入做出了贡献”[注]黄燕生:《清代方志的编修、类型和特点》,《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