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千石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思想政治教学部,承德 067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学生是未来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大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在我校学生中宣传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我校学生的法治素养,我校红色社团法学社在校团委、思政部的指导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本文以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为例,分析论证校园文化活动在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在实践领域的开展提供借鉴。
第二届法律知识竞赛由校团委、思政部主办,法学社承办。经过了活动筹备、活动举行、活动总结三个阶段。
法学社的指导老师和学生干部共同确定了比赛形式、比赛流程、奖项设置等问题。比赛形式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两部分,比赛流程分为初赛和决赛,决赛评选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一名;个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秀奖三名。
初赛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察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劳动法在内的综合法律知识。5月11日,来自我校各系的119名同学在法学社干事和自律委的监督下进行了初赛的考试。考试结束后法学社对试卷进行统一阅卷,选拔了排名前22位的同学进入个人决赛;并选择团队总分最高的四个代表队进入团体决赛。
6月8日,决赛开始,校法制办、校团委、思政部的领导和教师们出席了决赛。团体赛决赛分为三个环节,分别是案例小品题、选答题和必答题,每个代表队抽签选择题目之后作答,比赛过程紧张刺激,现场气氛特别活跃。团体赛结束后,个人赛的角逐开始了。22名选手通过三轮测试,层层淘汰,许多有实力的选手遗憾离场。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预先准备好的题库用完了,法学社的指导教师和思政部的老师们现场即兴出题,进一步增加了比赛的悬念。经过紧张激烈的角逐,化学工程系等四个代表队获得了团体奖项,化本1602班的姜雅欣等同学获得个人奖项。出席活动的领导和老师们为获奖的队伍和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
活动结束后,法学社的师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对表现优异的干事进行了表彰,同时也对活动准备过程中的不足进行了反思。本次活动得到了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良好评价,承德市司法局在“承德手机台”网络媒体上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再次指出,要“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无论是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还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都离不开法治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要求高等专科学校必须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就是一次改革法治教育手段的有益的尝试。
我校属于工科院校,没有设置法学相关专业,平时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就是属于思政课组成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课堂上。有学者指出,“‘法治教育’是关于‘法治’的教育,它不仅包含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传授、法治的历史和现状以及法治未来的教育,还包含对其进行法治意识、法治能力的教育和培养。”“课堂教学对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养不够充分。”[1]思政课属于公共基础课,对于学生们来说是“不得不上”的,学生们在思政课堂上学习法律知识或多或少有些被动,停留在“要我学”的阶段。法律知识竞赛属于课堂之外的实践教学领域,学生出于对法律的兴趣报名参赛,为比赛做准备,对法律知识的吸收进入了主动的“我要学”阶段。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们的参赛积极性,我们在设计比赛题目时,以选择题为主,并且提前将精心准备的复习题提供给参赛选手。复习题中包含了80%比赛题目。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学生们知道,只要认真复习,就有可能在比赛中脱颖而出。为了进一步刺激学生们的复习热情,我们提前向选手们展示了精美的奖品——时尚美观的定制U盘、水杯、雨伞等。
我们的激励工作没有白做,在初赛中,大部分选手分数超过及格线,许多选手得到了80分以上的好成绩;在决赛中,提前准备好的题库被答爆了,老师们不得不现场即兴出题使得比赛继续进行。这样的成绩对于非法学专业的选手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说明他们真的认真复习了。复习的过程,就是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仅就这一点,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比赛调动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的目的达到了。
本次比赛的程序经过精心设计,每一个环节都有详细的比赛规则。从初赛到决赛,每一个环节都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由于法律知识竞赛的题目对专业要求非常高,如果仅是从网络上搜索一些现成的题目,很有可能由于法律的修正等原因导致题目不够准确、严谨。为了保证题目的质量,本次比赛所有题目都由法学社指导教师、法学博士王千石(即作者本人)亲自审核校准。
本次比赛的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到位,为了避免答案提前泄露,决赛主持人练习用的主持稿中,只有比赛题目,没有答案。直到决赛开始前的最后一刻,主持人才拿到答案,以便在选手作答以后当场公布。决赛有一个环节是案例小品题,法学社的干事们依照指导教师给的剧本,提前几周开始排练作为比赛题目的小品,但即使是参加表演的同学,也不知道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因为这些答案都是要在比赛时选手作答以后才公布的。虽然学们很好奇小品的结局,但没有到最后一刻,谁也不能提前知道答案。
本次参加比赛的选手中,有两位法学社的干事,法学社在组织学生们复习的过程中对于这两名干事没有给予任何“内部信息”,她们所掌握的复习材料与其他选手是完全一致的。师生们一致认为,作为法律知识竞赛,能否夺得冠军不是最重要的,从比赛中树立规则意识,维护法律权威意义更为重大。这两名干事经过复习,从119名初赛选手中脱颖而出进入决赛,全是凭借自己努力的结果。在决赛中,佼佼者众多,两名干事并没有夺得最后的奖牌,但没有人觉得法学社的人自己没有得到好名次是丢脸的事情,大家都自觉维护这比赛的公平、公正。
程序正义是法治的重要内涵,程序正义的理念也贯穿了法律知识竞赛的始终。本次比赛通过对规则的遵守,对公平原则的维护,使学生们懂得了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了规则意识,提升了法治素养。
以往的法治教育,主要依靠思政课堂这个主渠道。即便也有一些校园普法活动的存在,但从形式上仍然偏保守、严肃,无法体现大学生充满激情和创意的一面。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从赛制上进行了创新,有些环节的设计被来到现场的领导和老师们评价为“令人耳目一新”,“想不到法律活动也能有这样新颖有趣的形式”。
本次竞赛最大的亮点就是案例小品题的设置,每一道题目都以一个小品的形式表现出来。为了把小品演好,法学社的同学们提前几周就开始了紧张的排练,由于课程和实训活动很多,学生们自觉利用晚上有限的休息时间加紧排练。老师每次来到排练现场视察,都对他们的表演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台词熟练,演技也要自然流畅,该有笑点的地方要表现到位,更重要的是,许多细微的动作会影响到选手对法律问题的判断,是绝对不能出错的。
在学生们日以继夜的排练下,比赛当天呈献给选手和观众们的是四段情节流畅,贴近生活,笑点频出的小品,而每段小品都以一个法律问题结尾,画龙点睛,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给观众带来了笑声。
本次比赛的另一个亮点,是在个人赛中参照电视综艺节和网络游戏设计的评分规则:比赛开始前,每位选手会获得5颗代表生命值的星星(贴在衣服上),答错一道题,损失一点生命值(摘掉一颗星星),全部星星都摘掉即宣告淘汰。这个规则的设计增加了比赛的趣味性,与传统的打分形式相比,更加直观和吸引眼球,增加了比赛的娱乐性。
法律本身是严肃的,但法治教育的方法却不应墨守成规。抓住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法治教育,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在形式上大胆寻求创新,收获了良好的反响,为法治教育的多样化提供了新的思路。
尽管本次法律知识竞赛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不可否认,还是留下了一些遗憾。
我校有上万名在校学生,仅大一学生就有几千人,但是知识竞赛的参赛选手只有一百余人,加上法学社的干事和决赛的观众,本次活动调动起来的学生也不过几百人。这个数字比起我们学校的学生基数还是有很大差距。
大学生参与各种活动,一部分是出于个人兴趣,一部分也是出于荣誉的驱使。在某种程度上,后者的作用甚至更大。我校的学生都不是出自法学专业,如何吸引更多人参加法律知识竞赛,仅靠大家对法律的兴趣是不够的。作为学生活动,通过奖品和奖金来吸引人参赛显然是不合时宜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通过给与学生一些认可度较高的荣誉证书来激励大家。试想一下,如果在竞赛中获奖将会在本系乃至学校的评奖评优中获得加分,这样的吸引力对学生来说是很大的。然而目前类似法律知识竞赛这样的学生活动所获得的奖项很难为学生带来其他附加利益,这一点是需要我们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如前所述,本次比赛的决赛个人赛环节,组织者由于低估了同学们的实力,导致题目准备不足,出现了准备的题目全部用完尚未决出胜负的尴尬局面。这对于活动的组织者来说,确实是工作的失误。
出现这样的失误,根本原因是指导教师低估了选手们的实力。在准备题目期间,考虑到我校的学情,降低了题目的难度,并且提前给了同学们复习题。
比赛当天,选手们的表现出乎预料,大部分学生对题库中的题目对答如流,几十道题答下来几乎没有人被淘汰,直到题库中所有准备的问题都问过一遍了,场上的人数还是远远大于设置的奖项。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指导教师不得不临场提问,依靠自己的知识储备完成了后边的比赛。
赛后,组织者对这个失误进行了自我检讨。之所以出现这个失误,是因为过去对学生的了解停留在很浅表的层面,过于关注他们的短处,却忽略了他们身上巨大的潜力,我们的学生是热爱学习并且有能力取得优异的成绩的,关键在于我们采取怎样的方法来挖掘他们的潜力,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怎样通过校园文化活动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是高校思政工作者必须长期思考的问题。诚如学者指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不能仅仅只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手段,还要结合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提高法治自觉性,培养法治素质,巩固法治信仰。”[2]以这一综合教育目标为前提,高校的思政工作者的确应当寻求更加丰富多样的手段,将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切实有效地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法律知识竞赛的尝试只是一个开始,在未来,我们期待着更多校园普法文化活动的开展,将高校思政工作推进到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