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涛
(福泉市仙桥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贵州 福泉 550506)
在实际的走访调研当中,笔者发现,我们目前所建设的一些农村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呈现出较低的信息化水平,而这个信息化水平低的问题不仅仅表现在我们的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技术层面,更多地表现在我们使用者,也就是这些农民自身的信息素养方面。
首先,在走访当中,笔者发现,大部分的农村地区,尤其是一些贫困县,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这不仅仅是因为缺乏专业的建设人才和技术人员,更多的还是因为地方政府和文化事业管理局的督促力度不够。
其次,笔者同时也发现,绝大部分的农民都不具备专门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他们不会使用电脑,不知道如何使用智能手机。即便是有些农村地区已经建立起了基础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并以平台的形式连接到网络当中,但是使用者却寥寥无几。如果从成因方面来探讨的话,这不但是由于农村地区长期所呈现出来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落后情况所导致的,同时也是因为城镇化脚步导致的,大量的农村剩余青壮年劳动力涌入了城市,而留守在农村的不是幼儿就是老人,他们本身就不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在信息化这方面呈现出明显的落后情况。
造成农村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系统使用率偏低的成因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以下几点:
一是专业的信息化知识储备不足。这在上一点当中已经做出了简要的阐述,由于大部分的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偏低,他们在成长和学习的过程当中并没有接触过计算机网络,或者说没有那么深入的接触过。他们对于现代化设备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智能电话上,也就是微信、qq这些简单的基础操作。如果我们建设一个信息共享平台的话,可能他们连基础的操作功能都不知道要怎么实现。
二是因为实际的工作情况所导致的,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用于务农和照顾家庭,没有什么时间去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他们认为网络信息是锦上添花之物,而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与此同时,大部分的农村人口认为网费是十分高昂的,而购置计算机和先进的电子设备花费同样不菲。对于农村人口来说,这些可有可无的投入,本来可以作为他们日常的生活费用,甚至可以作为自己未来的养老钱,所以不愿意将其投入进去来购置这些产品,或者说是学习计算机知识。
三是时间和场所的多变性,在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村落并不是以集中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而是一个一个单独划分开来的,也就是说,两个村落之间很有可能隔着一片田地。这种居住环境的分散性,导致我们很难去开展集中性质的文化教育活动。另外,大部分的农村人口都是以务农为主要工作的,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空闲时间,或者说每个人的空闲时间都有所不同。这样一来,就很难寻找出一个固定的时间来开展相应的信息工程知识普及工作。
对于一些贫困落后的地区来说,他们本身的扶贫专项资金就已经十分有限了,地方财政能够给予的拨款支持也非常的不足。对于这些地区来说,很难有资金用于这种文化教育事业建设,也不可能真正的下大力度聘请专业的人才、购买高精尖的设备,来开展这样一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
地方财政的收入主要依靠税收,然而对于一些贫困地区来说,税收的力度是非常小的,他们没有一定的大型企业和大型厂子,所以说能够收上来的税款是十分有限的,这就导致他们的财政经费基本上都是由上级政府或者说是由中央政府提供补贴。为此,中央政府应当下拨专项资金款项,用于贫困地区和农民地区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
各级政府都应当意识到,目前中国文化最薄弱的地区在于农村,最强大的潜力同样也在于农村,我们只有搞好农村的文化教育事业,搞好农村的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那么才真正的能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富强的中国。在现行的公务员管理条例当中,是可以通过借调的形式下派一部分的专业人员进入乡镇的。因此,各级政府和机关单位都需要积极地调动单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尽可能地鼓励干部们下到基层当中去,尤其是一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资质的干部,例如计算机工程建设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学历的干部,都可以锻炼学习的形式进入到农村地区,帮助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并普及相应的操作常识和计算机教育知识。
目前,我们从农民视角下探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就是响应党和政府号召的一次必然之举而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县政府和各级机关的大力配合,同时也需要社会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