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欣怡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白话文学史》作为一部现代意义上“哥白尼的思想革命”[1]415式的文学史专著,其典范意义在于以独特的叙史逻辑争得白话文学“话语权”与“合法性”的努力,这背后彰显的是作者鲜明的方法论意识。王瑶就曾指出,如要对胡适的学术思路和研究方法进行探析,《白话文学史》比胡适的其他著作更为合适。[2]216
20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在实证主义与主观主义的激烈论争之中面临抉择。基于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与海德格尔的存有学视域,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诠释学展开了对于实证主义的反思,并由此开始形成了对于实证主义绝对客观立场的反拨。对于前见的摒弃使得实证主义者缺乏对于社会科学学科独特价值的体认,而现象学诠释学者则因理解的“同时性”陷入了相对主义的泥沼。
以伽达默尔的诠释学视域观照胡氏实证主义“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方法进路可知,胡适一方面沿袭了清代朴学家经学诠释学的路径,通过历史考据试图探讨文本背后的作者意图,但又不满于其“完全被动的观察,没有假设的解释,也不用实验的证明”[3]285。因此在另一方面,胡适借鉴了西方实证主义方法论的进路,强调科学实验与历史的态度。但针对当时启蒙者对于“唯科学论”的推崇,胡适却警醒到其实质不过是将科学替代理学的无条件信奉,缺乏个体的知识观。因此,胡适希望在二者基础上构建一种新的现代学术范式,即参照外在的科学观念和思想认识,将自身的研究方式置于具体的问题情境中进行适用性验证。
以胡适文学史书写为代表的现代学术新范式,是在东西方文化交流与碰撞大背景下的产物。传统的经典批评领域因西方现代科学观念的涌入开始面临着重构与再诠释。在以西方实证主义与清代朴学为知识背景所形成的学术观念的指导下,胡适对传统的古代文学史进行了创造性转化,生成了许多开创性的见解,譬如双线文学史观的形成,对王梵志等诗僧的挖掘及译经文学的重视等等。此外,对于固有文学经典的重评与再诠释也是其努力的方向之一。譬如杜诗历来以“沉郁顿挫”为人所称道,但在《白话文学史》一书中,胡适却一改前人观点,用大量篇幅对杜诗的诙谐风趣处进行论证。他分别从创作主体、审美情趣及诗歌体裁等具有现代意义的角度出发,指出杜甫其人其诗“特别风趣”的具体表现。
综上,胡适以其颇具个人色彩的研究进路开创了文学史书写的新范式,这其中以《白话文学史》的叙史策略最为典型。本文拟以胡适《白话文学史》中的杜甫“特别风趣”说为例,试图回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胡适从哪些具体的方面对杜甫诗(以下简称“杜诗”)的诙谐风格进行诠释;二是胡适开创性的诠释背后暗含了怎样的诠释策略;三是胡适《白话文学史》诠释策略背后的方法论进路与诠释学观点的融汇与张力。
自中唐杜甫“诗圣”的地位得以确立以来,针对杜诗的评点历来作为显学而为历代治学者所重,传统注杜者往往集中于对杜诗的考证、校勘、笺注及编年等,至宋代崇文尊儒之际,更是形成了“千家注杜”的兴盛局面,涌现了诸如郭知达的《九家集注杜诗》、鲍慎由的《注杜诗文集》、黄伯思的《校定杜工部集》、王洙的《杜工部集》、王得臣的《增注杜工部诗》、蔡兴宗的《重编少陵先生集》等一大批注本与别集整理。元明以来,各类成果亦是络绎不绝。至清代钱谦益的《钱注杜诗》、仇兆鳌的《杜诗详注》、卢世的《读杜私言》、杨伦的《杜诗镜铨》及浦起龙的《读杜心解》等集子的出现,开始共同构成了杜诗研究的总结时期。
清末以降,伴随着西方科学观念的引进,各类新式思潮的破土也预示着现代学术方法的转向。杜诗学作为传统“国故学”的组成部分也面临着由传统向现代的必要转型。作为文学革命的首倡者,胡适于《白话文学史》中从创作主体、审美情趣、诗歌体裁等方面启用了新的评价标准对杜诗进行重评,更是对其“特别风趣”之处进行了挖掘。对此笔者将分别进行论述。
其一,从创作主体的角度,胡适指出杜诗的幽默与杜甫本人的性格相关。
胡适首先指出,杜甫的祖父杜审言是一个诙谐的人,杜甫诙谐的诗风是其祖父“遗传”所致,“故终身在穷困之中而意兴不衰颓,风味不干瘪”[4]191。反观历代诗论谈及杜审言对于杜甫诗风的影响,则大多集中于诗歌的表现风格与格律范式两方面。譬如明代胡震亨在《唐音癸签》[5]89一书中点出:“审言‘楚山横地出,汉水接夭回’……一阂逸浑雄,少陵家法宛然”(1)且看他评杜甫诗,可相对照:“子美诗妙处在无意而意已至……以为物物皆有所托,如世间商度隐语者”。。可见评者更多从杜甫宏阔的诗风着眼,指出其“家法”渊源。又如清代王夫之《姜斋诗话》:“近体梁陈已有,至杜审言始于度”[6]130。他认为杜审言对律诗创作的开风气之先受到公认,其对于日后杜甫精细工整的“杜律”影响不可谓不大。由此可见,胡适在“家法渊源说”的基础上,从更具现代科学视野的“遗传”概念出发,假设杜甫本人性格受祖父遗传并用具体的实例进行求证,这背后隐含的是胡适本人所持的进化论逻辑:“这种进化论的观念,自达尔文以来,各种学问都受了他的影响……进化论观念在哲学上应用的结果,便发生了一种‘历史的态度’”[3]212。
此外,胡适又直接指出杜甫“这一点诙谐风趣是生成的,不能勉强的”[4]190,接着以其《今夕行》《醉时歌》《示从孙济》等作品为例作具体的论证。从最初的形神论到魏晋时人物品评风气、宋元话本兴起再至金圣叹的古典性格理论,传统的性格批评惯常运用感悟式的批评方法,在对其人物及作品的分析、阐释、评价中综合生成感受。而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性格论,意味着将诗人本身作为观照的对象,使用既定成型的性格理论去剖析作品背后的作者,并藉此论成理论的正确性。这是两种研究路径的差异。显而易见,胡适的这一研究进路属于后者,即以“诙谐风趣”作为框架,在这一观点的指导下以杜诗为证据具体论证其合理性。
其二,从审美情趣的角度,胡适指出杜甫诗中的谐趣与其严肃悲苦的一面是相辅相成的。
作为近现代杜诗学转型的关键人物,梁启超最早从审美的角度,着眼于一“情”字观照杜诗:“他的哭声,是三板一眼地哭出来,节节含着真美;主张唯美艺术观的人,也非读他不可。”[7]359胡适承继了这一审美性的现代标准并声称:“吾所谓‘物’,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吾所谓‘物’,约有二事:(一)情感。……(二)思想。……”[8]23,由此可见其论诗时对于情感要素的格外关注。
在论及杜诗的“特别风趣”特点时,胡适并没有偏废杜诗中愁苦与严肃的一面,他也屡次提到:“在极愁苦的境地里,却能同小儿女开玩笑,这便是上文说的诙谐的风趣,也便是老杜的特别风趣”[4]198,并指出杜甫与陶渊明一样,在诉穷说苦时也依然显示着诙谐风趣,诙谐风趣成了他应对穷饿的有效方式。[4]199应当注意到,作者对于杜诗风趣特点的论述,是建立在对其本身复杂性格的肯定之上的:“他是一个诗人,骨头有点诗的风趣;他能开口大笑,却也能吞声暗哭。正因为他是个爱开口笑的人,所以他的吞声哭使人觉得格外悲哀,格外严肃。”[4]206
中国传统的类型化性格批评大多集中于对人物本身某一性格特质的放大及强化,因此常常被用于道德评价。传统的杜诗评点亦是如此。论者大多是从杜诗的思想内容出发强调其“沉郁顿挫”的诗风,以此标举其对于风雅传统的承继与忠君爱国的情感。譬如黄庭坚便有言:“老杜虽在流落颠沛中,未尝一日不在本朝,故善陈时事,句律精深,超古作者。忠义之气,感然而发。”[9]310正是出于对旧式道德评判的厌恶,胡适运用现代眼光努力突破传统的“沉郁顿挫”之说,纯粹审美性地赋予杜甫独特性格的多维度与多内涵,指出“看他在穷困里的诙谐风趣……在这种境地里还能作诙谐的趣话,这真是老杜的最特别的风格”[4]204,因此呈现出其复杂性格之“本来面目”[10]10。
胡适的这一思路被后来学者合理地吸收、纳入并扩充到了自身论杜诗的建构体系之中。譬如当代学者叶嘉莹评杜甫时便将魏晋“才性之学”传统与现代的性格论观点相结合, 认为杜甫的“才性”健全, 表现为“严肃中之幽默与担荷中之欣赏”, 于杜甫而言这是相反而相成的。[11]6汉学家宇文所安则从类拟与西方抒情传统的角度指明, 杜甫诗中有着悲喜剧的力量, 而在“悲喜剧对立冲力的结合点”上, 正显示了杜诗之复杂性。[12]221
其三,从诗体的角度,胡适将杜甫的“风趣”特征与特定体裁相联结。
传统的诗论大多从文体的角度,指出杜诗在声律、内容、题材等方面的开拓和对于律诗格式成熟化的推动。譬如严羽的《沧浪诗话》有言:“少陵诗,宪章汉魏,而取材于六朝,至其自得其妙,则前辈所谓集大成者也。”[13]171但是胡适却一反前人观点,提出了颇有争议的见解:“律诗很难没有杂凑的意思与字句。大概做律诗的多是先得一两句好诗,然后凑成一首八句的律诗。老杜的律诗也不能免这种毛病。”[4]212其实,胡适历来对于律诗这一诗体本身便颇为不满,他认为“律诗本是一种文字游戏,最宜于应试,应制,应酬之作;用来消愁遣闷,与围棋踢球正同一类。老杜晚年律诗很多,大概只是拿这件事当一种消遣的玩艺儿”[4]210,以至于即便是杜甫所作律诗也不过是条死路,更无从谈及其中的诙谐趣味:“这些例子都可以教训我们:律诗是条死路,天才如老杜尚且失败,何况别人?”[4]212王瑶就曾因此指出,胡适在《白话文学史》中对律诗的批评声讨,表现出“胡适的文学鉴赏力也确实不高”“暴露了胡适的缺陷。”[2]257
而与之相对应的, 是胡适对于杜甫乐府诗、绝句体小诗及“打油诗”的高扬, 并充分挖掘了其中的诙谐诗趣。胡适肯定了杜甫乐府诗作为现实主义的“诗史”(2)晚唐孟棨首次于《本事诗》中以“诗史”喻杜诗:“杜逢禄山之难,流离陇蜀,毕陈于诗,推见至隐,殆无遗事,故当时号为‘诗史’。”的地位, 更值得注意的是, 胡适认为杜诗至晚期的“小诗”方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趣味性浑然天成地寓于其诗作之中:“晚年的小诗纯是天趣, 随便挥洒, 不加雕饰, 都有风味。”[4]204最后, 胡适甚至总结到:“后人崇拜老杜, 不敢说这种诗是打油诗, 都不知道这一点便是读杜诗的诀窍:不能赏识老杜的打油诗, 便根本不能了解老杜的真好处。”[4]205可以看出, 胡适坚持认为诗歌的形式与内容间存在着密切关联, 自由谐趣的思想无法由不自由的诗体去表达, 因而“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 二十八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念,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感情”[3]134。这根本上还应当归于胡适本身所持的“历史的进化眼光”——诗体的进化决定了诗的进化。[3]137
综上可知,不论是从诗人性格、审美视角还是诗作题材等诸多方面,胡适都格外注意发掘杜甫其人其诗的“特别风趣”之处。其实,纵观胡适的古典文学研究尤其是对白话小说的评论,“诙谐”都是其评判作品价值高低与否的重要维度。且看他对《西游记》的评价:“《西游记》所以能成为世界的一部绝大神话小说,正因为《西游记》里种种神话都带着一点诙谐意味,能使人开口一笑,这一笑就把那神话‘人化’过了。我们可以说,《西游记》的神话是有‘人的意味’的神话。”[14]526胡适认为诙谐的意味促成了《西游记》由“神话”向“人话”的转向,由此可见其将“诙谐”作为作品指向人性的审美标准的重要评价指标。此外,他对于《三侠五义》《儿女英雄传》《镜花缘》《官场现形记》等白话通俗小说中的“诙谐的趣味”也特别给予关注,在此不再多做赘述(3)胡适评价《儿女英雄传》最大的长处在于“生动,漂亮,俏皮,诙谐有风趣”;《镜花缘》也具有“诙谐的风味”;《三侠五义》中“这种诙谐的意味,旧小说家最缺乏”。。
除上所述,笔者认为胡适对“诙谐”这一话语风格的挖掘与高扬背后还隐含着更加深层的叙史策略。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注家经典与传统诗歌,因背负着“文以载道”的理想而格外严肃正统。在庙堂话语与大众话语权利不对等的前提之下,诙谐作为一种民间话语资源,以其所具备的宣泄性、无差性、颠覆性等特征与正统相悖,其背后隐喻着对于庙堂话语体系的委婉反抗。其实,巴赫金对此已有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在由诙谐而引起的笑声中恐惧被克服,禁律被消除,正统的严肃文化被弃置一旁。[15]14-15而胡适对于古典资源中诙谐话语风格的格外标举,这本身就彰显了其一以贯之的民间立场。通过对中国文学史的重估与再构,胡适完成了由诠释者到立法者身份的转化,从而为白话文学的历史地位争得了话语权。
胡适的学术研究从开始便带有现代性与科学性的个人色彩。一方面是鲜明的杜威式的西方实证主义方法论意识,他强调“特别主张的应用是有限的,方法的应用是无穷的”[3]27,认为应当用杜威给出的哲学方法去解决研究中的问题。另一方面,他又强调“历史想象”对于作为诠释主体的现代知识分子的重要意义:“历史学家需要有两种必不可少的能力:一是精密的功力,一是高远的想象力……没有高远的想象力,不能构造历史的系统。”[10]15以上两点综合形成了其“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这一胡氏实证主义的方法进路。从双线史观的理论假设、白话史料的有意择取到撰史的特殊策略,《白话文学史》无疑是这一方法统摄下的显著成果。
此外,诠释学的话语体系众多,体验诠释学、此在诠释学、文本诠释学等都彰显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哲学立论以及学思方式。对此笔者将以伽达默尔的诠释学观点为依据展开讨论。伽达默尔指出,理解作为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而存在,文本在与理解相互联结中获得意义。其本体论诠释学进路的意义,在于其所关切的并非一套诠释理论的建构,而是对于方法论本身的反思。诠释的出发点、重心与目的等相关观点作为伽达默尔对诠释学的最大贡献,对于胡氏实证主义方法论的观照是有意义的。因此,笔者将对二者的同与异从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论述。
自18世纪以来,有关启蒙与理性的现代性话语一经建构,即得到了长期的探讨与不断的回旋反复。直至20世纪,工具理性的泛滥使得启蒙和理性已经被描摹成为不可逾越的崇高神话。五四以来的中国面临着同样的境遇。且不论陈独秀、钱玄同等坚定的全盘反传统态度,即使史学研究的旨趣亦是从“唯科学论”角度出发:“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16]3
但伽达默尔注意到历史传统的延续性,有意避开理性与传统二元对立的科学论,提出了“前理解结构”:“成为问题的并不是我们所从事的东西,也不是我们应从事的东西,而是超越我们的意愿和行为对我们所发生的东西。”[17]4由此,作为诠释的出发点,他标举了理性的现实性与历史性。伽达默尔认为,传统并非一成不变之物。作为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诠释者在对事物进行理解时必然会受它影响从而形成新的诠释,这种诠释又会变为新的传统,即实现“视域融合”(4)“视域融合”为伽达默尔在继承胡塞尔现象学基础上提出的概念。他指出,传统一直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活动于历史之中,只有从前有、前见出发,我们才能更好地注意对象的他在性。。胡适的叙史策略亦与伽达默尔诠释“视域融合”论的这一关键处相暗合。他首先反对叙史者对于传统进行先入为主的臆断,倡导“各还他一个本来面目”,但同时也注重当下对于传统的再诠释,“然后评判各代各家个人的义理的是非”,两者皆不可偏废的原因在于:“不还他们的本来面目,则多诬古人。不评判他们的是非,则多误今人。”[10]10也就是说,胡适意欲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画出分界,再通过新的理解与诠释消除此分界,从而真正将传统与当下相联结。
胡适并没有因启蒙的任务而断然割裂理性与传统的联系,相反,他一直努力挖掘当下启蒙运动的历史渊源与背景。以《白话文学史》中的“引子”一章为例,他首先开宗明义地指出白话文学的历史性:“我要大家知道白话文学是有历史的,是有很长有很光荣的历史的。”[4]1而经典文论中之所以没有白话文学的踪迹,便是因为传统治学者忽视了“不肖古人”,没有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其次,胡适将白话文学史评判为“一大段最热闹,最富于创造性,最可以代表时代的文学史”[4]3,而自身的工作无非是用科学与现代性的眼光对固有的白话文学历史“有意的加上了一鞭”。最后,胡适在客观史实与个体认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指向了中国文学的未来:脱离“盲目的自然演化的老路”,走上“有意的创作的新路”。[4]5回溯历史、反思现世再观至未来,胡适通过一套将传统与理性相联结的叙史策略,从而更好地对白话文学发展的话语空间进行了延展。
综上,胡适的这一叙史策略努力平衡了理性与传统、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但从诠释学的视角来看,其危险便在于作为前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意识的史料择取这一举动本身便带有强烈的主观倾向。既如此,胡适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其“还原各家本来面目”这一叙史的出发点?而未构建在客观标准之上的主观评判也就难以摆脱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这也是诸多学者对其叙史过于主观进行批评的原因之所在。
针对诠释的目的问题,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开篇即谈到:“在这种理解活动中,人们的目的并不在于,为了获得对某种法则的认识而去证实和扩充这种普遍经验,……人们的目的在于理解这种普遍经验,例如这个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是怎样的,它们演变成了什么——广泛地说,它们是怎样成为今天这样的。”[17]50可以看到,伽达默尔认为诠释的目的在于将自身置入,去经验对象是如何成为他自身的。从事情本身出发,达成对人类精神在历史中普遍经验的理解与诠释,构成了伽达默尔所坚持的诠释的最终目的。这便与胡适所试图构建的“历史演进法”具有根本性质的不同。胡适强调的是“历史的态度”:即要寻找出事物制度的前因后果,“不把它当作一种来无影去无踪的孤立东西。”[3]277
胡适认为,任一事物都是在进化论框架下的因果规律中被诠释与认知的。因果律的作用在于“一方面使他可以由因求果,由果推因,解释过去,预测未来;一方面又使他可以运用他的智慧,创造新因以求新果”[10]165,而因果规律本身作为事物演变背后的逻辑,则是不容置疑的。
以《白话文学史》中“唐初的白话诗”一章的体例安排为例。胡适首先以历史的眼光追溯白话诗产生的四种主要来源:民歌、打油诗、歌妓的引诱以及传教说理。接着,他循着唐初“疯狂和尚与诡谲诗赋的风气”[4]138这一背景,注意到王梵志的白话诗创作,并结合具体的诗作指出,王梵志的诗作中既有“没有什么文学意味的劝世诗”[4]141,亦有一些很好甚至是绝妙的诗。最后,他联系到后来寒山与拾得的诗作,通过传统的考证方法认为其“诗是在王梵志之后,似是有意模仿梵志”。由此,胡适以一套因果互证、历史演进的进路,开创了对于王梵志诗歌研究的先河。
综上,胡适对于白话文学史诠释的目的在于揭示“这一千多年的中国文学史是古文文学的末路史,是白话文学的发达史”[4]3的进化规律,指导当下并预测未来:“至于今日之文学与今后之文学究竟当为何物,则全系于吾辈之眼光识力与笔力。”[3]27但是由于社会科学领域诠释对象(人类社会)的特殊性,进化论的规律在这里是否具有像自然科学学科那样相对较高的普遍适用性呢?此外,用诠释学的经验反观胡氏实证主义的研究进路,诠释的目的究竟在于对凭借规律实现对未来的预测还是更加有效的理解自身?胡适的危险在于过于注重从历史时代的“因”来推导出文学作品的“果”,从而忽视了对作品本身设身处地式的理解与诠释。
总之,胡适《白话文学史》中的诸多创见及叙史策略,以其具有现代性、科学性的新型阐释模式重构了文学谱系,对后来的文学史书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830—1940年代末的文学史论著基本都沿袭了这一叙史路径。譬如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 便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深化的产物,他在首章便指出:“胡适之先生说道:‘……因为不肖古人,所以能代表当世。’这话是很对的,讲述俗文学史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发生同样的见解。”[18]11又譬如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陆侃如和冯沅君的《中国文学史简编》、林庚的《中国文学史》等等。可以说,后继学者便是在以胡适为代表的五四先驱们树立的学科规范中成长起来的。
此外,这一叙史范式也伴随着许多批评的意见。譬如胡云翼对此便颇有微词:“大有‘凡用白话写的都是杰作’之概”[19]4;朱光潜[20]33也曾指出胡适杜诗研究“似乎把它的沉痛的一方面轻轻放过去了”(5)但是即使总体持批评态度,也应该看到朱光潜对于胡适杜诗研究运用新方法的肯定:“如果我们能接收他的根本原则,采取他的观点,他的这部书却是中国文学史的有价值的贡献。他把民间文学影响文人诗词的痕迹用着颜色的笔勾出来了。尽管有许多人不满意这部书,这一点特色就够使它活一些年代了。”;20世纪60年代甚嚣尘上的“批胡”思潮更是认为“特备风趣”说完全消解了杜诗中的现实主义精神,这亦能从反面看出胡适的白话文学史研究范式与方法论对后世影响之深远。
概括而言,胡适的贡献在于其对于科学精神与传统资源、诠释对象与诠释者、主观与客观之间趋向平衡的努力。譬如,其实胡适并非没有意识到他对于杜诗风趣特点过于着重的倾向,因此也格外声明:“我们这样指出杜甫的诙谐的风趣,并不是忘了他的严肃的态度,悲哀的情绪。”[8]206由着重于“特别风趣”的挖掘这一点不难看出,胡适是本着对文学民间话语挖掘的书写理念,通过特殊的叙史策略,助力于白话掌握文学主流的话语权,从而达到“再造文明”的目的。或许,可以将胡适对于白话文学史叙史策略的这一努力归结为“深刻的片面”。无论是回归传统的立论逻辑,还是对白话文历史的细致挖掘,抑或是胡适在研究中所彰显的民间关怀,都体现着他反对凌空虚蹈、崇尚实证精神和关心社会现实的学术立场。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胡适的文学史可以说是时代与个人同步结合的绝佳产物。其开创性的书写范式和突出的个人化色彩极大地启迪了后世的文学史写作。事实上,文学史的写作本身就不应该被规定为某种统一的模式,能经由细密的文本解读、严密的逻辑架构以及整体的文学观念描摹出文学史的面相,或者只是某一面向,就能称之为成功的文学史,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即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