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刘少奇为中共七大成功召开所作历史贡献

2019-02-19 16:56
世纪桥 2019年12期
关键词:政治路线毛泽东思想刘少奇

唐 芳

(刘少奇同志纪念馆机关党总支,湖南长沙 410611)

中共七大将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这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成为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标志性会议,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1945 年4 月21 日,中央举行七大预备会议,毛泽东在会上指出:“这次大会的方针是‘团结一致,争取胜利’”[1](P.591)。为这一目的,中共中央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在政治上日益成熟的刘少奇有着深刻认识,早在1943 年10 月24 日他在西北局高干会上发表演讲时就说:“(六届)六中全会基本从政治路线上解决了问题,但思想问题没有解决,而路线问题、组织问题都未公开提”[2](P.499)。刘少奇为实现中共七大顺利召开,也正是从全党政治路线上、思想和组织三个层面加强和维护党的统一领导。

一、拥护正确的政治路线

(一)批判党内“左”、右倾错误路线

遵义会议前,在革命实践中探索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治路线上较长时期执行的是非“左”即右的错误路线。1928 年至1936 年,刘少奇在领导白区地下工作和苏区工人运动期间同党内“左”倾错误坚决作斗争;1938 年至1942 年,他先后担任中原局书记、新四军政委、华中局书记,开辟华北、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斗争具体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党的政治路线有了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深刻感受了党的“左”倾、右倾错误路线对中国革命和党的事业所造成的巨大损失。遵义会议结束了王明“左”倾错误在党中央的统治,逐步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对此,刘少奇坚决支持。

第二次国共合作后,党内产生了新的路线分歧,即以毛泽东为代表“以斗争求团结”国共合作路线和以王明为代表的“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国共合作路线。1938 年,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放手组织人民抗日武装斗争的方针,刘少奇在会上坚定支持以毛泽东为领导的党中央的正确主张。

1943 年,刘少奇回到延安后,进入中央领导核心。1943 年3 月,在《六年华北华中工作经验的报告》中,他根据自身革命实践,阐述了自大革命失败以来一直延续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抗战初期对华北、华中地区抗战的危害,并指出“这种错误路线,是当时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新政策的主要障碍”;[3](P.247)他还在报告中指出第二次国共合作后我党中存在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认为这种“不敢独立自主地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民主根据地和民主政权,而一味地幻想依靠国民党”的错误认识,将“陷自己于严重孤立和危险地境地”。[3](P.272-273)针对王明等人对于遵义会议以来党的路线的质疑,他旗帜鲜明地指出“遵义会议以来,党中央的路线和方针是完全正确的。”[3](P.280)

(二)支持和宣传毛泽东的正确政治路线

刘少奇不但深知错误路线对全党事业造成的巨大危害,更明了党的正确路线对于全党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正如他后来所说:“理论正确,指导正确,革命就能胜利,否则就不能胜利”[3](P.409)。

1943 年7 月,刘少奇在《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中指出:“毛泽东同志以及团结在毛泽东同志周围的其他许多同志,他们历来所坚持、所奋斗的路线,他们的工作方法,实质上就是中国的布尔什维主义。”这些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能够“特别注意规定适合环境的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和手段以及这些方法和手段的变更”,“他们在决定指示和方针的时候,不是在历史上相同的事情和相像的事情里面去求得,而是由调查研究周围的情况中去求得”。[3](P.296)刘少奇的阐述对帮助广大干部正确理解毛泽东的正确政治路线,并推动其路线的贯彻执行起了一定作用。

1943 年10 月,刘少奇在西北局高干会上作《关于党的历史问题》的讲演,系统回顾抗战以来党内路线问题。他指出:抗战后党内存在两条路线,一条是以王明为代表的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投降主义路线,另一条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从洛川会议开始,中央在以下三个问题上发生争论:第一是对抗战形势的估计(持久战和速胜);第二是统一战线问题(独立性与右倾);第三是战略问题(独立自主的游击战和运动战)。[2](P.458-459)而在这三个问题上,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联系中国实践的路线都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

经过半年的延安整风学习和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党的高级领导层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后的路线问题达成共识,为党的七大的召开提供了有利的政治基础。刘少奇从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出发正确把握党内政治路线,对统一党内思想,加强党的领导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深入剖析党内思想问题

(一)批判党内孟什维主义

遵义会议后,党的路线已经走上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轨道,但“主观主义、教条主义还没有来得及从思想上进行认真的清理”。党的历史上反复出现的“左”、右倾错误,“从思想根源上来说是主观主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4](P.247-248)刘少奇把这种“主观主义”表述为“孟什维主义”,他认为党内出现“左”、右倾错误路线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同志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上出现偏差,不能处理好理论和现实的关系,不能用马克思主义来很好地指导中国革命,实质上是孟什维主义思想作祟。其具体表现为刻板的教条主义和盲目的经验主义思想,如“做工作的时候,总是拿书本子、马恩列斯的个别词句、决议上的条文做根据”;“解决问题、制定方针时,不是从实际或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发,而是从书本上的公式、历史上的类比,或者苏联、西欧各国等类似的情况出发”。[3](P.295-296、298)

刘少奇意识到孟什维主义对党和党的事业发展的危害,“蒙骗许多工农同志及幼稚的青年同志、以及部分经验丰富但理论不足的老同志,从而影响到党的决策,将党的事业带入很危险的境地”。同时思想上的孟什维主义是导致路线错误的重要原因。他提出“我们虽然常常克服工作中的错误路线,但是对思想上的孟什维主义的体系,总算没有彻底加以克服。”这种思想,“到了某个时期某种条件下,又发展猖獗起来,危害我们的党。”[3](P.299)进而,刘少奇剖析了孟什维主义的实质并提出解决方法:“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在党内的反映,是它的一种高级表现形态”,必须“用无产阶级的思想意识去清除”[3](P.300),“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彻底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的残余”,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党的统一和纪律,保证党的正确的领导,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3](P.299)

(二)全面阐释毛泽东思想并作为全党指导思想

1944 年5 月召开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一次会议明确刘少奇作七大的组织和党章修改报告。以毛泽东思想贯穿党章,是刘少奇主持党章修改的最重要原则。

刘少奇主持起草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把毛泽东思想作为最重要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报告第二部分“关于党章的总纲”第二点即是对党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背景、内涵及意义的阐述。报告中论述了毛泽东思想的形成背景,是“在同国内国外各种敌人进行革命的斗争”以及与“党内各种错误的机会主义思想”等进行原则的斗争中,生长和发展起来的。[3](P.334)毛泽东思想,为“党和中国人民在理论上作了充分准备”,将“极大地加速中国革命胜利的进程”。[3](P.337)

为了使这样一个新的具有伟大实践指导意义的正确理论运用于实践,宣传毛泽东思想,以之武装全党,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因此,刘少奇提出:“一切党校和培训班,必须把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作为基本教材;一切干部,补习系统地研究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一切党报,必须系统地宣传毛泽东思想”。[3](P.337)三个一切,指明了宣传毛泽东思想的具体途径。同时,为了适应一般党员更加容易理解和熟知毛泽东思想,刘少奇要求党的宣传部门把毛泽东同志的著作编为通俗读物。[3](P.337)主持阐释、宣传毛泽东思想,成为刘少奇在这一时期最重大贡献之一。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一)提出打击“两个宗派”

解决组织问题,从制度上遏制党内分歧,消除不利党内团结的因素,是刘少奇在七大前思考的又一重大问题。1938 年9 月26 日,刘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要“在组织上、党规上保证党的团结”。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工作规则起草委员会,由刘少奇、康生、陈绍禹负责起草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等三个决定。[5](P.262)11 月6 日,刘少奇在会上作关于党规党法的报告,指出:“要保证党的团结与统一,除政治上思想上之统一外,条文上亦规定法律上非团结不可,以免个别人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这些决定特别强调每个党员必须遵守“民主集中制”,“各中央委员不得在中央委员会以外对任何人发表与中央委员会的决定相违反的意见,亦不得有任何相违反的行为。”[5](P.269)这些规定在党的组织建设层面对加强党中央的核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1943 年,刘少奇的《关于党的历史问题》讲演,在回顾党的历史问题的同时,提出打击“两个宗派”的问题,主要“打击教条宗派,但经验宗派也要打散,目的是在于破坏教条宗派及经验宗派,建立马列主义的政党”。[2](P.500)党内斗争应该是为了做好党的事业而出现的“思想原则上的分歧与对立”,而不应是无原则的相互倾轧;[3](P.179-180)应该是政治见解上的差别,而不应是利益或权力的争夺。1944 年10 月23 日至24 日,刘少奇在为中共中央派往外地工作的干部作报告,阐述了关于建设党的问题。他对党内关系问题进行了说明,即总方针是讲统一、团结,党内斗争、批评也是为了求团结。一切党内斗争都是为了“求团结”,这一方针是打消党内宗派主义,统一全党思想的组织方式的重要指针。[7](P.47)

(二)加强民主集中制

克服党内宗派,必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对此刘少奇提出要正确开展党内斗争,加强民主集中制。党的七大召开前,刘少奇对党内民主制度进行较为完备的理论阐述。他认为,党内要有自由批评的氛围,这是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方面。他指出:“首先要有自由批评的空气,特别是中央负责同志应有这种精神准备,随时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其次批评只准明枪,不许暗箭,彼此挑拨也是不对的;第三,发言一律称同志,不称首长,以利争论的展开。”[2](P.498)

在“求团结”这一总目标下,刘少奇进一步提出党应该采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形式。他指出“既为制度,就非遵守不可。首先要负责同志来遵守,要党的书记来遵守”,“要尽一切可能用一种民主的精神来建立我们的组织生活”。另一方面,“党内的民主生活,是集中领导下的民主生活,而不是发展党内个人自由主义,不是发展党内那些非组织、非政治、非原则的批评。”[7](P.47-48)用“以制度管人”来使所有党员干部都受到民主制度和监督和约束,从而消除不正当的宗派斗争。

在扩大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1945 年3 月31 日)上,刘少奇就修改党章的经过或问题进行说明时强调:“强调扩大党内民主,也就是党内的群众路线,包括党员有一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的权利。”[7](P.58)刘少奇在党的七大前提出加强民主集中制,尤其强调扩大党内民主,正是对早期缺乏民主而导致“左”、右倾错误不断产生的反思,有利于畅通党员表达诉求和观点的渠道,以制度规范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形式,从组织上保障了党员基本权利,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七大召开前,刘少奇为寻求建设一个团结的、纯粹的、健康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进行积极探索。党的七大以“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载入党的史册,刘少奇为此作出重大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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