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毓
近几年我国政府职能出现了一系列变化,在改革开放前以及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里,政府职能是处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政府是全能型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深,政府逐渐脱离了对经济的直接指挥以及经营,1998年之后市场经济初步建立,政府逐步转向绩效型、服务型职能,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再次发成变化,而在政府职能变化的过程中,原有会计制度不再适应现有需要,因而政府会计制度在新的环境下,也在不断的变革以及创新。为全面贯彻以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种全会提出的“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和“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重大改革举措,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在2017年10月印发,并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取代了原有针对不同机关单位及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同行一个“制度”,总体来说政府会计制度在以下几方面存在创新。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中采用双主体核算方式,所谓的双主体核算方式是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从预算角度以及财务会计角度分别进行分析,从而使结果能够更准确的反应财务会计方面的相关信息。这种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核算的方式,超出了传统的双分录的核算范畴,实现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分离。这种平行计算的方式有效的解决了原有会计制度的很多问题,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会计核算的范围。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设了两个备抵科目,分别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以及“基础设施累计折旧”,这种方式与现行的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是,现行会计制度存在虚提折旧的做法,而这种方式能够清晰的反映出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的原始成本以及即时净值,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单位资产的实际价值,有利于资产的管理以及监督。
而在会计期间费用分摊的问题上,新的会计制度核算单位已经支出的、但应该由本期和后期共同分担的费用,设置了“长期待分摊费用”科目,用来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项目,从而使会计核算更加合理化。同时设置了“预计负债”会计科目,更加谨慎的核算单位可能出现的未决负债。通过这种方式,将费用核算更加合理化,从而保证了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设置了新的费用类会计科目,比如:“单位管理费用”、“业务活动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等等,同时优化了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如,“累计盈余”,“本年盈余分配”等等,对会计科目的优化,是为了满足会计需要提供的相关信息。这种优化也是会计科目上的一种创新。
在优化会计科目的同时,对资产项目进行细化,对行政或者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设置“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反应资产价值的同时,对于资产项目进行细化,更加有利于会计监督以及会计管理,从另一方面也提升了资产信息质量。
于此同时、新政府会计制度还引入了“坏账准备”这一概念,事业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并且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这种方式的使用,提高了债权类信息的质量。
通过以上几种方式的创新,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完整的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问题,各项费用及相关支出都能够在会计账目上又最真实的体现,尤其对于固定资产实行计提折旧,对行政及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反应更加全面,让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计算的更加真实可靠。
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充分吸收了《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合理内容,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统一进行核算,不再单独建账,只按照项目单独核算。这就使得原有基本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变得简单便捷,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提高了会计核算效率。
以上为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中的几点创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创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适应时代的发展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形成,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也有利于外部的监督检查。对于各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双主体平行核算方式,增加了事业单位间的可比性以及严谨性,权责发生制运用到政府会计制度中,也更加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于控制。会计制度的改变,能够牵动整个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调整,会更加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审批检查也将更加严格,从而形成健全的会计制度和企业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无论是对于事业单位本身的发展还是对于群众监督都时是一个比较好的转变。
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到,政府会计制度在和原有会计制度进行衔接时,旧的会计账簿的相关账户及余额需要登记到的会计账簿当中,这就需要做好大量的分析转换工作。因为在不同的会计制度下,各类会计科目以及核算方法都不一致。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好,可能在后期引发一系列问题,比如:新政府会计制度创新中涉及到了会计客户的新增以及资产类项目的细分包括新增了坏账计提准备等等,使得原有会计制度在与新会计制度进行衔接时有一定的难度。于此同时,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会计信息系统,需要及时更新、调试,以便更好的实现数据的正确转换,确保新旧制度下,账目能够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