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与法治环境的良性互动
——以2005—2015年武汉市服务业为研究对象

2019-02-19 07:21BOCHEN
社会科学动态 2019年1期
关键词:生产性武汉市服务业

BO CHEN

在社会经济研究中,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互动关系是一个重要话题。现阶段,学术界对该问题研究方兴未艾。相对其余经济课题而言,法治环境对经济促动作用研究较为薄弱。良好法治环境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这已成为学界不争的共识。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①,明确表明法治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性和法治建设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就目前国内研究状况来看,法治环境与市场经济联系中的良性互动成为学术界关注重点。吴妍把法律制度、法治理念与市场经济良性互动作为研究对象,揭示了三者的内在关联②。顾功耘在《法治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指出“推行市场经济,建立市场经济的体制就是要利用法治的方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③。张立人参考世界各国经济与法治环境模式后强调,“各国在实施民主法治战略时,都会仔细研究本国的经济基础,探索出适应本国经济的民主法治道路,实现法治和经济的和谐发展”④。胡建梅则提出法律是宏观调控最重要的手段,其余方法亦应纳入法治范围,唯有依靠法治方能保障市场机制良好运行⑤。吴敬琏针对中国市场经济“半市场化”特征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强化权利保护,促进公平竞争;二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三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法治的市场经济建设顺利进行”⑥。通过学术前史回顾可知,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研究多注重于理论的抽象,而将两者有力结合,探析政府主导下,法治环境改善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的成果相对较少。笔者在继承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尝试通过实例将法治环境改善与服务业发展趋势有机融合,论述社会环境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

一、2005—2015年政府主导下的法治环境改善

2005年后,中国政府依法行政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步伐加快,为法治环境改善提供了重要基础。在中央引导下,武汉市法治环境也出现较大改善,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体制基础。在法治环境日益好转背景下,武汉市服务业呈现高速增长之势。这种变化不仅是量的增多,而且存在质的变化,生产性服务业逐渐取得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取代传统服务业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推动力。

2002年,武汉市经济总量由1997年的912.33亿元增长到2002年1493亿元,年均增速11.6%。伴随经济基础变化,市委、市政府决定围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职能,加快旅游、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建设步伐。同时,加快政府职能转型,厉行依法行政,为经济发展打造良好法治环境。面对服务业发展对法治环境提出的较高要求,为促进经济增长指标实现,武汉市政府明确要求5年中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务实、亲民式政府,唯有建立运行有效、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现代化政府才能促进服务业成长,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武汉市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进一步转变。

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为政府职能转化、依法行政的具体纲领,为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规划。市委、市政府将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列为中心工作之一。武汉市政府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⑦,明确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关联性。政府职能转型目标是推进“创新、亲民、务实、廉洁”责任政府建设。具体而言,调整后政府职能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项,政府经济职能主要变成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政企分开、提供良好公共产品。针对服务业发展新形势,各机关简化审批流程,改串联为并联,重点推进房地产开发等项目联合审批,健全一站式服务和服务承诺制,并出台一系列便民措施;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将评审权部分转向群众。

为保证政府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督办力度,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在力求“事事抓落实,件件有回音”的考核政策推动下,全年督办事项2000余件。同时,市政府继续加快责任政府建设,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在“创新、亲民、务实”口号指导下,各有关部门加大立法力度,先后向市人大提请通过地方性法规6件,制定章程22件,有效提高法治环境质量。同时,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议案491件,政协议案680件,满意率达95%。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2004年,市政府以“创新、亲民、务实、廉洁”、“亲民、便商、制官”为目标对既有行政管理体制予以结构性改革,逐步实现反腐倡廉、规范行政行为制度化。为此,市政府出台《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行政过错责任惩办力度。针对维护社会稳定要求,职能部门加快基层民主建设步伐。市有关部门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讨论的决策机制,避免无谓失误。对于群众利益关联较紧密的涨价、拆迁等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减少干群纠纷。在广大企事业单位中实行“依法行政和依法自治相结合”工作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机制,强化群众监督。为进一步改善法治环境,市委、市政府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2件,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18件,先后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132起、违纪违法案件589起。

针对服务业经济基础地位的巩固,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1978年以来各类文件进行清理,先后修正和废除2150件脱离现实文件,清理100个不合规定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结合查处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暴露问题实行“以案学法”,提高行政人员法治水平。政府部门以颁布《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务员法律意识、建立公正、透明的法律体系。各级政府施政中应切实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监督,加强审计制度,形成完善监察体系,改善法治环境。

武汉市委继续强化树立廉洁形象力度,大力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法治环境。以转变职能为中心,先后调整8个市级部门、划转22个市直部门相关职能35项,精简人员3万余人,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快政府、事业单位分离速度,撤销、整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188个。同时,对照《行政许可法》,对违规2250件文件予以废除或修正。为改善法治环境,职能部门坚持以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工作。2006年先后推动79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单位公布32万条信息,开通48条行风热线,构建政府与民众互动平台。

执政过程中各级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为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市委组织30个市直机关部门和4个公共服务行业进行评议,全面推行绩效管理。针对基层部分公务员素质偏低问题,有关部门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强化公务员培训,提高公务员素质,为依法治国提供可靠保障。

针对少数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较弱,依法行政观念薄弱,部分机构行政效率偏低,投资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市政府在报告中指出应“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⑧。报告表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发生阶段性变化,由早期政府减少对经济直接领导到制度层面分割政府与市场,政府职责主要专项提供优质服务和创造良好环境,改革方向日益明确,改善法治环境成为应有之义。

在既定方针引导下,依法行政进入制度建设时期。2007年,武汉市政府明确要求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为保证有法可依,各有关部门应围绕改革中实际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各执法部门应深入实施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⑨,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度。结合政府转型和服务业发展需要,武汉市政府大力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改革,强调在保持优良传统,取消不合理行政开支的同时更好地为企业、民众服务。针对服务业发展特点,有关部门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完善审批电子监察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武汉市政府将职能转变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明确提出“改善投资环境,与企业、与市民、与社会共渡时艰”⑩。在以往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武汉市提出强化区级政府职能,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向区政府下放投资、城市管理等8大类、35项审批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到185项,充分发挥区级政府在宏观调控、法治建设中作用。同时,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先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阅地方法规5件,制定发布指导性文件25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防止审批机关以权谋私,市政府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制度,对139.5万件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进行审查,查办行政过错案件51件。大力改进政府管理模式,实行一站式、跟踪式服务,做到服务人性化,以服务企业、方便市民为政府考核标准之一。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约束政府行为,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政府开支,完善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实现公务用车、会议经费、接待费零增长。

制度变化往往成为改革加速器。在体制变化推动下武汉市服务型政府建设速度加快。承接新一轮政府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行政公信力成为政府工作重点之一。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完善科学管理体制,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合理划分市、区政府权力,调动区政府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经精简,市级行政机关由56个减少为46个;具有行政职能市级事业单位减少3个,服务型政府职能逐渐加强。为增强服务职能,市政府下属49个部门公开254项承诺,民政、供水、供电、供气、出入境等机构延长服务时间,实现365天上班制度。

市政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将依法行政逐步制度化。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全力推动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权力相对集中工作。从执法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观事实出发,政法委等部门要求严厉打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维护商家和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为避免以往为企业服务一头热现象,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落实服务承诺制,完善重点企业直通车,实现政府领导与企业经理面对面交流,切实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完善体制层面政企互动,有关部门实行服务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伴随新一轮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市政府向区政府下放投资、城市建设等8大类,35项审批权限,有利提高政府效率,减少服务业发展行政负担。

为迎接经济新常态,武汉市提出未来5年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软环境,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成为建设目标。三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高效政府主要包含简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既方便群众办理事宜,又便利民众监督。阳光政府隐含政务公开、群众监督之意。法治政府则是两者结合和更进一步的要求,包含法治环境建设,它要求“加强政府立法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行政”⑪。对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化重要环节。在建设三种政府思维带动下,政府机构进一步简化,市、区分权逐步合理。市级行政机构由56个减少为46个,向区级政府下放审批和管理权限215项。为改善法治环境,广泛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按照“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办法,简化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由748项下降为339项,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免收31项行政事业费用。为促进经济发展,武汉市进一步优化审批体制,完成工业项目审批流程改造,并向服务业、建筑业延伸。

面对经济形势变化,武汉市继续推进法治环境改善工作,将“科学理政、和谐共事作为执政理念,全力提高政府工作水平,打造清廉、亲民的服务型政府”作为工作中心任务之一。武汉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审批流程。市直机关承担审批职能机构和二级事业单位由138个下降到53个,审批程序有所简化。在原有基础上,武汉市整合成立市管理委员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减少部分职能受到削弱的机构。食品药监、工商、质量监督实行市、区分级管理。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由339项下降到259项,向区政府下放审批权23项。在市、区联网审批制带动下,提前办结率达到93%,有力提高行政效率。

在中央政府转换政府职能精神指导下,武汉市在全国性简政放权指导性意见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武汉市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承接国家、省府取消、下放审批权限要求,做好本市行政审批简化工作。同时,全面清理中介,落实中介机构与政府审批脱钩。武汉市宣布将颁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把政府部门权力和职责向社会公布,推行政务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让监督的阳光照亮权力运行的每一道环节、每一个角落”⑫,避免极少数政府工作人员违规执法。武汉市在运动式肃贪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反腐,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健全预防与整饬腐败体系,以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继续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武汉市政府在政府公报中指出“法治是现代城市治理的基石”⑬。在经济新常态大背景下,应全力推进依法治市,“营造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市民守法自律、整个社会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⑭。

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推动下,2014年,武汉市提出未来7年中依然需要“突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突出问题整改运动,坚决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公布《武汉市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这标志职能转变开始制度化。在制度建设促进下,职能部门大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水平,加速制定《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根据重大决策民主制定精神,武汉市将公众参与、专家探讨、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基本确定各区、各街道、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保障民主决定合法性,市委、市政府出台《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重大决策民主化予以制度承认。同时,制定《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官员尤其行政负责人应诉要求,部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出席法庭审判。实际工作中,武汉市提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口号,将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作为目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向社会全面公开,开展电视问政、民主测评活动。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交通管制制度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对行使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做到执法严明和公正。

二、2005—2015年武汉市服务业发展的量变与质变

从经济发展历史分析,伴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服务业以其特殊性在产业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从经济学角度解析,服务业的比重标志国家经济现代化的程度和水平。它既是经济增长发动机,也是“提高一个国家(地区)经济总体水平的战略性产业”⑯。发展服务业是武汉市经济转型客观需要。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吴清指出“经过数十年建设,一大批武汉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工程陆续完工”⑰。在国际经济不景气、出口疲软大背景下,如何维持经济增长成为各级政府工作重心之一。在严峻形势下,中央指出提高城镇化水平和第三产业比重有利于实现“保增长”目标,是扩大内需最大潜力所在,因此“投资重点转向服务业,就是要把这个最大潜力充分挖掘出来”⑱。

2005年之后,武汉市服务业增速迅速提高,增速超过第一、二产业,行业发展出现质的变化。“十一五”计划,服务业重点产业地位确定,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以2005年为界,2005年之后武汉市服务业增速基本快于2000—2004年。除2006年增长率低于前一阶段峰值外,其余各年增长速度均大于2004年。2008年服务业增幅达到20.88%,成为21世纪初增长速度最高值,之后虽稍有回落,但依然达到18%以上。高增速为服务业GDP总量占比的提高奠定了基础,10年间服务业比例提高2.3%,达到51.4%,超过第一、二产业总和,为武汉市经济转型提供了物质基础。

“十一五”期间,武汉市坚持“两业并举”方针,服务业总量、效益、规模有所扩大。5年中,服务业年均增幅13.1%,占GDP比重超过50%。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863.07亿元,位居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第7位,仅次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服务业就业人数241.02万人,贡献税收433.28亿元,占全年税收总量46.2%。金融业、物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迅速发展。2010年,三项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47.12亿元、562.53亿元和142.96亿元,生产性服务业逐渐居于主导地位。2011年,武汉市服务业“由1978年的9.98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6756.2亿元,增长近233倍。2011年人均GDP达51140元,按当年汇率计算将接近5000美元”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013年,武汉市服务业生产总值超过4000亿元,达到4319.70亿元⑳,对GDP贡献率提高5.3%,拉动经济增长4.9%,支柱作用逐步显现。从结构分析,新兴服务业比重逐渐增加。房地产、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3年增加值近1300亿元,占服务业比重29.9%,提高0.7%,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增幅超过13%,快于服务业9.9%速度。

“十二五”末,武汉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564.25亿元,较之“十一五”末增加100%。2015年,服务业经济规模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第6位,增速亦居第6位,处于中上水平。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例由2011年48.9%提高到51.0%,占据主导地位。2016年,武汉市三大产业比重为3.3:43.9:52.8,服务业增速9.9%,为工业增长速度2倍,“武汉市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的趋势更加明确”㉑。

服务业总量增加之时,内部结构持续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取代消费性服务业成为服务业主体,标志武汉市服务业增长方式发生变化。这种转变在传统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对比中得到体现。传统服务业主要指现代服务业出现以前的各种服务行业,主要包含旅馆业、餐饮业等部门。2004年之后,武汉市传统服务业绝对值增幅较快,相对值有所减少,新兴服务业比重日益提高,成为服务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04年,传统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为46.62%,以后5年中除2008年稍有提高外随后逐年降低,2008—2009年度呈现剧烈下降,减少近5%。同时,传统服务业所占经济总量比例也出现相似趋势,仅2008年稍有回升,然后迅速降低,2009年达到谷底,仅占GDP17.78%。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绝对值差距始终保持扩大趋势,2009年差额为1458.52亿元,约为2004年509.38亿元的33倍。若以同时期两者对比,结论更加明显。

伴随时间推移传统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差距日益扩大。2004年,两者比例相差6.76%,比重接近。2007年现代服务业占比超过60%,已处于多数地位;2009年,现代服务业高出近30%,呈现绝对优势状态。现代服务业中金融业比重提高较快,成为新兴产业中比重最高者,比例已超过交通运输住宿与餐饮业,接近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批发和零售业。这种现象是武汉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金融港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现代服务业中主要行业比重较低,客观说明2009年武汉市服务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新兴服务业在蓬勃发展。

2012年12月,在建设“两型社会”号召下,武汉市投资方向发生变化。武汉市政府宣布“结束实施多年的基础设施优先投资政策,确定服务业为武汉市新的投资重点”㉒。根据既定计划,2012—2013年,武汉市将投入6800亿元建设103个大中型服务业项目。103个项目中“现代服务业占比60%,涉及物流、金融、科技、文化创意、会展、软件与信息业、旅游等产业。商贸综合体一类商业升级项目占比28%。事关民生项目达52个”㉓。现代服务业占据相对优势,且涉及领域广泛。与“十二五”规划相比,除信息业暂时未能在重点项目中显示外,其余大多数项目皆有列入,特别是文化创意、金融等事关软实力和产业发展行业的出现显示新时期政府主导武汉市服务业转型升级的筹划。市委、市政府规划体现较强针对性。武汉市部分地区长期以来工业发达,成为“钢城”。但工业先进却未能有效带动城市发展,一段时间武汉市出现“先进工业、落后城市”现象,武汉市容成为部分外地游客诟病之处。2012年计划中,市政府将工业区划出部分土地建设滨江商务区,有效改变工业一家独大现象。

受政府政策和经济发展客观规律影响,武汉市服务业与制造业出现互为依靠、唇齿相依的良性互动。在武汉市“制造业是服务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服务业为制造业提供提高附加值的支持”㉔。伴随科技进步,制造业与服务业鸿沟日渐狭窄,互相融合、互相促进成为必然趋势。武汉市将工业基础与发展服务业相结合,利用先进技术打造服务业。如以多种语言处理中心为核心的“语联网”成为亚洲第一个、世界第二个云翻译文化企业。新修建的汉秀剧场集各种新技术于一身,其“剧场可结合剧情升降、移动、倾斜、错落无限变化,观众座椅能移动、旋转、升降,拥有可飞行移动的LED巨型屏幕”㉕。同时,武汉市在一江三湖交汇处(长江、北湖、严西湖、严东湖)建立花山生态新城。花山生态新城占地66.4平方公里,新城中包含绿色农业、生态产业和金融设施,融发展港口和保税加工、生态研发和教育、养生与居住为一体,成为武汉市东部的都市发展区。

武汉市服务业质变之时,生产性服务业成长引人瞩目,成为驱动服务业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伴随时间推移,生产性服务业以其集约型发展特色,重要地位不断巩固。经过改革开放30余年高速发展,中国服务业逐步摆脱低水平模式,开始向新兴产业转型。同时,国际化成为服务业发展必然途径,在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生产性服务业应运而生。生产性服务业贯穿于制造业大部分环节,它有利于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地区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完善产业链构成,实现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效衔接,在产业关联效应下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共同成长。学界指出“中国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提升的路径为:以产业融合为突破口,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依托,扩大服务业国际化的供给源”㉖。

2010年后,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持续提高。20世纪后半期,主要经济体制造业部门开始将本公司短板环节向专业性公司承包,自身仅负责核心零件生产。外包公司则通过承担企业附注环节获得利润,形成互利共赢局面。政治稳定,经济发展较快,劳动力相对廉价的中国成为发达国家外包的重要选择。2012年,中国签订服务业外包合同144636份,金额超过600亿元,同比增长37%,执行金额465.7亿美元,同比增长43.8%。其中,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合同金额438.5亿美元,同比增长34.4%,执行金额336.4亿美元,同比增长41.1%。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占比分别为56.1%、15.5%和28.4%㉗。数据表明,中国大陆生产性服务业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知识密集型产业逐渐占有主导地位。截止2012年,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外包服务承接方。与此同时,生产性服务业成为吸引外资的重要园地。2011年,生产性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1863995万美元,占外资总额32%。2005年之后,生产性服务业增速逐渐与服务业总体增长速度持平,成为引领服务业发展的新动力。中国大陆生产性服务业水平的提高成为武汉市发展的主要动力,作为全国中心城市之一的武汉市,在全国性的生产性服务业迅速成长背景下成功赶上时代进步的列车。

国际经验表明,以“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高管理水平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服务业的主体、也是反映和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㉘,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在2005—2015年的发展历程成为其较好的诠释。

武汉市拥有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良好人才基础。武汉市拥有近90家高校,武汉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为985重点院校,华中师范大学等7所大学为211工程大学,国家级科技孵化器15家,高新技术企业597家、国家级科技产业化基地26个,科研能力仅次于北京、上海。2011年研发与实验经费175亿元,较前年增长近30%。雄厚的人才资源成为生产性服务业成长的潜在优势。

2005年之后武汉市生产服务业发展较快,所占经济总量比重持续增加。2006—2007年,“武汉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城市圈的比重由63.48%上升至64.45%”㉙。生产性服务业中金融、运输业和信息产业成为服务业成长的主动力。2008年,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天河机场二期工程投入使用,天河机场地铁站列入规划,武汉市交通枢纽地位进一步巩固,这些都为物流业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条件下,武汉市物流协会成立。该组织不仅包含物流行业,武钢等大型企业亦囊括其中,对湖北物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该协会促进下,物流业国际化程度日渐提高,“丹麦马士基、日本伊藤忠、美国罗普斯、中原、中外运等知名物流”㉚企业相继进驻武汉市,武汉市成为名副其实的九省通衢。为减少省内金融壁垒,兴业银行等银行开办“武汉市城市圈形象卡”,湖北省内取现取消手续费;圈内旅游点可刷卡购买优惠门票;高速公路刷卡消费可获精美礼品一份,金融同城初步实现。

“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新兴服务业发展迅速。生产性服务业比重由51.6%提高至55%,主导性有所增强。商贸、金融、房地产和交通运输等支柱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59%,国家性商贸中心地位更加巩固。5年中,新增航线28条,汉新欧专列常态化、江海直达、日韩航线开通立体交通初具规模,为物流业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全年(2015) 电子商务完成交易额4000余亿元,年均增长40%;软件和信息产业收入增至1006亿元,年均增速达43%。截止2015年,全市开设金融机构277家,总部在汉者22家,上市企业61家,居中部第一。武汉市城市圈获批全国首个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武汉市保险示范区提上日程,标志区域型金融中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新兴服务业促动下,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产生良性互动。首先,部分生产性服务业源于制造业,是制造业内部服务项目的延伸。制造业效率提高与市场扩大对生产性服务业要求逐渐提高,两者呈现合作共生关系。大型制造业为提高生产专业化水平,把运输、设计等环节外包给生产性服务企业,而本身所创造价值较多的环节则依附于研发、营销等部门。因此,生产性企业“效率对整个产业链乃至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㉛。其次,制造业中间环节中“服务投入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第三,随着经济发展与工业技术进步,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鸿沟逐渐缩小,趋同化日渐增强。发达经济体中生产性服务业“渗透到制造企业的每一个价值链环节中,既有对产品生产‘上游’的服务,……还包括‘下游'的服务”㉜。生产性服务业已贯穿制造业大部门环节,设计、生产、销售、分配等部门皆有服务业身影。生产性服务业介入制造业既是技术进步后制造业内部分化的表现,也是产业合作的需要。制造业引入生产性服务业“有助于提高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产出价值和运行效率”㉝,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关联逐步紧密,扮演角色日益重要。

纵向分析,2005—2015年间武汉市服务业获得较快发展,逐步占据经济增长主导地位。数量扩张的同时,服务业内部结构也发生变化,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以集约型发展为主要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逐渐占据优势,消费性服务业比重持续降低。两者此消彼长既是服务业内部新陈代谢的必然体现,也是经济成长过程的必然阶段,两者以不同的方式宣告武汉市经济结构转型的到来。事物存在两方面,武汉市服务业在持续进步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与东部一线城市相比差距依然较大。这种不足既有地理原因,亦有历史因素。在法治环境改善和政府干预前提下,缺陷指示着政府拾遗补阙的方向。

三、法治环境与服务业成长互动——以物流业为例

历史发展证明、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程度正相关,服务业受其影响较为明显。物流业的成长构成其中重要缩影。武汉作为九省通衢,客观地具有物流业成长的地理优势。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武汉物流业较长时期内成长较慢。2005年后,武汉将改善法治环境,约束政府不恰当干预作为重点整顿内容,为武汉服务业壮大切实减轻困难。伴随法治环境改善,物流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2005年,武汉市出台《促进武汉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将物流业作为武汉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㉞。武汉市政府明确提出为物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对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权力作出明确规范。首先,行政管理方法做出改进,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废除不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政策,打破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等人为限制,为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其次,合理计算物流企业税费,避免对总部和营业网点重复征税。针对收费情况的混乱,武汉要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尽快取消不合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对收费目录进行集中清理。针对企业用地和保管困难,武汉市政府积极推进武汉口岸通关建设,实现快速报关,减轻企业运营时间成本。对符合城市规划的物流业用地,有关部门实行土地征用手续快速办理,所收取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其基础设施建设。

武汉作为湖北第一重镇,湖北省对武汉市物流业亦相对重视。2012年,省人大、商务厅主要领导在调研中发现过高收费造成物流成本持续攀升,过严的大货车管理制度对物流企业造成新的负担。对此,湖北省商务厅表示将“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商贸物流中心,着力提升市场交易要素资源的集散配置功能,发展、集聚高端商贸流通产业,努力把武汉建成国内市场中心和物流枢纽”㉟。

针对武汉物流业相关法律落后,造成行业管理困难情况,2011年3月,武汉市交通物流工作会议决定将法规建设、制度保障与经济投入相结合。在全力打造省级、省际示范企业,加速武湖物流园、青山物流中心等器物层面变革之时,加快相关法律建设。实践中,进一步开展物流行业诚信体系推进工作,将其与品牌打造相结合。交通物流工作会议决定尽早公布《武汉市交通示范企业标准》,通过服务质量、诚信度等方面考核,力争推出2—3家明星企业,成为武汉物流、武汉快运的一流品牌。

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之时,管理机构改革步入正轨。物流业作为新兴产业,涉及交通、邮电等多部门。长期以来,武汉物流业各职能分散于各有关部门,造成发展乏力,税费征收冗杂,法治管理混乱等问题。为破解物流业发展体制困境,武汉市决定成立物流局,全面整合现有管理机制。面对落后一线城市的现实,物流协会、武汉物流局尝试在税收、土地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降低物流成本,在降低费用同时实现产值的提高。2013年,武汉交委提出9条招商引资新政策,针对企业不同情况,进行专向扶持。在营改增后,对税赋增加企业给予政府补贴。同时,武汉进一步加强税收、补贴优惠规范化。政策规定新进武汉物流总部企业,自总部纳税之日起前3年中任意1年缴税超过500万元给予20%退税。“总部、地区总部、职能性总部开办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分3年按照40﹪、30﹪、30﹪的比例拨付”㊱。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按实际投资0.5%补助,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经过系统规划,武汉基本形成土地、税费、价格等全方位、多方面的物流管理新体制。按计划,2012—2015年,“物流费用占GDP比重将由16.1%降至14%。据此测算,物流成本未来3年有望累计削减580亿元以上”㊲。在投资环境逐渐改善情况下,外资物流企业开始进入武汉。美国安博公司计划将部分先进技术和服务带向武汉,尽快建立物流中心;全球最大工业房地产开发商普洛斯公司也决定加入武汉保税物流中心和园区。

在法治环境改善的历史背景下,武汉物流业实现从无到有的质的飞跃。2007年,社会物流总收入为7952亿元,比2006年增加348.71亿元,物流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22.2%,占GDP的11.1%㊳。2009年,武汉市物流企业达到600余家,在建、设计项目40多个,涉及金额500亿㊴。为满足物流业需要,武汉计划在5年中向物流基础设施投入资本3390亿元,占基础设施建设总额65.8%㊵。武汉物流业的发展甚至成为其他城市导向标。孝感市有关部门领导赴武汉学习后感慨“将充分借鉴武汉先进的物流业管理和经营运作经验,为现代物流业倍增计划探寻新路”㊶。武汉物流业成为他人学习的榜样表明发展阶段已发生变化。

法治环境本身属于生产力组成部分,对生产力发展起到保护和推进作用。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互为促动,良好的法治环境能够推动经济增长,而经济基础变革反作用于法治环境,在呼唤良好法治之时,客观推动其变革。在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变革中,这种互动尤为明显。具体武汉市而言,2005—2015年期间,继改革开放之声威,武汉市服务业在数量与质量方面取得较快进步。这种进展既有总量的提高,也有内部结构的优化。与此同时,在中央引导下,武汉市委、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改善法治环境,成为服务业成长的重要推动力。

社会管理体制对经济发展具有反作用。一方面,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和依法治国带动下,武汉市将改善法治环境作为中心任务。在政府努力下,武汉法治环境逐步好转,为经济结构转型奠定了体制基础。在法治环境改善情况下,2005年后,武汉服务业高速发展,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服务业内部结构有所优化,生产性服务业取代消费型服务业成为产业主体。两者良性互动说明武汉经济结构优化取得初步成效。

武汉市法治环境与服务业的互动关系,从微观层面解析是法治环境在生产力进步中重要性的体现;宏观层面则是在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法治环境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在具体地区的表现。伴随中国政府施政观念的转变,政府行为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发挥。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法治环境改善对经济增长促动效应将长期存在。

注释:

① 封丽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第84页。

② 吴妍:《浅析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武汉商务》2015年第1期。

1.1.3 供试药剂 室内毒力测定:90%阿维菌素原粉,华北制药爱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25%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华北制药爱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81.7%噻唑膦原油,寿光市申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田间药效试验:2%阿维菌素、2%甲胺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10%噻唑膦,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③ 顾功耘:《法治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法治与社会发展》2011年第5期。

④ 张立人:《浅析民主法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法制与社会》2009年第17期。

⑤ 胡建梅:《试论市场经济与法治的关系》,《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⑥ 吴敬琏:《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2004年第6期。

⑦ 《武汉年鉴2004》,武汉年鉴社2004年版,第10页。

⑧⑨ 程小琴:《湖北发展论坛》第1卷,人民日报出版社2008年版,第83页。

⑪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第1期总第470期。

⑫⑬⑭⑳ 《武汉年鉴 2014》,武汉年鉴出版社 2014年版,第14、14、14、566页。

⑮唐良智:《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1月5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武汉宣传》2013年第1期。

⑯ 向书坚、温婷:《“十一五”时期武汉市服务业优势效应分析——基于动态偏离——份额Esteban模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⑰⑱㉒㉓㉕ 郑明桥、陈静 : 《武汉市 投资 重点转向服务业》,《经济日报》2012年12月21日。

⑲ 王观松:《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复兴大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2012年版,第272页。

㉑ 谷亚光、孙俨:《新兴服务业催化武汉市工业经济蝶变》,《中国改革报》2017年3月8日。

㉔ 姜焕叶:《“十三五”武汉市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对策研究》,《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2期。

㉖㉗㉜㉝ 何骏:《中国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提升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37、47、37、37页。

㉘ 赵楠:《武汉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内部结构的实证检验》,《统计与决策》2010年第8期。

㉙㉚ 于敏、李燕:《区域经济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21页。

㉛ 梁东:《武汉市工业发展研究报告2009》,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256页。

㉞ 《武汉力促现代物流业发展》,《现代物流报》2005年11月8日。

㉟ 《武汉物流企业成本三成是“路桥费”》,《长江商报》2012年8年1日。

㊱ 《武汉祭“十一招”强化物流产业》,《长江商报》2013年12月21日。

㊲《武汉物流3年减负580亿元——规划建内地第一物流枢纽 江南新建第二机场》,《湖北日报》2012年11月20日。

㊳ 《武汉物流业占GDP比重超一成》,《武汉晨报》2008年12月6日。

㊴㊵ 《未来5年武汉物流设施建设将投巨资》,《现代物流报》2009年10月16日。

㊶ 《我市拟借鉴“武汉物流模式”》,《孝感晚报》201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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