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文化学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830002)
新中国成立70年,新疆文化事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顺应时代潮流,不断探索前进,勇于奋发开拓,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开展、文艺精品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快速推进及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多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新疆各民族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各民族文化在中华文化浸润下繁荣兴盛。成就的背后是中国共产党治疆方略中文化治理的智慧体现,是中国共产党文化治疆实践的成就展现,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呈现。因此,对新中国成立70年中国共产党文化治疆的经验进行总结意义重大。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文化治疆进行经验总结,即:必须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始终坚持中华文化视野推动新疆各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深入推进文化援疆以及充分发挥兵团先进文化示范区的作用。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毛泽东曾深刻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舆论,总要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1](P194)20世纪50年代,在“东突独立论”的影响下,就新疆如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问题,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和知识分子产生了“地方民族主义”思想。针对这一问题,邓小平在1953年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时强调,“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做好准备工作”。[2](P98)中央在《中共中央关于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办法草案的批语》中也指出:“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中望针对干部和人民的思想认识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此点请加以注意”,[2](P99)高度警觉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民族自治与国家认同教育。1962年发生伊塔事件后,毛泽东对新疆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强调第一要做好经济工作,第二要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P228)实际上提出了新疆发展和稳定的两大主题。之后,自治区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命令》,认为应该运用多种文化手段对“一个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条道路(社会主义道路)、一个领导(中国共产党)”进行普遍的群众教育,只有澄清事实,才能维护新疆稳定。[3]这是最具特色的“三个一”群众教育活动。1978年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更是多次谈到新疆问题,在1981年视察新疆时强调,“新疆稳定是大局,不稳定一切事情都办不成”,“新疆的根本问题,是共和国还是自治区,我们和苏联不同,宪法要肯定”。[4](P61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5]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明确提出新疆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强调:“做好新疆工作,关键是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政治保证。”[6]针对新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新疆重大问题研究,加强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绎史教育,在挖错误思潮的根子上下功夫。中央着眼解决新疆意识形态领域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召开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会,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以立为先、立破并举,明确了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的一系列基本观点,为统一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对若干历史问题的认识提供了重要共识,为掌握新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提供了根本遵循。
自治区党委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引领力、影响力、传播力、辐射力、竞争力和供给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要求意识形态领域任何单位部门和人员都要自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坚持党管宣传,把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全覆盖,传递好党中央的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强化管理、注重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构筑起了反渗透防控体系;加强“五个认同”的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并把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17年4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重点就是思想文化领域的去极端化。通过开展反分裂斗争教育,把历史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坚持用正确的历史知识和思想观念正本清源、统一认识、凝聚人心,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这个“根”和“魂”的认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五个认同”,积极培育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精神根脉。[7]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抓阵地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在教育、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社会科学、语言文字、互联网等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击整治各种反动思想言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以审读把关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审读队伍建设,切实做好语言文字作品的审读把关工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文化市场监管服务日益加强,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有效遏制“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蔓延,确保了文化市场安全有序。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出了一批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的理论成果、一批落实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理论成果、一批事关新疆“三史”问题研究的理论成果,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学术支撑,并对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发现的涉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向“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的“发声亮剑”活动,狠狠地打击了“三股势力”和“两面人”的嚣张气焰,构筑起反分裂斗争的铜墙铁壁。
坚持党管媒体,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传播好党的声音和主张,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抓好宣传舆论工作和网络阵地建设,在不断提升主流媒体传播力上取得了实效,形成了广播报刊、电视电影、网站及“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交相辉映的宣传舆论新格局,牢牢占领了思想舆论和文化阵地,强化了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只要我们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任何人任何政治势力可以挑拨我们的民族关系,我们的民族团结统一政治上就是有充分保障的。”[8]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文化理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者和发展者,没有党的领导、没有好的政策,就没有今天各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毛泽东根据中国“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提出了民族平等的理论和政策,其中包括少数民族文化的平等,强调各民族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都有平等权利,他认为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邓小平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行大型文化普查、记录、整理、出版“十部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工程,新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艺术得到了有效记录、整理和保护;更加重视保障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权利,在1982年修改的《宪法》和198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强调:“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进入21世纪,文化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意见》,针对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提出要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点文化工程,推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实现四个“扶持”和一个“加强”,其中的两个扶持是“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文化发展”。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更明确提出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多民族是我国一大特色,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要着力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尊重民族差异、包容文化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共同发展。”[9]2018年1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疆的文化保护与发展》白皮书,首次全面系统地概括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对新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与保护,坚持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推动各民族文化的现代化,在不同的文化交流中增强文化自信取得的成果;更充分展示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新疆各民族文化始终扎根中华文明沃土,不断丰富和发展着中华文化的内涵,并在长期的交流交融中枝繁叶茂。
依法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作为民生建设的重要抓手,并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新疆在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并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0]启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培训,开设农民夜校,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以及基层干部群众、青壮年农牧民普通话能力;在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方面,“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组织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在新疆开展包括30多个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点”;[10]关心支持少数民族语言网站建设,研发多语种的文字排版、智能语音翻译系统,开发新兴传播载体如维吾尔文手机报并在全国发行,使新疆各民族成员共享信息化时代的成果。
保护和传承新疆文化遗产。新疆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对牢固树立正确的“五观”,增强各族人民中华文化认同,正确阐述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史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发挥着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新疆文物保护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以保障。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厘清文化遗产家底;为使古籍得到有效保护,专门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古籍保护及修复中心,还建立了少数民族古籍特藏书库,并不断加强古籍整理数字化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纳入法制化轨道,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建筑保护条例》等的制定,为科学、系统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体系。此外,传统节庆、体育竞技等民俗文化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民俗文化得到尊重和传承。随着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丰富厚重的文化遗产使新疆各民族文化艺术成为世界了解中国、了解新疆的靓丽名片,有力回击了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少数民族发展的各种歪曲、毁谤、污蔑。
加大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四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探索建立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保障机制,设立自治区文化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和美术馆藏品收藏资金,逐步完善区地县三级政府购买演出机制,不断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为各族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和文化活动,满足了新疆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更好抵御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持续加大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不断优化环境,积极搭建平台,培育文化品牌。紧密结合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定位,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文化科教中心”,确定“两核、三带、三区、多点”的文化产业空间布局,以文化产业集聚布局和区域协同为主线,建设“丝绸之路文化交流合作的核心区”“多元文化集聚融合的先行区”和“特色文化保护传承的示范区”,活跃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丰富文化供给,提高各族人民文化生活水平,增强各族人民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真心实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文化是党中央治理新疆的一贯决断。毛泽东就曾指出:“如果共产党不能帮助你们发展人口、发展经济和文化,那共产党就没有什么用处。”[11](P86)从新中国成立起,党和国家就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帮助新疆。在1950~1952年,以沈钧儒、朋斯克、马玉槐为代表的中央西北访问团派出大量各个领域的文化人才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并组织图片展、文艺节目、电影巡展,解决新疆的实际问题。在国家财力紧张的1950~1978年,国家对新疆的财政补贴就达59.9亿元。[1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专门组织一大批文化工作者到新疆调研并对民族文化传统典籍、艺术传统、民族文化图书等进行了抢救工作。在1982年修订的《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明确提出以“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为目标的援疆工作。“文化援疆”是由国家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等有关部委和机构、全国对口支援省市的宣传文化领域主要承担的文化工程建设、文化产品输送及文化人才交流和培养等实践活动。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一种象征物,文化上的认同对于具有更大共同体象征意义的国家来说,有着超越民族和区域层次的价值和意义,是更深层次的认同。“文化援疆”作为援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意义更加重大,主要包括文化传播、文化产业、文化基地、文化人才培养“四个工程”,具体有“西新工程”“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春雨工程”“东风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在新疆基层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创作协作、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文化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新疆各民族群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维护了新疆各民族群众的文化权益,强化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从2010年起,文化援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文化部专门成立了支持新疆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一系列协作检查总结评估的工作制度,至2018年共召开了四次文化援疆工作会议,以文化援疆项目为依托,来自中央和全国对口支援省区的文化援疆行动带来了大量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支撑,外部坚实的保障与新疆内在丰富深厚的多元文化资源紧密结合焕发出生机勃勃的活力。
文化援疆聚焦改善文化民生,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向南疆、向基层倾斜;新疆一盘棋,南疆是“棋眼”。中央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推动南疆工作,举全区之力,采取特殊措施支持南疆,着力做活全疆“棋眼”。坚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特别是南疆四地州村级及社区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好功能作用,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基层阵地。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把力量配备、服务资源更多向基层倾斜,逐步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功能整体提升;进一步加大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和发挥文物资源优势,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解决农牧民群众看节目难、看书难、看电影难等问题;推动中华文化扎根,加快优秀文艺作品的译制、移植,全面增加新疆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丰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强化新疆各民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文化援疆聚焦促进群众就业,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援疆是文化援疆工作的重要内容,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结合“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秉持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理念,找准双方优势,整合双方资源,对当地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集中力量打造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品牌,并逐年有序推进,为新疆的文化发展注入了动力和活力。充分挖掘新疆文化资源的独特优势发展文化产业,推进特色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和培育南疆四地州100个特色小城镇建设,注重产业支撑、产城融合,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将新疆纳入到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试点的范围,对纳入重点项目名单的项目予以资金扶持、项目推进、专家指导等多方面的支持;联合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加大对新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组织相关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和新疆文化企业直接对接,在项目、信息、信用等方面,为促进新疆文化企业与金融资本全面对接提供条件;推动文化产业与农业、科技、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内地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新疆旅游产业发展,推动双方互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特别是引导和组织更多重点旅游企业走进南疆,开展旅游项目合作与开发,让旅游合作与交流更加频繁。加快南疆产业发展,依托独特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和丰富的丝路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旅游,打造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城镇、民族风情旅游乡村和著名品牌旅游景区,逐步把南疆建设成独具魅力的旅游目的地。
文化援疆聚焦民族团结、文化交流,推动了新疆和内地文化互动和交流,增强了中华文化认同。推进文化“请进来”“走出去”,开展文化演艺交流与合作,开展精品演艺剧目交流巡演,搭建了连接新疆和援疆省市两地人民的“连心桥”;通过人才培训、交流互访、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方式,搭建了多层次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加强了新疆文艺原创力,推动了文艺创新,推进了各民族各地区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从“硬件”到“软件”、从“送文化”到“种文化”、从“走出去”到“请进来”、从“输血”到“造血”相结合,文化援疆不断深化了新疆和内地全方位的文化交往交流交融。
1952 年,毛泽东签署了《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命令》,宣布将部分部队改编为生产部队,指出:“你们现在可以把战斗的武器保存起来,拿起生产建设的武器。当祖国有事需要召唤你们的时候,我将命令你们重新拿起战斗的武器,捍卫祖国。”[13](P224)1954年10月,他下令十万大军“化剑为犁”就地转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期间,兵团建制被撤销,军垦事业遭到破坏,直到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发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充分肯定“兵团是新疆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安定团结的重要力量和巩固边防的重要力量”。[14](P70)从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兵团既发展生产,又发展文化;既搞生产兵团,又搞文化兵团。[15]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兵团时,从治国安邦和边疆治理的高度强调,“兵团要真正成为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16]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是我们党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稳疆兴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示范区”的定位是对兵团在新时代面对我国社会矛盾新变化,履行文化戍边使命所作出的新定位,提出的新要求。[16]因此,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兵团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继续发挥好兵团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特殊作用,特别是发挥好兵团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引领者的带动示范作用,推动构筑各民族共同的生活和精神家园。
要发挥兵团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努力打造意识形态领域高地。兵团军垦文化是在60多年的屯垦戍边历程中逐步形成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独特文化类型,它传承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和军旅文化,融合了五湖四海的地域文化,吸收借鉴了新疆各民族优秀文化精华,融军旅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新疆当地文化于一身,形成了以兵团精神为内核的特有精神品质,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和传承发展。兵团文化的先进性决定了其在新疆文化发展中的引领地位。要通过兵团先进生产方式、现代文明生活方式,以自己的先进实践,增强对周边地方群众的带动力、影响力、吸引力,传播先进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冲“双泛”等错误思潮,纠正历史和文化认同错位,发扬兵团精神,增强中华文化的浸润,占领思想文化阵地。
要把兵团建设为中华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和中华文化认同高地。发挥兵团“文化戍边”的功能,传播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认同。统筹兵团文化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围绕丝路新干线,利用塔河源中华西域文明探源区、昆岗遗址中华西域文明见证区、中华文化引领展示区、民族和睦共建区和各地文化馆、图书馆等,依托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项目,推进中华主体文化的综合示范与交流,辐射和带动各族群众崇尚中华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向心力、凝聚力。
要以国家战略深化兵团改革和向南发展,牢牢抓住南疆这个“棋眼”,打造中华文化主体人群的汇聚“洼地”,优化人口结构,协同解决人口结构、文化认同和社区多民族相互嵌入等核心问题,[17]履行好兵团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三大功能”,发挥兵团调节社会结构、促进文化交流、推动协调发展、优化人口资源“四大作用”,把集聚人口作为核心,以壮大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更好带动文化的交往交流和交融,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加快推动出现更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结构性变化。[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