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贤全 曹津永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昆明)南亚东南亚研究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云岭大地最基本的生态省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云南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省情认识,确立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主动担当国家和区域的生态责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发展定位,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守护绿水青山,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深植人心,不断升华。70年来,云南对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认识与践行不断向纵深发展,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朴素的环境保护观念到改革开放时期生态可持续发展观,践行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再到进入新时代以来的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生态建设理念不断深化、升华,形成了立体化、全域性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体系。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生态建设主要围绕如何发展生产、增加粮食产量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温饱问题而展开,在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农业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农业保障性生态建设,开展全民植树造林,进行城乡环境治理和工业“三废”治理的过程中,逐步培育、贯彻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改革开放以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这一时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心。云南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行动更加有力,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进入新时代,以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为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践的各个方面和过程之中,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深植云岭大地,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深入人心。1985年冬,数以万计的红嘴鸥首次从西伯利亚飞抵昆明市越冬,形成海鸥与游人相戏的独特市观,成为生态文明理念深植云岭大地的生动写照。
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力,成效卓著。70年来,污染防治从单项、局部、被动治理到综合、全面、积极治理,污染治理格局发生深刻转变,治理力度更加有力,治理范围更加全面,治理举措更加有效,治理成效更加显著。云岭大地正抒写着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乡更加美丽的壮丽诗篇。20世纪70年代初,云南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工业污染的“三废”治理和回收利用的号召,成立专门的“三废”治理机构,严格督促引导新旧工矿企业做到“三废”的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中出现了偏差以及监管力度不到位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局部地区和局部领域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凸显。为此,云南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建立污染限期治理、污染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若干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重点工业污染、重点流域污染、九大高原湖泊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立足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制定更加具体的措施和行动计划,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革命性措施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确保九湖水质稳定好转、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水质持续改善。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公共治污设施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云岭大地的天空更加蔚蓝,被誉为“高原明珠”的九大湖泊碧波荡漾,江河更加清澜。
绿色发展之路更加坚实,动能强劲。70年来,从以解决温饱问题为目的开展的单一性生态建设到确立生态立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再到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下生态富民的发展道路,云南绿色发展之路更加宽广、更加坚定,发展新动能汇聚起磅礴力量,发展步伐更加铿锵有力。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在农业保障性生态建设和林业建设等方面积累了可贵的生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云南注重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协调的可持续性,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发展,较早提出和实践了“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的发展思路。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循环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根据自身生态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资源丰富的特点,结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走“两型三化”的产业发展路子,推动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下生态富民的发展道路。优化国土空间和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红线。依托丰富的水利资源和气候优势,大力发展以水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打造好“绿色能源”牌,着力发挥能源支柱产业的优势。依托生态多样性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作山地牧业、山地林业、林下经济等高原特色农业,打造“绿色食品”牌,做大做强绿色产业规模和延长产业链,千方百计促进各族群众增收。融合生态、气候、民族文化优势资源,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和民族文化旅游,彩云之南成为享誉中外的旅游胜地,打造好“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的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少数民族特色文化转化为发展优势、经济优势。通过全力打造“三张牌”,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支撑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增长点,成为展现云南良好形象的发力点,“绿色”成为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底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云南正努力实现绿色崛起,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覆盖宽广,更加稳固。70年来,从早期不完善的自然保护区建设探索到形成体系性的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逐渐开展、森林云南建设与高原湖泊治理不断深化,再到系统性、全局性的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云南实现了生态建设的伟大跨越,山川更加壮丽,江河湖泊更加清澜,土地更加肥沃,中国生态安全屏障的西南门户坚如磐石。作为中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肩负着区域、国家乃至国际自然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的重大责任,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云南就积极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建设探索工作,在滇中、滇南、滇西北和滇西南建立了多个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后,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逐渐全面展开。20世纪80年代初,云南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22个自然保护区和12个自然保护点。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76个,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32%,形成了各种级别、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网络,有效地保护了云南的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同时,保护区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健全。迈入21世纪,云南稳步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最早在全国开展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普达措国家公园。创新国家公园管理方式,先行先试,率先出台了大陆首部地方性国家公园管理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云南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把“森林云南”建设作为统筹林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总抓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建设重点工程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各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资源,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利用。严守生态红线,保护好水生态、加强湿地建设,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着力构建“三屏两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推动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维护好大江大河清流安澜,着力提升区域生态安全水平,打造祖国南疆的美丽花园。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不断推进。70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建设从“见子打子”式、被动、滞后的法规制定,到系统性、完备的法规体系建设,再到预见性、指导性、全局性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建立了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理论层面的“坐而论道”,更需要每个人在实践层面“躬身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明确了指导思想、理念、原则、目标、实施保障,促进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1978年,我国把“环境保护”写入宪法。改革开放以来,“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相继写入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指导性规章制度,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结合省情与国家生态战略定位,云南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生态战略,先后出台《关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16—2020年)》一系列文件与规划,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为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为云南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云南依据相关法规推出河(湖)长制,建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评价和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低碳城市、海绵城市、高原湖泊治理等各类试点的制度探索,构建了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自然追究制度等有机构成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道路愈加坚定宽阔,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