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社会政策时代:社会理论的作用

2019-02-19 01:21喻月慧
社会政策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政策理论

喻月慧

一、以社会政策推动社会建设

“社会政策”这一概念和学科的诞生是工业化的产物。华格纳于1891年最早给社会政策下定义,认为社会政策是运用立法和行政手段来调节财产和劳动所得分配不均问题(张世青,2017)。在不同的时代和社会情境中,学者对社会政策的概念和外延的认识不尽相同,但强烈的社会性始终是其一贯特征(王思斌,2019)。比如,马歇尔认为社会政策是政府通过向市民提供服务或收入从而直接影响其福利的行为(Turner & Bryan, 2009),社会政策学鼻祖蒂特马斯(Titmuss, 2008)则认为社会政策是一种行善的、关乎再分配的、试图影响社会变革的行动选择,它同时涉及到经济和非经济目标。目前,社会政策的理念更为宽泛,它可以被理解为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影响公共福利、维护社会公平的国家行为的总和(关信平,2008),是一种与经验广泛关联的社会实践活动(熊跃根,2010)。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贫富差距也在拉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连续十多年超过0.4的警戒线,调整收入分配刻不容缓。过去几十年里,中国社会呈现出了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孙立平,2008)。全球化和我国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叠加,加剧了社会转型中的风险性,导致各类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及有序发展。在此背景下,“社会建设”逐渐受到重视。如何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平衡各方主体的利益,保障好弱势群体的权益,成为现阶段社会建设和国家治理的的重要挑战(关信平,2018)。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基础工具之一的社会政策,近年来得到长足发展。自本世纪初,我国密集出台了许多有关医疗卫生、义务教育、公共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津贴等方面的政策,用以改善个人生活机会和社会关系,提高整体公民福利和促进社会公平。

王思斌(2003)最早提出,中国正在迎来一个“社会政策时代”。所谓社会政策时代,就是国家在一个时期内集中性地出台覆盖面较宽的各类社会政策,并且能够制度化地有效实施(王思斌,2004)。同时,社会公正理念也在这一时期广泛融入社会共识当中,有效推动社会整合(张世青,2017)。距今,“社会政策时代”这个提法已经有很多年了,对于现阶段我国是否已经处于社会政策时代,学术界仍持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当前我国已经处于社会政策时代,另一些研究者则认为这样的美好时代尚未到来,社会政策的发展仍面临一系列关键性问题(郁建兴、何子英,2010;景天魁,2010)。下文将首先介绍社会政策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在此之后,文章将讨论带有“超然性”的社会理论如何推动“社会政策时代”的建构。文章最后对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的分野做了进一步讨论。

二、社会政策发展面临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政策经历了几个不同的阶段。1978-1992年期间是社会政策的局部调整时期,1992-2002年这段时间被认为是社会政策剧变期,即经济体制改革后国家从原有福利体系中全面退出的阶段。面对一系列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新世纪又进入了社会政策的重建期(王耀东,2011)。在“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导下,政府日渐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诸多关乎民生的社会政策,初步实现了“从经济政策到社会政策的历史性跨越”(郁建兴、何子英,2010)。从各项政策出台的密度而言,当前确实属于社会政策发展的黄金时期,积极地回应转型中的各类社会问题。然而,目前出台的政策虽多,制度化实施上却并未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社会公正的理念共识仍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政策主导的时代还没有到来,仍需要进一步推动(景天魁,2010)。

当前,社会政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多方面的。首先,在研究和实践中,对于社会政策的关注多持有一种“问题取向”,即先标定一个具体的待解决问题,然后以最直接的政策手段来应对该问题。这种取向在针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政策上体现得最为明显。比如,针对弱势群体的贫困问题,政策上整齐划一地通过直接的财政转移支付来提高其收入,对于弱势群体的产生及其在不同时代背景下的演化则缺乏深入探讨。这种解决问题的务实取向虽然提高了行政效率,也让“社会政策”作为流行概念迅速进入了大众视野,但它并不利于政策的系统性发展。中国在转型中碰到的问题是系列性的,有着极高的复杂度、关联性和变动性。如果社会政策长期随着问题而变,就会出现一种政策执行上疲于奔命的状态。一旦社会政策成为“问题”的附庸,稳定性的体系就难以建立,不利于其长远发展(田毅鹏,2010)。

此外,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多是经济发展的附属品,其制定和实施方面又多为“行政体制”所左右,导致社会政策的总体质量不高,而且缺乏公共性(彭灵灵,2019)。社会政策独立价值直到2003年“非典”前后才逐渐被认知到,时间相对较短(景天魁,2010)。尽管近年来各类政府文件中反复强调民生,但在社会领域尚未形成类似市场经济这样有明确目标模式的指导性纲领,只是模糊地提到幸福、尊严等概念(岳经纶,2010)。长时间占领意识形态上风的“发展主义”仍旧势头强劲,社会政策的发展难免受到原有结构限制和路径依赖的影响。如果纯粹醉心于解决问题,即便已经建立起“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政策体系,社会政策自身独立的价值也将被经济发展或者社会稳定等目的性导向再次掩盖。

社会政策的集中或者大量出现,并不构成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社会政策时代”的充分条件,更关键的点在于社会政策是否取得了独立的地位,形成了稳定的体系和模式(郁建兴、何子英,2010)。摒弃社会政策目前带有的应急性、碎片化特征,发展出独立、系统、稳定性强的政策体系,这将是未来社会政策可持续发展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衡量我国是否进入社会政策时代的重要指标。未来社会政策的发展中不能再单纯以问题为导向,而应该有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使之具备相对的超然性。需要通过理论指导实践,对社会政策问题进行深度探究,从而萌生出体系化的发展战略,维持社会政策的稳定性。

三、具有“超然性”的社会理论

理论,是对具体知识的抽象和提升。社会理论,是一组相互关联的、浓缩我们对周遭社会所有认知的概念体系,简单来说就是对关于社会的各种知识的一种抽象和提炼。任何流派的社会理论,都要回答诸如“社会如何起源”“社会由什么构成”以及“社会如何成为可能”等基本问题(田毅鹏,2010),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理解社会的根本。当前的学术研究中,科学主义、实证主义和整体主义大行其道,目的是透过对经验现象的观察来捕捉社会规律。对此,瑞泽尔(2003:16-18)曾经严肃批判,认为社会科学“正在逐渐对生活失去敏感反应和深度思考”。与这些集中在特定问题上的“主义”不同,社会理论更深度地思考和回应着现代社会转型,将社会研究从一种“工具学”的定位中拉回来(欧阳彬、时伟,2007)。

赛德曼(2001:160)认为,社会理论是与当前紧迫的社会正义密切相关的一组社会叙事,是研究者针对自身所处社会及其转变的一种自由言说形式。通常,社会理论会采用广角镜头来展开宏大叙事,它们能够“呈现关于起源和发展的故事,以及关于危机、衰败和进步的故事”。社会理论首先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它能够和当代社会冲突、政治争论紧密联系在一起。它试图“澄清一种实践或是社会构造”,讲述的是“有现实意义的道德故事”(赛德曼,2001:161)。同时,社会理论还带有实践取向,其发展不仅是为了理解社会争议,还以影响社会后果、变革现实为目的(博曼,2006:323)。社会理论的主要贡献“不是指导生产可积累事实和控制未来实践的工具”,而是“使得反身性行动者变得知道他们的环境和怎样才能改变它们的手段”(博曼,2006:327-328)。也就是说,只要行动者能够发展出一套说明和批判他们所处社会现实世界的抽象知识,他们就是在塑造一种历史性的实践关系。

与赛德曼稍有不同,特纳(2003:6-17)认为社会理论的研究对象不仅局限于所处时代,而是“涵盖了有关现代社会中对社会范畴的性质的总体上的关注”,所有关乎社会世界的重大论题都应该纳入,并且要对这些论题持总体性、系统性的反思态度,将之融会贯通来看待社会到底为何物、如何发展。任何关乎当前的社会理论都应该将社会论题放到具体的历史场景和社会结构当中进行分析,系统地论述其起源和发展,从而借助历史维度来更好地理解现实。按照博曼(2006:328)“理解即实践”的观点,这无疑是种更好的实践方式。

对于社会理论的实质和关注范围,不同流派的看法不尽相同(达朗第,2009)。然而,无论对“社会理论”的定义和表述方式有多大差异,都存在一点共识,即社会理论不是狭隘的学理兴趣,而是由道义和社会政治关怀所推动的。社会理论从起源上就带有鲜明的价值立场和现实关怀。虽然目前多数的社会理论仍旧诞生于学院中,但它既反对片面强调客观性和价值中立的所谓科学研究,也反对生产科学研究的学院化体制。社会理论不专属于任何一门学科,而是所有社会科学的总论,“广义上关系到与人类行为有关的各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实质内容上则涵盖和跨越了社会学与社会哲学”,需要学科交融(博曼,2006:1)。同时,它虽然是抽象物,却和哲学不同,自身仍旧具有很强的“着陆性”,即关注具体社会情境。因此,可以认为社会理论是介于哲学和具体实证性社会科学之间的一门学问,它以社会历史哲学为前提和方法,同时以实证的社会科学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为基础,带着明显的“道德-实践”价值取向在哲学思辨的浩瀚空间与经验研究的袖珍领域之间周旋。社会理论将广阔的思维聚焦或放置于具体问题之上,既能有意识地用哲学思维来反思经验研究的不足(张一兵、周晓红、周宪,2001:1),也能够以经验研究的现实性关怀来保证研究者的思辨不脱离实际。

总体而言,社会理论存在两大传统,一种是关于社会结构和关系的宏大叙事,另一种是聚焦于日常微观要素的社会解读。宏大结构论述的代表有黑格尔(历史发展的“绝对精神”)、马克思(资本主义发展形态描述、人类社会阶段划分)、滕尼斯(从公社向社会的进化)、齐美尔(文化的流变性、社会关系结构)、涂尔干(社会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韦伯(宗教与资本主义发展)、帕森斯(AGIL社会发展模式)、吉登斯(社会结构化)、哈贝马斯(现代性和沟通理性)等,这类理论主要着眼于宏观地分析经济、国家、制度、文化等因素及其相互作用,描述现代社会基本结构、制度及其发展轨迹等。虽然每个理论者的关注点略有不同,但视野都极其宏大,能够有助于建立起对社会整体及其变迁的宏观认知。与之不同,聚焦于日常生活的微观理论多带有后现代色彩,偏重文化批判和从微观层次上解构现代社会,从而达到将人从社会制度、结构、体系和组织压迫中解放出来的理论目的,其理论代表者如福柯(日常规训和知识权力)、利奥塔(后现代知识与先锋艺术)、德里达(开放文本和原文字)、鲍德里亚(符号、表征与现实的倒置)、罗蒂(哲学的语言学转向)、鲍曼(流动的现代性、被围困的社会)等。这些微观理论几乎放弃了从宏观上架构和解读社会的可能性,却在对个体和群体日常行为的解读方面有着明显优势。

目前,社会理论在学术圈中仍旧是一种重要的知识形态,它带有一定程度上的“超然性”,言说风格多变而且意蕴深厚。同时,无论是从本质、源起、历史传统还是现状来分析,社会理论是都与具体的生活世界息息相关的。宏观上它能引导人们去认识基本的社会关系、组织架构、权力与统治模式,微观上能促使人们更深入地去思考个体实践、话语和机制。

从大量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冬季冻害和早春霜冻预防是非常重要的,几乎所有关于葡萄的技术资料中都有很详细的介绍,果农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应用。

四、社会理论在社会政策发展中的价值

总体而言,社会政策是一种表达社会秩序、满足个体需要、增进人类福祉的实践活动,社会理论则是展开的有关现代社会的一张整体地图,为该项实践活动指明方向。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实务的关系是理论与行动的关系。在理论诠释和社会行动之间,社会政策正好起到了桥梁的功效。作为社会科学的总论,社会理论涵盖范围极其广泛,除了宏观、微观的分野之外,还有规范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区别。规范理论是对社会结构、社会现象和社会性的总体解释,话语体系来自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方面,可以用于阐述福利意识,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框出形态。应用理论则可以直接为政策实践提供模式、分析策略和行动方法。

具体来说,在社会政策体系构建中,社会理论能在如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社会理论可以为社会政策体系的构建提供合法性。

如何理解社会构成、个体与他者的关系以及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处于不同阶层的社会群体如何看待彼此,尤其是精英阶层如何看待底层。没有对社会问题的清醒认识,便很难发展出恰当的理念去认可某种社会政策。比如,关于贫困,社会理论是将其看成个人问题还是社会责任,这将直接影响到政策如何自圆其说。个人责任论强调贫困是个人原因造成的,所以社会对贫困者的态度是责难、隔离、迫使其工作,这在英国早期社会政策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与之不同,社会责任论强调贫困的社会性根源,贫困者被认为是社会总体利益下受到剥削的一群人,所以应该享受再分配的补偿,同时不应该受到歧视。对于福利分配的正义性的探讨,实际上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发展形态的讨论以及涂尔干对社会团结的认识都是一脉相承的。正是因为现代工业社会剥离了个人独立获取生存资源的可能性,个体命运不得不与周遭联系、捆绑在一起,牺牲了一些人的利益,这才有了社会财富的大量积累。社会理论以这种视角来解释现代社会中人的关系和命运,直接为社会政策构建再分配体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

再如,社会理论中关于公民权的探讨,也是现代国家积极干预社会问题的合法性来源。在早期的社会理论体系下,公民身份是作为国家权威下的一种附属,国家与公民之间虽然有契约保障,却仍旧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国家会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反应,却未必要积极地对公民负责,只要公民不反抗就意味着承认国家契约(彭华民,2009:50)。伴随公民社会的崛起,公民身份逐渐囊括了政治权、社会权等诸多范畴,个人和国家不再是独立个体而是以相互责任的形式存在。个体为自己和家庭勤奋工作,表示对国家负责。同时,国家也要尽量为个人提供能够维持生活的手段,对处于劣势的个体提供保障(霍布豪斯,1996:83)。在较新的公民权理念下,个人积极地向国家争取更多福利是天经地义的。20世纪末以来,公民权概念又有了更多内容,不仅涵盖了对经济再分配的要求,还包括政治和社会承认等。新的公民权概念在女性主义研究、移民研究等范畴中都有表述(伊辛、特纳,2007:2),这既是社会理论发展对社会政策提出的新挑战,也为社会政策的下一步延伸提供了合法性。

(二)社会理论可以为社会政策的构建提供理念指导。

不管哪种社会政策,其制定都要以一定的社会公正理念和社会福利思想为背景。由于社会理论对“何为社会正义”等观念的探讨是多元的,所以在此基础上也会形成多元的政策体系或者说福利国家形态。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存在的多种正义理念都在影响着社会政策的发展,比如以罗尔斯、诺齐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正义论,以瓦尔策为代表的社群主义正义论和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综合正义论等(田毅鹏,2010)。作为不情愿的福利国家,美国的正义论中对个体差异、选择自由更为重视,所以在市场体制下将福利大规模地私有化,社会福利方面是残余型的,注重对极端弱势群体的兜底功能。与之不同,北欧国家的正义论更看重个体权利的平等性,重视社会团结在实现社会正义中的分量,认为私有化的福利是分隔和破坏社会联系的行为,所以北欧国家的社会政策是由国家主导的普惠型福利。简言之,不同的社会理论会为一个国家构建社会政策提供最基本的理念支撑,影响到国家对自身功能的定位,从而塑造不同的政策架构。

(三)社会理论能为社会政策的构建提供选择框架,促进其本土化。

社会理论研究者会借助某个视角去切入社会问题,从而深度分析特定的社会构成。这一切入视角往往可以成为社会政策构建的基本框架。无论哪个国家,建立社会政策的理论依据都源于社会理论上对国家—社会关系的基本理解。国家—社会二分、国家—经济—社会三分、社会—市场双向运动等理论分析视角直接影响着社会理论家如何看待社会,以及如何看待社会福利提供。比如,在奉行保守主义的欧洲大陆国家,分析社会采用的是国家—社会二分的视角,这些国家尤其重视法团在社会资源提供和配置上的基础性功能,所以社会政策的构建会提出建立社会伙伴关系。同时,站在个人—社会二分视角上,欧洲的社会政策框架鼓励普遍的自愿精神。不同于欧洲,东亚国家的社会分析多呈现“个人—家庭/家族—社会”三元结构,对个体的情感关怀和社会支撑几乎来自于家庭或家族,且个体对他者的关怀呈现出“差序格局”的形态,所以社会的志愿主义关怀并不发达。因此,欧洲社会与东亚社会的社会政策体系框架上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别。

此外,随着现实情况的改变,社会理论对同一问题的看法也可能发生改变,由此为社会政策的调整提供新思路。比如,在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社会福利体系单方面强调国家的作用。当时经济势头发展较好,国家也有能力实施高福利。到了70年代,经济危机、全球化加速发展等新形势导致高福利难以为继,所以社会理论适时提出了“福利三角”的概念,为社会政策体系的整体转型提供了基础。福利三角即“家庭—市场—国家”,它强调社会福利的提供不应该只有政府承担责任,为了增进公众福利,家庭和市场的功能都该受到重视。强调家庭的意义,与之对应,欧洲国家采取了鼓励女性就业的积极就业政策;重视市场,所以这些国家在失业救济等方面表现得更为“吝啬”,强调以工作换福利,将个人推向市场。同时,在对穷人的救助观念上,社会政策也在由救济转变为增能(张秀兰,2004)。

在全球化的影响下,世界各国在发展社会政策方面都在互相“取经”。经历了一百余年的发展,当前社会政策渐成谱系,各自处在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上,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林卡、陈梦雅,2008:80-81)。在社会政策本土化的过程中,批判性的社会理论显得尤为重要。带有批判性的社会理论会从具体某个国家和社会所处的结构、经济体系等多方面入手,深入探查社会压迫、剥削和不平等的原因,这都能够唤起社会政策制定者关注到塑造不平等的体制性问题,从而将目光从解决当前具体某个社会问题转移到更大的格局上。比如,有关贫困问题,社会排斥理论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不足,更重要的是与收入紧密联系起来的社会连接断掉了。社会排斥是一个多元的概念,不仅包括了经济资源的剥夺,同时还包含了社会关系、心理、文化和政治参与上被长期隔绝的状况,比不平等更为复杂(刘桂敏,2015)。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Sen, 2001: 9)将这种多维的困境理解为一种贫困者能力和功能的匮乏,即个人缺乏从环境中收益从而摆脱贫困状况的能力和权利,这种缺失是无法透过直接的保障和救济来填补的。由此,社会排斥理论批判了以问题为导向的短视性福利政策,为长期减贫提供了新的思维和手段,即注重分析不同社会情境下贫困与社会秩序的关联,通过探究各类不利条件如何让边缘群体“失能”来针对性地制定扶贫、减贫政策。

总之,社会理论能够为社会政策的构建提供合法性基础、理念指导以及实际的框架选择。合理运用社会理论,对于改变我国当前社会政策“应急性、碎片化”局面、建立可持续性更强的社会政策体系具有重大启示意义。除此之外,社会理论还是一种同情理解。相比于其他哲学叙事,社会理论更具有本土性关怀,理论研究者试图以体验的方式来寻找“将会导向非剥削社会的个体解放和集体解放的知识”(达朗第,2009:216)。释放社会理论的批判意识,能够为社会政策带入更多面向弱势群体、根植于本土的价值关怀(田毅鹏,2010)。

五、进一步讨论

社会理论代表了理论研究者对该国家、地区和所处时代的总体性认知,对有关“社会”的各种基础性问题的探究,很大程度上将影响人们对于社会治理的看法。因此,任何国家要发展出成熟、稳固、具备可持续性的社会政策体系,都需要以社会理论作为基础。由于长期受美国实证主义影响,社会理论研究在我国仍处于弱势。面对转型期堆积如山的社会问题,政府需要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及时拿出解决方案,所以做调查评估等成为研究主流。这种应急实务的态度可能导致学界不愿过多陷入所谓的理论纠缠。事实上,要解决好社会问题,必须要有广阔的社会视野。中国当前的社会结构和国家转型,为理论研究者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比如当前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如何、政治发展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国家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个人的自由和制度保障如何协调等(孙立平,2008)。探究转型期中国社会的整体面貌以及社会团结的机制,将是搞好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王思斌,2007)。

社会政策是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谈社会政策的发展,既要注重探寻如何完整构建社会政策体系,同时也应该思考社会政策背后的社会理论基础。在应用社会理论来指导社会政策发展时,需要有侧重,而且要结合本土实际。比如,当前中国着重要理解和回应社会转型带来的问题,相比于后现代理论而言,现代化理论会更具有启示意义。就后现代理论的术语发展、适用领域和理论内核而言,虽然可以用于解释日常行为,却无助于理解当前的整体困境(陈美灵,2018),反而将对社会问题的理解再次带入“碎片化”的状态当中。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主要议题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消除分化、促进社会整合,因此现代理论更有价值。当然,本文并不否认后现代理论的意义,对宏观的“解构”在政策执行中是有用的。如果能够在实践中将现代理论和后现代理论结合起来,或将提供针对当下问题的新思路。

同时,虽然社会理论能够给社会政策提供诸多指引,社会政策作为一个独立领域,其发展绝不应该单纯借助各种理论,而是需要将各种社会理论放入具体的政策情境中进一步提炼。同时,社会政策学科本身也需要去积极反思社会问题背后的哲学议题。社会理论和社会政策并非上下游关系,二者应该是并行且带有差异化特征的。理论的重点在于如何看待社会,可以用来引导政策建构,社会政策则侧重在如何深入到具体的实践领域中积极改造社会,同时反思理论的搭建是否符合实际。应该说,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之间是存在张力的,会呈现出忽远忽近的关系。社会理论能不能指导社会政策,这取决于二者的距离有多远,取决于社会理论中的价值介入和现实关怀到底有多强烈等等。从社会理论的发展趋势来看,二者的关系是朝着积极方向在发展的,社会理论对社会政策的指导作用在未来会进一步加大。

当然,对于这一积极的发展趋势也不应过分乐观。在社会政策的行动方面,经常会发现理论是好的,但是一些具体的政策和它却难以对应,二者关系相当微妙。社会理论是制定社会政策的重要参考,却不是唯一依据。同时,社会理论毕竟是抽象出来的东西,它天然带有理论者的主观性,放到实际社会政策构架上未必能够完整契合。社会理论的理论逻辑与现实的政治逻辑之间会存在着显而易见的紧张关系,这点从吉登斯社会结构化理论与他“第三条道路”指导下工党政策行为之间的差距就能看出来(任建涛,2007)。社会理论在逻辑上强调严谨性,是一种知识递进的形态,而社会政策构建对策略性、有效性、及时性、反馈性的要求更高。理论与现实有差距,在应用社会理论指导社会政策的时候必须保持警醒。

可以预见,随着社会发展,未来社会政策的作用将日益重要。关信平(2018)总结认为,当下我国社会政策中有四个亟待讨论的议题,包括确定合理的社会福利总水平、建构更加合理的社会政策模式、公共资源分配问题以及社会政策的运行效率问题。社会理论如何能够指导这些具体问题,哪些理论更有指导意义,从国外舶来的社会理论如何在当下情境中进行本土化,以及理论与实践如何衔接,都是未来需要更深入讨论的问题。对这些理论问题的阐述,配合不断深入的社会政策实践研究,将会真正推动“社会政策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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