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昌宝
[摘要]发生在1930年代鲁迅与梁实秋之间的“清书事件”,曾经引发鲁迅的愤怒与批评,而后梁实秋又出来撰文予以澄清。对于这一文化事件,此前学术界虽多有关注,但是语焉不详,甚至一些历史事实本身都未能得到还原。近期因为王林日记、检讨交代等重要新材料的出现,可以考证出“清书事件”中的当事人以及信息如何传递到上海被刊发出来等具体实际情形。
[关键词]情书事件;鲁迅;梁实秋;王林日记
[作者简介]商昌宝(1973-),男,文学博士,文史学者(天津300380)。
熟悉中国现代文学史或现代文坛论争的人,都不会陌生1930年代发生在鲁迅与梁实秋之间的“清书事件”。本来这是一桩小事,当年也并未产生什么热议,但是随着1990年代“贬鲁思潮”(文化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合流)的兴起,鲁迅不断地被送上审判台,这其中也就包括“清书事件”被重新翻出来,很多学人将批判的矛头指向鲁迅的不查、偏听偏信和不夠宽容,也有些学人站出来“保卫鲁迅”,为鲁迅做强力辩护。不论批评者还是辩护者,多是从自身的视角、思想甚至立场出发,做出各种有力度、有火气的解读,但遗憾的是,关于“清书事件”本身却关注不够,以至于至今仍有一些谜团尚未解开。
“清书事件”之所以成为一段文坛公案,概因为鲁迅的“率先发难”。他先是在1936年《海燕》第一期上发表《“题未定”草·六》,其中写道:
《集外集》的不值得付印,无论谁说,都是对的。其实岂只这一本书,将来重开四库馆时,恐怕我的一切译作,全在排除之列;虽是现在,天津图书馆的目录上,在《呐喊》和《彷徨》之下,就注着一个“销”字,“销”者,销毁之谓也;梁实秋教授充当什么图书馆主任时,听说也曾将我的许多译作驱逐出境。但从一般的情形而论,目前的出版界,却实在并不十分谨严,所以印了我的一本《集外集》,似乎也算不得怎么特别糟蹋了纸墨。之后他又在1936年给曹靖华译的《苏联作家七人集》序言中写道:
为了我的《呐喊》在天津图书馆被焚毁,梁实秋教授掌青岛大学图书馆时,将我的译作驱除,以及未名社的横祸,我那时颇觉得北方官长,办事较南方为森严,元朝分奴隶为四等,置北人于南人之上,实在并非无故。后来知道梁教授虽居北地,实是南人,以及靖华的小说想在南边出版,也曾被锢多日,就又明白我的决论其实是不确的了。这也是所谓“学问无止境”罢。
前一文,鲁迅比较谨慎,用的是“听说”,待到后面一文,则干脆坐实了梁实秋是“清书事件”的直接肇事者,这中间鲁迅究竟是得到了什么确切消息,还是因为1936年身体不好而心情糟糕发泄一下压抑许久的怨气,不得而知,但白纸黑字将梁实秋送上审判台却是一个事实。
这还不算,在1981、2005年版的《鲁迅全集》以及《鲁迅大词典》等权威文献的注释中,沿用了鲁迅后一文中的说法,进一步确认了梁实秋“任青岛大学教授兼图书馆主任(实为图书馆馆长——本文注)时,曾取缔馆藏马克思主义书籍,包括鲁迅所译《文艺政策》在内”。
对于鲁迅的批评和指责,梁实秋当年可能没有看到,所以并未予以回应,直到多年后在台湾,他撰写了《关于鲁迅》一文算是公开做了答复。文中他先是针对台湾将鲁迅的书列为禁书而感慨道:“我首先声明,我个人并不赞成把他的作品列为禁书。我生平最服膺伏尔德的一句话:‘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我对鲁迅亦复如是。我写过不少批评鲁迅的文字,好事者还曾经搜集双方的言论编辑为一册,我觉得那是个好办法,让大家看谁说的话有理。”接着他针对“清书事件”做了澄清,他说:“我曾经在一个大学里兼任过一个时期的图书馆长,书架上列有若干从前遗留下的低级的黄色书刊,我觉得这是有损大学的尊严,于是令人取去注销,大约有数十册的样子,鲁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内。但是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以讹传讹,硬说是我把鲁迅及其他左倾作品一律焚毁了,鲁迅自己也很高兴的利用这一虚伪情报,派作我的罪状之一!其实完全没有这样的一回事。宣传自宣传,事实自事实。”
鲁迅与梁实秋作为当事人,各执一词,究竟孰是孰非?已经有众多的研究成果,不过比较来说,《鲁迅研究月刊》2013年第7期上登载的学者魏斌宏的《梁实秋“清书事件”考辩》,考证相对比较公允,基本上客观地还原了“清书事件”的来龙去脉,还批评了包括《鲁迅全集》注释者在内很多未经考证就偏听偏信鲁迅一面之词的不良学术之风。不过,这篇文章因为碍于材料的不足,有些问题还未深入探讨和考证。
不妨来看一下双方当事人在叙述“清书事件”中的某些常被忽略的关键词,例如鲁迅在《“题未定”草·六》中使用了“听说”字样,梁实秋在《关于鲁迅》中说“这件事立刻有人传到上海”。问题来了,鲁迅所谓的“听说”是听谁说?或从哪里听说的?梁实秋所谓的“有人”究竟是什么人?
研究者们都注意到,1932年5月23日,上海的左翼杂志《文艺新闻》第二版上,刊载过《“自由思想”如此这般!》的《青大通讯》,其中标题下面写着:
国家主义者是秦始皇远代的徒子“小人尚未得志,威风已经不小”
青岛大学现在完全被新月派、民声派等国家主义者所统治。前数日有一部分同学出过一张壁报,略微谈到新月派在书馆内的“清书事件”,即是把鲁迅译的《艺术论》、蒋光慈的《最后的微笑》等类的书不下二百余种完全清出,壁报上把学校讥笑一顿,说他们是一向反对“一党专治”的,而主张“自由思想”的;现在竞至自己露出狐狸的尾巴来。这事惊动了新月派的小说家沈从文和诗人陈梦家,冒雨来看了之后,不到一个钟头,壁报就被撕去,代替的是恫吓的“训令”,学校当局调遣一批走狗同学,暗中调查办报的人,新月派所施行的自由主义德谟克拉西,原来如此!(五·四日)
事情发生在青岛,刊出通讯的杂志是在上海,这中间一定是有人,而且是青岛大学的人,将青岛大学的讯息传给上海左翼人士。鲁迅获得消息很可能是看了《社会新闻》(鲁迅1932年5月9日的日记中有过寄送《社会新闻》的记录),也可能听人当面说过或间接转述过,这且不论。
魏斌宏在文章中注意到王林写作的《青岛大学的爱国民主斗争》(以下简称《民主斗争》)一文,并大量摘引了文中的材料,其中涉及“清书事件”的引文文字为:“学校当局感到了这种革命空气的压力,立刻采取对策。除了在讲堂上继续灌输资产阶级精神毒品外,他们还封闭了图书馆里马列主义的英文著作和左翼书刊。图书阅览室原有一本左翼刊物《新文艺》,第一期里有马雅可夫斯基《谈诗》的译文,支部用它作为培养群众的教材。忽然有一天不见了,党支部一位同志问图书管理员,回答说是馆长梁实秋禁止出借。同时禁止出借的还有鲁迅译的《苏联文艺政策》《艺术论》及英文的列宁著作《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论》等。学校当局的这种行径,引起同学们的强烈不满。”
这则材料很重要,首先因为文章的作者王林,当时叫王弢,是当年青岛大学外文系的学生,属于事件的在场者。不过,这篇文章因为引文出处是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9年出版的《王林文林》中的第七卷《播种》,文末标明发表于山东《文史资料选辑》1981年第九輯。查一下原始出处可以发现,文章还有另一个作者,而且是署名在前的第一作者,叫李林(也叫李仲翔,也是青岛大学当时的学生,1949年后做过曲阜师范学院的副院长);其次,文章中提及了两个人,一个是“党支部一位同志”,一个是“图书管理员”。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两人是谁?上海左翼人士获得消息的来源一定跟这两个人有关,或者说这两人就是“清书事件”消息散布出去的第一现场人。
其实,关于王林这篇文章,还有另外一个版本,是以李林、王弢署名的《青岛大学两年三次罢课斗争简述》(以下简称《斗争简述》),载于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历史研究所编的《山东省志资料》1962年第1期。这个版本与《民主斗争》重合率非常高,或者按照发表时间的先后顺序来说,简直就是《民主斗争》的底稿。关于这篇文章,王林后来在1968年6月26日《关于张维之的情况》(杨福增、王端阳收藏)的交代材料中写道:“该文是集合和征求了很多的当事人的回忆和文字档案材料而整理出来的。今天看来或许感到不上纲,但是上边所列举的历史事实,还是客观存在。”
在这个版本中,涉及“清书事件”的一段记述是这样的:“反动学校当局感到了这种革命空气的压力,立刻采取对策。首先,除了在课堂上倾销反动透顶的英美资产阶级毒品以外,还用‘焚书坑儒的办法,取缔图书馆里极有限的几本马列主义的英文著作和中文的左翼文艺书刊。图书阅览室里原有一部左翼刊物‘新文艺,这一期上有马雅可夫斯基‘谈诗一文的译文,支部用它作为培养赤色群众的武器,忽然有一天不见了,党团员以为收藏起来了,就问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说是被馆长梁实秋检查出来禁止出借了。她并且指着堆在屋角的其他被禁止借阅的革命书籍叫党团员看。党团员看了很气愤,立刻把这件事写了个消息寄给上海,‘文艺新闻曾经登出揭露过。”
与这一版本的“清书事件”相类似的描述,还出现在王林1983年(有文章作者说是1982年,查王林日记可知,应为1983年)的《预报了暴风雨的海鸥——记青岛“海鸥剧社”》(以下简称《海鸥剧社》)一文中,他写道:“在国民党统治区,对中共领导的,革命的左翼文化运动,丧心病狂地开展‘文化围剿。青岛大学当局秉承南京政府的反动意图,在校内也进行了一系列禁止学生参加爱国活动和学术自由的措施。例如,图书馆把鲁迅译的《苏俄文艺论战》和《新文艺》杂志等书刊,检查出来堆在图书馆旮旯时,禁止学生借阅等。”
对比这三段关于“清书事件”的叙述文字可以发现,情形虽然大体雷同,但其中的差异也是明显的,如:《民主斗争》中说了鲁迅译的《苏联文艺政策》《艺术论》及英文的列宁著作《国家与革命》《帝国主义论》等都被禁了,《斗争简述》中只是笼统地说了被禁的书有“极有限的几本马列主义的英文著作和中文的左翼文艺书刊”“革命书籍”,未提鲁迅的译作,而《海鸥剧社》中说禁止借阅的是“鲁迅译的《苏俄文艺论战》和《新文艺》杂志等书刊”;《民主斗争》中说的是“党支部一位同志”,《斗争简述》说的是“党团员”,而且还说是党团员把消息寄给上海的《文艺新闻》,《海鸥剧社》中则未提及在场人的情况;《民主斗争》中说的是图书馆员,但没有其他信息提示,《斗争简述》提示这个图书管理员是“她”,表明是女性。
因为三篇文章先后写于“清书事件”之后的大约20年和40年后,当事人很可能存在记忆上的模糊和不足,出现资料上的互补、参差,甚至有些情况话说得多点、清楚点,有些情况话少说点、模糊点,完全情有可原。作为研究者,应该本着互补和加全的原则,才能更有利于探究“清书事件”的来龙去脉。
先来解决图书管理员的身份问题,因为“她”是第一现场人。这个“她”是谁呢?如果可以查到青岛大学1932年上半年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花名册,或者查找相关的工作人员的回忆录,问题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但是青岛大学目前尚未发现存有这个名单,有关的回忆文章同样未见得到,所以简单的问题依然是复杂难办的。好在有这三篇文章,其中的一些信息虽然隐晦,但如果相应的材料能够跟上,同样可以破解其中的一些谜底。
作家王林先生去世后,他的女婿杨福增先生在整理遗物时发现1962年第1期的《山东省志资料》,上面留有王林的眉批。笔者2016年第一次到杨福增先生家拜访时,看到了这个刊物,在叙述“清书事件”的页面上有几个竖排的文字,最上面是一个带双引号的“她”字,下面有几个字被浓浓的墨水涂抹盖住了,无法辨认。2017年笔者再次去杨先生家拜访,又一次看到这本刊物,又仔细辨认半天,但仍无法辨别出那几个字。直到写作本文的12月8日,笔者忽发奇想,打电话给杨先生,让他借着窗外的亮光从反面看一下,结果他高兴地告诉笔者,那上面的字有两个看清了,是“江青”,另外两个字虽然看得不是太清,但能辨认出来是“同志”二字。
如果对照一下江青的履历,这一结果应该比较清晰了,即1931年夏天,17岁的江青,当时叫李云鹤,到青岛大学后,赵太侔出面找时任青岛大学图书馆馆长的好朋友梁实秋,为李云鹤谋到管理员的工作,晚上看管阅览室,每天上午可以到中文系去旁听一些课程,每月还有30块大洋的薪水,算是半工半读。也就是说,作为当年口头向学生传达图书馆馆长梁实秋“清书”训令的,就是江青。
女图书管理员的身份和名字确认了,那么现场的那个对话者是谁呢?除了王林在自己私藏的刊物上写的眉批这一证据外,还可以考察一下文章中提到的当年青岛大学学生的“党支部一位同志”“党团员”等讯息。解决这个问题,杨福增先生珍藏的40万字左右的“王林交代”材料同样可以给出一些答案。比如1969年7月7日的《王林小传》中,他写道:“一九三〇年八月初,自由脱团到山东青岛大学上学。一九三。年十二月间,在青大恢复共青团团籍,一九三一年春夏,由共青团员转为共产党员,担任青大党支部书记。一九三二年五、六月间,因组织本校罢课斗争,被开除和抓捕(未抓住),未带党的组织关系逃亡上海。”在1967年10月12日《黄敬跟我的关系》的交代材料中,王林写道:“我从一九三一年春由共产主义青年团员转为党员后,长期光杆一人,因而做任何革命秘密活动,都拉着黄敬干。黄也没有推拒过。因而在每次跟上级党委(市委书记李春亭)接头时,也汇报了黄的情况。后来到了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李春亭叫我给黄敬看党内文件,在校内的一切活动也都和他研究。到一九三二年春,李叫我正式向黄敬宣布为正式共产党员,我仍和李接头。”黄敬本名叫俞启威,在青岛大学注册時用的也是俞启威的名字。在1969年2月5日《关于张维之的情况》的交代材料中,王林写道:“乔志恂、李林在青大时是中共党员。徐栋在青大时不是中共党员。”“张维之在青大是中共青大支部领导的外围组织‘海鸥剧社的积极分子,赤色群众,而不是党、团员。”
对这一系列信息的简单总结就是:在1931年春夏后,青岛大学开始建立党支部,书记是王林,而且是唯一的党员。1932年春,党支部成员中增加了黄敬,再后才是乔志恂(也叫乔铭九)、李林,时间应为1932年春之后,具体时间尚难考证。如果王林的交代材料中不存在遗漏的情况(应该不会)下,可以得出结论,王林、黄敬、乔志恂、李林等四人中的一位就是《民主斗争》《斗争简述》两文中所说的“党支部一位同志”“党团员”的所指。
那么,青岛大学的这四位党、团员中,到底谁是现场对话者,又是谁以通讯的方式告知《文艺新闻》青岛大学发生“清书事件”的呢?
王林在1969年3月31日的交代《关于我一九三〇年,在北平参加共青团、被捕和自由脱党的情况》中提及,自己1930年上半年曾给上海左翼刊物《拓荒者》投过稿,但被退了稿。王林的各种交代材料显示,王林这之后未与上海左翼有过任何联系。1930年7月,王林考入青岛大学,直到1930年冬天与黄敬同住一个宿舍,这期间也未与上海左翼有过联系。乔志恂和李林是1931年9月考入青岛大学的,在这之前应该不会跟上海左翼人士有联系,之后到1932年5月4日前,他们作为大一新生,尚未有文学作品发表,应该也不会与上海左翼文化界取得联系。
那么,就剩下另一位党员黄敬了。各种资料都显示,黄敬曾于1930年在上海参加左联文艺团体南国社,早就与田汉熟悉。王林在《海鸥剧社》的文中写道:“黄敬来青岛前,在上海上中学时,曾经参加过‘剧联直接领导的‘南国剧社(社长田汉)。他给‘南国剧社的田洪(田汉之弟)写信,与‘剧联领导成员之一的赵铭彝取得组织联系,秘密成立‘剧联青岛小组,约在一九三二年四月,成立了‘海鸥剧社。以前曾在济南实验剧院上过学的青大图书馆职员李云鹤,和青大体育干事王东生也相继被吸收人剧社。”《左翼“剧联”大事记》中记载:1932年4月,“王林、黄敬(俞启威)、崔嵬(崔景文)、李云鹤、王东升、张福华等在青岛组成了‘海鸥剧社。由于黄敬在上海参加过南国社,与田汉、洪深、田洪相熟,所以由黄敬来上海与左翼戏剧家联盟取得联系,建立了青岛‘剧联小组,王林任组长”。因为黄敬的关系,包括王林,海鸥剧社才与上海左翼人士及《文艺新闻》建立了联系,这才会有1932年5月23日的《“自由思想”如此这般!》,之后是1932年6月13日,由王林执笔(王林的手稿日记证实)的“青大通讯”:《预报了暴风雨的海鸥》,登载在《文艺新闻》在第五十九期上。
与这一结果相辅助的材料是,黄敬的姐姐余珊,这时也是青岛大学的图书管理员,与李云鹤是同事关系,而李云鹤同时又是海鸥剧社的成员,自然与黄敬关系熟稔,所以“清书”现场的对话者很可能就是黄敬,也就是那个“党团员”“党支部的一位同志”。当然,王林作为海鸥剧社的组长(实际就是社长),又是黄敬的入党介绍人、同一个寝室的密友,与李云鹤关系也相当密切,所以“清书”现场的对话者也有可能是王林。不过,从王林、李林的回忆文章的叙述口吻和表达方式上看,不像是他俩,因为如果是李云鹤现场对王林说了梁实秋“清书”,王林完全可以在回忆文章中说出是自己将“清书”信息写给上海的《文艺新闻》。这样说的一个最有力的理由是,在1949年后痛批新月派和梁实秋这一政治正确的大环境下,王林以此表功,更能证明自己始终革命,始终与“反动作家”作斗争,这一点翻看他的300多万字的日记和40万字左右的“交代材料”可以直接得出这种判断。
那么王林、李林为何在回忆文章中,不直接点出那个“党团员”“党支部的一位同志”就是黄敬呢?甚至王林还在自己收藏的刊物上先是写下“江青同志”四个字,后来又用浓浓的墨水涂抹盖住呢?这中间的学问应该不难解释,那就是已经与黄敬同居的李云鹤在黄敬1933年被捕入狱后,为防止受牵连,在余珊的介绍下随史东山到了上海,开始以蓝苹的艺名闯荡上海滩影视界。之后蓝苹与黄敬分手,嫁给唐纳,再后到了延安,改名为江青,随着1949年的到来,一跃成为新政府的第一夫人,此时再说起1930年代的陈年旧事,无论如何都是不妥当的。王林和李林自然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所以在回忆青岛大学罢课、“清书事件”的文章中既不好点出黄敬的名字,也不好指明图书管理员就是江青,只能用模糊的图书管理员、“党团员”“党支部的一位同志”来暗示和指代江青和黄敬了。
“清书事件”的基本事实和现场人应该说比较清晰了,简单总结和概括就是,图书馆长梁实秋下达过“清书”的命令,图书馆管理员李云鹤等工作人员将一些书下架堆积在角落,黄敬写了“清书”的通讯发给上海的左翼刊物《文艺新闻》,并将信息告知了王林、李林等人。鲁迅或者看到刊物,或者听别人说起自己的书被清除了,然后在两篇文章中声讨和讽刺了梁实秋。梁实秋后来撰文辩解了自己当时清除的是黄色书刊,并不包括鲁迅的书。王林和李林在1960、1980年代接连写文章说,梁实秋清除了包括鲁迅著作在内的很多左翼书刊,使得“清书事件”继续发酵,并进一步将梁实秋推向审判台。
在这些基本事实之外,还有更为重要和关键的事实尚不能得出结论,例如梁实秋是否下架了鲁迅及其他左翼方面的书刊。关于这一问题,尽管可能已经无法拿出更新的令人信服的第一手资料,但也还有更进一步的解读空间,或者可以做这样的思考:如果梁实秋确实下架了鲁迅及其他左翼方面的书刊,那么梁实秋就是个心胸狭隘的小人,他的举措就是此前因为跟鲁迅发生各种思想争论的公报私仇,是违背新月派信奉的自由主义的打脸行为,也是专制独裁政治扼杀言论思想自由在文学和思想领域的再一次显现,后世的学人如何批判都不为过;如果梁实秋没有下架鲁迅及其他左翼方面的书刊,那么就是黄敬蓄意陷梁实秋于不义中,并进而欺骗和激怒鲁迅来实现左翼人士对包括梁实秋在内的自由派文人的打击,而鲁迅不幸就这么轻而易举地上当了。事实到底如何,期待学术界更多学人找到第一手资料来破解这个假设和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