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东旭
摘 要:社会保障主要是为那些在生产中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或其家属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途径,在其工作中,主要内容是解决公民个人无法解决的一些困难,从而使社会保障待遇享受者的困难得以改善。在其具体工作中,社会保障制度与民生发展具有紧密的联系,能够安定社会的状态,因此,社会保障也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和防护墙。社会保障档案是记录社会保障工作过程的一个形式,也是民生档案的重要部分。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提面临着新的挑战,为了应对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和进步,必须要建立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体制。本文通过对目前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根据其具体情况,探索出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的实施途径。
关键词: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
社会保障是一种对民生加以改善的比较基本的制度。党在十八大的报告中曾明确指出要加强对社会的建设,将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在进行民生改建事业构建过程中,也要求各个部门之间要进行相互的协作,在这一构建过程中,社会保障的档案记录过程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局的档案管理进行现状分析,从而对社会保障档案管理进行法制化建设的实施路径加以探讨。
1 社会保障档案的基本内容
社会保障档案大都是以音像、文件、文书等形式体现的,其内容主要是对参保对象基本信息的全面记录,并反映参保人所享有的社会保障待遇条件、履行缴费义务的情况等,可以说是社保工作顺利推进的必备基础资料和依据。社会保障档案还可对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起到一定的维护作用,并为社保部门工作水平与管理质量的提升创造有利条件。从目前的实践工作现状中可得知,我国的社保档案主要可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是实物档案;第二是基础建设档案;第三是业务档案;第四是声像档案;第五是会计档案;第六是文书档案。根据档案类型的差异性,在实际开展档案入档与整理工作的时候也存在一些不同,但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档案,在开展归档、汇总工作的时候,都必须严格根据我国权威部门出台的相关管理规范要求与制度,并始终坚持便于利用的基本原则,此外还需考虑到实际工作所需来选择适当的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档案在管理过程中出现泄露、损坏等问题的几率,为社保档案创造一个安全的管理环境。
2 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立法的现状
2.1 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法制意识薄弱
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不是一个单一的工作,它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然而,在社会保障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部门并不是热点部门,常常不能得到人们的重视,不仅仅使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遭到很大的阻碍作用,而且还会使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人员对自身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不解,或者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存在一些偏差,导致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形同虚设,在社会保障工作中难以将其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
2.2 档案的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国档案法规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多里程碑式的成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颁布了诸多有关档案工作的规范制度与章程,这也为当今时代背景下档案工作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参考依据。但是和社保档案法制化建设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我国当前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诸多漏洞,而且部分法规条例尚缺乏科学性与可行性,在适用情景、评判标准等方面都还缺乏灵活性,这就导致档案执法活动很难得到有效开展。
2.3 缺乏档案忧患意识
我国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进程之十分缓慢,原因是由于管理部门缺乏基本的档案忧患意识,没有深刻认识到社保档案的重要性。站在社会发展的总体层面来看,档案工作确实无法成为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许多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都比较薄弱,在工作理念和方法上无法做到与时俱进,这就很容易导致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进程被延误。
3 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在原来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目前的社会保障工作形式,对其档案管理模式和制度进行不断创新,建立起一个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建设制度,对一些救助方面的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在社会救助方面的档案管理中,要使其管理工作逐渐法制化,避免分割立法的现象发生。对于很多在低保档案的管理方面,要使用比较灵活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统筹的规划,避免分割现象.
3.2 认识内涵,构建基础
认识内涵主要是对社会保障档案方面内涵要认清。我国的中央政府对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命名并没有比较明确的法规,以及比较规范的文件。在地方的一些政府,也只有浙江省的劳动保障厅以及档案局联合制订了浙江省方面的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对有关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方面业务的办理,通过文字以及影像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记录。在这样的对保障档案方面的建设,是混淆了保险同保障的概念,这样档案的构建,很大程度上是将进行社会保障的管理范围缩小了,因此加强对社会保障方面的内涵认识,是对档案管理进行立法的重要前提,也是实施法制化基础建设的前提。
3.3 增进对社会保障内涵的认识
要实现社會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的顺利有效推进,就必须进一步增进对社会保障内涵的认识。当前,我国政府部门对社会保障尚未出具明确的内涵界定标准文件,地方各级政府在当地的社会保障方面也只是制定了一些笼统的管理办法,由于内涵界定的不清楚,很容易混淆社会保障与保险的概念,同时还可能导致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受到影响。所以,有必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内涵的认识,这是实现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立法的基本前提,同时也是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关键一环。
3.4 强化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
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人员是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对档案管理效果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在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促进法制化建设就要首先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而且,还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培养起职业素养,使工作人员的水平能够跟上社会保障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发展。此外,还可以设立相应的监督部门,协调社会保障档案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将社会保障档案管理部门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
4 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发现我国社会保障档案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改善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有必要加强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制定出科学有效且具有操作性的社会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强化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其对法制管理知识以及内涵的认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档案法制化管理体系,促进社会保障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协作,从而有效提高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我国社会对档案管理的立法实施,并对民生起到相应的改善和保障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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