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磊
日前,针对个别地方和学校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恶意营销炒作的问题,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少先队组织工作,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提高少先队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共同组织中小学校迅速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工委要指导中小学校高度重视红领巾、队徽等少先队组织特有标志的佩戴、使用和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少年先锋队标志礼仪基本规范》,规范使用少先队標志礼仪。少先队辅导员要加强对少先队员的组织教育,加强大、中、小队建设,肩负阵地教育责任,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发挥育人作用,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