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武
初到西方社会,不易弄懂这里的义工制度,例如新移民的小孩,英文不行,就有人自动登记前来教导,不收师自备纸笔教材,还贴钱送些读本给学生,家长若招待他吃点心,他很乐意,但若送他车马费则必婉拒。他们准时上课又认真教导,每次兴致勃勃,要把陌生的孩子教好,真不知他們所为何来?
当有残障者上公车时,往往有义工在左右服侍,当年迈者无力上街购物时,也有好心的义工驾车来负责接送。医院里的病患,常仰赖义工人员轮班守候。至于各机构中的打字员、接待员、记账员,都有义工登记,愿意只出力,不收报偿,甚至幼童的看顾,或教师作业的批改,也可以找到代管代阅的义工。义工做事全出于自愿,所以做得十分尽心。
在西方重商重利的社会里,锱铢必较,时间就是金钱,为什么有如此兼爱的精神,全为别人服务而不计酬劳的人呢?
起先我是以中国的逻辑去想他们,把义工看作是一种牺牲奉献,如俗语所说: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像蜡烛一般奉献光与热。或是想起了青年守则:助人为快乐之本。又或者想起了更伟大的礼运大同思想,认为真是迈向了大同社会,所谓“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身上有多余的力量,就分一些出来帮别人做事,不必全部力气均为自己的利益去打拼。
后来我渐渐发现,义工的行为尽管可敬,但是他们并不是以如此高远的抽象理念作为助人的出发点。他们做义工时心甘情愿,并没有圣贤的大道理在支撑他们,所以绝没有自以为是义举的炫耀,更没有自觉高人一等的圣洁感。一位老太太义务教人英文,她的想法只是:我在为自己寻找快乐。一位壮年人愿意到处为青少年讲解救生的技巧,他的想法只是:累积更多实际的工作经验,以便让自己更容易找到好职位。他们真的这样想,并不是因为谦逊才如此说的。
原来,义工的真精神,出发点并不是慈善的“助人”,而是切实的“助己”。不高唱“己欲立而立人”的高调,而是践行“助人”原本是“助己”的最佳途径。义工是一个实习磨练的好机会,是朝向为自己谋求好工作的阶梯。你如果没有工作经验,不易找到雇主聘用你,若没有雇主聘用你,又如何能先有工作经验呢?而当义工可以助你找到获取这些工作经验的好场所。难怪大家抢着当义工,珍惜每次做义工的机会。义工的领域很广阔,年轻人做义工,可以先从不需太多经验的劳力工作开始,许多学生自愿登记去做山径小道割野草的清道夫,这种行为在东方是罕见的。
原来踊跃做义工,是为了有机会发挥自己的技能,为了赢得更多人的信任,成为自己谋求正式工作的推荐者,还可以维持现有的技能于不忘,更可以增加工作经验,学习更多的新技能,义工等于在替正式工作做预习与进修。不但能与空闲无聊对抗,还能激发另一种行业的新转机。在做义工时,还可以拓展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多接触沟通面,还会交到许多新朋友,其间常常也可能引起雇主的赏识,从而找到有薪的工作,享受被正式雇用的愉快。
如此的义工想法,虽很平凡却很踏实,只谈自利却能长久,这是一种切实可行的良好社会风气。
(选自《生活美学》)
【赏析】
义工的核心精神是“自愿、利他、不计报酬”,这和墨家的“兼爱”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比较而言,文中的“义工”更加务实,看似无私地奉献了宝贵的时间和辛勤的劳动,但实际上换来的益处却也相当可观。比如获得了免费实习磨练的机会,比如发挥出自己的技能,赢得他人的信任和支持,树立了自信心;再比如,在实践中开拓出新的人际关系,获得了良好的工作资源……这些“奉献”的收获都是未来从事工作的最好预备和储蓄。所以,“义工”看似无私,实则“利己”,准确地说,就是“利人利己”,是一种人际关系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