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哲坚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拉伸性能的测试是塑料材料,特别是包装材料的一类重要的性能测试,如包装袋,拉伸性能的好坏关系到其是否能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是产品合格与否的重要指标,对下游客户的采购要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拉伸性能测试的准确与否,与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测试人员有关,更与采用的测试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对测试标准的准确理解是测试的关键。去年底(2018年12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1040.1-2018《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1],将于2019年11月01日实施,并将代替GB/T 1040.1-2006《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总则》[2],2018年版的标准等同采用了ISO 527-1:2012《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体现了与国际标准同步,将进一步规范塑料拉伸性能方面的测试,使塑料拉伸性能的数据具有更加可比性,对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旧版本标准的主体框架做了一些改动,例如内容上的次序“原理和方法”改在“术语和定义”后面,资料性附录做了改动等。下面就新旧标准的主要内容差别做比较。
新版标准增加了“浇铸材料”,原2006年版相比,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将2006年版标准中1.4和1.5条款内容移到新版标准中第4部分(原理和方法)中,由于这两个条款内容是有关样品的制备方面的内容,因此显得更为合理。
这部分的改动主要是根据今年相关标准的更新,本标准引用内容的改变而做的相关改动。
增加了以下术语的定义:厚度,宽度,截面积,夹具距离,硬质塑料,半硬质塑料。
2006年版标准中x%应变拉伸应力、断裂拉伸应变、断裂标称应变在2018年版标准中分别表述为x%拉伸应变应力、拉伸断裂应变、拉伸断裂标称应变。
拉伸断裂应力从2006年版的“试样断裂时的拉伸应力”改为2018年版的“试样破坏时的拉伸应力”,更为贴近实验时的实际情况,因为有不少的塑料材料的最大拉伸应力不是材料断裂时候的应力。
拉伸弹性模量原2006年版标准中规定:不适用于薄膜和橡胶,而2018年版标准中改为:不适用于薄膜,扩大其适用范围。
泊松比则把其轴向标识方式等内容放在2018年版标准中的第10部分中。
2018年版标准增加了方法,主要是2006年版标准第1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主要是近年来相关方面设备的改进和标准的更新,总体没什么大的变化。
与2006年版标准相比,2018年版标准中推荐的试验速度增加了0.125 mm/min、0.25 mm/min、0.5 mm/min和300 mm/min这4个试验速度。
有原来的“引伸计”增加了“应变计”。主要是近年来设备的改进,标准在测试方法上有更多的选择工具。
2018年版标准中,把数据记录单独作为一个部分来要求,规定采集数据的频率需要满足的精度要求,并明确了应变数据和负荷数据的记录方式和要求。
该部分新旧标准差别不大,主要有以下两处:对于标线,2018年版标准中6.3要求为“标线与试样中点的距离应相等(±1 mm)”,而2006年版标准中要求为“标线与试样的中点距离应大致相等”,要求更为明确和可量化;而试样的检查方面,2018年版标准中增加了“注塑试样”的检查,并规定试样的要求。
该部分新旧标准差别不大,与2006年版标准相比,删除了其中7.3的要求。
该部分新旧标准差别不大,与2006年版标准相比,更为细化了状态调节的相关条件,并明确了如果材料对湿度不敏感,可以无需对湿度进行控制。
对于“注塑试样”,如果使用多型腔模具,2018年版标准提出尺寸偏差的具体要求为不超过0.25%,而2006年版标准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2018年版标准还提出在其它温度下性能测定要考虑其热膨胀效应。
2018年版标准增加了:夹持力不应导致试样破裂或挤压。
2018年版标准增加预应力超过要求的操作方法:可用1 mm/min的速度缓慢移动试验机横梁直到试样受到的预应力在允许范围内。并提出了采用预试验对模量/应力进行估测。
2018年版标准增加了“应变计”的放置。
这部分主要是标称应变改为采用两种方法来测量;泊松比的表示方式为宽度方向和厚度方向。
另外,2018年版标准对2006年版标准的资料性附录A删除,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B、C。
以上就是GB/T 1040.1新旧版标准的主要差别,作为企业和检验机构的相关人员,在进行拉伸性能测试时,要充分理解新标准的内容,特别是与旧标准的不同部分,才能在检验中更好地把握检测的各种因素,提高检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