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学类专业现有草业科学1个专业。
草学涵盖草原学、饲草学、草坪学3个支柱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技能,涉及草地调查规划、草地生态与环境建设、草地培育、草地保护、草类植物遗传育种、人工草地建植利用、草产品加工、种子生产、草原畜牧业生产、草原文化与旅游、运动场及园林绿化、草坪建植与管理、高尔夫球场建造与管理、绿地景观规划与设计等方面。
草学以土壤学、植物学和畜牧学为基础;同时与农学、生命科学、园林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学科具有密切的联系。草学与其他一级学科之间相互交叉,形成了新的学科增长点,为草学的发展拓展了空间、注入了活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草学类专业技术人才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制定草学类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于规范高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和行为,提高草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和整体培养质量,满足和促进草业全面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草学类(0907)
草业科学(090701)
草学类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草业科学以及相关交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社会人文素养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科学技术基础厚的要求,能在草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方面的多学科融合型人才,以及能在草坪绿地、园林绿化、高尔夫球场和其他运动场建设与养护的草坪行业及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各高校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上述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的教学基本条件,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创新创业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需要为目标,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准确定位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各高校还应根据我国科技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进行定期评估,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
学制4年,弹性修业3~6年。
农学学士学位。
总学分不低于150学分。
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
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爱国、诚信、友善、守法,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备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的人生态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4.2 业务方面
(1)掌握逻辑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具备创新精神和意识以及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
(2)具备较强的信息获取与综合、文字表达与人际沟通能力。初步具备对草学及相关交叉学科系统的认知能力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初步具备与掌握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锻炼创造性思维能力、创新实验能力、科技研发能力,初步具备科学研究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自主创业能力,与时俱进,适应科学和经济社会发展。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实践技能,具有草原资源保护与利用、饲草繁育与生产加工、农牧场经营、草坪建植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4.3 体育方面
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草学类本科专业应当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和主讲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折合在校生数大于120人时,每增加20名学生,至少相应增加1名专任全职教师。
教师队伍中应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者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所有专任全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全职教师总数的1/4。
忠实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拓展自身知识面、丰富课程、创新教学方法,按照培养多学科融合型人才的目标开展教学育人工作。
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原则上要求有相关学历教育背景,或经过一定的草学专业的培训,有指导实验和实习的经验以及实践创业能力。40岁以下的专业课程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
应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讨、老教师传帮带、集体备课和教学难点重点研讨等机制。
实施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和任课试讲制度;建立健全青年教师海外和国内培养计划与机制,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掌握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课堂教学能力、野外实习实训技能和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环节,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教师能够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其创新创业灵感。
以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标,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6.1.1 基本办学条件
草学类专业的基本办学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逐步提高和完善教学系统与培养体系。
实验室、教室、学生活动空间、图书资料等条件必须满足教育部对本科教学的要求;教学经费也必须按教育部对本科教学的要求足额拨付。建立专业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实验教学共享平台。
6.1.2 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必备硬件。应根据区位特点、学科特色和学生培养要求,建立具有一定教学水平和特色的实践基地,满足学生实践教学的需要。校内、校外均须建有自有的或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要与科研机构、学校、企业、社区及相关单位加强合作,以便能够满足“产学研”一体化的实践和创新创业需求。草业科学专业须有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实践基地,以及绿地公园、高尔夫球场和运动场等实习基地。最大限度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6.2.1 基本信息资源
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基本教学信息。
6.2.2 教材及参考书
要重视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建议采用国家规划教材,其余课程可以自选国家规划外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双语教学环境。建设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课程网站,提供一定数量的网络共享教学资源。
6.3.1 生均年日常教学运行支出
教学经费投入应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1000元(以2014年不变价计算),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6.3.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费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且生均不少于1万元。平均每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现有设备总值的8%。专业年均仪器设备维护费不低于仪器设备总值的2%。
应在国家、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及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建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和学生发展跟踪机制。
建立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设定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教学要求,建立各教学环节的监督和保障体系;建立专业的基本状态数据监测评估体系,开展专业评估和专业认证;建立专业学情调查和分析评价机制,测评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效果和综合发展能力;强化学生评估的主体地位,完善评教制度,改善教学效果;具有完善的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机制;建立毕业生、用人单位、校外专家参与的研讨和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方案的机制,使人才培养符合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建立联系毕业校友和用人单位的有效渠道,能够定期征求对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及对毕业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评价信息应能得到有效利用,提高和改进教学质量。
定期举行学生评教和专家评教活动,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及时解决专业发展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定期举行毕业生、用人单位意见征求活动,吸纳行业、企业专家参与专业教学指导工作,形成定期修订完善培养方案和目标与专业定位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