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克旺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038; 2.水利部水资源与水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我国经过40多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安全问题得到极大缓解,但各种新问题新挑战也更加突出。在治水方面,无论是污染治理、河道治理,还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涝安全保障等,都存在一些误区,影响了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变治水的传统思维定式,需要认清如下几方面的思维误区。
一是问题导向。很多规划和方案都强调问题导向,这不能算错,但未必是最好的方法。治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水的最高境界是预防和保护,将问题消灭在未发生阶段,治理成本也最低,即所谓“上医治未病”。即使出现问题了,治理的最终靶向也不能局限在问题本身,而是盯在更深层面的对自然规律的破坏上,修复水的自然运动,保持其健康良性的循环状态,这才是最终目标。就事论事也能解决问题,但很快“按下葫芦起了瓢”,如城市的黑臭水体,除了排污原因外,最重要的是因为水体没有流动性。海绵城市建设之必要,就是因为洪涝灾害源于城市建设对水循环规律的破坏,只有把城市水空间和循环通道疏通了,才能解决好内涝问题。
二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目前治水主要从人的需求和价值观出发,但是人和水的关系并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因为没有了生态系统这个根本,就没有人的生存基础。制定治水规划和方案,不仅要考虑人的合理需求,更要从水的角度来看问题,分析根源,提出保护的要求和治理标准及模式。如,一个流域水体有其自身自我修复能力,应该从水体保护需求出发制定水质标准及排污许可。如果从人类自身发展和治理能力及经济可行性出发,可能就本末倒置,如太湖排污许可量就远超水体的环境容量。流域就像一个人,水就是其血液,人有脉搏才能维持生命,流域的水没有脉冲波动了,也就没有了生命。城市河湖治理中,如果按照人的价值取向来装点、修饰和改变自然河湖,将导致城市河湖治理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三是千河一面。河长制工作中提出了“一河一策”,这是非常科学合理的。但是实际工作中,千篇一律和一刀切的现象十分普遍。很多中小河流治理都是一色的两面光。防洪依靠大库高堤,流域中下游自然水循环中的侧向调蓄运用得越来越少。城市河湖治理也是千河一色。其实,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河流,在治理和保护中,要紧密结合其自身特点制定方案。有的河流水质一出口就是劣V类,因为含有很多腐殖质,很多河流天然就有砷化物,云南九大高原湖泊的溶解氧标准如果也按海平面高程的标准来确定就不合适。全国面积广大,水质标准就一套,显然没有结合具体的河流,因而无法支撑河流的保护工作。
治水涉及很多部门和行业,如水利、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自然资源等,要转变治水思路,强化顶层设计,核心就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准则。水的自然规律包括很多方面,如完整性、波动性、流动性、连续性、多样性和综合性等,要将江河看成有生命的机体,深刻认识其自然规律,并顺应这些规律。岸上的各种污染治理和资源管控措施都要基于江河自身的保护要求。除了更加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开展治水实践外,以长江大保护为标志,我国治水工作重心也要考虑从治理向保护的战略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