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体系,指导工业企业(园区)优化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工业转型升级,2019年7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要求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应站在用能单位主体视角,体现“政府引导、用能单位主导、电网配合、服务机构支撑、电力市场机制配套”的原则。
《指南》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把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电力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助于优化工业用电结构,调整用电方式,提高工业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电力和环境的平衡协调发展。
本《指南》基于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持续改进模式,使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融入工业领域用能单位和电能服务机构的日常活动。旨在建立健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电能管理,调整用能结构,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效,实现节约、环保、绿色、智能、有序用电。
本《指南》可应用于工业领域各类用能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以及与工业相关的商业、管理、服务等组织、用电设施及公共建筑可参考使用。用能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控制要求,选择应用本指南全部条款或部分条款,并以成文形式界定说明。
关于工作评价方面,有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两种方式。前一种测量方式可使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或能源管控系统相应模块,也可根据管理要求自行确定,如果发现重大偏差,应评估其影响并采取应对措施。后一种测量方式中,用能单位可先开展自评价,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评价其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特点以及差距不足、结论建议等,获得相应评价结果。第三方评价结果可作为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的资料证明,通过第三方评价达到“A级”的企业可优先被推荐为示范企业;达到“AA级”及以上的企业,可直接作为示范企业。如果申请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奖励资金或补贴,需第三方核证;如果参加需求响应项目,由规定的负控关口平台或指定平台提供权威数据进行核算。
相应的激励措施有:一是示范申报。用能单位如拟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或园区,可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申报。如获推荐,可参与示范经验宣传推广,并可适时申请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政策支持。二是其他激励。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用能单位,鼓励申请政府财政奖励、费用补偿、可中断负荷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辅助服务费用、重点能耗企业监测补偿、节能技改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等政策支持,支持优先参与直供电试点及电力市场交易,并给予媒体宣传、荣誉证书等相关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