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云
(湖南省洞口县黄桥镇动物防疫站, 湖南 洞口 422300)
自2018 年8 月3 日我国沈阳市发生首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2019 年1 月16 日,全国24 个省份、74 个地市、84 个区县先后发生102 起疫情。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呈现点状散发态势,局部地区存在区域流行情况。生物安全体系严重缺失、措施落实不到位,是疫情发生的重要原因。根据制定的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及评分标准,对湖南省洞口县养殖场户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现状进行了达标评估。
养殖场生物安全是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为抵抗病原微生物入侵而建立的一整套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隔离、卫生和消毒、饲养管理、疫病防疫和监测等综合管理系统工程学概念,其核心是控制疫病发生,最终目的是保护人和畜禽的健康[1]。
2018 年11 月23 日,农业农村部就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副主任黄保续将已查明疫源的68 起家猪疫情的传播途径归纳为3 种:生猪及其产品跨区域调运,占全部疫情约19%;餐厨剩余物喂猪,占全部疫情约34%;人员与车辆带毒传播,占全部疫情约46%,也是当前疫情扩散的最主要方式[2]。中国非洲猪瘟发生表现点多面广,且以散养户多发,养殖户严重缺乏生物安全防范意识,凸显了我国生猪生物安全体系存在严重缺失。
湖南省洞口县对辖区内10 多年来生猪疫病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疫情传播的途径主要也是人员与车辆带毒的传播。如2006 年7 月,因1 起贩运生猪案,洞口县首次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006 年9 月花园镇出现散发病例,2007 年4—9 月全县出现大面积流行,涉及16 个乡镇、367 个村,乡镇覆盖率69.6%、村覆盖率64.8%,2 035 家养猪专业户生猪发病,2007 年发病生猪85 885 头,发病率8.9%,死亡生猪30 403 头,死亡率35.4%[3]。其中花园镇1 家存栏3 216 头的养猪场,因购进1 个猪贩用摩托车搭载2 个猪篓中的12 头仔猪,率先发病,然后全场暴发,发病率100%,死亡率49.3%,造成全场3 216 头生猪全部深埋无害化处理。猪贩所用的猪篓长年不做消毒,加之猪篓还存留稻草猪粪,成为1 个带毒工具。洞口县在防控非洲猪瘟工作中规定禁止猪贩猪篓的仔猪进入市场。
为此,洞口县制订了《洞口县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和《洞口县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标准》,并对目前洞口县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进行评分评估。
2.1.1 符合公共卫生安全和兽医卫生防疫条件
①远离城镇、居民区、交通要道、河流500 m 以上;②远离养殖场、畜禽加工厂2 km 以上;③建在地势高、有排水透风条件的地方。
2.1.2 养殖场总体布局和结构合理
①功能区(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齐全;②净、污通道分离。
2.2.1 饲料生物安全
①从正规饲料厂购进饲料,或自配饲料原料来自正规饲料经营店;②做好购进饲料和使用登记档案记录;③禁用泔水饲养畜禽;③饲料中不得添加猪血、猪血制品。
2.2.2 兽药生物安全
①从正规兽药厂或兽药经营店购进兽药;②做好购进兽药和使用登记档案记录。
2.2.3 饮水生物安全
①饮水水质要达到NY 5027-2008《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以深井的水或自来水公司的供水为饮水;②不得直接用塘水和小溪水、河水饲喂畜禽或冲洗栏舍。
2.3.1 人员、车辆进出制度和执行
制订和严格管理人员、车辆进出制度,并对人员、车辆进出登记。
2.3.2 消毒设施、消毒制度和执行
①养殖场必须配备消毒室、消毒池等消毒设施;②消毒室安有紫外线消毒灯或喷雾消毒设施,备有防护服、深筒鞋、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③消毒池放有2%烧碱消毒药水,25~30 cm 深,1 星期换1 次消毒药水;④进入人员、物品严格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深筒鞋、口罩、手套,紫外线消毒5 分钟或喷雾消毒后进入;⑤车辆进出分别用2%烧碱消毒药水消毒。
2.4.1 疫苗免疫程序科学规范
制订猪、牛、羊、鸡、鸭、鹅疫苗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疫苗免疫程序免疫。洞口县猪瘟、口蹄疫、仔猪副伤寒、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细小病毒、伪狂犬病、乙脑9 种疾病免疫程序见表1。
表1 洞口县生猪疫苗免疫程序表
2.4.2 申报检疫和疫情报告
①养殖场出栏畜禽时,及时申报检疫;②有疫情及时报告乡镇动物防疫站或县兽医管理部门,不得瞒报疫情。
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种,引入后在隔离场栏舍观察1 星期,无临床症状疫病才能进入饲养场栏舍;仔猪源最好为自繁自养,达不到该条件时,从规模场购进仔猪,严禁购买猪贩猪篓的仔猪。
基于以上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规范制定如下评分标准,见表2。
表2 洞口县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标准表
洞口县于2018 年11 月25—30 日,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站,结合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和县畜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了对全县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评分工作,对1 267 家存栏50 头以上的猪场,对照《洞口县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结果见表3。
表3 洞口县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评分统计情况表
由表3 可知,在254 家存栏3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中,评分在85 分以上的有101 个场,占39.7%;84~70 分的有49 个场,占19.3%;69~60 分的有39个场,占15.4%;59~50 分的有31 个场,占12.2%;49 分以下的有34 个场,占13.4%。在1 013 家存栏50~299 头的生猪养殖户中,评分85 分以上的有92 个场,占9.1%;84~70 分的有108 个场,占10.7%;69~60 分的有178 个场,占17.6%;59~50 分的有296 个场,占29.2%;49 分以下的有339 个场,占33.4%。
在合计评分的1 267 家猪场中,评分在85 分以上的有193 个场,占15.2%;84~70 分的有157 个场,占2.4%;69~60 分的有217 个场,占17.1%;59~50分的有327 个场,占25.8%;49 分以下的有373 个场,占29.5%。
以评分85 分为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单位,洞口县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率为15.2%。其中存栏3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场达标率为39.7%,存栏50~299 头的生猪养殖户达标率为9.1%,后者比前者低30.6 个百分点。表明洞口县生猪养殖场整体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较低,特别是养殖户生物安全达标率过低。
在评分过程中,养殖户生物安全体系被扣分较多的是在公共卫生安全和兽医卫生防疫,人员、车辆进出制度和执行,消毒制度和执行,种猪源和仔猪源生物安全等4 小项上。这4 个小项合计45 分,养殖户被扣分在20~35 分之多。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近、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不严、消毒设施形同虚设,种猪和仔猪来源不清楚是中小散户普遍存在的问题。
姚龙涛[4]、张长峰[5]及高权利[6]对猪场的生物安全体系,寇占英等[1]、李冰[7]和黄秀英等[8]对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体系,张珂等[9]对奶牛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体系,厉丽华和余颖[10]对肉鸡养殖场的生物安全体系,在其重要性和构建方法上都做了大量的论述,提出了养殖场强化外部和内部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疫病防控,严格消毒灭源,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意见。
按照《洞口县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标准》,对不达标的项目逐项发岀整顿通知书,对于半年内仍不达标的,劝其退出养殖行业,结合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政策,制定对评分在49 分以下的养殖场予以关闭的政策。
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评估,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下一步制订《洞口县饲料加工厂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和《洞口县饲料加工厂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标准》,对洞口县饲料加工厂生物安全体系进行评估。然后结合养殖场和饲料加工厂生物安全体系达标规范评分评估工作,制订《洞口县养殖行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达标评估指标》,开展洞口县养殖行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达标评估工作。
建议国家从进出口畜产品管理、畜产品走私整治、调运车辆管理、国家备案猪场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防控技术规范、疫病监测、全国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整体水平要求等方面制订《国家养殖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达标规范》以及《国家养殖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达标规范评分标准》,进行国家养殖业生物安全体系建设达标评分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