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湖北省武汉市汉阳旧城风貌区C地块危房改造项目2#楼工程,建设单位为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啟伟;勘察单位为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温国炫;设计单位为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范旭东;施工单位为湖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郑杰;监理单位为北京华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郭运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分包单位未提供现场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涉嫌挂靠。二是部分楼层混凝土存在严重外观质量缺陷。三是2#楼塔式起重机起重臂与1#楼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未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案例八:湖南省长沙市星城·星座二期16#栋工程,建设单位为湖南永宏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肖坚;勘察单位为湖南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彭文彪;设计单位为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卢瑜;施工单位为湖南长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文龙;监理单位为湖南恒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杨昊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二是专业分包单位未提供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工程帐款支付凭证,且专业分包单位无法提供其项目现场负责人的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涉嫌转包。三是塔式起重机起升钢丝绳断股、断丝现象严重。四是局部楼梯平台及梯段等临边无防护措施。五是塔式起重机局部附着杆锚固支座均只安装两根穿墙螺杆,未提供附墙装置设计计算书,且未提供原厂制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