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京召开会议,审查并通过了由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本规范是在《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 302-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本次修编的目的在于规范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和方法,统一技术要求。规范明确了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对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与评价范围、工程调查、工程分析与环境影响识别、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环境监测规划、环境管理与监理规划、环境保护投资估算与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综合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与会专家及代表听取了公司编制组对本规范编制过程和成果的详细汇报,并对规范逐章、逐条展开认真讨论和审查,提出具体详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本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全面反映了当前国内外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2年,成都院承担了本规范的修订工作。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深入研究、系统总结了国内外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而形成的,于2019年1月向水电总院提交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