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获集团公司批准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以下简称“10号令”),强化公司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明确公司各级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确保各项管理活动历史记录齐全、完整,按照电建股份公司的总体部署,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正式启动总部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编制工作的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