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能源监管办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福建省情,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群众负担,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推动福建省能源领域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人民用电用能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福建能源监管办与党的十九大代表洪燕(右一)同志学习交流。 (郑剑凯 摄)
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管闲事”的工作态度,对关系百姓利益的现象和问题敢抓敢管,推动精简办电手续,优化办电流程,压缩办电时间,降低办电成本,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围绕用户受电市场“三指定”、信息披露不规范、频繁停电、光伏发电结算补贴不及时等四个重点方面,深入梳理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对用户所反映的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截至目前,高压用户实现4个环节、低压用户2个环节完成办电。高压用户办电时间从122天压缩到73天,压缩40%,低压用户办电时间从11天压缩到7天,压缩35%。福州、厦门主城区小微企业等用户,实现160千伏安用电报装容量接入,全省城区100千伏安及以下用电报装容量的小微企业等用户,实行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实现低压办电“零投资”。12398热线日益深入人心,已成为能源监管机构服务民生的重要通道。2019年1~9月,共收到投诉举报和有效咨询信息2147件,其中投诉举报99件、有效咨询事项1881件、其他事项167件,均已按时办理办结。
福建能源监管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营企业发展、用户“获得电力”服务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按“双随机、一公开”抽选检查对象,先后赴18个县市,对能源企业开展调研督导、现场检查,合计发现问题39个。针对督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抓好落实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用户“获得电力”存在的薄弱。
围绕为民服务解难题,赴漳州诏安县调研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和海岛边远地区供电情况,协调解决田厝村千亩虾池示范养殖基地配网配套建设难题,每年可为农民增收300万元左右。赴长汀、连城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开展专题调研,协调解决了长汀催化剂有限公司重点项目用电难题的问题。2019年,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督查调研组,共组织10余批次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重点督查调研,做到全省九个设区市全覆盖。
全省供电企业对照北京、上海和国际“获得电力”指标靠前的城市,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实施“五减五优化”十大提升措施,用电业务“线上办理”等九条措施,持续优化办电程序、办电时间、办电成本等,推动办电流程进一步提质提效。实现接电时长明显缩短,办电手续有效压减,用电成本持续降低,办理用电公开透明,办电体验更加优良,供电可靠性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福建10千伏、400伏非居民项目平均时长分别压减至57、6.19个工作日,比降32.14%、30%;实现高压电力用户4个环节、低压电力用户2个环节完成办电;电力用户的办电成本普降40%~80%,目录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7.97分;信息公开透明,电力用户自由对比选择设计、施工、供货单位;实现19项常规业务“一趟不用跑”,8项业务“最多跑一趟”;全国52个主要城市的供电可靠性水平,厦门排国家电网系统第一名。
福建能源监管办主要领导赴永安开展电费结算专项监管检查督查。 (郑剑凯 摄)
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切实落实“一趟不用跑”要求。强化许可标准化建设,出台推进资质许可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措施和办法,实施从申报到领证全流程的优化。完善许可监督管理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服务,实现许可审批“零见面”,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目前,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审批通过,平均时间从过去12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左右。
加大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形成全面立体的信息公开网络。近年来,共发布各类信息280余条。实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截至10月底,累计组织实施了22批(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资质许可申请现场核查告知承诺,共计125家企业。整合优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现场监管检查,原则上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一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推动地方政府出台《福建省大力实施居民用电满意提升工程方案》,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扎实开展用户“获得电力”等三项重点专项监管,建立“七个重点抓”供电常态监管工作机制和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日常监管制度;联合印发新居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重点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监督指导各地开展工作;推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形成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各地市电力工程审批细则出台,解决电力设施落地难的问题。
督促供电企业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有效地开展民生工程,完善用电营商环境优化信息报送制度,构建优质的供电服务队伍。帮助供电企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建立一窗受理、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制,加快电力规划路由、道路开挖审批等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凝聚起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用户优化提升用电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认真总结近年来优化供电服务和用电营商环境、提高供电质量和效率好的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可复制推广的典型。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推出办电“零环节”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典型经验,厦门“获得电力”测评由相当全球28名提升至13名。国网福州供电公司“业扩联合服务中心”实施2234工程,推行两全、两化、三省、四保障。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推出政企联署办公新模式,破解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难问题。树立国网晋江市供电公司“海丝之光”党员服务队供电服务保障典型。树立国网漳州供电公司洪素云共产党员服务队“上门服务惠于民,延伸服务赢口碑”优质供电服务典型。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加大监管督查力度,指导督促供电企业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需要,为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