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农村依法治理现状问题与新路径探索

2019-02-14 08:42郑煜崔海龙吐尔逊江·买合木提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22期
关键词:基层民主新举措新路径

郑煜 崔海龙 吐尔逊江·买合木提

[摘 要]本文以我国农村建设中具有代表性的沂蒙老区的沂源县西里镇作为研究个案,通过调查问卷、组织访谈以及发放传单等形式,对淄博市沂源县西里镇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现实状况,分析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研究解决对策,全面了解我国农村法治发展历史进程与在新时代、新情况下出现的新问题,探讨新时代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的新路径与新措施

[关键词]农村法治;基层民主;新路径;新举措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这一现状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方面提出了日益增长的要求。这些方面的每一项进步,都需要法治建设协同跟进,都需要依法治国予以保障。

1 基层法治现状

(1)在思想认识上,意识不强,“重人治、轻法治”现象没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目前我国村干部较之过去平均年龄普遍降低,文化程度有一定提高。但是,随着经济以及基层民主的快速发展,一部分村干部的基本素质还是跟不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体现在村干部依法治村、民主治村的意识不强,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工作上倾向于老经验、老套路,这加剧了干群之间的关系紧张,易激化矛盾。

(2)在法律普及上,方法不多,力度不够,针对性与实效性欠缺。近幾年来,虽然基层普法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但还有其不充分性、不彻底性,有待进一步深化。具体表现为:其一,不少部门与单位工作人员仅流于形式,不注重内涵,普法工作没有深度与广度;其二,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单一且难以喜闻乐见。当前村民在渴求致富的同时,特别渴求民主法治,渴求得到良好的社会治安以及法律服务。一些村虽然有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但没有一个负责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普法骨干水平参差不齐,作用发挥不明显。

(3)在组织建设上,组织机构较为分散,工作人员紧缺。村干部一年到头基本上没有节假日,加上村干部相对于整个村来说人员偏少,况且村务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农村干部工作压力很大,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村干部虽然意识到其重要性,但往往是无暇顾及。

(4)部分群众缺乏法治观念,法治环境有待改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使公民懂得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用其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普法工作暂没有达到理想效果;以权阻法、以言代法等现象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导致有的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直接越过法律走后门找关系,或者是上访,甚至违规上访扰乱正常秩序;有的人犯罪了、违法了,无视法律用金钱来“砸倒”部分党性弱、意志不坚定的官员,从而担当自己的保护伞。这种现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不利于依法治理的深入开展。基层信访维稳压力大,有的领导干部为了避免担责,违反规定“花钱买平安”,结果使一些无理闹访者尝到了甜头,导致更多人效仿,有的人信访不信法,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想,形成恶性循环,败坏社会风气。加之司法程序相对复杂,解决问题没有行政手段便捷。司法程序需要当事人付出一定的诉讼成本,但信访当事人不承担成本。

2 基层法治建设中问题的对策

(1)加强村民思想认识,提高法治意识。行动以思想为先导。社会各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以农村为代表的基层,想要完成法治建设的转变,就要使纸上的法律转变为现实的法律。建设基层法治不能纸上谈兵。培养村民树立法治思维,牢牢抓住思想建设这个根本方面,使民主法治理念深化到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村民、村委双向监督体系形成,促使村民遵纪守法,村委依法行政。今年是“脱贫攻坚”最为关键的一年,各级领导要做到经济法治共同发展,二者不能偏废。同时,良好的经济基础也是搞好民主法治工作的基本前提。

(2)普法办要立足农民及社区居民这一重点普及对象,采取各种形式突出宣传刑法等法律法规及与城镇拆迁、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政策相关的法律,依法引导和规范干部群众的法律行为,依法畅通矛盾纠纷诉求渠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对这方面的授课内容作调整和加强,比如《土地承包及承包经营权流转》、《城乡规划法》、《信访条例》、《社会保险法概况》等成为重点宣讲内容。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中,各镇(街)党委、政府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社区(村)与以德治社区(村)、关爱群众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最美家庭”、“法德共进”等创建活动,倡导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与人为善、遵纪守法”的新风尚。

(3)抓好基层法治创建载体,增强针对性。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普法领导小组重视支持,普法办和各镇(街)司法所协调指导,各镇(街)各村(居)切实负责,加强基层法制教育设施建设,力保每个社区(村)都有一个法制图书角、一个法律宣传栏、一批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全市村两委干部和普法骨干及调解主任培训班等时机,组织学习《劳动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群众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开设法律大讲堂、播放法制宣传片、编排法制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干部依法办事、群众依法诉求的良好秩序。二是强化调援结合工作。在村(居)建有调委会的基础上,在各村(居)民小组设立调解小组,除及时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外,还对本村(社区)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彻底排查,调处上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充分发挥调援结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该及时予以法律帮助,让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真正变得知法、守法、护法。三是提升基层自治化水平。建议由业务素质高的专职律师担任镇(街)、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为镇(街)、村(社区)重大决策、重大事务管理、社会矛盾调处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以“法律人在行动”、"送法进乡村"为载体,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座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推进社区自治化管理。

(4)加强基层建设,确保村民自治。为了使基层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规范基层民主自治与管理,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加强村民监督。加强党对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领导,在法律范围内完善村规民约,坚持以法为主,以德为辅,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5)办好惠民工程,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围绕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进行实地走访,主动倾听群众心声,真实了解群众诉求,将有关问题进行分类归纳,纳入每年法治实事工程,逐项分批解决。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指导,依法、妥善处理。尊重和保障人权还必须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问题,弱势群体处于社会底层,自身保护能力差,容易受到侵犯,必须通过制度来予以保护。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前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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