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主汛期已至,省应急管理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部署汛期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做好应急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水害防治监督检查,督促煤矿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落实防治水责任,切实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培训教育到位,真正把汛期防治水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严格落实汛期水害防治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不间断地排查汛期安全隐患,明确防洪防灌井工作重点,针对性加强巡查,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的矿井要把关闭和废弃井筒和小窑井口、封闭不良钻孔、地表采动裂缝、沟谷淤堵与渗漏等方面作为巡查重点;要全面检查维护水泵、水管、闸阀等设施,全面清挖水仓、沉淀池和水沟,同时充分考虑雨季降水补给,加强井下防水闸墙、涌水点巡查与监测;要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动机制,健全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切实落实停产撤人制度,确保紧急情况及时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