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鹏
(山西省西山提黄灌溉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2)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是指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将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结合到一起的一种新型综合治理模式。其建设目标是沟道侵蚀得到控制、坡面侵蚀强度在轻度(含轻度)以下、水体清洁且非富营养化、行洪安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小流域。目前,全国已建成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12个。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促进小流域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下面,结合平顺县梯后村、夏县祁家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谈几点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物质文化的需求不断提升,小流域治理理念也在不断更新。
第一,在治理初期,群众主要考虑解决温饱问题,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增加耕地。在黄土高原地区,群众受天然聚湫的启发,在沟道内自发组织建设淤地坝,拦泥淤地;在土石山区群众建设谷坊群、修筑石坎梯田增加耕地;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引洪淤灌,利用山洪漫滩造地。这些措施在增加耕地,增产粮食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群众治理沟道的积极性普遍提高。单一措施在增加耕地,解决群众温饱问题方面,短时间内效果明显,但受天灾影响较大,治理成果难以保存,群众常常奔波于年初治理,年中收获,年末水毁的往复治理中。
第二,经过长期反复治理,群众逐渐发现靠单一治理措施很难真正解决吃饭问题,逐渐开始考虑通过改善局部的生态环境,巩固治理成果。20世纪80年代,山西省在总结小流域治理经验时,提出了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山水田林路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治理进入快车道。这时治理措施主要是防止水土流失的几道防线,远山封禁,近山植树,靠近村庄建设高标准农田和发展经济林,有条件地区利用小泉小水发展节水灌溉工程。经过几十年的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公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到294.91万km2,与1999年12月31日第二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的土壤侵蚀面积355.55万km2,减少60.64万km2,减少了17.06%。随着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对居住环境要求越来越高,传统流域治理的资源制约因素越来越明显。
第三,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逐渐改变过去为简单减少水土流失而治理的做法,转而追求美好生活环境和小流域的持续利用,流域建设已经不仅是个治理的过程,还包括空间资源的合理分配过程。这时的建设不仅局限于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对流域内非水土流失范围,也可采取适当措施,以实现流域空间资源利用最大化和持续化。建设不仅对自然因素(包括人为因素加剧的自然因素)的治理,更多是对人为活动的约束和治理,增加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建设不仅限于工程措施的治理,还包括乡规民约的制定与执行;建设不仅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还要从流域长期可持续发展考虑,使其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样小流域建设就不仅仅是流域治理问题,而是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已经成为流域管理问题。
与传统小流域治理相比,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更注重流域的全方位开发利用,以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生态清洁小流域一般选择沟道有常流水的流域,或者有季节性洪水的流域;人口居住相对密集的流域;有一定治理基础的流域;人口素质较高的流域;可以结合一些古村落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更注重与群众生活活动相结合,注重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主要体现在建设中要统筹考虑流域的左右岸,上下游的关系。建设中就某单一措施看实施意义可能并不大,但放在整个清洁小流域内考虑就必不可少,流域建设更多的是考虑流域的整体建设效果。这就要求在编制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施方案时,设计人员更要有全局观念,对小流域建设目标做准确定位,根据建设目标确定其建设内容,解决流域实际问题。如对于水源区生态小流域更多的要考虑其上下游关系,生态补偿问题。对于开展旅游开发的小流域更多考虑的是流域建设后,后续管理资金的持续投入问题。对于改善居住环境的流域则要考虑其合理承载力,保证小流域良性发展。
由于是全流域开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按区规划,不再考虑按防线布设措施。在生态自然修复区,其封禁的对象不仅仅是具有母树、天然下种条件或萌蘖条件的荒地、残林疏林地、退化天然草地,不适宜人工造林的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地段等,对于自然植被较好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封禁保护。在综合治理区,不仅仅是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对于村庄及周边已经利用的空间,为了使其与周围环境协调,为了提高土地的产出率,也可能采取建设措施。在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治理区,在考虑防洪安全的同时,要注意保护河道自然景观,考虑沟道和湖库周边缓冲带建设等。
传统的小流域治理,主要是防止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考虑的是利用有限的资金减少水土流失,使生态环境逐渐改善,生态环境逐渐进入良性循环,其治理的范围主要是水土流失地区,且仅能达到初步治理的目的,一般治理成本较低,流域受益需要时间较长。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侵蚀强度达到轻度(含轻度)以下,要求的标准更高。这样建设措施配置上与传统的治理措施比较也有所区别。如确定林草措施时,为保证在短期内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除考虑其景观效果外,还需在乔木林下配置灌木林,灌木林下撒播草籽,在治理初期就要及时形成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等。
与传统的水土流失治理主要靠发动群众完成相比,流域内群众收入相对较高,生活比较富足,群众自发自觉投劳投资建设小流域积极性较小。因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由专业施工队伍组织实施。在编制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实施方案时,要考虑其与市场经济相衔接,选用人工单价时需要与周边用工情况及相似工程基本一致。小流域投资按实际工程量编制概算,原则不再考虑按单位面积控制投资。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第一,水土保持是一个综合学科。21世纪初,水土保持部门提出了部门各做一道菜,政府形成一桌席的经验做法,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建设精品小流域,其实就是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前身。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涉及植树造林、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处理、河道治理、道路建设等,随着新农村等建设与时俱进发展,会有更多的建设内容需要实施,需要各个部门综合考虑。这些建设内容同处一条流域,水流将其有机结合起来,但部门实施过程中,时间节奏不一样,实施重点不同,因此需要政府统筹协调,编制好一个完整的规划。规划要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并与相应部门的规划相衔接,整合实施。
第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中除了采取工程措施外,还需要利用一些行政管理手段配合。如要加强乡规民约等建设,要考虑流域的防洪安全,有毒有害物的控制,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农药化肥的限制使用等,需要利用行政管理的手段进行协调,以便使生态清洁型小流域长期发挥效益。
第三,目前全国正在推行的河湖长制,给清洁小流域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河湖长多是地方政府负责人,负责河湖流域统筹协调工作,可以由水利水保部门牵头搞好清洁小流域规划,由河长负责监督落实,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促进小流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