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国/黑龙江省虎林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自2018年8月我国辽宁省发生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以来,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国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强化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突出抓好防控工作。目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疫情发生势头趋缓。前期防控实践证明,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有力有效的。
截止2019年3月17日,全国累计有30个省份先后发生122起非洲猪瘟疫情,大多为点状发生。2019年前2个月,疫情月度发生数下降到个位,发生势头趋缓,已有105起(93%)解除了疫区封锁,21个省份的疫区已全部解除封锁。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高度评价我国防控工作,认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行动及时有效,在疫情防控方面具有明显的制度优势。3月7日,农业农村部向党中央、国务院汇报了前阶段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给予肯定。
1)全面落实各级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逐级签署非洲猪瘟防控责任制。截止目前,我市已与全市各乡镇街道全部签署了防控责任状,各乡镇街道已与村屯社区签署了责任状,发放非洲猪瘟“明白纸”4 000余份,向养殖场户下发了消毒药1.5 t。
2)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包村社区、专人包饲养场和屠宰场责任制,将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非洲猪瘟防控责任,明确到单位具体到专人。
3)严格网格管理,把市委书记和市长确定为县级网格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长确定为乡级网格长,截至目前共排查生猪规模场25个、散户3 066户,排查生猪57 612头(次),我市生猪疫情稳定。
4)积极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我市组建了150多人的应急突击队伍,应急反应范围可覆盖全市。自2018年8月以来,我市市财政紧急调拨了22.28万元,用于采购防护装备、尸体袋、扑杀器、消毒药等必备应急物资,同时对全市的临时检查站人员后勤保障也给予了专款专用。
1)积极落实畜牧部门的监管。重点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生猪调运监管、车辆备案等工作,从2018年9月6日我市共检查过往车辆7 620车次,扣押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牛肉100 kg、羊肉35 kg、猪肉91 kg。严格执行“双向确认、点对点调运、落地监管”制度,自2018年10月11日以来,点对点调运生猪共计698头。严格实施运输车辆备案,截至目前我市备案车辆25辆。
2)严格落实餐厨剩余物的监管。市环卫处负责与市内的餐饮企业签订禁止出售餐厨剩余物的承诺书490份,每天出动3台专用餐厨垃圾运输车,对市区内饭店餐厨剩余物进行集中收集,并做无害化处理,日平均处理餐厨剩余物10~15 t。
3)加强对饲养野猪和二代野猪的监管监控。市林草局组织核查野猪踪迹,了解分布和迁徙路径情况,定期深入各林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目前我市未发现病死野猪现象。
4)完善流通运输环节监管。市场局重点加强了对猪肉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肉制品生产企业、熟食制作销售场所等监督检查力度,邮政快递部门认真落实邮寄快递相关责任。口岸联检部门加强对旅客携带物查验和进口货物查验,严防夹带猪肉及其制品走私进境。市运管站强化物流车辆的监管,严禁猪肉及其产品通过物流车辆出入我市,同时也加大了客运车辆的监管,严禁乘客携带猪肉及其制品。
1)督促规模场实行封闭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2)促进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安装监控视频,推行实时视频监控。要求规模养殖场在出入消毒通道、无害化处理间、粪污处理设施处等关键部位安装网络监控探头,与省农业农村厅信息平台连接,逐步实现实时传输。
3)督促屠宰场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出入场车辆的登记、入场车辆的消毒、待宰圈舍猪只的登记、屠宰检疫申报单、瘦肉精检测等专项监管,对上述内容登记造册,设立台账,3个乡镇屠宰点2019年1月9日全部关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重点应从落实乡镇政府动物防疫责任、严格开展疫情处置、加强监测排查、强化重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市场供应安全、提升动物防疫能力和水平、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八个方面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