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小明
(广州市从化区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管理中心,广东广州 510900)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又称非洲猪瘟疫、疣猪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ASFV)感染猪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临床以高热、食欲废绝、皮肤和内脏器官出血、高死亡率为特征。该病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是《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中明确规定须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之一。
非洲猪瘟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1921年,非洲东部的肯尼亚首次确认非洲猪瘟疫情,随后撒哈拉地区大多数的非洲国家陆续报告发生疫情。1957年,非洲猪瘟首次传出非洲,从安哥拉传到西班牙,并在欧洲部分国家持续、零星发生。1971年,该病从西班牙传到古巴,造成拉丁美洲和南美洲多个国家暴发疫情。自2007年开始,非洲猪瘟相继传入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等高加索地区的国家,并在俄罗斯南部及东欧地区持续扩散流行,乌克兰(2012年)、白俄罗斯(2013年)相继报告发生疫情,2014年又进一步扩散到立陶宛、波兰和拉脱维亚。2018年8月1日首次传入我国辽宁省。
各品种的家猪、美洲野猪、欧亚野猪均对非洲猪瘟易感,病死率高;非洲野猪,如疣猪、丛林野猪和大森林野猪的耐受性较强,一般不表现临床症状。
病猪、康复猪和隐形感染猪为主要传染源。病猪在出现临床症状前1-2天就可排毒,尤其从鼻咽部排毒。病毒分布于急性发病猪的各种组织、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中。钝缘软蜱是该病生物媒介,也是传染源之一。
非洲猪瘟病毒可在家猪、野猪、钝缘软蜱三者之间定殖循环。非洲猪瘟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血液感染。接触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病毒血症期猪的分泌物和排泄物中含有大量病毒,近距离内可通过气溶胶传播,与被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工具、设施接触也可引起感染,特别是饲喂了未煮熟的泔水。此外,在有钝缘软蜱存在的地区,感染病毒软蜱的叮咬也是重要的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的潜伏期一般为15d,直接接触感染的潜伏期为5~19d,经蜱叮咬感染的一般不超过5d。病死率与毒株毒力相关,强毒株引起的病死率高达100%,中等毒力毒株引起的病死率为30~70%,低毒力毒株仅可引起少量猪发病死亡。按其临床症状可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和慢性型。
(1)最急性型无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2)急性型病程1~7d,病死率高达100%。体温高达42℃,精神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粘膜潮红、发绀。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幸存者将终生带毒。
(3)亚急性型临床症状与急性型相同,但症状较轻,病死率为30~70%,持续时间较长(约3周)。体温波动无规律,常在40.5℃以上。妊娠母猪流产。小猪病死率相对较高。
(4)慢性型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
陆路边境省份要加强边境地区防控,坚持内防外堵,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与曾发生和正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接壤省份的相关县市,在边境线50km范围内禁止饲养生猪;国际空、海港的周边禁止饲养生猪。严格执行对疫情国家和地区的生猪及其产品的进口禁令。
(1)生猪饲养、生产、经营等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卫生消毒制度。
(2)养猪场户应提高场所生物安全水平,采取措施避免家养猪群与野猪、钝缘软蜱的接触。
(3)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
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要密切关注境外疫情,科学研判疫情态势。充分发挥国家动物疫情测报体系的作用,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监测。林业部门要开展边境地区野猪和媒介昆虫的调查监测,摸清底数,为非洲猪瘟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各地兽医部门要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边防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对国际航行运输工具、国际邮件、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检疫;做好国际航班、轮船的生活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好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猪、野猪及其产品的销毁处理工作。应加强非洲猪瘟的引种检疫。做好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加强跨境调运猪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传染人,55℃30min、60℃10min即可被破坏,本着科学防病的理念,树立防重于治的理念,大家行动起来,落实好非洲猪瘟防控的各项措施,即可保障畜牧业的生产安全,对养殖经济效益的提升也具有深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