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茂
(广西宾阳县洋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广西宾阳 530413)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饮食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畜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动物市场发展迅速。在畜禽的养殖过程中,疫病传播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在基层地区,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检疫工作开展难度较大,相关检疫部门的压力较大[1]。因此,应该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对动物疫病进行预防和控制,从而减少传染病的范围,促使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检疫人员是检疫工作的主体,但是检疫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实际工作不符,缺乏相关财政经费支持。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该提高检疫工作的专业水平,改变工作现状,进一步提高动物检疫监管质量。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各个机构改革力度较大,相关的检疫部门缺乏人员编制,产生畜牧兽医人员减少现象。检疫人员的工作量较大,主要包括:监督、监测以及指导生产技术等。同时,检疫人员应该对接好上级部门的工作,检疫工作任务繁重。除此之外,还存在农村饲养分散、疫病复杂的特点,动物检疫工作难以展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动物检疫监管的效率。
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对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意识。现如今,基层地区对于检疫不合格产品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检疫工作的作用。绝大多数消费者购买肉制品的时候,不会检查检疫证明,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部分消费者知道肉制品患有疾病,为了贪图小便宜,仍然选择购买,导致疾病扩大了传播范围[2]。
在动物检疫的过程中,乡镇检疫是前提条件,严格落实相关免疫制度,对动物疫病进行早发现和早治疗,从而有效解决动物疫病问题。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养殖场比较分散,养殖规模比较小,因此,检疫人员的工作量比较大。再加上养殖方式单一落后,不注意圈舍卫生,导致乡镇检疫质量较差。乡镇的检疫设施不够完善,养殖户的检疫意识比较淡薄,降低了乡镇的检疫水平。
针对违法行为,国家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检疫监督的执法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较低,导致违法行为不断发生。在实际的动物检疫监督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拒绝检疫、逃避检疫等事件,处罚力度较小,对违法经营人员不能进行震慑,助长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乡镇地区的动物检疫工作难以施展。
乡镇检疫人员应该对政府积极报告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加强乡镇检疫工作。政府部门和检疫人员相互合作,加强管理体制的建设,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促使检疫人员提高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有助于提高检疫工作的效率[3]。与此同时,应该聘用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定期展开相关的培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乡镇检疫工作的整体水平。
定期展开相关的讲座,培养养殖户的防疫知识,通过网络以及电话等方式,指导养殖户开展相关的防疫工作。提高养殖防疫意识,帮助其掌握正确的养殖方法,培养思想法律意识,促使养殖户积极参与检疫工作,有助于发挥养殖户的积极性,提高了乡镇检疫工作的配合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乡镇检疫工作的资金支持,充分考虑区域的经条件,促使检疫工作专业化发展,进而保证检疫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相关检疫人员的薪酬待遇,建设检疫工作队伍,指导养殖户的养殖方法,能够增加检出报告的速度,提高了检疫工作的效率。
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能够有效提高其业务水平,避免在检疫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相关的责任制度,促使检疫人员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检疫人员应该规范自己的行为,保证监督执法队伍的有效性[4]。
在实施检疫工作的过程中,应该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有助于检疫工作的发展。通过互联网技术能够对检疫模式进行创新和改革。通过公众平台以及相关网站等,将科学技术和动物疫情结合在一起,减少检疫环节,有助于提高检疫工作的水平。
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乡镇畜牧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定的检疫站和相关的检疫岗位,对检疫人员进行安排,取消不合理的岗位,裁减素质低下检疫人员,充分发挥检疫人员的能力,真正实现人尽其用的效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畜牧业不不断的发展,养殖户的经济效益较高。在实际的养殖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动物检疫问题,养殖户和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提高其重视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健全相关的动物防疫法律机制,从而提高乡镇地区检疫水平。实施动物检疫监督模式,能够促进我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