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慎海
(安徽省砀山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安徽砀山 235300)
(1)本病主要侵害种猪、繁殖母猪及其仔猪,而育肥猪发病比较温和。
(2)本病传播很迅速,主要经空气传播,通过呼吸道感染,也可通过胎盘感染。另外当卫生条件不良、气候恶劣、饲养密度过高也可促进本病流行[1]。
(3)流行季节不明显,本病在我国多是跨季节、跨区域流行的,且以地方性流行为主。
(4)感染率很高,但发病率和死亡率有很大差异。
(1)人工感染的潜伏期为4~7d。本病毒主要侵害巨噬细胞系统,从而损害机体的免疫防御机能。呼吸道是其原发性靶器官。
(2)病猪精神倦怠,厌食,发热,少数猪耳部变为蓝紫色,粪干、呼吸困难,后期部分猪鼻液有出血。妊娠母猪死产、早产、产弱胎及木乃伊胎,仔猪出生后呼吸困难,生后其发病死亡率随日龄的加大而下降,10日龄以内死亡率为 80%~100%;10日龄以上一般为20%~40%。生长育肥猪对本病的易感性较差,感染后仅表现出轻度症状,呈一过性厌食和呼吸困难。少数病例表现为咳嗽及双耳背侧、边缘、腹部、尾部的皮肤一过性的深紫色或斑块,易发生继发感染。
(3)出现眼睑水肿、泪斑及眼结膜炎。
(1)饲养环境恶劣,不重视消毒,卫生条件差。
(2)多种免疫抑制性疾病在猪群中普遍存在,严重的损害了猪的免疫功能,致使机体免疫力低下,一旦机体受到不利因素影响,易引起发病。
(3)饲养密度过高、通风能力低,栏舍内氨气、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对猪呼吸道天然保护屏障有极强的破坏作用,猪群容易发生应激而引起抵抗力下降。
(4)在饲料中长时间超量添加利巴韦林、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或金霉素、氟苯尼考、磺胺类等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导致猪群中毒、肝肾与淋巴系统损害,加重死亡。
根据流行特点和临床症状即可作出初步判断,但确认本病需要进行病毒的分离鉴定和血清学方法检测等。采取病猪的鼻粘膜、肺及脾组织或流产的胎儿,送有关实验室做病毒分离鉴定,耐过猪可采取血清检测本病毒的抗体。
可以参考国家在2007年制定的推荐免疫程序,根据本猪场免疫监测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要防止免疫失败和免疫应激。
全方位封闭猪场,禁止猪场以外人员进入猪场,重点加强对装猪台、人员出入口、污水排出口、物料出入口等容易传入疫病关键地点的管理,对外来车辆和装猪台应严格消毒;猪场工作人员必须经沐浴、更衣、换鞋、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禁止任何猪场以外人员进入猪场生产区;疫病流行期,对病死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要贪便宜,购入病猪或死猪肉食用;并做好猪场废物、污水处理和杀虫、灭鼠等工作[2]。
本病的病原主要为多种病毒和细菌、支原体、寄生虫的混合感染和继发感染,通过消毒减少环境中的病毒、细菌、支原体等病原微生物的数量,减轻外界病原对猪群的压力;消毒时应选择对病毒效果较好且刺激性较小的消毒剂,如复合醛类消毒剂,每天对猪舍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3]。
本病易继发多种病原微生物感染,从而加重病情,导致死亡,因此控制继发感染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