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德树
(四川省中江县兴隆镇畜牧兽医站,四川中江 618113)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分为屠前检疫和屠中同步检疫两个部分,其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和人民的日常生活挂钩。目前我国颁发了很多动物检疫及生猪屠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并根据实际出现的问题对法规及条例及时作出修订,我国的生猪屠宰检疫工作逐渐向法制化和规范化迈进,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制约着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1]。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对肉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生猪养殖业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这种需求大大提高了生猪检疫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在一些基层的生猪屠宰场,还采用传统手工方法屠宰,相配备的检疫设施只是简单的刀、钩等设备,检疫方式还是还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刀切”的原始状态,导致肉品质量得不到保证,还可能导致生猪重大动物疫病传播的严重后果。
由于生猪养殖业的不断迅速发展,不但对生猪检疫工作造成的很大的工作压力,同样,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也出现一些漏洞。生猪从养殖、检疫到销售由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屠宰办)、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工商等多个单位负责管理,每个工作环节有穿插重复的情况,也存在都涉及不到的范围,如若各单位之间配合不协调现象持续存在,将导致整个生猪产业链管理崩盘,阻碍行业发展。
我国生猪检疫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较低,而由于生态环境的不断变化,生猪疫病也不断复杂化、多变化,对整体的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即使是专业院校毕业的畜牧兽医工程师人员,如果没有及时的学习充电,还只是利用简单的检疫设备开展检疫工作,无法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这种现象终将导致生猪检疫工作的滞后。
在工作中不难发现,我国生猪养殖业多以中小型养殖场为主,按照相关规定,对要出栏的猪应提前三天提出检疫申请,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养殖户都是在出栏当天才提出申请,甚至出栏时才报检,更有甚者由于意识薄弱,不自觉报检或逃检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检疫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困难[2]。
经济的不断发展,致使政府的大部分资金都投入到经济建设中,而对检疫机构的投入相对来说比较少,资金的短缺导致检疫机构没有充足的资金购置先进的检验检疫仪器,及对检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些基层检疫机构由于资金短缺,检疫人员的工资待遇不高,导致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甚至一些地方工作人员意识薄弱,对检疫工作没有足够的认识,还出现挪用检疫经费的现象,使检疫工作处于两难境地。
习主席说“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直面问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因此,我们应该勇于直面问题,并付诸于行动,才能使行业蓬勃发展。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加强政府相关检疫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责任制,从而避免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为了保证检疫工作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与检疫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肉品质量出现问题可以追根溯源,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的责任心[3]。
上到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下到生猪养殖企业和个人,都应提高对生猪屠宰检疫的认知。对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可采取专业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熟练其操作技术;对于养殖企业人员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科普讲座等方式,让生猪养殖人员了解检疫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检疫工作的及时开展。
目前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方式比较原始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因此,相关检验检疫单位应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根据养殖场的需求转变工作方式,对养殖业开展全方位的检疫工作,对生猪养殖的整个过程如养殖用药、饲料喂养等方面进行监控,从源头确保肉品质量。在生猪销售环节也应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注水肉,病死猪肉及药品残留超标的肉品流向消费者的餐桌。
各级政府应提高认识,加大对检疫工作的资金投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检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资金投入,确保检疫机构从仪器设备的配备、人员培训、创新实验项目开展等方面有充足的资金开展工作,使检疫工作人员能够利用先进的设备和仪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好检验检疫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综上所述,做好生猪的屠宰及检验检疫工作需要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从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到商业小贩的合法经营,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才能将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做好,让广大人民群众买的安心,吃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