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颂
就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9月20日早上,深圳一名洗车场员工何某,驾驶一辆越野小客车,在深圳龙岗区将横过马路的女子李某碾轧。李某在送医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横过马路的李某,也是个驾驶员,她下车看了一眼缓缓而来的越野车,然后缓缓往马路对面走去。此时她的想法肯定是,驾驶员应当“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而这个何某,心里也在想:你一个行人,应当先给我(车)让路才对,于是仍然照常我行我素……
当双方都没有相让的意思时,悲剧发生了。
想起古代的两个故事:
韩信是西汉建立的大英雄、大功臣。但韩信年轻时,却吃过一次哑巴亏。他的老家淮阴城里,有一个小无赖,有一天在闹市区遇到韩信,看他腰里佩着一把剑,就故意找茬,说:“你个穷小子,整天人模狗样地挂把剑,像个武士似的,摆什么谱!你要是真有胆量,就朝我身上来一剑;你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面钻过去!”这也欺人太甚了。要知道,韩信手里真的拿着一把既能防身又能杀人的剑呐!然而,令那个无赖和围观者都没有想到的是,韩信一声不吭,竟然“嗖”地一下,从无赖的裤裆底下钻过去了。无赖没有达到目的,围观的人也没有看到好戏,失望的同时,就起哄架秧子,嘲笑韩信是一个胆小鬼。“胯下之辱”的故事,流传至今。
与韩信的故事有几分相似的,是小说《水浒传》中的杨志。
杨志奉命押运花石纲进京送礼,在黄河里翻了船,不敢回京赴任,遂逃去他处避难。后来朝廷开恩赦免,杨志返回东京。因为穷困潦倒,想将家传宝刀卖了,换点盘缠。偏偏遇上开封府著名的没毛大虫牛二。他听杨志说,这宝刀有三绝:削铁如泥,吹毛得过,杀人不见血。牛二说:那好,你把我杀了看看。杨志岂能随便杀人?然而牛二的泼皮劲上来了,他让杨志二者选一:要么杀了他,要么把宝刀送他。杨志本来性烈如火,一怒之下,手起刀落,真把牛二给宰了。
所谓相让,从来不是双方同时各退一步。就是国人津津乐道的“六尺巷”故事,也是那位张文瑞大人发扬风格,先“撤让三尺”,感动了邻居,亦照猫画虎,退后相同距离,这才成就了一则美谈。
设想杨志与牛二,如果其中一个能够首先退让一步,做出明智选择,牛二不会成为刀下鬼,杨志不会沦为阶下囚。正是两人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才酿成悲剧。而韩信,面前同样是无赖,却能够冷静处理,身子低到地,脑袋看得远,不计一时之得失,不逞一时之痛快。何为大丈夫?能屈能伸,随机应变,方为大丈夫。在这方面,杨志比韩信差远了。
或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我占理,就应当坚持复坚守,要退让,也是无理一方退让,否则就让坏人占了便宜。然而韩信与无赖,谁占理?韩信占理。谁先退让?韩信先退让。倘若韩信与杨志一样,士不可辱,腰不可弯,手起剑落,无赖的脑袋当时肯定搬家,可是韩信的首级稍后也要易位,有何好处?正是韩信一低头,方有汉家四百年。
相让,只有占理一方率先鸣金收兵,才更有意义。无理一方先收兵,是承认失败,反而很难做到。相让,是一种自觉,一种修养。只分先后,不分對错,甚至不论是非。
还是古人说得好:“敬君子方显有德,怕小人不算无能。退一步天高地阔,让三分心平气和。”若能以此去处事,一生安乐任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