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明
(新绛县水利水保局)
新绛县位于汾河流域下游,地处吕梁山南麓与峨嵋岭之间,隶属运城市。国土总面积593.4 km2,有耕地面积3.5万hm2,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生产县。全县辖8镇1乡,共220个行政村226个自然村,总人口3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9.37万人。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2.5亿元,财政收入7.19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 945元。
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7处,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6处,单村供水工程151处(含22处县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供水总能力22 895 m3/日。据调查,集中式供水率达100%,自来水入户率达97.6%。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均为地下水,现有水源井171眼,蓄水池136座总容量29 160 m3,水塔40座总容量2 635 m3。
6处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及22处县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其进村管网控制口以上工程设施,属集中供水站与县自来水公司所有并归属其管理,村级管网属村集体所有并管理。其余129处单村供水工程入户以上工程设施,均属村集体所有并管理。全县226个自然村,实行供水计量收费村庄94个,固定收费(每月按人头或按户收费)村庄11个,不收水费(村集体负担)村庄121个。
根据新绛县农村水质检测中心及其他检测单位2017年对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的化验结果,依照山西省水利厅晋水供排[2018]115号文件下发的《农村饮水安全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中的标准指标,初步核定全县有73个自然村(涉及79 419口人)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主要存在着氟化物、六价铬、硝酸盐氮3项指标超标,并且存在单村2项指标不达标现象。具体如下:
2.1.1 仅氟化物1项指标超标情况
共涉及39个自然村的9 766户37 539口人。其中,氟化物含量≥3.40<3.50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276口人,含量≥2.00<2.10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1 136口人,含量≥1.60<1.70 mg/L的涉及4个自然村1 021户4 113口人,含量≥1.50<1.60 mg/L的涉及3个自然村3 072口人,含量≥1.40<1.50 mg/L的涉及21个自然村20 629口人,含量≥1.30<1.40 mg/L的涉及5个自然村4 964口人,含量>1.20<1.30 mg/L的涉及4个自然村3 349口人。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规定,氟化物含量要求≤1.0 mg/L。《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要求,一级生活饮用水氟化物含量≤1.0 mg/L,二级生活饮用水氟化物含量要求≤1.2 mg/L。
2.1.2 仅六价铬1项指标超标情况
共涉及19个自然村的18 692口人。其中,六价铬含量≥0.10<0.11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790口人,含量≥0.08<0.09 mg/L的涉及2个自然村1 820口人,含量≥0.07<0.08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423口人,含量≥0.06<0.07 mg/L的涉及5个自然村5 711口人,含量>0.05<0.06 mg/L的涉及10个自然村9 948口人。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均要求,六价铬含量≤0.05 mg/L。
2.1.3 氟化物和六价铬2项指标均超标情况
共涉及14个自然村21 983口人。其中,氟化物含量≥1.50<1.60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770口人,含量≥1.40<1.50 mg/L的涉及10个自然村16 924口人,含量≥1.30<1.40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290口人,含量>1.20<1.30 mg/L的涉及2个自然村3 999口人;六价铬含量≥0.08<0.09 mg/L的涉及2个自然村3 999口人,含量≥0.07<0.08 mg/L的涉及11个自然村17 694口人,含量>0.05<0.06 mg/L的涉及1个自然村290口人。
2.1.4 六价铬和硝酸盐氮2项指标均超标情况
共涉及1个自然村1 205口人。其六价铬含量0.06 mg/L,硝酸盐氮含量29.7 mg/L。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均要求硝酸盐氮含量≤20 mg/L。
以上水质超标村庄,涉及2处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和45处单村集中式供水工程。
2.2.1 水质不达标类型分析
从上述情况统计总体可知,新绛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73个水质不达标涉及的自然村中:氟化物超标的有53个自然村59 522口人,超标村庄和人口数占总体比例分别为72.6%和74.9%;六价铬超标的有34个自然村41 880口人,超标村庄和人口数占比分别为46.6%和52.7%;硝酸盐(以氮计)超标的有1个自然村1 205口人,超标村庄和人口数占比分别为1.36%和1.52%。由此可以看出,氟化物超标是引起水质不安全问题的主要因数,六价铬超标处于从属因素,硝酸盐氮超标属一般因数。从统计学原理看,应先重点解决氟超标问题,再解决六价铬超标问题,最后解决硝酸盐氮超标。
从单项指标上看:氟化物含量≥2.0<3.5 mg/L的有2个自然村1 412口人,含量≥1.5<2.0 mg/L的有8个自然村7 955口人,含量>1.2<1.5 mg/L的有43个自然村50 155口人;六价铬含量≥0.10<0.11 mg/L的有1个自然村790口人,含量≥0.07<0.10 mg/L的有16个自然村23 936口人,含量>0.05<0.07 mg/L的有17个自然村17 154口人。根据卫生部门有关资料:饮水中氟化物含量≥2.0<4.0 mg/L时,属氟病中等病区;≥1.0<2.0 mg/L时,属氟病轻病区。所以,针对全县饮水中氟化物含量超标问题,应高度重视解决氟化物含量≥2.0<3.5 mg/L的自然村人口饮水问题。另外,饮水中重金属(含六价铬)超标,是近年来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的重点,对超标含量在50%以上的饮水问题村也必须重视解决。
2.2.2 水质不达标区域分布、成因与危害分析
从水质不达标自然村的地理位置上看:氟化物超标主要位于汾河北岸一级阶地、九原山区以及汾河南岸一级阶地;六价铬超标位于峨眉台地一带。从行政区域来看:水质超标自然村主要集中于龙兴镇、三泉镇、万安镇、阳王镇、横桥乡一带,其中硝酸盐氮超标仅在阳王镇的1个自然村检测出。
新绛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氟化物超标由来已久。早在20世纪80年代,曾检测出一些自然村氟化物含量在4.0 mg/L以上,个别自然村甚至高达6.0 mg/L以上。经过近些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通过异地引水、寻找新水源等工程措施,广大居民生活饮水中氟化物含量大幅度降低。氟化物超标的根源,根据《运城市第二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分析,由于该区域特殊的地质结构,主要是土壤及岩层中含有的氟化物溶于地下水造成的。六价铬超标,也与峨眉台地地层含铬有关,并非现代工业污染和古代冶炼金属污染所致。至于个别区域硝酸盐氮超标,可能与增施化学肥料及排放废水污染有关。
全县地下水水质超标,以氟化物超标影响比较明显,主要表现为饮用后氟斑牙人群较多。据统计,新绛县含氟区氟斑牙发生率在18%左右,近年来氟骨症病人还未发现。长期饮用六价铬超标水,可引起呕吐、腹痛,严重则可致癌。目前,六价铬超标还未引起当地居民特别关注,但危害不容忽视。硝酸盐氮含量超标过高时,也可引起致癌。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问题,需要通过项目实施来解决。首先,项目实施前,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水质超标自然村入户调查,召开群众代表、村委干部座谈会,充分征求对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改善工程建设的施工方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水价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工程实施符合群众意愿与需求。其次,在工程设计上,技术人员要深入工程一线精细勘探,要确保设计深度,并进行初步、技施、招标三个阶段的设计。在设计内容上,经过近年来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实践,各水质超标自然村通过新打井或异地引水寻找合格水源且因区域特殊地形及其他区域水资源总量的限制而愈发困难,应以安装水质处理设备为主解决。第三,在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安排上,应优先解决中度氟超标区、六价铬严重超标区、群众改水积极性高且筹资能力强的工程,以及千吨万人覆盖范围人数众多的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要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县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县水利局将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投资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解决。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最关键的是资金筹措,只有多渠道筹措资金,才能满足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需要。对于资金筹措建议:一是县政府根据年度解决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按需要将县级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三是有效整合扶贫开发、移民扶持等涉农资金。
单村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质问题,在不能通过寻找合格水源的条件下,只能安装水质处理设施解决。新绛县水利局通过询价方式,了解到单村供水工程安装小型水质处理设备投资在30-40万元以上,而且安装水质处理设施后单方水价成本增加1元以上。解决单村供水工程水质问题,不仅需要大量资金,而且群众用水费用负担也会加重。如何有效解决单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问题?经考察,初步确定应采取建设小型水站分质供水方式解决该问题,即群众生活用水采用水站合格水源,生活洗涤及其他用水采用原不合格水源供水。2018年4月,县水利水保局与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投资意向,由该公司直接投资新绛县的农村单村供水工程水质处理设备分质供水。具体实施方案,由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生产的惠民HM1500、HM800型小型水处理设施,受益村完成进水、排水及用电线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程管理由该公司雇佣管理人员管理,公司负担生产用水的水费、电费、人工费等生产费用,供水方式采用桶装水供水,单桶水售价1.5元(每桶水18.9 L),远低于市场价格。该模式的实施,创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体制和管理机制,解决了居民生活饮用水不合格问题,值得关注与研究。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问题是一个难题,虽经过饮水解困、饮水安全两个阶段的工程建设,以及现在的巩固提升阶段工程实施,新绛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得到很大更新和完善,但农村水质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只要坚持问题导向思维,正对现实,采取得力措施稳步解决,新绛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问题一定会按照规定的解决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2018年,新绛县已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对店头千吨万人工程水质处理工程投资立项,截止8月底,工程已进入设计扫尾阶段,预计可解决18 000余人的饮用水水质氟化物超标问题。另外,现已安装惠民HM1500小型水质处理设备15台,计划再安装10台,即可再解决20 000余人的饮水水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