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
2018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水利部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省水利厅党组的治水思路,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各项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改善山西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脱贫攻坚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8年度,省政府下达省水利厅的水土保持任务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万hm2。一年来,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推进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实施顺利,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47万hm2,超额目标任务1.34%。其中,太原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0万hm2,大同市完成3.54万hm2,朔州市完成1.98万hm2,忻州市完成7.01万hm2,吕梁市完成4.88万hm2,晋中市完成3.37万hm2,阳泉市完成0.93万hm2,长治市完成2.97万hm2,晋城市完成2.63万hm2,临汾市完成4.38万hm2,运城市完成2.47万hm2。
2018年度,我省实施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包括小流域治理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水保、沟坝地治理、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达6亿多元,对示范带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围绕扶贫攻坚,向贫困县倾斜,贫困县的水土保持投资占到总投资的90%以上。在工程实施中,大力开展水平梯田、坝滩地、山地水保经济林等和脱贫攻坚密切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夯实“三农”基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一年来,省水利厅加大督查力度,市县加强招投标、实施方案编制及工程设计审查审批等前期工作组织管理,各项重点工程进展顺利,截至12月底,均达到了水利部80%的投资进度要求。
一是组织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对全省805个在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同时配合上级监督部门对太焦铁路等15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完成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修订工作,开展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制度建设和征收使用情况、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调研工作,并向水利部提交了调研报告;三是按照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要求,完成了晋陕蒙接壤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动态监管工作任务;四是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查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全力服务企业”的原则,积极打造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
一是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人员完成了国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3.0系统数据的整理上传,并启动应用了4.0系统;利用遥感技术、无人机、移动终端等先进手段,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和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启动了2018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年度监测数据的审查上报和县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消长情况分析评价试点任务。二是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情况的调查;编制了《山西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规划(2018-2022年)》。三是完成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及《2017年山西省水土保持公报》的资料收集、整编、汇总和上报工作。
为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我省将淤地坝防汛纳入整体大防汛体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分级管理,层层落实责任;10市62县(市、区)的2 035座骨干坝、中型淤地坝均明确了每座坝的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护人,且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把安全责任分解到管理、运行、施工等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确保行政、技术、管护责任人到岗在位履行职责,将汛期安全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按照水利部、流域机构及省水利厅的安排部署,汛前对淤地坝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汛中对淤地坝防汛预案、防汛责任制、防汛值班制等逐项检查落实,及时排查安全隐患;9月20日,对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汛预案操作性不强、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突出的市县进行了约谈,进一步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
按照省政府安排,多次组织人员到水利部汇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了解掌握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的最新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争取水利及相关部门对我省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更大支持。2018年,我省原有国家重点项目继续实施,淤地坝除险加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资金有所增加;被水利部列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9个试点省份之一,武乡、繁峙2县成为以奖代补试点县;吉县、隰县、大宁、乡宁、蒲县和汾西6县被纳入水利部《黄土高塬沟壑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2016-2025年)》实施范围并开始实施。
10月8日,省水利厅在临汾市隰县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常书铭厅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王贵平巡视员主持会议并做总结讲话,全省11个市水利(水务)局长和35个重点治理县水利局长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参观了隰县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临汾、忻州、吕梁3市水利局代表在大会汇报发言,隰县、阳高、繁峙、离石、平定5县(区)代表在大会进行经验交流。这次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三五”以来各地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经验,并就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夯实淤地坝管护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树立了先进典型,总结了成功经验,鼓励先进、督促后进,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7月下旬,邀请水利部、北京地拓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分析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形势,解读水土保持新政策,讲解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新要求、新技术,全省170余名工程管理、监督管理、监测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11月下旬,举办了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设计管理培训班,重点就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县60余名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还积极组织省市县水土保持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水利部及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及时学习掌握水土保持新理念、新政策、新技能,与时俱进推动行业工作。
2018年度,围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省水利厅组织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围绕阳高县大泉山水土保持典型、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会,在中国水利报、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都以头版、专版形式开展了集中宣传报道。省直水土保持部门及各市县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进矿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通过水土保持专项宣传教育,广大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的认知度得到了大幅度提高,营造了全社会了解水土保持、关注水土保持的良好氛围。
2019年是实现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我省计划在以下8个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再创新业绩。
结合全省“七河”生态修复和吕梁山、太行山生态修复,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等全社会力量,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水土保持林、坡改梯、坝滩联治、封禁治理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全面完成水利部规划我省的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任务。
实施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省直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完成年度投资80%”的进度要求。
按照水利部要求,对接我厅水利信息系统,按时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和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等工作任务;优化和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和网络信息系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全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
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推进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动态监管试点工作;加强人为水土流失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缴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将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项目主要安排在贫困县,加大水平梯田、沟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强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发展山地水土保持经济植物,拓宽贫困农民增收渠道。吸收贫困农民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
按照将淤地坝防汛纳入整体大防汛体系的要求,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汛前汛中全面排查和处理淤地坝工程安全隐患,认真落实“防、撤、抢”防汛预案。按时完成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使用好淤地坝管护维修经费,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与正常生产。
按照水利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规划实施和自查自评工作。推动《山西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出台实施,进一步落实地方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加强和新闻媒体合作,组织开展好《水土保持法》实施纪念日宣传、重点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水土保持进党校等宣传活动,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氛围,推动水土保持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