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之福 邱云桥 随顺涛 梁玲/.四川省农业机械研究设计院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自贡市中心分校
2018年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政策吹风会”,介绍了《意见》的主要精神。12月29日,国务院公开发布了《意见》全文,一时间,社会反响强烈。《意见》高屋建瓴,作出了“我国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重大判断,明确了“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定位,释放了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大信号,并明确建立“国家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意义非常重大。随后,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起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农机化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学者进行调研,先后10余次易稿,征集各方意见修改完善,最终于2019年9月3日,省政府发布了《实施意见》。2019年9月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与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召开《实施意见》宣传贯彻落实会议。2019年9月28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在四川省第7届农博会现代农机装备助推乡村振兴高峰论坛上解读了《实施意见》,将四川省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推向了高潮。
回顾“十三·五”以来的这几年,有利于农机装备发展的利好频出。首先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均将农机装备列入了十大重点领域,将农机装备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了农机装备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重点发展含现代农业机械、重大技术装备在内的多个领域,并发布了《现代农业机械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发展改革委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优先启动的重点研发任务中,也包含智能农机装备。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聚焦九大农作物六大生产环节。四川省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十大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融合工程等。
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四川篇提出“推进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要求,“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获得普遍认可。适度规模经营的培育,以及农业生产面临“谁来种地”问题的突出,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有着强烈需求和依赖,“倒逼”农业生产“机械换人”,客观上又强烈需求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机械发展,“天时地利人和”均已具备,面临最好的机遇。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四川认清农机发展新形势,厘清农机发展新思路,增强农机发展新动能,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机化全程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实施四川乡村振兴,擦亮四川农业金字招牌,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主要内容可归结为“12316”。
“1”就是把握一个总基调,即“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突出问题导向谋篇布局,通过对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突出问题精准把脉、重点引导和政策扶持,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激活发展动能。
“2”就是分别提出了2020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性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4 800万kW,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3%,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突破。到2025年,全省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的农机装备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以上,其中,丘陵山区达55%以上。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其中,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均达45%,油菜种植、收获机械化率分别达50%、60%。
“3”就是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三个创新。科技创新上,要以推进“两融、两适”为路径,重点支持农业“10+3”产业体系缺门断档现代农机装备研发,支持农机装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协同攻克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电子信息等“卡脖子”问题。机制创新上,打破条块分割,支持农机科研院所、高校、农机企业和农机合作社等强化合作,共同组建农机装备制造产业联盟,联合建设农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协同创新平台,共同建立农机装备产业发展项目库。政策创新方面,在重点新产品研发补贴、首台(套)认定及市场化应用补助、重点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计划中,加大对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构建农机装备制造、科研、销售、应用、维修、培训全产业链体系,鼓励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试点,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给予补贴;对购置或租赁大中型、高性能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主体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助;对国外引进的先进适用农机技术和装备,同等享受国内购机补贴政策;积极推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大马力、复合型、高性能以及适合丘陵山地的农业机械等实行累加补贴。
“16”就是聚焦产、学、研、推、用、保等6个环节,提出了推进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16条政策措施。“产”,针对四川农机品牌不响的问题,将农机装备制造纳入《“四川制造”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专项行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构建“制造、科研、销售、应用、维修、培训”产业链体系,推动产业做优做强。“学”,针对目前大专院校农机专业设置不足的问题,加快高校农机专业人才培养,支持省内高校加强农业工程学科、专业建设,扩大农业工程类招生培养规模,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高端人才培养,鼓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农机高端专业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此外,还必须注重基层一线农机人才培养,通过岗位大赛、技能培训等活动,支持农机生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遴选和培养一大批“农机标兵”和“农机工匠”;鼓励返乡创业人员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一懂两爱”农机人才队伍。“研”,一方面注重农机装备研发,设立相应农机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10+3”产业体系缺门断档现代农机装备研发;另一方面,注重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究,支持涉农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科研基地、试验场(站),开展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机艺融合模式研究,支持农机农艺融合地方标准优先立项。“推”,开展十大“川字号”产业农机装备需求调查,在编制农业“10+3”产业体系农机技术与装备支持推广目录基础上,率先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突破,创建一批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同时,针对四川现有农机结构不优、高端产品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智能化提升和数字化应用,建设“互联网+农机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大型农机配备智能终端,支持智能农机装备作业服务;制定数字农业园区建设技术规范,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农业试点工程。“用”,强化机具应用,首先要扶持作业主体,政策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提高其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最高限额;其次是降低作业成本,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的车辆通行费,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订单作业、全程托管服务;再次是提供作业服务,健全各级农机推广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按规定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新产品、首台套等适用性农机产品专项鉴定;改善作业条件,推动农田“宜机化”改造,开展农机化生产道路建设,优先安排农机库棚等配套设施建设用地。“保”即保障措施,改变原有的单一补贴模式,扩大补贴政策范围,强化全面支持农机化发展,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综合奖补、新产品补贴试点,实施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费补助和报废更新补贴,鼓励地方政府开展累加补贴;在用好现有资金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引入金融支持,加大农机装备制造企业、农机新型服务主体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农机装备抵押贷款、融资租赁和信贷担保服务;支持开展农机保险;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建立协同推进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工作推动。
1)转变观念,削除或纠正认识上的“三个误区”。一是“四川省主要是丘陵山区,农机发展应‘小型多功能’”的误区。“小型”和“多功能”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小型且多功能,在现行技术能力上是很难兼顾的。“小型”是个定性的概念,无法准确定义什么是“小型”,按照农业机械中具有代表性的拖拉机为基准,小型是指18 kW以下(含18 kW)的机型,18~55 kW(含55 kW)为中型,55 kW以上为大型或特大型。若按两个正常劳动力能够搬运的大小或质量来划分,能搬运的归为“小型”的话,小型机械的整机质量不超过250 kg,按此推算,小型机械一般动力不超过18 kW,总质量不超过250 kg,要实现“多功能”存在动力不足或结构限制,技术上很难实现。小型机械由于动力小的原因,不可能有较高的作业效率,且需要至少1人全身心投入操作,劳动强度大、效率低,在当下劳动力短缺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小型农机具无实际意义。四川农机应定位于“中大型为主,小型为辅”格局。二是“农机化在有些地区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主要机械技术已成熟,直接引进或加大推广力度就行”的误区。农业机械具有很强的适应性问题,农机化水平很高的地区农业生产环境、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作业制度与四川省有很大的不同,不能一味考虑引进和使用“外援”型农业机械,且四川省“10+3”农业产业体系中还有较多优势特色产业是其他地区没有的,这些产业是无法依靠“外援”型农业机械的。四川在总结先进经验和吸取教训的同时,必须加大特色产业农业机械科技创新的力度。三是“农机不过是一种农业生产工具”的误区。农机不仅是一种农业生产工具,而且还是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标志、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农机不能附属于农业,要按其自身发展规律才能有效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不能一味“机适艺”,更要“机艺融合”,必要时“艺适机”。
2)科学建立农机化水平目标引导机制。现行的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已不符合四川实际,考核环节少、考核数据支撑严重不足,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指标数据已失真,导致考核结果无法正确引导对农机化形势作出正确判断和决策。建议以此为契机,尽快完善和启用符合四川实际的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将考核指标转移到具有强烈数据支撑和量化考核的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上来,既可科学准确分析农机化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又可便于建立科学的目标引导机制,作出科学评价和考核,起到推动农机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3)“10+3”农业产业体系同步发展。“10+3”农业产业体系中,“10”代表四川特色和资源,其中有相当部分产业并非单一品种,是多品种的综合,具体到单一品种的资源和生产规模非常有限,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下,有些产业有可能被边缘化而得不到及时推进。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分别落实相应的推进措施,方可确保“10+3”农业产业体系生产机械同步推进。
4)大力推进“宜机化”整治建设。四川省是典型的丘陵山地多元复合型地区,农业机械化的关键是“宜机化”建设。要将“宜机作业、旱涝保收”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大力推进宜机化整治,确保农业机械能“通达到田、进地有效工作”,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现代农业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机械作业成本。要率先将高标准农田建成全程机械化示范区,生产过程基本实现机械化。
5)大力培育适度规模农业经营主体。要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变成为农业机械化的推动者和农机转型升级的突破点。构建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组织,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适度规模经营的红利,以此推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推广运用,率先利用、率先获益。
6)强化农机人才培养。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是人才,要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农机技能型人才,以改变农机人才减少的局面。同时,还要积极引进农机高端人才,培养壮大农机后备人才队伍;大力推进农机科技创新,体现科技创新是发展第一动力。
7)加大农机投入。农机主管部门应率先加大农机化投入力度,推动农机化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快出成果,多出好成果,带动相关部门和产业资本加大投入,推动农机产业全链条拉长延伸和协调发展,多出品牌,出好品牌。